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命案
这个年轻捕快,叫白冰。
是赵暮南在捕快学校的同学。
这小子自从毕业参加工作后,因为“会来事”,很快就和马进等重案一班的领导打成一片。
马班头很欣赏他。
他的兜里,常年揣着四五种烟。
每种烟的价格都不一样。
有的一百,有的八十,有的五十,有的十来块。
他给人发烟,有个特点,那就是根据对方的级别。
像马班头这样的,就发五十块的。
而普通的捕快,就发十几块的。
说起来,赵暮南虽然和他是同学。
但是无论是上学时,还是现在。
两人关系都很陌生。
不过让赵暮南搞不懂的是,这家伙不知为什么。
经常有意无意的针对赵暮南。
赵暮南来到了仵作身边,开始进行凶案现场勘查记录。
来到仵作身边后。
尽管心里已经做足了充分的准备。
但是,赵暮南还是被凶手的残忍程度震惊。
赵暮南强忍着。
才没有吐。
尸体被凶手分成了无数部分。
这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经过仵作初步勘查,能证明的只有以下几点:
1、死者是女性,这是从现场的部分尸体里分辨出来的。
2、凶手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
因为尸体被装入黑色塑胶袋,提手交叉呈十字形系紧,并用透明胶带封扎。
而检查中发现,袋子上,寻找不到一枚指纹。
3、因为被分尸,所以现在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信息。
而就在这时。
马班头也走了过来,脸色铁青的道:
“必须要尽快找到剩下的尸体部分。
尽快确定死者的身份信息。”
白冰连忙道:
“马班!
您放心,我已经和老牛他们说过了。”
然后,白冰又对赵暮南问道:
“小赵,你们这边的情况怎么样,汇报一下!”
赵暮南听到这话,眉毛一挑。
白冰这家伙,他和赵暮南是一起来的。
目前来说,都只算是实习捕快。
但是他这架势,假如不知道的看见了,还以为他也是班头呢。
当然。
赵暮南也没有去和他计较。
而是如实向马班头汇报了勘查记录。
马班头听完了赵暮南的汇报,便离开了这里。
而白冰,见马班头走了,也跟在马班头身后离开。
赵暮南瞥了两人离开的背影一眼,也没当回事。
而是悄悄的取走了死者的一点人体组织。
“究竟是谁?
手段如此狠辣!”
赵暮南现在,很想知道究竟是谁杀的人。
他为什么要杀人?
他杀的,又是谁?
什么仇什么怨?
而且最让赵暮南好奇的,是死者被杀后,其执念去了哪里?
所以,他取走了一些死者的人体组织。
打算尝试一下,能否用前世的道术进行查案。
赵暮南以前没做过相关的事。
所以不能保证一定成功。
他只是想试一试。
万一呢?
在赵暮南前世学的道术里,有一招叫金盆招魂术。
只要有死者的贴身物品,就可以将死者的灵魂召唤回来。
要是能将死者的灵魂唤回来,那直接问她谁是凶手,一切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当然。
赵暮南并不能保证金盆招魂术一定能成功。
虽然说,穿越的这大半年。
赵暮南已经先后证明了,童子尿能驱除诡异。
指尖血能对付诡异。
柳树枝能打诡异。
但是,赵暮南目前对诡异的了解,也仅限于此了。
直到现在,他也没实验过前世那些法术。
他现在根本不知道,那些法术究竟有没有用。
“等现场勘查好了,就回去试一下。”
而就在赵暮南等人即将勘查好这里。
正准备回刑房时。
一个消息却再次传来。
“立交桥下,发现一个黑塑料袋。
袋子内有女性躯干一具。
无衣物。
袋内除少量血水外,无其他内容物。”
赵暮南等人,连忙又往立交桥赶。
还没等他们到现场。
在路上之上,便再次听到一个消息:
“南郊垃圾焚烧厂第一焚化炉东侧,发现两只黑色塑胶袋。
袋内有女性头颅……”
到了天光大亮之时。
重案一班的捕快,已经发现了很多尸体残块。
虽然死者的尸体,依旧没有能拼完整。
但是,死者的相貌,已经看得出了。
——
——
时间:2023年8月30日10点
地点:贵丘府洛龙区刑房重案一班办公室
重案一班班头马进沉声说道:
“大家说说看法!”
仵作道:
“根据尸检结果显示,
死者系因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尸块较为新鲜,结合死者胃容物消化情况,分析死亡时间在案发前16小时左右。
根据死者皮肤光泽度、皮肤弹性及耻骨联合推断死者在30岁左右……
死者指甲修剪整齐,保养极好,判断其并非重力工作者。
各尸块断端处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内未见组织问桥,部分裂创可见拖刀痕,未见生活反应,符合用锐器切割及死后分尸。”
仵作说完了。
一位老捕快接着道:
“从抛尸现场分析。
犯罪嫌疑人应在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分段抛尸。
一个人可完成。
但是不排除两个人以上共同作案。
尸块包装物均为黑色塑胶袋,并用透明胶带捆扎。
黑色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无从查找其来源。
死者身上无衣物,无其他能证明身份的物品。”
又一名老捕快道:
“犯罪嫌疑人分尸之时,尸体的创伤部分,是从关节处离断。
这表明嫌疑人具备一定的解刨常识。
但是分尸手法并不熟练,说明嫌疑人是初次作案。
尸块均严密包裹,并且没有发现指纹、毛发。
在死者的体内,也没有提取到其他生物物证。
这说明嫌疑人心思缜密,具备一定的反侦查经验。
而且,因为分尸是一个大工程,耗时耗力。
不能允许有人打搅。
所以,嫌疑人独居的可能性较大。”
本来按道理,下一个该另一位老捕快说。
但是白冰,却在这个时候插嘴道:
“马班!
我觉得,各抛尸地点相隔很远。
犯罪嫌疑人一定有车等交通工具。
假如是几个人共同作案,那其中肯定有人会驾驶车辆。
假如是一个人单独作案,那这个凶手,一定会驾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