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1章 天秤鱼
1864年7月26日,东北风吹得很紧,一艘华丽的游船开足了马力,在北海峡[1]海面上航行。英国国旗在尾樯的斜杆上飘扬,大桅顶上挂着一个小蓝幡,幡上有金线绣成的“E.G.”[2]两个字母,字母上方还有个公爵冕形标记。这艘游船叫“邓肯”号,属爱德华·格里那凡爵士所有。爵士是英国贵族院苏格兰三十二元老之一,同时是全英驰名的皇家泰晤士河游船会最出色的会员。
格里那凡爵士和他年轻的妻子海伦夫人,以及他的一个表兄麦克·那布斯少校,都在这艘船上。
“邓肯”号新近才造成,它驶到克莱德湾[3]外几海里的地方试航,现在正要回格拉斯哥[4]。在已经看到阿兰岛的时候,瞭望台上的水手忽然报告:有一条大鱼扑到船的后浪槽里来了。船长约翰·孟格尔立刻叫人把这事告诉格里那凡爵士。爵士带着麦克·那布斯少校来到艉楼顶上,问船长那是一条什么鱼。
“可真了不得,阁下!”孟格尔回答说,“我想那是老大的一条鲨鱼。”
“这一带海里会有鲨鱼?!”爵士惊奇地问。
“毫无疑问的。”船长回答,“有一种鲨鱼叫作‘天秤鱼’[5],在任何海洋里、在任何纬度的地区都可以发现,这就是那种鲨鱼。除非我完全看错了,否则我们现在碰到的就是那么一个坏家伙!如果阁下同意的话,只要格里那凡夫人高兴观看一种稀奇的钓鱼法,我们很快就可以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你觉得怎么样,麦克·那布斯?”格里那凡问少校,“你赞成试一试吗?”
“你愿意,我就赞成。”少校安闲地回答。
“而且,”孟格尔船长又说,“这种可怕的鲨鱼杀不尽,我们抓住机会除掉一害吧。如果阁下高兴的话,我们把它钓起来,既是一幕动人的景象,又是一个有益的善举。”
“就这样做吧。”格里那凡爵士说。
爵士叫人通知海伦夫人。海伦夫人也上到艉楼顶上来了,她十分乐意看看这幕动人的钓鱼场景。
海面非常清明,鲨鱼在海面上迅速地游来游去,大家看得清清楚楚。它忽而沉入水底,忽而飞跃前进,矫健惊人。孟格尔发出捕钓的命令。水手们把一条粗绳从右舷栏扔下海去,末端系着一个大钩,钩上穿着一块厚腊肉。那鲨鱼虽然还远在五十码[6]以外,却已闻到那块送给它杀馋的香饵了。它迅速地游近游船。大家看到它那灰黑色的双鳍猛烈地打着波浪,尾巴保持着全身的平衡,沿着笔直的一条路线前进。它一面向前游,一面瞪着两个突出的大眼睛,欲火仿佛在眼里燃烧着;翻身时,张开的两颌显出四排白牙。它的头很宽,好像一把双头铁锤安在一个长柄上。约翰·孟格尔不曾看错,它果然是鲨鱼中最贪馋的那一种,英国人叫它“天秤鱼”,法国普罗旺斯省有人又叫它“犹太鱼”。
“邓肯”号上的乘客们和水手们都出神地看着鲨鱼的动作。一会儿那家伙就游到钩边来了;它打了个滚,以便更容易吞钩。那么大的一块香饵一到它的粗喉咙里就不见了。它立刻拖着缆索猛烈地一摇,被钩上了。水手们赶快旋转帆架末端的辘轳,把那怪物吊了上来。
鲨鱼一看出了水,蹦得非常厉害。但是人们有法子制服它:又是一根绳子,末端打了个活结,套住它的尾巴,叫它动弹不得了。不一会儿,它就从舷栏上被吊上船来,摔到甲板上。这时,一个水手悄悄地走近它,狠命地一斧头把它那可怕的尾巴砍断了。
钓鱼的一幕结束了;那怪物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水手们的报仇心得到了满足,但是好奇心还没有得到满足。是啊,任何船上都有这样一个习惯:杀了鲨鱼要在它肚子里仔细找一下。水手们知道鲨鱼是什么都吃的,希望在它的肚子里找到一点儿意外的收获。这种希望通常是不会落空的。
格里那凡夫人不愿参加这种腥臭的“搜索”,回艉楼去了。鲨鱼还在喘息呢;它有十英尺长,六百多斤重。这样的长度和重量一点儿也不稀奇;不过,天秤鱼虽不是鲨鱼中最大的一种,至少也算是最凶猛的一种。
不一会儿,那大鱼被人们毫不客气地用大斧头剖开了肚子。只见鱼钩被它直吞到肚子里,除此之外,肚子却是空空的。很明显,那家伙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水手们没精打采地正要把那残骸扔下海,这时候鲨鱼肚子里有个粗糙的东西把水手长的注意力吸引住了。
“呃!那是什么呀?”他叫起来。
“那个呀,”一个水手回答说,“那是一块石头,那家伙为了平衡身体吞下去的。”
“去你的吧!”另一个水手说,“那明明是个连环弹[7],打进了这坏蛋的肚子里,还没来得及消化呢!”
“你们都别胡说,”大副汤姆·奥斯丁驳斥道,“你们没发现这家伙是个酒鬼吗?它喝了酒还不算,连瓶子都吞下去了。”
“什么?”格里那凡爵士也叫了起来,“鲨鱼肚里有只瓶子吗?”
“真是只瓶子,”水手长回答,“不过,很明显,这瓶子不是从酒窖里拿出来的。”
“那么,奥斯丁,”格里那凡爵士又说,“你细心地把瓶子取出来,海上发现的瓶子常常是装着宝贵的文件的。”
“你相信这事吗?”麦克·那布斯少校问。
“我相信至少这是可能的事。”
“我并不想和你抬杠,”少校回答,“也许那瓶子里有个秘密呢!”
“一会儿我们就会知道啦!”格里那凡说,“怎么样,奥斯丁?”
“瞧!”大副回答,指着他费了不少力气才从鲨鱼肚子里取出来的那个不成样儿的东西。
“好,”格里那凡说,“叫人把那个难看的东西洗干净,拿到艉楼里来。”
奥斯丁照办了,他把这离奇的瓶子送到方厅里,放在桌子上。格里那凡爵士、麦克·那布斯少校、约翰·孟格尔船长都围着桌子坐下。一般来说,女人总是有点好奇心的,海伦夫人当然也围了上来。
在海上,小事都是被当作大事来看待的。有一阵子,大家一声不响,眼巴巴地望着这只玻璃瓶子。这里面装的是船只出事的线索呢,还是一个航海者闲得无聊写了一封不相干的信丢到海浪里玩的呢?
为了知道其中的究竟,格里那凡立刻着手检查瓶子。他十分小心在意——正如这种工作所要求的那样——好像一个英国检察官在侦查一个重大案件的案情。格里那凡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从一件表面上看来似乎是无所谓的事中,往往会发现重要的线索。
在检查瓶子内部之前,先检查外部。这只瓶子有个细颈,口部很坚实,还有一节生了锈的铁丝;瓶身很厚,即使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力都不致破裂,一看就知道这是法国香槟省[8]制造的。阿依或埃佩尔奈[9]的卖酒商人常常拿这种瓶子敲击椅档子,椅档子敲断了,瓶子仍然没有任何裂纹。这次发现的这只瓶子能够经过长期漂泊,不知被碰撞过多少次,还能完整无损,也就是因为它特别结实。
“是一只克里格酒庄的瓶子。”少校随便说了一句。
正因为他是内行,所以并没有人对他的判断提出异议。
“我亲爱的少校,”海伦说,“如果我们不知道瓶子是从哪里来的,单知道是哪家酒庄出品的有什么用呢?”
“我们就会知道从哪里来的呀,我亲爱的海伦,”格里那凡爵士说,“我们已经可以肯定它是来自很远的地方。你看,瓶外面巴着的这层凝固的杂质,可以说,在海水的浸渍下,都已经变成矿石了!这瓶子在钻进鲨鱼肚子之前,就已经在大洋里漂流很久了。”
“我不能不赞同你的看法,”少校回答说,“这只玻璃瓶子外面有这么厚一层杂质,可能是经过了长途旅行。”
“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格里那凡夫人问。
“你等着呀,我亲爱的海伦,等一等,研究这瓶子要耐心点。除非我完全推测错了,要不然,我们所提出的问题,瓶子本身是会给我们答复的。”
格里那凡一面说着,一面刮去护着瓶口的那层坚硬的物质。不一会儿,瓶塞子露出来了,但是已被海水侵蚀得很厉害。
“可惜啊!”格里那凡说,“即使瓶里有文件,一定也保存得不好了。”
“恐怕是的。”少校附和着。
“我还有个推测,”格里那凡又说,“即瓶口塞得不紧,丢到海里不久就沉下去了,幸而鲨鱼吞到肚子里了,才把它送到‘邓肯’号上来。”
“那是毫无疑问的。”约翰·孟格尔回答,“然而,如果我们是在大海里捞起它,知道捞获地方的经纬度,那就更好了。因为,我们只要研究气流和海流的方向,就可以知道它漂泊的路程;现在它是由这种惯好逆风逆流的鲨鱼送到我们手里来的,我们就无法计算了。”
“我们看看再说吧。”格里那凡回答。
他十分仔细地拔开瓶塞,顿时一股咸味充满了艉楼。
“怎么样?”海伦夫人问,带着女人惯有的急性子。
“是的!”格里那凡说,“我没有猜错!里面是有文件!”
“文件,是文件呀!”海伦夫人叫起来。
“不过,”格里那凡回答说,“大概因为潮气侵蚀得很厉害,都沾在瓶子上了,拿也拿不出来。”
“把瓶子打破吧。”麦克·那布斯说。
“我倒不想把瓶子弄破。”格里那凡反驳道。
“我也希望如此。”少校跟着转了话。
“自然是不打破瓶子好,”海伦夫人说,“但是瓶里的东西比瓶子更重要呀,只好牺牲瓶子了。”
“阁下只要把瓶颈敲掉,”约翰·孟格尔建议说,“文件就可以完整地抽出来了。”
“就这样做吧,我亲爱的爱德华!”海伦夫人叫道。
事实上也很难有别的办法;所以,格里那凡爵士虽然舍不得,也只有下决心把那宝贵瓶子的颈部敲断。因为外面的一层杂质已经硬得和花岗岩一样,非用铁锤不可。不一会儿,瓶颈的碎片落到桌子上,人们立即看见几块纸粘在一起。格里那凡小心地把那些纸头抽出来,一张一张地揭开,摊在桌上。这时海伦夫人、少校和船长都挤到他的身边。
[1] 在北爱尔兰与苏格兰之间。
[2] E.G.,即船主姓名Edward Glenarvan(爱德华·格里那凡)这两个词的首字母。
[3] 在苏格兰西。
[4] 苏格兰城市和商港,在克莱德湾上。
[5] “天秤鱼”是英国水手给它的名称,因为它的头像天秤,更准确地说,像个双头铁锤。因此,在法国也称之为“锤头鲨”。中文名为“双髻鲛”。
[6] 英美制长度单位,1码等于3英尺,合0.9144米。
[7] 从前的一种炮弹,用铁链连着,双双打出,以便斩断敌船的桅杆。
[8] 在法国东北部,香槟酒的产地。
[9] 阿依和埃佩尔奈都在香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