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与家国兴衰(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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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立信变法

商鞅变法分两个阶段。

周显王十年,即公元前359年,商鞅公布了变法的第一套改革措施,这是第一阶段。

首先是基础制度建设。包括基层什伍保甲组织的建设,治安联保制度的建设。其实这个制度在秦献公时候就有了。秦献公时代,就有对社会管控的一些基层体系,商鞅不过使它更加完善了而已。这套东西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国家治理结构的特色,就是保甲、乡里、乡村、乡镇。这套国家管理体系,春秋管仲是始作俑者,到商鞅时更加完善。

其次,是建立一套奖励耕战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其实就是一个产业导向、资源导向,即国家资源要往哪儿去推动,是耕还是战。商鞅告诉大家,人一生就两件事儿,一个是打仗,一个是种地。那么怎么让大家都去打仗种地呢?那就是立功受奖。如果不干这个,不打仗种地,而是去干别的事儿,那就受穷受苦,官府会收你为奴。

商鞅这套制度,我觉得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一方面是价值观的提倡,就是说不断地努力工作,打仗、种地,你就能改变自己的身份。它很早就打通了平民通向贵族的通道。西方不是这样的,西方长时期是等级制、世袭制,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要革什么命呢,就是革贵族制度的命,要平等,而且通过各种制度要通向平等,这是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事。可是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商鞅就说了,血统不重要,自己有本事最重要。有什么本事呢,一个是打仗的本事,一个是种田的本事。为此,另外一个方面,就是限制贵族的特权。贵族如果没有军功,那你的户籍就不能算在国君的宗族里面,而且一个人的所有待遇,都是靠你的爵位来决定。总共有二十等爵,爵只有通过战争打仗才能获得。爵位不一样,获得的待遇也不一样,包括住的房子、穿的衣服、家里的佣人,都不一样。因此有功的人,尽享荣华富贵;没有功的人,有钱也没处花。宗室没有军功,就不能当贵族;平民有了军功,可以得到富贵。

十年之后,商鞅推行第二套改革,这是第二阶段。

这次新的改革,秦国都城从雍迁到了咸阳。改革集中表现在行政、经济和社会几个层面。社会层面的改革,比如规定,孩子长到成人的年纪了,就要分家。分家析户,也是中国特色。我们总觉得日本跟中国很类似,其实在这方面,日本、欧洲跟中国都不一样,一个贵族怎么能称贵族呢?父亲的东西都要传给儿子,但是传给儿子有一个问题要解决,有很多儿子怎么办呢?欧洲和日本方式是都传给一个儿子,所以他的家业就不坠,就不会分散。中国人方式是分家,把家业分掉。一个英雄的爸爸生十个儿子,家业就分成十份了,这每个儿子再生十个,就分为一百份了。在日本和欧洲没有这种情况。

经济方面的改革是土地买卖制度。《汉书·食货志》里讲,商鞅“废井田,民得买卖”。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占有制度,就是说贵族占有土地,庶民为他耕种土地,但是产权是不能转让的。商鞅废除井田,民得买卖,产权可以转移了,激发了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贵族之所以为贵族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土地归贵族所有,且不得买卖、不得分家。所以,中国的贵族制被商鞅打破了。商鞅确立的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后代,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特色,这个特色是商鞅用制度的办法确立的。

贵族因为不是职业官僚,他在经济上有采邑的收入保障,不靠当官拿薪酬吃饭,因此它跟国君的关系就不一样,所以国君无法集权。商鞅打破了贵族制,就为君主集权奠定了基础。

商鞅还在赋役制度、经济制度和度量衡的标准上,做了很多的改革,都说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其实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总之,商鞅两手抓,两手都很硬。一手抓军事,能打胜仗,一手抓粮食生产,发展农业。“利出于地,名出于战。”什么意思呢?想要利益、财富,就从土地上去找;要想有名,有地位,就通过战争获得。所以把一切社会资源,都驱使到耕战方面去。

这个体制坚持实行了一百多年,一直到秦王嬴政统一了全中国。

商鞅变法从立法入手,所以信用是它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如果立法没人遵守,就说明政府没有信用,政府说的话不算数,所以商鞅有个“徙木立信”的典故。他把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放在市门之南,张榜告诉大家,谁能把这个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赏赐十金。十金是多少钱呢?那时候的金不是我们今天的黄金,大概是铜,十金相当于那个时代一个中等人家的全部财产。这么高的赏赐,这么简单的一份工作,所以老百姓议论纷纷,却没人相信。商鞅于是把赏金增加到五十金,秦民奔走相告,激动万分,大家都说,这简直是天上要掉馅饼了。有人就跃跃欲试,真的就把这个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结果马上被政府找去,当场兑现奖金。全国一片哗然,这个消息比什么传得都快,人们见面第一句话就讲这件事,原来政府说话是算数的。

政府守信的观念得到强化。商鞅于是晓谕百姓,你们别觉得失去了机会,别后悔,机会有的是。现在奖励耕战,你们就按照政府说的去做,机会自然就有了。

法令颁布了,那么执行它就必须赏罚分明,否则的话,大家还是不能遵守。我们知道商鞅的这个法令,有点类似吴起在楚国的情况,法令触犯了贵族的利益,所以自然有人出来反对。

比如说,太子老师鼓动太子犯法,给商鞅出了个难题:要是对太子下手,那主公秦孝公能愿意吗?商鞅还没傻到这个程度。他说:“太子犯法,因为他是储君,不可施之以刑,可是太子的老师要负责。”太子的师傅你是怎么教太子的?于是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加以刑罚,施以酷刑、脸上刺字。这下震慑了整个上层。而普通士兵百姓立功,立马兑现奖赏。这个做法,该赏的赏,该罚的罚,使法律有尊严,所以商鞅的改革深入人心。反对派把太子抬出来,不但没有阻碍变法,恰恰成就了商鞅。

商鞅变法不光有原则性,具体实施起来还有可操作性。其实商鞅变法不光有原则性,具体实施起来还有可操作性。如果只是原则的抽象的规定,那么就很容易上下其手。商鞅不是,商鞅的变法非常具体。具体到什么程度呢?具体到你都难以想象。

我们从《史记》《资治通鉴》和《商君书》里面,都看不到变法的详细情况,但是睡虎地秦墓竹简给我们提供了一些详细内容。

比方说,农业管理方面,从播种开始,法律就规定,种稻子每亩地用种子二又三分之二斗;麦,每亩一斗;黍,即小米,每亩三分之二斗;菽,也就是豆类,每亩半斗。政府用法律来指导农民种田,使得科学的农业技术得到推广。政府对农田作物管理如此精细,令人叹为观止。

法律还规定,地方政府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定期详细汇报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包括受雨多少田亩,抽穗多少田亩,已开垦还没耕的多少田亩,受水旱之灾、病虫害影响的田亩受损情况,都要报告。

牛是农耕之本。每年正月、四月、七月、十月,举行一次耕牛的健美比赛,优胜者有赏,赏酒、赏干肉,还有一些徭役上的减免待遇。如果因饲养不善耕牛变瘦了,腰围每瘦一寸,养牛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笞刑。在乡里层面根据考核,优胜者有赏,低劣者要抽鞭子。驾车、畜役用的牛属官府所有,死亡要及时上报。如果十头牛中一年死亡三头以上,养牛人要受罚。还有,如果养了十头母牛,而其中六头不生小牛,那不但养牛人要受处罚,有关官吏也要受处罚。

还有军功授爵制度,也是非常具体的,爵位直接跟战争业绩挂钩,十分具体细致。比如说,士兵斩了敌人一个首级的,就可获得爵位,获得田宅,还有仆人。斩两个首级的,父母妻子都可以免罪,如果妻子是奴,马上就可以解除奴婢身份。奴婢本来是没有户口的,也就是说,你斩敌人两个首级,你太太马上就有户口了。

在部队里吃饭的伙食标准也看这个。三级爵位的士兵,每天有粳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二级爵位的士兵能吃到粗米,没爵位的能吃饱肚子就很好了。爵位不同,士兵的伙食标准都不一样。上等爵位的士兵,当然标准更高了。这种待遇上的差别,就是激励士兵拼命去杀敌。所以在秦国士兵的眼里,首级不是人头,首级就是房子,就是酱菜,就是下次吃饭会有更高的标准。

总之,商鞅变法这些措施,内容细致周密,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商鞅身亡之后,仍然能推行下去,说明它符合秦国的社会实际,具有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