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英语:反套路英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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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算是个开始吧

我是一名文字编辑。一份书稿由作者写出来,被我称为“编辑”的编辑修改过,经过了可能无数个版本,才终于全部完成,而我的工作就是用我手中的笔,让那份稿子变得更好,更简洁,更清楚。减少废话。不是改写,也不是强行按照所谓正确的文章模板来塑造它,而是让它展现出最好的样子。通过我的工作,让这份稿子更接近它真实的样子。这就是我的职责。

从更基本的层面来说,专业的文字编辑工作要确保稿件没有拼写错误。(完全不会拼写的天才作家像神兽一样不可能存在,但话说回来每个人都有打错字的时候。)有件事你也许早就知道了,但我还是要提醒一句:要把拼写检查和自动更正功能当作你的左膀右臂。我一定是先打开它们再开始打字,但它们也不一定每次都知道你想打的是哪个词。编辑工作还包括重新考虑和安排标点符号的位置——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人生的一半时间都花在把句中的逗号拔出来,另一半时间则用来把它们重新钉到别的地方——以及留意缺失的单词(he went to store)和重复的单词(he went to the the store),还有其他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悄悄生长出来的小毛病。还要注意基本的语法,当然,对于有些作品,编辑在语法方面的要求比较严格,其他作品则宽松一些。

以上工作,似乎能用某种高级软件来完成,但事实并非如此,不管是把握文章风格,还是修正语法瑕疵(即便它觉得它能做到),甚至检查拼写,软件都做不到(关于拼写,后面会说到的,会说很多很多)。除了这些基本工作,编辑更是一种真正的手艺。一位作家曾这样对我说:“优秀的编辑工作,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次深入彻底的牙齿清洁,又像一场出神入化的魔术表演。”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

几年前我应邀参加一位小说家在自己家里举办的聚会,我做过他的编辑。那是在夏天,下午酷热难耐,上东区时髦联排别墅的小小花园里人头攒动,挤得人有点儿不舒服。

小说家的丈夫是一位大名鼎鼎的戏剧和电影导演[1],在场有好几位知名演员,所以尽管我汗流浃背,却还是兴奋地看呆了。

女主人热心地介绍我和一位女演员认识,这位演员在舞台上看起来身高两米四,实际却娇小得多——一般都是实际很高,舞台上显得矮吧。她非常可爱,打扮得也很精致,这让我很意外,要知道她可是演母夜叉出名的——我找不到更好的词了。

这位演员似乎写过一本书。

“我写过一本书。”她告诉我是一本回忆录,“不得不说,编辑稿送过来的时候,我看到那上面都是潦草的字迹,还有各种符号,我可吓坏了。‘不!’我大叫,‘你根本不懂!’”

这时候她已经抓住了我的手腕,虽然她握得很轻,但我还是不敢想象如果我把手抽回来,会发生什么事。

“可是接下来,我仔细看我的编辑所做的修改。”她接着低声说,但她愿意的话,她的音量可以轻易传到剧院最高的座位上,“我开始明白了。”她靠近我,我的头顶仿佛要被盯出一个洞来,我被迷住了,动弹不得。“继续说下去吧。我对编辑说。”

此处需要一个富有戏剧效果的停顿。

她的声音缓慢而庄重,过了这么多年,每一个清脆的辅音和饱满的元音依然在我脑海中回荡:“编辑就像牧师,捍卫着他们的信仰。”

像极了一次祝祷。[2]

 

大约三十年前,我因为机缘巧合走上了工作岗位。那时,很多人都是误打误撞进入某个行业的,就只是找点儿事情先做着。大学毕业后,我花了几个年头去餐厅做服务员、在酒吧做酒保、去复兴剧院参加双片连映活动,总之就是各种瞎忙。小时候不知道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等到你真长大的时候这就成了一个问题。但多亏了我一位作家朋友的劝说,以及他的制作编辑不知哪里来的信心——制作编辑就是出版社里负责协调一本书的编辑和校对流程的人——于是,我就这么做起了自由职业校对:校对完这一本,再校对那一本。过了一段时间,我决定全职做这个工作。

说到校对,它是一个基本的、机械的过程。这是你进入这个行业的第一步,尤其是当你没有任何经验的时候。我的第一份工作就只是确保编辑稿(放在左手边)上的所有修改都体现在排版稿(放在右手边)上面。请注意,这些事发生在花园聚会故事之前,是在纸笔时代的早些时候,所以我在手稿上读到的不仅包括作者的初始文字,还包括用两种笔迹——作者自己的和文字编辑的——留下的层层改写和修订,更不用说那些神秘莫测的潦草字迹和编辑符号了。校对工作对注意力和专注度的要求很高,但工作内容都是非黑即白的,是和否二选一: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你应该注意到错的地方,改正它,虽然这会让页面更乱。就像一直在玩乱得见了鬼似的《儿童集锦》(Highlights for Children)找碴拼图。

随着我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稿件上的东西越来越让我着迷,那是作家和编辑用彩色铅笔进行的对话式决斗。因为通常——几乎总是这样——文字编辑所做的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了纠正拼写错误、重新安排标点、修正主谓不一致等等,他们还会更深入、更深思熟虑、更主观地挖掘作者的文章内涵:删除句子中可有可无的词,在结构可能过于紧凑的句子中加入一个词,对段落重新排序使其结构更有力,指出作者对其偏爱的形容词或副词的滥用等。文字编辑也可能会暗示某些字词不太得当(会在页边空白处写下“作者:尴尬?”)[3]或者某个短语太迂腐了(作者:陈词滥调?)。有时候,如果文字编辑认为同一个论点重复了太多次,或者显而易见、根本没必要说明,那么整个句子都可能会被划掉,页边空白处的注释会显得很……我觉得有些无礼——作者:知道了。

这并不是说,文字编辑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会被作者采纳。虽然作者往往会将修改意见原封不动地留在那里表示默许,或者划掉编辑在空白处写的、画了圈的“OK?”的问号以表示同意,但偶尔也会划掉一两条更正或修改建议,在原文下面画上一排圆点,在旁边写上STET——这是拉丁语,我后来知道了它的意思是“保持原样”,即“你的手不要伸得太长”。作者偶尔还会加上一个感叹号或者几个表达异议的词。[4]

我就是这样学会了做编辑:通过观察,观察编辑是如何工作的、作者是如何回应的;通过记录稿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差不多算是无可争辩的语法错误,到差不多算是有讨论空间的风格和品位上的偏差问题,以及编辑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差不多、或多或少:真的,我不是故意含糊其词。写作中,板上钉钉、无可争议的事情,比你想象中的要少。我会在下文中反复提到这个话题。)

编辑是一种技能。它需要你对语言有优良的感受力,知道好的文字听起来应该是什么样,印在纸上应该是什么样;它要求你具有倾听作者的能力,明白作者想要达到怎样的效果,最好是知道怎样帮助作者将这种效果发挥到极致。如果想做一名专业的编辑,以上能力是可以而且当然应该通过学习来获得的。世界上并不缺语法书,也不缺讲单词怎么用的书。但我确实认为,编辑这门手艺是需要一点儿神秘的天赋的。(我知道大多数文字编辑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从小就爱读书,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埋首于书中度过。)就像我的一位同事所说:你努力钻进作者的脑子里,为了他们的稿子而在他们的稿子上折腾来折腾去,而作者本人可能已经这么折腾过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也把每个句子都他妈看了六百五十七遍。

 

兜了这么大个圈子,接下来让我告诉你,亲爱的读者——我一直想说“亲爱的读者”,现在我说了出来,我保证再也不说了——我为什么要谈这些问题。

我们每个人都是写作者:我们写学期论文、办公备忘,我们给老师写信,我们写产品评论、文章、博客,发表政治见解和呼吁。有的人会写书。我们每个人都会写电子邮件。[5]而且,至少据我观察,我们都希望能写得更好:我们想将观点表达得更清晰、更优美;我们希望读者喜欢我们写下的文字,希望更言简意赅地表达;我们希望——说真的——少犯错误。

如我所说,这种工作我已经做了很久,我最喜欢的事情仍然是为作者提供协助,并在页面上与他们对谈,即使稿件已经不再是桌上的一沓纸,而变成了屏幕上的一个Word文件。

这本书,则是下一个话题。我有机会与你们分享我做的一些事情,供你们参考使用,这些心得总结自我遇到的那些细节问题,即使是熟练的作家也会无意中被它们绊一跤,还有一些能让已经比较成熟的文字变得更好的神奇小窍门。

又或者,你只是好奇其他人对序列逗号有什么看法。

那我们就开始吧。

不,等等。先说明一下:

这本书之所以不叫《规范手册,这一本就够了》(The Last Style Manual You’ll Ever Need),或者其他类似的可怕名字,是因为它就不是那样的书。没有哪本书能够囊括关于写作的所有知识——而且,恕我多说一句,每本书都有自己的观点,从来没有哪两本写作书是不会打架的——而在着手写这本书时,我给自己设定了基本原则:写那些我在编辑稿子时最常遇到的问题,以及我是如何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的;写那些我认为我真的有话可说的话题;写那些让我感兴趣或者只是觉得好玩的知识。另外,我不会重复那些详尽的写作指导书已经讲过的东西,这些书现在和将来都会被放在我自己的桌子上,被我频频翻阅。[6]而且,我应该补充一点,那就是我会记得,至少时不时地想起,大方承认我有自己的特殊品位和怪癖,并允许这一点存在,仅仅因为我认为有些东西是好的、恰当的、漂亮的,并不意味着你也一定要那样觉得。

尽管你应该也那样觉得。

那么,为了给出有选择性的、独特的并且(我希望是)有益的建议:

我们开始吧。

[1]如果我不提他的名字就不算炫耀自己认识名人,对吧?(书中注释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作者注。)

[2]哦,好吧。这位女演员是佐伊·考德威尔,她的这本小书是一本迷人、精致的回忆录,就是《我将饰演埃及艳后》。找来读读吧。

[3]写清楚是给作者(AU,author)的,这一点很有必要,因为有时编辑会提到排版人员(COMP,compositor)。

[4]“你能举个例子吗?”在讨论这一段的时候,我的编辑这样问我。好吧,我们来看两个例子。有这么一位作者,文字编辑对他的那些令人作呕(我必须郑重指出这一点)的句子之一提出了修改意见,而他不屑地在稿子空白处批下了“这叫作风格”几个字。还有一位,编辑在稿子上写了一条正常而得体的建议,结果这位作者用不知道是红色蜡笔还是血的东西狂躁地回复道:“滚去写你自己的书吧。”

[5]此外,许多人也发短信和推特,这些文字活动有它们自己的规则,且所有这些都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之内。

[6]特此说明:《写作规范》(Words into Type),一本很早就绝版但很容易在网上找到电子版的书;《芝加哥手册》(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我并不总是赞同这本书中的条文,但它那种权威的气势让人感到莫名安心。我还向你推荐《韦氏英语惯用法词典》(Merriam-Webster’s Dictionary of English Usage),当然,我的意思是你一定要有一本词典:给自己买一本《韦氏大学英语词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吧,我在撰写本书时,这本词典出到了第十一版。每当我在本书中提到“大砖头写作指导书”时,指的就是以上这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