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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逻辑函数及表示方法
1.4.1 逻辑函数的定义
从前面介绍过的各种逻辑关系中可以看到,如果以逻辑变量作为输入,以运算结果作为输出,那么当输入变量的取值确定后,输出的结果也随之确定。因此,输出与输入之间也是一种函数关系,这种函数关系就称为逻辑函数,写作
Y=F(A,B,C,…)
式中,A、B、C为输入逻辑变量,Y为输出逻辑变量。不管是输入逻辑变量,还是输出逻辑变量,它们的取值都只有0和1两种可能,这里的0和1已不再表示数量的大小,只代表两种不同的逻辑状态。
任何一个具体的因果关系都可以用一个逻辑函数来表达。例如,图1.4.1是一个三人裁判电路,竞赛规则为:主裁判和两名副裁判中,除主裁判判是外,副裁判中至少有一人判是,结果有效,否则结果无效。
图1.4.1 三人裁判电路
比赛时,主裁判掌握开关A,两位副裁判分别掌握开关B和C,当裁判判定有效时,就合上开关,否则不合上。显然,白炽灯Y的状态是开关A、B、C状态的逻辑函数。
若以1表示开关闭合、0表示开关断开,以1表示白炽灯亮、0表示白炽灯不亮,则Y是A、B、C的二值逻辑函数,即
Y=F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