重生之我要一网打尽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章 2,三个女同学2

高中“一起落榜”后,作为班级勉强算优等生的他和真正优等生的班长吴烟一起去了县城的省重点高中雍县一中复读,自那以后,吴烟他固然时不时都能碰到,但是林小庆,这位曾经对他情愫暗生,却被“不喜欢差生”的他完全忽略的女同学,他是再也没有见过了。

他和林小庆就像两条相交的直线,在高中三年短暂的相交之后,便渐行渐远,最后永不再见。

后来,在一次酒后闲聊中,同桌李刚曾告诉他说他自己曾经见过林小庆两次。

“……一次我从蓉城搭车回雍县,到了兰回镇镇口下车准备打车回家的时候碰到了林小庆。当时的林小庆骑个电瓶车,看到我先是一愣,而后便立刻主动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见我要回家时又主动提出要送我回去。

“嘿嘿,美女主动,我自然不好回绝噻?

“于是道了声谢后就跳上了林小庆电瓶车的后座,而后又以害怕摔下来为由一把搂住林小庆的小蛮腰——嘿嘿,华儿,我给你说,当我搂住林小庆腰杆的时候,你不知道她的反应,全身颤抖,犹如筛糠!

“从林小庆身体的反应,我立刻明白了有戏,于是当时就要了对方的电话号码,然后第二天又以老同学叙旧为由把对方约了出来,先吃火锅再唱歌,唱了歌后又带她去逛县城最高档的商场,送了她一条裙子,一套洗护合一,估计她这辈子都买不起的高档化妆品,这么一通骚操作下来,本来当天晚上就想把林小庆给咪西了,唉,哪里晓得,这瓜婆娘(傻女人),却是猪脑壳,一点也不开窍……”

当时的李刚一脸遗憾,无奈,“恨铁不成钢”地对他讲。

这让当时的他吃了一惊,但心头却是无比的欣慰,当即幸灾乐祸地哈哈一笑:

“哈哈,单轮长相的话,林小庆可是咱们班上,甚至整个二中长得最乖的,尼玛,你一顿烂火锅,一件破衣服,一点烂化妆品就想上人家?你把人家林小庆当什么人了?”

这么说的时候,范晓华心头却想,换成我还差不多,毕竟,曾经林小庆暗恋过我。

“我当初就只是以为她是一般人噻?老子是谁啊?曾经中考的状元!高考985,211,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

“而且我还是菊花厂的程序猿,一年几十万,毕业仅仅一年,就在深城买了房。

“我本以为上她这种不学无术的高中生,算是看得起她,她哪有不愿意的?最多是半推半就罢了,说不定之后在跟闺蜜私下聊天的时候,她还会以能够和曾经的兰回镇中考状元春风一度而自豪呢!

“但是……唉,哪晓得,老子看错了她!

“这婆娘,实在是太瓜了(傻了)!脑壳完全不灵通!”李刚一脸无奈而又愤恨地讲。

“哈哈哈……刚哥,心急吃不到热豆腐,你他妈太猴急了——哪怕是老同学,也没有一上来就被你搞的道理啊?……你如果真想跟以前的老同学来个春风一度的话,完全可以温水煮青蛙,文火炖肉,慢慢来嘛……”

当时的范晓华,一边哈哈大笑,一边顺着对方的话说,心头对林小庆的性格和人品,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李刚听他这么一说,脸上的表情,变得更是气急败坏,有些尴尬地骂道:

“我后来也晓得我当时有点猴急啊,哪个,有些精……上脑,但当时也不能怪我啊——我对林小庆的印象,就是成绩差得要死,个子也不高,但六七年后和她重逢,我草,那女人的个子,虽然依然还是娇小玲珑的样子,但不论是皮肤还是脸蛋,依然还是那么白,那么乖,除了变成熟了不少,和记忆中几乎别无二致,让当时喝了酒的我很是有点冲动,只想着赶紧先‘吃盘快餐’再说,哪里能够想到什么‘文火炖肉’,‘温水煮青蛙’哦!”

“那你后来还跟林小庆有没有联系喃?”李刚这么说的时候,范晓华立刻收起了笑容,心头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唉,别提了!

“第二天,我连我外婆七十大寿的正餐都没去吃,只想把她喊出来,然后租辆车,直接开去省城,老子砸一两万块钱,将功补过,顺便好好带她领略一下大都市的花花世界,然后一举彻底地征服她,让其成为我在老家的极品珍藏!

“但是,奶奶的,真的是气死老子了,那瓜婆娘(傻女人),第二天一直不接老子的电话!

“不仅不接老子的电话,甚至一个小时后,连电话,QQ,微信,所有能够找到她的联系方式,也全给老子删了!

“不仅如此,还把老子送给她的连衣裙和化妆品,也寄到老子老家屋头了!

“真他娘的是个瓜婆娘!

“找个男的,也是窝囊废,球钱找不到一分,天天在麻将馆打牌,还要她骑个电瓶车,风里来雨里去,去望远镜厂打工,每个月赚个一两千块钱来养家糊口。

“当天晚上吃火锅的时候,老子曾经给她暗示过,暗示老子愿意包养她,而且条件也给她开得宽松:

“她愿意跟她现在这个窝囊废继续在一起,我也没意见;不愿意,就离婚,老子给她在县城租套房,一个月再给她三千块钱,把她养起!

“我对她也没啥要求,就是每次我回老家的时候,还有我每次去外地出差,需要她一起陪同的时候,她能随传随到!

“但这瓜婆娘,脑子完全不开窍,空生了一副老天爷赏饭吃的好皮囊,却不知道好好利用!

“有捷径可走,有老子这个贵人相助,却不识好歹!

“只能说,林小庆成绩差有差的道理——稍微聪明点的女人,遇到我这种愿意包养她,让她从此吃香喝辣,衣食无忧,一举摆脱底层被人剥削压榨贱命的金主,哪里去找啊?

“傻!

“就没见过这么傻的女人!”

说到最后,李刚已经完全是气急败坏,气不打一处来。

因为对“老子在菊花厂上班,一年几十万,去莞市玩,犹如吃家常便饭”的李刚而言,林小庆,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只能骑个电瓶车风里来雨里去,日子过得不如意的“穷村姑”,大概是第一次不把他放在眼里,没让他得逞过的女人!

除了在同桌李刚那里了解到的关于林小庆的只鳞片爪的消息外,关于林小庆后来的境况,他便完全的一无所知了。

——————————

林小庆范晓华是高中毕业后便再也没见过,倒是陈萍萍,在两人都已经三十几岁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双方碰过一次面。

那是某年他回老家,得知他有空后,留在老家发展,并已经在老家当了村支书的高中同学杨洋在家中摆家宴,邀请几位昔日关系走得比较近——当然在他眼中可算也算混得好——的同学一聚。

男生中有他,有李刚,以及杨洋的死党,在县城建材市场卖地板砖的关鹏飞。

而女生中,除了杨洋的老婆外,便有陈萍萍以及后来嫁了个乡镇富二代的小富婆张芸。

十几年没见,物是人非,范晓华除了和杨洋,关鹏飞有些话说外,跟班上的两位女同学,却是没什么话聊,彼此间除了叫了几声“老同学好”,说了几句“岁月如梭,但老同学的风采依然不减当年哇”之类的场面话外,他便不记得跟张芸和陈萍萍有过更多的交流了。

不过,虽然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但是细心的范晓华却是暗自打量了好几眼陈萍萍这位令他印象深刻的班上的文艺委员。

他发现,尽管已经三十好几,但岁月并没有在女人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对方仿佛只有二十四五岁一样,依然是那么的漂亮,说话的声音依然如唱歌般温柔,婉转,皮肤也更白了,不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比学生时代的她要丰腴不少,多了一种被岁月滋养,浸染的诱人美态。

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对方的性格,依然如小时候那样娴静,温婉,除非有人主动找她说话,否则不多言不多语,总是笑眯眯地,耐心地倾听着别人的交流。

饭后,几个男人自然是继续吹牛打屁,忆青春年少,儿时往昔,几个女人则坐在沙发一角小声聊天。

不久,范晓华内急,去了趟厕所。

厕所斜对着厨房、

当他放完水出了厕所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朝厨房瞟了一眼,却见陈萍萍一个人躲在厨房洗着碗,一个人,默默地收拾着众人中午饭后堆在厨房水池内的“烂摊子”。

当时的范晓华,凝视着厨房内那个从少女时代的苗条变成了现在的婀娜,安静如油画般的背影,完全呆住了。

当时的他心头只有一个念头:

一个人上辈子究竟需要修多少的福,才会娶到陈萍萍这样的贤妻啊?

那次短暂的聚会过后,后来,他还和李刚,杨洋,关鹏飞等几个高中同学聚过几次。

期间,范晓华故意打听了不少班上女同学的近况,一通铺垫,最后,便装作不经意地问起了陈萍萍的情况。

“……唉,也是个遭孽的女人啊。运气不好,头婚找了个好赌的男人,把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败个精光不说,还借高利贷欠了一屁股的债。二婚也是不幸,丈夫酒驾,被泥头车碾了,留下孤儿寡母三人。她头婚生了个儿,二婚又生了个儿,一拖二,还是儿,一般正常的男人哪里敢接这这种盘?而那些只想沾她便宜,跟她耍一耍的男人她估计也看不起,所以现在一直单着,跟她父母一起过。老人家帮忙照顾两个外孙,她自己则在外面打工,好像在一家美容院上班吧——她的形象毕竟在哪里,这种靠身段和脸蛋的工作对她来说应该不难找。我大致了解的就这么多。有些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我也不好太过八卦……”

当时的杨洋,是这么对他说的。

红颜薄命。

这大概就是对陈萍萍最好的写照吧。

——————————

“嘿嘿,吴烟,林小庆,陈萍萍,重生一世,再世为人,我不会再像上辈子一样只晓得埋头读书,死读书,读死书,而忘记了近在咫尺的青春和美好,然后等十几二十年后,蹉跎岁月,只能在遗憾和悔恨中度过漫长的余生。

“这一世,俺会尽量张开胸怀,努力睁开发现美的眼睛——”

“范晓华——你在口水滴答的傻笑啥子?又在做白日梦了唛?你起来说一说,鲁大爷在《秋夜》中的这句话‘墙外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究竟好在哪里?”

或许是范晓华对未来的憧憬太过忘情,就在这时,他的耳边突然响起了班主任的叫喊声。

“哈哈哈哈……”班主任的话音刚落,偌大的教室便响起了一阵哈哈大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