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环球记:5世纪以来全球市场上的药物、贸易与健康知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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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至15世纪在东亚作为一种流行药物的阿魏

公元10世纪以后,阿魏在中国本草中的重要性继续上升,此时它不仅可以通过陆路流通,还能通过运货量大增的海路运输流通,途经东南亚再到达东亚。[30]1141年颁布的一项帝国法令批准了阿魏和其他86种香料及药品在中国市场上的合法交易。[31]历史学家将这一时期药物配方的激增归因于中亚和南亚的药物通过陆路和海上的大量流入。罗伯特·哈特韦尔(Robert Hartwell)利用一部15世纪早期的帝国百科全书残本中所保留的资料,来衡量从7世纪到13世纪晚期外来商品的医疗用途。据他估计,在11世纪至13世纪治疗便秘相关症状的药方中,有37%都采用了阿魏(见图2)。[32]

图2 苏颂《本草图经》中描绘的广州阿魏

许多这样的药方被记录在官方编撰的药用方剂中,包括一些国有慈善药房也采用这类方剂,例如有一百卷的《太平圣惠方》(992)和《太平惠民和剂局方》(13世纪中期)。[33]阿魏最初在驱邪与阻止死后疾病传播的用途仍很常见,但是它的主要治疗用途看起来已经变成了能够使阻塞溶解,使痰、恶“气”和包括腹腔内肿瘤样肿块在内的不规则增生消散。它的用途之后扩展到治疗包括月经闭塞在内的女性生殖障碍,同时也被用作堕胎药。到了公元10世纪,阿魏更多地与其他成分混合使用,使它产生了更有价值的药用功能。正如《太平圣惠方》所记载,“阿魏丸”被认为能够有效地“治丈夫元气(vital qi),妇人血气(blood qi)”。[34]

阿魏的流行也反映了伊斯兰医学在14世纪达到顶峰时对全球产生的影响。在阿拉伯传统中也可以找到类似药品的使用记载,例如在伊本·阿尔·贝塔尔(Ibn Al Baytar,1197—1248)所著《药草志》的“阿魏(andjudan)”条目中,就有使用阿魏树脂(阿拉伯语中被称作“haltit”)来暖肝、暖胃、去湿气,以及治疗消化不良的记录。[35]又如,在古埃及中世纪医学集中发现了一种12世纪左右使用阿魏和其他成分制成泻药的配方。[36]早在14世纪晚期的英语译作中就提到了“asafetida”,这表明阿魏已被引入欧洲。[37]与此同时,第一种编译成中文的伊斯兰医书《回回药方》在14世纪出版,其中包含了以阿魏为主的药方。研究这部医书的一位专家提醒我们注意该文本与阿维森纳(Avicenna,980—1037,在中国被称为“阿布·阿里”)等伊斯兰医学文本在形式和内容上的相似之处。[38]与中国医书不同的是,《回回药方》不仅把“asafetida”翻译成“阿魏”,而且还译出了“阿魏”的阿拉伯语、波斯语的音译名称。有关这种药物用途的叙述与现存官方编撰的药用方剂中的记载类似,尤其是用于溶痰和消解腹部硬块的功用。[39]

在东亚的非汉文化圈中,也有将阿魏作为医用的记载。1038年至1227年间,西夏王朝控制着中国西部部分地区。一些罕见的文献表明,在这个受到中国文化巨大影响的短命王朝,阿魏普遍被作为一种药物使用。[40]藏医经典《四部医典》(rgyu-bzhi,被认为汇编于8世纪晚期,1546年首次印刷)中引用了将阿魏作为一种杀虫药和祛风药的用法,确立了阿魏树脂在藏医中的普遍应用。正是在藏医传统中,阿魏获得了一种春药的特质(就像在阿拉伯和印度文化中一样),然而这在其他东亚传统中并不明确。[41]

这一时期的资料显示,阿魏是一种受到朝廷高度重视的价值很高的商品。10世纪时,于阗地区(the Khotan state)向宋朝进贡了两件贵重物品:白玉和阿魏。和玉石一样,阿魏也是中亚这一地区利润丰厚的黑市交易的一部分。[42]1077年,印度南部的朱罗王朝向中国皇帝派遣了一支规模宏大的朝贡使团,将阿魏与乳香、蔷薇水、丁香、婆罗洲珍珠和犀牙等贵重物品一起赠送给了中国皇帝。[43]1045年,一位中国士人抱怨阿魏的价格高得离谱,对他来说,阿魏只是一种中下品的烈性辅药,而治疗效果较好的更温和的药物则要便宜得多。[44]这一评论不仅让我们了解到阿魏在这一时期的高昂价格,也使我们获知中国人对这种外来物作为药用食材的接受是喜忧参半的。医药专家们的这种担忧似乎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随后的历史时段中,阿魏的市值会逐渐下降。

在中国的佛教饮食实践中,阿魏从未像在印度和其他非汉文化中那样造成问题,它作为一种食材的固有形象可能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佛教徒们不需要在吃饭时刻意避免食用阿魏,因为它不是中国或东亚烹饪传统的组成部分。一份10世纪的佛教文献表明,有五种具辛味的荤菜对于僧侣而言是禁止的——蒜、韭、葱、薤和兴渠——只有兴渠在中国不是一种食物。[45]尽管有零星的证据表明,阿魏在10世纪初的中国西部被部分地作为一种蔬菜食用,但这种饮食习惯未能持续下去,这很大程度上和它的臭味有关。[46]在这种意义上,阿魏在中国的接受程度与欧洲相似。[47]然而在13世纪末、14世纪初,蒙古人治下的中国短暂地将阿魏用作调味品,与野味和其他肉类一起添加到各种汤和菜肴中,以增添味道。蒙古医生忽思慧所著《饮膳正要》(1330)是当时颇有影响的饮食著作,它在这一问题上所提供的信息尤为有用。这种香料被叫做“哈昔尼”,人们将它加入到以羊肉、鹿肉和熊肉为主的菜肴和汤中调味。[48]然而在中华帝国悠久的历史上,这种做法在烹饪文化里充其量只是边缘化且短暂的实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