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俞平伯精校评点脂批本(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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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

《红楼梦》是出现于中国小说史上具有代表意义的现实主义的伟大著作之一。关于这书的作者,早年有人还弄不清楚(1),现在从各种记载看,曹雪芹著作《红楼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里首先就作者及其著作《红楼梦》的情况做一个概括的叙述。

(1)程本高鹗序:“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何人,惟书内记曹雪芹先生删改数过。”乾隆甲辰年抄本梦觉主人序:“说梦者谁,或言彼,或言此。”

曹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1)。雪芹是他的别号之一。本书开首即称“曹雪芹”,因而《红楼梦》的读者们都习惯这样叫他。曹家本河北省丰润县人(2),降清后入正白旗内务府籍(3),他们祖孙三代四个人做了五十八年的江宁织造。织造为内务府的专差,只有皇帝家的奴才能够充任,其实是封建统治者的耳目爪牙。虽说是包衣(4),本职不过部曹,主事员外之类,但在当时确是炙手可热的权要。由于社会关系及其他许多复杂的原因,曹氏的家庭环境很有文艺的气息。江宁织造首先是曹玺做的。他的儿子曹寅。曹寅有两个儿子,一个亲生的叫曹连生即曹颙;曹颙死了,又过继一个叫曹頫。雪芹是曹寅的孙;他是曹颙之子还是曹頫之子却不能确定。我认为若说是曹颙的儿子,这个可能性要大些(5)

(1)张宜泉《春柳堂诗稿》“题芹溪居士诗注”。

(2)李玄伯“曹雪芹家世新考”,见《故宫周刊》第八十四期。

(3)曹氏旗籍有说为汉军,有说为满洲的,但本为汉族并无问题。

(4)包衣,满洲语奴才。内务府旗即“皇室”的包衣。

(5)雪芹为曹颙遗腹子之说,初见上引李玄伯文,又见《文学遗产》第六十期王利器文。曹寅只有两个儿子,雪芹既是曹寅之孙,若非颙之子,便是頫之子。若说为曹颙之子,年岁可以符合,参看下注。若说曹頫之子,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奏折上自称“黄口无知”,五十七年康熙朱批上说“你小孩无知”,可见那时曹頫的年纪的确很轻。雪芹即使说他整活了四十岁,生于雍正初元,距康熙五十七年不过三年,其为曹頫的儿子已不大可能;如说他活到将近五十,可能性自然更小了。从积极方面看,曹頫之子何人不见记载。近人多说雪芹子,不过用错误的自传说,从《红楼梦》里贾政跟宝玉的关系推比出来的,本不足信。

曹寅、曹颙、曹頫连任江宁织造,一七二八年曹頫丢官抄家以后,全家北返。关于曹雪芹生平的情况我们知道得很有限。他似曾到过扬州(1),不仅回到北京究竟在那一年这些细节无从查考,甚至想比较简略地勾勒出雪芹一生的轮廓,也由于材料的零星漶漫,目前还不易办到。我们只知道他和敦诚同学读书(2),并工诗,善画,好饮酒,善谈吐,娓娓令人终日不倦。后来住在北京西山附近,境况相当贫穷(3)。只有一个小儿子也不幸殇亡,雪芹因而感伤成病,不多几个月他也死了,葬在北京西郊。剩下的只有他的寡妻,身后很萧条。《红楼梦》后半的稿子很快地遭到散失,这未必不是一个原因。

(1)敦诚《四松堂集》“寄怀曹雪芹”诗云:“扬州旧梦久已觉。”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所以人说他到过扬州。但看原注明指江宁织造说,文人措词用典不必甚拘,雪芹真到过扬州也不过这么一说罢了。

(2)敦诚诗:“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周礼》:“师氏以三德教国子。居虎门之左。”敦敏所作“敬亭(敦诚)小传”说他“入宗学”。宗学的制度名称见《大清会典》卷一。虎门疑即指此。

(3)敦诚说他“举家食粥”,用颜真卿食粥帖的典。虽相当穷,也不必真穷到吃粥,所以诗还说“酒常赊”。

曹雪芹是个磊落不平的“慷慨悲歌之士”,这从他的朋友如敦敏、敦诚、张宜泉的赠诗里可以看出。他字“梦阮”,朋友诗中也每每用阮籍来比他(1)。又“酒渴如狂”,朋友将淳于髡比他(2),死后又用刘伶来比他(3)。他擅长诗与画。他画山水,也画石头(4)。他喝了酒画画,画得了钱又去沽酒(5),不屑用他的画来讨好权贵帝王(6)。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曹雪芹的性格。他的诗的风格近李长吉(7)。生平做诗好新奇,至今还有断句如“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作风大抵如此(8)。有人以为《红楼梦》有传诗之意,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可以明白看出《红楼梦》里人物的诗是作为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这类诗作也是服从于作者笔下的人物的性格的。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此外他还可能会弹琴唱曲。他是个多才多艺的旗下才人——自然他的最大成就还在小说方面。

(1)敦敏《懋斋诗钞》“赠芹圃”:“一醉毷白眼斜”,敦诚“赠曹芹圃”:“步兵白眼向人斜”;见写本《四松堂集》。

(2)敦诚“佩刀质酒歌”:“相逢况是淳于辈”。“酒渴如狂”即见本诗序。

(3)敦诚“挽曹雪芹”:“鹿车荷锸葬刘伶”,见写本《四松堂集》。

(4)张宜泉“题芹溪居士”诗:“门外山川供绘画”。敦敏“题芹圃画石”诗:“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馀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

(5)敦敏“赠芹圃”:“卖画钱来付酒家。”

(6)张宜泉诗:“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

(7)敦诚“寄怀曹雪芹”:“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披篱樊。”

(8)这是曹雪芹仅存的两句诗,题敦诚琵琶行的,见敦诚《四松堂集》“鹪鹩庵笔麈”。后面的话亦敦诚说的,见同条。

关于雪芹的生卒年月也是历来为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在某种程度来说,这关涉作者所处的年代,也就关涉到对于创作《红楼梦》一书的理解。根据某些材料加以推测,他大约生于一七一五年(?),死于一七六三年,即清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他著作《红楼梦》,主要的是在三○至四○岁左右(2)。这不是说三○以前四○以后就不搞《红楼梦》了,他写《红楼梦》原并不止一个稿子,如本书第一回说“增删五次”。如脂砚斋评(3)所谓“旧作风月宝鉴”(4),当然写得更早。四○岁以后,有“脂砚斋四阅评本”(一七五九至一七六○),离他的死只有三年。所以我们如说曹雪芹的一生都在写《红楼梦》,也不为过。

(1)根据甲戌本脂砚斋评,他卒于乾隆二十七年的壬午除夕,公元已入一七六三年,详见拙作“曹雪芹的卒年”一文。若说他卒于次年癸未,原根据《懋斋诗钞》,但此书稿本剪贴,次序可能凌乱,其“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诗并未注明年月,证据很薄弱,自不如从脂评为妥。生年更不好说,只可就他活了多少岁来推算。关于雪芹的年寿,现在只有两条:(一)敦诚“挽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二)张宜泉“伤芹溪居士”诗注:“年未五旬而卒。”“四十年华”不一定整四十,“年未五旬”将近五十,他总活了四十多岁。若说他活了四十七或四十八岁,对上边两条都不违反。他大概是曹颙的儿子,故推定生年为一七一五。雪芹及见他家盛时的“末世”,自己固这样说,其他的同时纪载也这样说。如敦诚诗注,袁枚《随园诗话》都说雪芹随任在江宁织造衙门,这大约不会错的。明我斋诗又说“馔玉炊金未几春”,可见时间不很长。依这生年推算,曹卸任抄家,雪芹已十四岁了,与上边各证相合。况且必须这样,《红楼梦》才会有许多真实的材料。这事实的说明有相当的重要,故不嫌烦琐。

(2)创作约十年之说,一见于本书第一回,二见于甲戌本题诗,他自己说过两次当然可信。至于当作者生平那一年代,依上注推算当在三十至四十之间,若说为二十至三十之间,年纪未免太小了。要创作像这样的巨著,我们很难相信。

(3)脂砚斋不知何人。所谓“脂评”在作者生前是跟本书始终不分的,在这里不及详说。

(4)甲戌本脂评:“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风月宝鉴》既是《红楼梦》的别名,这原来的《风月宝鉴》大概是雏形的《红楼梦》。

这里我们应该揭破“自传”之说。所谓“自传说”,是把曹雪芹和贾宝玉看作一人,而把曹家跟贾家处处比附起来,此说始作俑者为胡适。笔者过去也曾在此错误影响下写了一些论《红楼梦》的文章。这种说法的实质便是否定本书的高度的概括性和典型性,从而抹煞它所包涵的巨大的社会内容。我们知道,作者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取材,加以虚构,创作出作品来,这跟“自传说”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持“自传说”的人往往迷惑于本书的开头一些话以及脂砚斋评,其实这都是不难理解的。本书开头仿佛楔子,原是小说家言,未可全信;而且意在说明这不是“怨时骂世”之书,在当时封建统治很严厉,自是不得已的一种说法,我们亦不能信以为真。脂砚斋评承用了这种说法,但也只个别的就某人某事说它有什么真的做蓝本而已,也并没有概说全书都是自传。我们看《红楼梦》必须撇开这错误的“自传说”,才能得到比较正确的认识。

中国封建社会的存在是长期的,在文化上却有它的优良的传统。就文学艺术来看,也曾不断地反映了人民大众的要求,被剥削阶级的痛苦和对当时封建统治集团的不满以至反抗的情绪。这个传统,从先秦一直到清代,可以说绵绵不绝,历历可寻。就作者方面来说,也出现了许多旁行斜出,反对纲常名教,“非汤武而薄周孔”的杰出人物,即《红楼梦》里引庄子的所谓“畸人”。他们的叛逆性格久为封建统治阶级人们所头痛,摧残压迫不遗馀力。《红楼梦》第二回借贾雨村口中说明,列举了历朝“间气所钟”一些人物正是这个意思。曹雪芹自己便是属于这个类型,上面已经说过了。《红楼梦》遥承古代文学中的现实主义和人民性的传统,并且大大地发扬了这个优良的传统。这书不先不后出现于十八世纪的初期,在封建统治最严厉的时候,决不是偶然的。伟大的作品每跟它的时代密切地联系着。《红楼梦》正多方面地来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

像以前“索隐”的或“考证”的“红学”,不论说《红楼梦》影射什么人什么事,或者作者自叙生平,都是歪曲本书的真相,从而抽掉了它的政治意义。我们必须从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来衡量这一部巨大的名著。首先要提出的是它的倾向性——它的反封建的实质。他同情什么,拥护什么;他憎恨什么,打击什么,这在《红楼梦》中是十分鲜明的。自然,曹雪芹“描绘世界不仅用黑白两种颜色。恨和爱一样针对的也是活的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概念”(1),他从封建社会的核心去动摇一切腐朽的上层建筑而加以深刻地描画和抨弹。他用典型的官僚地主家庭,青年们的恋爱问题作为题材来反映那个特定时代的真实。因此我们读了《红楼梦》,仿佛看到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缩影,同时也感到它深刻地批判了这个社会制度。

(1)引文见爱伦堡“谈作家的工作”一文中第五节。

封建社会里地主剥削农民的情形,《红楼梦》描写得虽不多,却说得很明白。如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是本书最火炽、热闹的场面,在这段故事开端详叙乌进孝交宁国府田租事,又间接地表出了荣国府,就把两府富贵繁华的经济基础给说明了。此外如叙凤姐放高利贷,纳贿害人等,都严正地贬斥她。本书反封建的倾向是不含胡的。在政治上,封建统治集团拿功名利禄来歆动人心,《红楼梦》也明显地反对这个。如贾宝玉痛恶科举,骂官僚们为“国贼禄鬼”,林黛玉自幼不劝宝玉立身扬名等等,这是大家都熟悉的了。不但如此,它的书主人贾宝玉且怀疑到当时统制人心的伦理道德的观念。这比反功名利禄还更稀有难得。宝玉跟他父亲贾政是敌对的,即跟他母亲王夫人也有斗争——有些表面孝顺的写法正泄露了典型人物精神上的深刻的矛盾。又如旧本在第三十六回有“宝玉焚书”之说:

因此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

今本大概认为这未免“骇人听闻”,且亦不像真有这回事,便把它删了(1)。像这里不仅是版本词句的各别,而应该认为作者的思想认识、愤慨所寄托。在第二十回说宝玉,更直接攻击到“孝道”:

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今本也改坏了)

照他的口气,听这“亘古第一人”这句话也还是勉强的,这两个小小的例子已充分表示《红楼梦》是怎样针对了古老的封建传统的观念形态,提出了反抗的呼声。本书他处虽有些“歌功颂德”的表面文章,只不过是掩饰之词罢了。

(1)甲辰年抄本作:“因此讨厌,延及古人。”还保留原句的一部分,到程本便全删了。

在这些地方,《红楼梦》原都击中了封建社会的要害,若把《红楼梦》作为文艺作品反封建来看,固不仅仅如此。它的最精采的地方,即感动人心的所在,也还不在此。追求个性解放,歌唱恋爱自由,提高女性地位,这都是本书一望而知的突出之点,《红楼梦》之所以为《红楼梦》。虽然有人觉得《红楼梦》还没有真正男女平等的观念,也还谈不到妇女解放,然而像宝玉著名的宣言:“女儿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这种话出现在十八世纪初,中国封建统治严厉的时代,应该说是惊人之笔。这话针对着传统“女卑”的说法加以反驳,不恤矫枉过正地把男子看成浊物。我们尽不妨说它不合乎逻辑。惟其“狂妄”,所以有力。且假如把它孤立起来看,不过是句口号,文艺上的价值也还有限。妙在《红楼梦》全书支持了、说明了这个,使后来的读者都觉得女儿们真是冰雪聪明不可不有,那些贾府的男人们以及雨村、薛蟠辈真是浑沌渣滓断不可有。我们似乎很自然地相信了贾宝玉的“怪话”。这是作者创作的成功。这是《红楼梦》里跟封建观念冰炭不相容的最现实的东西。虽然有些夸大,却能够帮助有概括性的艺术形象的完成。曹雪芹的思想,在这些方面已轶出古代“畸人”的范围,对刘伶、阮籍辈毕竟不同了。

小说主要是通过人物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的真实的。《红楼梦》所创造的人物,不但众多,性格也是多姿的,复杂的;谁是正面人物,谁是反面人物,它的倾向性原很鲜明,但也不适于用一个公式来硬扣。我们一面要区别他们所代表的某种社会力量的本质,同时又不能忽略他们个性的差别、繁变和全部性格所含有的复杂的意义。正由于《红楼梦》写得几乎像生活本身一样丰富多彩,所写人物既是典型的,同时又有明确的个性,我们读《红楼梦》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现实的世界,跟许多真人真事接触,跟书中人的喜怒哀乐愤慨不平处处起了共鸣。

我们要分析这许多典型人物的复杂的含义,自非三言两语的事情。这儿只将宝玉、黛玉、宝钗略为一谈。宝玉是书主人,《红楼梦》的思想性往往借他来表现,如上边所说,他反功名利禄,反礼教伦常,反男尊女卑等等,他的叛逆性格本不成问题。但作者对他的写法却有两种保留:(一)宝玉的叛逆性,似乎不够彻底。(二)作者也有一些保留的看法和说法。这由于作者的时代局限,思想上的矛盾呢;还是怕触犯文字的禁网,事实上的不得已呢?我想,是兼而有之。但这并不妨碍宝玉在《红楼梦》中成为正面的肯定人物。有人举出宝玉有许多缺点,因而怀疑肯定的看法。这是不对的。分析一个人物要从他主要的、本质的地方着眼,要从他所处身的客观环境来体会,不能孤立地摘出个别的现象作为事证。这样就不能恰当地了解正面典型的性格,同时也无从说明本书批判的意义。

至于作者对宝钗、黛玉,胸中原是黑白分明的,表现在书中人贾宝玉心理方面亦正复如此。如第三十二回宝玉说:“林妹妹不说这些混帐话,要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他又说:“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玉的左钗右黛以及为什么赞成黛玉,都说得很分明;但作者却不把宝钗写成戏上的小丑,对钗黛二人既采用才貌均等的写法,而对于宝钗的批判多通过一些个别的事例,但却十分本质地暴露了她的深沉险谲。作者用这样手法来写钗、黛是适当的。在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上,譬如把宝钗写成凤姐儿一样,也就不能恰当地衬托出黛玉的性格。而且大观园许多女子以至于宝玉都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虽然对这封建阶级,有不妥协以至于叛逆的,也有服从以至于拥护的,分明各各不同,自不能混为一谈,但总起来说,这些不幸的牺牲者应该都在哀矜之列;所以“怀金悼玉”,无碍事实上的左钗右黛,而“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也不因而削弱作者笔下鲜明的倾向性。《红楼梦》书中对封建制度的本身很表愤慨,但对于处在被压迫地位的妇女,如“十二钗”之类,哀愁的成分要多一些,这不是很可理解的么?

作者对宝钗用笔比较地含蓄。但他兼用了另外一种办法来使他的倾向性表达得很分明,这就是自来晴、袭为黛、钗影子的说法。不便用黛玉来写的便用晴雯,不便用宝钗的便用袭人。这自然也因她们性格身分的不同。八十回中对袭人的贬斥,虽也相当地含蓄,却比写宝钗已露骨多了。如袭人的暗害晴雯,阴诋黛玉,都写得很清楚,而宝钗只在琐屑的小事上,有意无意地嫁祸给黛玉,如二十七回叙扑蝶事。又如七十七回宝玉明知,且已几乎明说晴雯是袭人害的,而三十六回他对“木石”“金玉”的表示便只在梦中叫出。本书扼要地抓着正副十二钗的领袖“黛晴”“钗袭”,写为两种典型:一种是封建统治者视为肖子完人的,另一种是他们看作叛臣逆子的。大观园荣宁二府的女子虽多,却用这线索把它贯穿提挈起来;更借了书主人宝玉的思想、言论、态度和行为,明确地表示出抑扬、褒贬、上下、左右来。这是作者之意,也就是本书很值得注意的事。虽然黛玉、晴雯这一类型的人,很难说她们是有意识地反封建,却无碍《红楼梦》反封建的意义。

《红楼梦》的倾向性这样的鲜明,典型的形象这样的突出,所以他的主题是很明确的。跟这个密切配合的是它的艺术成就。离开思想性固没有《红楼梦》,离开了它的艺术的成就,也不成其为《红楼梦》。《红楼梦》的所以伟大,首先在于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真实地勾勒出一幅出现在十八世纪的中国时代生活的巨大的画图,从而深刻地暴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批判了统治着人的心灵数千年之久的封建的观念形态,并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了封建社会必然要走向崩溃灭亡的消息。

《红楼梦》所写人物很多。小说的好坏原不必以人物的多少来分,但难得它把许多人物都写得那样成功。这么多的人自然不能一个一个地仔细描写。对于很多的次要人物,作者每只用寥寥几笔或只用一种暗示,而这个人物的形象便显露出来。就在外的相貌来说,对“十二钗”的正面描写,全书非常之少,不过黛玉、宝钗、凤姐、迎春、探春、袭人、鸳鸯、尤三姐等几个人,其他的人并不曾多说,但如妙玉、平儿、紫鹃等人的形象也还是逼真的。性格方面几乎没有雷同。即在同一类型的人物中,也必同中有异,写出他们的个性来。如黛玉跟晴雯不同,而晴雯跟芳官又不同;宝钗跟袭人不同,跟凤姐也不同。其他如写贾赦、贾政、邢夫人、王夫人之辈也都是这样的。

作者又是记事的能手,本书“人”“事”的复杂难得记载,在第六回他本人曾透露一点:

按荣府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写起方妙。

《红楼梦》里许多事情互相关联,互为因果,大事包着小事,小事又引起大事,此起彼伏,形成波澜,相生相引,有如螺旋,作者说要找头绪,的确被他找着了。以这样多的人物活动,这样多的事情串插,而我们读来一点不觉纷繁、杂乱、琐屑,只情不自禁地跟了他走,跟着故事的情节活动,而对于书中人物的爱憎好恶又自然地符合作者原来的意图。这岂不是他找着了头绪线索的原故?《红楼梦》固亦有极繁极密处,尤妙能“执简驭繁”。它的明清简要干脆的地方实不可及。

作者尤擅长描写环境,渲染空气。有透过人物的心理而境界变化的。如第三回林黛玉到的,第六回刘姥姥到的是同一荣国府,而在林黛玉眼中的荣国府跟刘姥姥眼中的荣国府大不相同。有随着时间情事而境界变化的。如同一大观园,十七回是新造的空园,十八回是人工装点的,到了四十回刘姥姥进去,便是有人住的花园了。可惜后来败落的大观园,当在雪芹的残稿内,我们不能看见。今存八十回后半却也写了一些,如鸳鸯、宝玉眼中的园景,也就够萧瑟的了。渲染空气的地方,如五十四回庆元宵,七十八回赏中秋,同一夜宴,同一盛会,而繁热凄凉,俨若冰炭不同的两个世界。那中秋晚上,无论贾母怎样的带头起劲,众人怎样的努力追陪,都是强颜欢笑而已。其实那时贾府并没有事实明显上的破败,而哀愁的预感已渗透了每一个角落里。

再就结构来说,《红楼梦》超过了以前白话小说的名著。它的结构是完整的,谨严的;同时又是有变化的,不落入公式化的科臼。可惜书没有写完,无从全面地谈它的结构。有一点可以提到的,大概本书分为上下两部,五十四、五十五两回做它的分界。五十四回记元宵夜宴繁华极盛时,是个顶点,以后便走下坡路。原书大概本计划一百十回左右,恰好当它的一半。五十五回紧接五十四回,文章的境界风格迥不同,好像音乐上的变调有(1),我认为这个评语是中肯的。

(1)正本第五十五回总批:“此回接上文,恰似黄钟大吕后,转出羽调商声,别有清凉滋味。”

谈《红楼梦》艺术的成就,自不能丢开它的语言。语言虽只似文学工具的问题,却跟思想内容息息相关的。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大大地发挥了北京语的特长。口语体的文学,宋元以来早有了,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出现于清初,并非偶然。它用流畅圆美而又简洁的北京语做基础,掺上了他家习用的方言(如原籍丰润,便有丰润话,久住金陵,便偶有南京话)和一些白话小说传统的语言。它并非纯粹“写话”,也吸收了一些文言的成分。这些文言成分不但不妨碍白话的生动活泼,反而丰富了口语。《红楼梦》的语言不止在叙述上用得很好,而且善用语言来表现人物的个性。如凤姐、宝钗、袭人可说是一类人罢,但凤姐开出口来便是凤姐,宝钗是宝钗,袭人是袭人,决不相混。宝玉、黛玉是同心人罢,而开出口来也不相同。本书所用语言实际上帮助了典型的完成。

上面说了《红楼梦》在思想上艺术上的许多优点,它有没有缺点呢?当然有的。它的作者不能不受到时代和阶级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的在于作者的基本倾向虽然如上所述,是对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作了深刻的批判的,但对他的本阶级仍不能不有若干的留恋。这就是本书最重要的缺点。第七十八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用神秘空气渲染的写法来预说贾氏的衰亡,又对于这些子弟们不能“继绳祖武”表示惋惜。像这些地方自然会跟作者的反封建的基本倾向有些矛盾。本书一些唯心的、神秘的,甚至于神怪的表现,可以说是缺点。但这也是时代的限制,我们可以理解的。大体上说,从他所创造的现实的东西看,我们不能不说作者已尽了他最大的努力了。

下面将叙说我整理《红楼梦》的经过。先从续书说起。曹雪芹只写了八十回,这是事实。八十回后据说他还写好了五六段,却不幸一起“迷失”了。对于这问题,暂置不论。曹雪芹没有亲自写完这部不朽的著作(1),终归很可惜的,谁也不能做这炼石补天的工作。程、高续刊四十回应该说是难能的,但以视全作,却不免大有逊色。续成之书从一七九一以来,通行一百多年,客观效果不太坏,书中人物如只就结局说,距作者原意相差也不太多。在若干程度上它为原作保存了悲剧的空气,这可算续书最大的功绩。续书的价值应该从它的本身,客观地重新估计。我原来整理校勘的只是曹著八十回的《红楼梦》,续书本不在范围之内。但程伟元、高鹗两人不仅刊行后四十回,并且也搞过前八十回,所以后文还不免牵连到他们。

(1)看明义(我斋)《绿烟琐窗集》中“题红楼梦”诗,其当时所见与今红楼殊异,且已写到黛玉之死,“金玉如烟”“石归山下”,雪芹是否曾写成全书亦只可存疑。这里说没有写完是指现在我们所见到的版本情况。

怎样整理《红楼梦》?为什么要整理八十回本系统的《红楼梦》?《红楼梦》过去很凌乱吗?这一点首先需要说明。原来程、高的百二十回有两种工作:(一)补完后四十回。(二)连着前书把八十回整理了一遍。程、高既把前八十回给修改了,这样一来,表面上比较完整,然而就保存曹著本来面目一方面来说,就成为缺点了。用八十回本正式流通,在清代可以说没有,直到一九一一年左右才出现了有正书局石印戚序本。它又不是根据原本影印,只抄写后重印,自不免抄错妄改。原本听说后来被烧了。以后虽陆续发见三个脂砚斋评本,也都出于过录,而且是残缺讹乱的。一言蔽之,曹雪芹所著八十回从作者身后直到今天,始终没有经过好好地整理。现在由我来担任这项工作,自己觉得能力不胜,非常惭愧。又因原来计划目的不够明确,工作上也存在许多缺点。

由于抄本既零乱残缺,刻本又是被后人改过的,所以最初就把目的放在两个地方:(一)尽可能接近曹著的本来面目。(二)使它的文字情节能够比较地完整可读。乍一看,这两个目的可以统一的。曹氏原著当然很好,假如接近他的原本,岂有不可读之理。然而仔细推求,在整理工作的过程中,时常发生困难。这种困难主要可分做两层来说:(一)因原著未完,本是草稿,虽脂砚斋本写着“四阅评过”,实际上还不曾脱离稿本的面目。(二)草稿就是草稿罢,自有它可宝贵的地方,然而我们所有的“旧抄本”,并草稿的资格也还不够。它们只是些过录的本子。所谓乾隆甲戌本并不是一七五四的原本,己卯本也不是一七五九的,庚辰本也不是一七六○的。抄写的时间或不会离原标年分太远,却不能确定其为何年。汇合这些过录传抄的本子,与原稿的真面目是有距离的。照现在的情形说,只可以说总比刻本接近一些罢。所以就上述第一个目的说,整理这些抄本还是有意义的。但如兼顾第二个目的,则矛盾更多。这些抄本,姑且算它原本,假如文词不顺,情节不合,我们要把不顺的使它顺,不合的使它合,那就必须改。在这抄本群里改来改去,还没有太大的问题。假如不成,就不得不借重较后或更后的刻本,以至于用校者自己的意见。无论改得成绩如何,反正已非曹著的真面目了。主要的困难就是这样。

新校本的用途,相应地也有两个目的:(一)《红楼梦》既然是一部十分伟大的作品,除了过去流行的各本以外,整理出一个更接近作者原著的本子来,附有详细的校勘记,以备研究者的参考,这是需要的。(二)当然,同时我们也希望这个本子至少不要讹字满篇,断烂残缺,可供相当范围的读者阅读。这两个要求也是有些抵触着的。从第一个目的来说,应该用某一本作底子,那怕它错得明显,错得离奇,端的一字不改,只详详细细地无遗漏地写在校勘记上。从第二个目的着眼,便得汇集各本并包括一部分刻本在内,尽可能斟酌去取,使它比较完善。这两个做法是不同的。我那时怀着两个目的,所以一方面做校勘工作,另一方面又做了审定工作。这个企图也有相当的理由,而做起来就不免顾此失彼,弄得不稂不莠了。以抄本陆续发见,性格不同,有些情形当时没有想到,工作上也添了一些缺陷。总起来说,目的定得太大了,就不够明确切实了。

总的情况如此,若更详细一点说,还得先从《红楼梦》的版本本身谈起,先要概说它早年流传的情况。所谓早年,即从我们所知曹雪芹生前有《红楼梦》抄本的时候算起,直到程伟元、高鹗初次排印本出现,约不足四十年,从一七五四到一七九一。这四十年又分为两段,以一七六三曹雪芹卒年为分界线,前段不足十年,后段不足三十年。

曹雪芹生前《红楼梦》大约只在友朋间传观,不曾公开流通。瑶华所谓“《红楼梦》非传世小说”即为显证(1),程、高引言云云亦可参考(2)。现存的三“脂本”(甲戌、己卯、庚辰),它们原底决定在曹氏生前。此外还有一个传疑的戚蓼生序本,其底本可能亦在雪芹生前,今原本已不可见,但就所附批语看,包括一大部分的“脂评”,它属于上述三个“脂本”同一系统,毫无问题。所以尽不妨说有四个本子。现在只就三个脂本来说。

(1)弘旿 (瑶华道人)评永忠诗语,见《延芬室集》。

(2)程乙本引言:“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时为一七九二,上推三十年恰在雪芹身后。

它们也分为两类:甲戌是一类,己卯、庚辰另是一类。以写作时间来说,甲戌本最早,虽题明“再评”,我却以为再评之先可能没有初评。因“至脂砚斋甲戌再评仍用《石头记》”云云,在甲戌本原写作正文,即在“曹雪芹披阅十载”云云之后;那么脂砚斋再评对雪芹增删而言,殆无所谓初评,初评即是初写《红楼梦》。而且甲戌本的确很早,又可以用它的内容来证明。例如第一回僧道跟石头问答一段,约多四百多字,此本独有,不但后来的各本没有,即己卯庚辰两本也没有。这很明白是另一个稿子,而这另稿又是作者的初稿。其他文字的异同,也还有可以用来说明的。至于己庚两本相隔只一年,皆题“四阅评本”,大概相同,亦不妨说几乎完全相同。庚辰在曹死前三年,以后大约没有更晚的定本了。再就本子现存的情况说,也应该这样分为两类。甲戌本不在我们这里,己庚两本却俱在,庚本且已印出。甲戌本残存十六回只到第二十八回为止,原本是否具有八十回的规模不能确定。己卯、庚辰都是八十回本,己卯只存四十回,庚辰大体完全,只缺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比较最完整的要数它了,虽然庚辰本的缺点也不少。

到了雪芹身后,《红楼梦》即以八十回的抄本在社会上流行着,传抄者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不胫而走(1)。这些抄本当时一定很多。现在我看到的就有三种:(一)乾隆甲辰年(一七八四年)梦觉主人序本八十回;(二)吴晓铃先生藏乾隆己酉年舒元炜序本八十回,今存前半部;(三)郑振铎先生藏残本两回(第二十三、二十四)。这(一)(二)两种的序文年月证明它在曹雪芹身后,刻本以前。郑藏残本年代不知,它在文字上改动很多,大约也在刻本没有通行的时候传抄的。

(1)程甲本程伟元序。

这三十年是《红楼梦》无定本最混乱的时期。那些抄者不但随便抄,而且任意改,这样下去可能把这部文学名著给糟践了。所以刻本之出,不能不说对于《红楼梦》的保存和流传,有它一定的功绩。

比较重要的还推甲辰本。虽也是八十回,从脂本出来,却改动得很多。《红楼梦》一开始就带着评注,有些明出于作者之手,又有跟正文纠混在一起的地方。甲辰本虽然也还有些评注,却绝不提脂砚斋,在第十九回总评明说评注过多,反碍正文,主张删去(1),它删改本文及回目也很利害,把原来曲折的变为径直,复杂的变为简单,干脆的变为噜苏,北京话变为普通话、南方话等等。抄刻的不同,我们从前认为程、高所改,事实上甲辰本已先改了,当然他们还继续地改下去。程、高是否看到这甲辰本不得知。即使不曾看见这个本子,至少他们看见过这一类的本子,大概无须疑惑的了。换句话说,前八十回今本的规模,在甲辰本上已大体有了。不过它却没有后四十回的。这后四十回的出现,在这里找不到线索,梦觉主人序文明说:“书之传述未终,馀帙杳然。”吴藏舒元炜序本,文字的讹乱过于甲辰本,却在他序上透露了一点消息。序成于一七八九年,在程、高排书前两三年,已传闻全书有“秦关百二”之数,即一百二十回。这后四十回的来历,既不是甲辰本校者做的,又不很像程伟元、高鹗做的(2),至今还是一个谜。

(1)见《脂砚斋红楼梦辑评》第二九七页。

(2)程高本未排印前已有百二十回的传闻,今本后四十回是程、高所作否,或系真像他们序上所说从鼓儿担上买来的也说不定。且程甲本高序题辛亥冬至日(阴历十二月三日),而程乙本引言题壬子花朝后一日(次年阴历二月十三日),相距只七十天,却改动得很多,甚至于有改坏、改错了的地方,则两本很不像同出一人之手。高鹗补书只见于张问陶诗注。所谓“补”者或指把后四十回排印出来,更加以修改罢了。

作者生前身后这两段时期的抄本虽都是很乱的,却有性质上的差别。曹氏生前的抄本,有些由于原稿笔迹草率而引起的,有些出于传抄之误,妄改的地方不能说没有,却不太多(如脂庚本的小字大都是后人改的)。大体说来,其讹谬是从原稿来的,所以有时反而可从这里窥见原稿的真面。自然,讹谬较多的地方,使我们也无从寻找原文。曹氏身后抄本的混乱。情形却迥乎不同,大都后人瞎改,也有与原稿精神相背的——瞎改的原因,可能出于牟利,即“昂其值置庙市中”,故意造出文字的差别来眩惑人。我们从这里去找,非但不容易得到什么,反而会被它们搅胡涂了。但这些晚出的抄本是否毫无用处,也不能一概而论。如就追穷流变来看,甲辰本便很重要,它为程排甲本和以后的各刻本前八十回的祖本。

这些抄本,无论旧抄新出都是一例的混乱。程乙本程、高引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文字互异”之说,又谓“是书流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他们看见的抄本,要比我们今日的多得多,这里所说抄本文字歧错的情形当是真的。至于他们做过整理的工作,所谓“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虽未免有些夸大其词,大概有一部分也是实情。《红楼梦》在一七九一年左右经过程、高的整理,这八十回就带着这来历不明又不很合式的后四十回,称为百二十回全本,一直流传到现在。

程伟元、高鹗整理《红楼梦》的目的似乎跟我上文所说第二个目的相同,要出一种比较好的本子。但他们却没有我们这第一个目的,而且似乎很反对像这样的目的,在那边有意无意地遮盖、埋没曹著的真面目。后四十回的本身且丢开不论。从整理前八十回说,他们有两个错误:(一)主要的依据是甲辰本之类,即后人妄改的本子。(二)正因为他们有后四十回,就不得不进一步来改动前八十回。有些地方,如甲辰本并没有改,而程甲本就改了,这是最明白的例子。如柳五儿早已死了的。作者把这一个跟平、袭、紫、鸳相类的人写成沧海遗珠,自有深意。五儿不应该进怡红院的。续作者意思不同,在程高本第一百零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而且是相当得意的文章,那么五儿就不能早死了。所以甲辰本第七十七回上有:

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

仍同脂本,在程本上自然不应该再有。且牵涉到晴雯之死。今本七十七回晴雯的嫂子缠着宝玉,被五儿撞来解围,这个在脂评系统里的各本当然都不会有的,只写晴雯的嫂子灯姑娘自动的把宝玉放走。这个例子已很明白,谁好谁歹,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明白。至于刻本改抄本不当的地方,自不胜枚举。程乙本又把甲本改坏了不少,这已入后四十回的范围,也不能多说了。

抄本固然很乱,刻本添了妄改之病,也未尝完全不乱,我们整理本书的目的,不能简简单单只重研究者的参考,而必须兼顾一般阅读者的需要,其理由实在此。这两个目的是有些抵触的,我们必须克服这个困难,使互相矛盾的地方在可能范围内适当地统一起来。这个工作总是值得一做的。

要解决这些具体的问题,先要看问题到底有多大。如书的未完,这个问题是无从弥补的。因后四十回有违失作者之意处,风格上也很不同,把它联合起来,会在阅读方面发生相当混乱的印象。又曹雪芹写《红楼梦》,并不是从头到底挨着写下去的,乃纵笔所至,一大段一大段地写,然后把它斗拢来;故有些地方残缺的痕迹至今还在。如第二十二回最后一段,后来各本虽有,其实不是原稿。如第三十五回跟三十六回现存所有的各本都不接。如第七十回跟七十一回,脂本原也不衔接,刻本把它接上了,却并不见好。如第七十五回,原缺宝玉、贾兰、贾环的诗。又各回长短非常参差,长的达万言,短的不过四千五百字,相差到一倍以上。分回也没分好,回目也没完全。如第十七、十八回,己卯、庚辰两脂本都不分回,后人把它分开,不但分法各各不同,而且回目也始终没有搞好。

若说到本书前后抵触,脱支失节的地方却多了。论理应该可以弥补,但也得看实际的情形。有些比较容易解决,有些就不容易或不可能。这儿且各举一例。如凤姐只有一个女儿叫巧姐,今传各本均同,大家知道的。但据脂本却跑出两个女儿来了,一个大的叫巧姐儿,一个小的叫大姐儿,而且两见,一见于第二十七回芒种饯花神条:

……凤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

二见于第二十九回,这更明白,决非什么笔误:

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另在一车,还有两个丫头。

庚辰、甲辰本同,有趣的是有正本。今有正本虽没了“巧姐”字样,但所依据的“戚本”大概亦同脂本。如二十七回有正本作:

……凤姐等并同了大姐、香菱。

这“同了”两字显然是“巧姐”两字的替代。“并同了”文理不通,且这“同了”两字,在有正大字本小字本上都还看得出有改写的痕迹,恐是抄写以后临时改的。第二十九回也同样的分明,有正本作:

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丫头们另在一车,还有两个丫头。

这“丫头们”三字又是“巧姐儿”三字的替身,更不用说了。所以说戚本原同脂本。

从各抄本汇合看来,这大概曹雪芹原写如此。是否矛盾呢?的确很矛盾的。在第四十二回上,更千真万确地,凤姐只有一个女儿叫大姐,其时尚未起名,不过叫叫而已;后来还是凤姐请了刘姥姥从她的生日七夕联想,按照“以毒攻毒”的古法命名为巧姐,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各本均同,没有例外。这是原作自相矛盾的一个例子。要想解决它,自只好删二十七、二十九回之文,四十二回是无法改动的。这样统一是很简单的,又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写《红楼梦》可能不止一个稿子,又是一段一段地写,这一段那一段不必同时。大概作者先想给凤姐两个女儿,后来才改为一个。凤姐有两个女儿的时候,这巧姐的名字并非刘姥姥所给,如第四十二回所说。

但并非说所有类似这样的问题,都可以这样简易解决的。例如宝玉的年纪究竟比元春小多少,这是老问题,早有人提起过,我也曾有所说明(1),这儿不妨说得简单些。这第二回跟第十八回的冲突终久不好解决。表面一看似亦适用上边的办法,改第二回的“次年”两字以迁就十八回之文,口气文理上差了一点,就让它差一点罢,反正比自相矛盾要好一些。仔细看了全书,知道不这样简单,即使硬改第二回之文亦无济于事;因其他地方还在表示着宝玉的年纪并不小了,莫非也一一去改。有一节文字本身在数行内就是矛盾的,即引第二十三回作家出版社本。

(1)《红楼梦研究》,第260~261页。

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是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做的……谁想静中生动,忽一日不自在起来,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出来进去只是发闷。园中那些女孩子正是混沌世界天真烂漫之时,坐卧不避,嬉笑无心,那里知宝玉此时的心事。

上文说“十二三岁”分明很小,下叙春思发动年岁已大了。而且这些女孩比十二三岁的宝玉还要小,也是不可通的。可见宝玉的真实年龄并不小了。另一证见于三十五回:

那傅试原是暴发的。因傅秋芳有几分姿色,聪明过人,那傅试安心仗着妹子,要与豪门贵族结亲,不肯轻易许人,所以耽误到如今。目今傅秋芳已二十三岁,尚未许人。……那傅试与贾家亲密,也自有一段心事。

照例结婚女的总要比男的小一些。傅试想跟贾家攀亲,傅秋芳今年二十三岁,那么,宝玉应该几岁?就算他比傅秋芳稍小些,也已总在二十左右了。宝玉若只有十三四岁,那傅家的妄想攀高,也未免太妄了些。

在这些地方却从来没有人改动过的。这些不改,单改这第二回的次年,为“后来”,为“隔了十几年”,徒损原作之真而毫无实惠。碰到这样的矛盾,不得不认为《红楼梦》原有的问题,只好让它去了。所以这个本子虽说要帮着解决原来的问题,实际上弥补是很有限度的。我上述两个目的也在那边冲突,有时只好偏重一个。用那一个,得看情形。如巧姐之例,为了情节一致所谓第二个目的,牺牲了接近原稿所谓第一个目的。如宝玉年龄之例,反其道而行之,又把第二目的服从于第一目的。虽似标准无定,做法相反,却事实上也只能这样做。

说到这里,可以谈到校勘整理的工作了。先说定什么做底本。我们用有正本做底本。有正本对戚本是有距离的,如上所述。用它做底本,却为事实所限:一则由于易得,便于丹黄涂抹;二则它也最完整。因这些原故,除第六十七回、第六十八回一部分以外(1),就用有正本做底本,而依据他本改字。

(1)第六十七回庚辰本缺;有正本、甲辰本大致相同,出于一稿却很坏;程甲、乙本另是一稿;己卯本亦缺,抄配用程乙本。比较各本还是程甲本好些,我们就采用了它。第六十八回,凤姐对尤二姐一段长白,各抄本都是文言(有正大字本原用文言,后涂改为白话;小字本改为白话,但亦不彻底),酸气很重,跟她平常说话不同。这大概是作者的原稿,或者想用来表示凤姐的虚伪。我们觉得今本一律白话要好些,所以这一段改从程本。

用的主要校本:脂砚斋庚辰本七十八回,己卯本四十回,甲戌本因原书不在,只用了一部分;参考校本:甲辰本,郑藏残本,程甲、乙本等。其用法的区别大致如下:对主要的校本引录得比较详细,多用作改字的根据;对参考校本引得比较粗略,除掉个别的以外,一般不用作改字的最初根据。参考校本里的刻本用得更少,程甲本每在作改字的参考时引用,程乙以下,只于必要时偶一引用而已。校本的用法既很不一致,所以只是重点的校勘,还不够全面的,有严格客观标准的校勘,等下面再谈。这儿先谈改字的标准。

有正本虽是脂本的系统,自它流行以来,若沉若浮,始终不惬人望,这是有原故的。拿它跟通行的坊本比来,不见得好,或反而不如,至少也是各有短长。我们拿来做底本必须改字,而且要改得相当多,那就不能没有标准。先依版本排列先后,从(一)不宜则从(二),从(二)不宜则从(三),从(三)亦不得则从(四)。改字依版本的次序如下:

(一)从脂本。

(二)从后起的抄本,如甲辰本。

(三)从刻本。

(四)以意改字(1)

(1)以意改字处很少,在新本上拟用方括弧表示。以意删去的字可查阅校字记。

至于更具体的那些要改,那些不要改,我曾写出一部分的校勘举例和校勘随笔。大体上我也拟了三个标准如下:(一)择善,(二)从同,(三)存真。主要的是择善,从同存真只是附带的。很显明,这三个标准跟着上文所说两个目的来。原来的目的既不能没有矛盾,则这儿的三个标准亦不能没有矛盾。如以“择善”来说,有时便不得不违反下面的两标准,而且会打乱了上开版本的次序,即(三)(四)会跑到(一)(二)的头里去。独用“择善”的例子,这儿举出两个:(一)我用了光绪间石印的金玉缘本,(二)没有版本根据,以意改字。这可以算极端的例子。

(一)如第五十六回引脂庚辰本:

咱们这园子只算比他们的多一半,加一倍算,一年便有四百银子的利息。若此时也出脱生发银子,自然小器,不是咱们这样人家的事;若[不]派出两个一定的人来,既有许多值钱之物,一味任人作践,也似乎暴殄天物。

方括弧里的“不”字是添的。早年的刻本如程甲、乙本、嘉庆本、道光本都没有,以手头的材料直查到光绪间石印金玉缘本方才有了,更后的亚东本、作家出版社本当然也是有的,可见这个“不”字添得很晚,但添得对,便不得不用它。

(二)再极端一点便是我改的,如第十四回也引脂庚本:

那应佛僧正开方破狱,传灯照亡,参阎君,拘都鬼,延请地藏王,引幢幡;那道士们正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禅僧们行香,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众尼僧搭绣衣,靸红鞋,在灵前默诵接引诸咒,十分热闹。

这“应佛”二字可能出于原稿,却是错的。各本或作“应福”“应付”这些同音字,皆误,应该作“应赴”。“应赴僧”正对下面“禅僧们”说的。对这个的了解我有一段经过,不妨一谈。幼年在苏州知道给亡人做法事有两种和尚:一叫“禅门”,一叫“ㄈㄨ ㄧㄣ”。禅门念经拜忏,ㄈㄨ ㄧㄣ念经外主要的奏乐唱曲。我始终不知道ㄈㄨ ㄧㄣ是那两个字。后来朋友告诉我,方知道应作“赴应”。赴应即应赴。凡和尚们应俗家的邀请到那里去做法事叫应赴,自然也得到报酬。早年大约搞音乐的和尚接受外会,而清修的和尚却不,所以有禅门赴应之别。但后来禅僧们亦应赴,而名称既用惯了,便不再改,所以仍有这样的区别。有钱的人家做佛事,两者兼用,以外还有道士尼姑,像《红楼梦》记秦氏丧仪正是这样的排场,这四种僧道是全的。所以“应佛”为“应赴”之讹甚明,但作者已写错了,依“存真”的标准原不能改,我却以为“择善”居先,既知道得比较确实,便依我的意思改了。

从同存真两个标准,放在择善的条件下,若单独使用它不很合理(1)。既然改字,至少我自己认为好的才改,虽然真好与不好是另一问题。若认为还不及底本自然不改。但重点有时亦放在从同或存真上。所谓从同,大抵各本均同,有正独异。如有些字句可以两存,因这个原故把它改了。我那时有一种心理,不太相信这有正本。这底本独异的字句,虽好歹进出不大,却可能出于后人所改,甚至于狄平子改的(2)。又“从同”大都是从“己、庚、晋(甲辰)、甲(程甲)”,包括两个脂本在内,则亦符合“存真”的意思,并非独用。

(1)个别地方,也有因从同存真,表面上丢开了择善的。如第四十九回“孟光接了梁鸿案”,分明只有七个字,但下文偏说“五个字”好像错了。但脂本及各本均同作“五”,没有作“七”的,我们不便轻易改动它。作者不至于“五”“七”都不辨。且可能本来不错,只看怎么去解释。

(2)见拙作《红楼梦随笔》“有正本妄改”一条。

“存真”这一点比较复杂,独用“存真”也很少,往往用在存疑或存原本痕迹的地方。如有些名物,我们还不知道怎样解释,既旧本如此,则姑存其真。如第三回凤姐穿的“萍缎”,不知是什么衣料,但作“洋缎”却怕不对。第六十三回芳官穿的三色缎子拼的水田夹袄,里边有一种叫“酡”,也不知什么衣料,但作“驼绒”恐怕不对。如第十七、十八两回,后来的分回和回目都不恰当,我们仍照脂本不分。又如本书及叙作诗必录诗句;甚至于唱的曲子(如脂庚本有正本第六十三回芳官唱《邯郸·扫花》),行的酒令(如第六十二回湘云醉中念的)都是全文。在第七十五回回目上题明“赏中秋新词得佳谶”,偏偏宝玉、贾兰、贾环的诗句都不见。现在只有脂庚本还留下一些痕迹,残迹留着自无用,但删了则缺诗一事便不可见,且与原书一般体例不符,所以我主张保存。其他类似的例子也还有。

究竟什么叫“真”,也有问题。事实上所谓存真,不过从旧本(脂本)的意思。但旧本亦有互异的,将何所从?又不得不归到择善的老路上去。没有太大的优劣就干脆不动了。如第四十一回刘姥姥吃茄鲞,各本均同,有正本偏作“茄胙”,原可用从同的标准。但有正本的独异,在这里颇难设想出于妄改。菜的做法既完全不同,殆作者原有两稿,一作茄鲞,一作茄胙,反正都没法弄来吃,故无大优劣。茄鲞之文既已通行,这里不如存茄胙之真,因此便没有动。虽无关宏旨,这也可算存真独用的一例。

至于三者并用,也就是三个标准统一起来的例子也很多。这儿举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再举一个简单的。先引脂庚本第七十一回:

鸳鸯道:罢哟,还提凤丫头虎丫头呢……总而言之,为人是难作的。

这“为人是难作的”,就从同来说,各本大都这样,有正本独异;就存真来说,脂本是这样。只有从择善来说,有些问题。“为人是难作的”或“为人是难做的”确乎不合文法,但鸳鸯当时的说话正不必合于文法。此正作者善用语言的变化,为人物传神。若如今有正本作“为人是难的”,当然合了文法而神情稍失了(1)。在这里不用有正本是同时符合了三个标准。简单的例子,如第五回“红楼梦曲文”中说黛玉一支曲牌名各本都作“枉凝眉”,切合颦黛本意,和其他十二钗曲一例,当然是对的,有正本却作“枉凝眸”。这里改了有正本,也是符合三个标准的。

(1)第二十四回庚辰本还有一个同类的例子。“倪二听了大怒。要不是令舅便骂不出好话来”,叠用两“不”。这第二个“不”字,按文理说是衍文,故有正本没有,但否定语叠用为加重语气,俗语中往往有这样的说法,所以我采用庚本把它添上。

在八十回书中这样的改字,自不能一一列举。虽然定了这三个标准,能否使人惬意却很难说。我自己看来即有三种毛病:(一)这三个标准我所悬拟,本不一定妥当。(二)它们虽不必处处矛盾,却总归是有矛盾的,而我的处理也未必皆妥。(三)我是否能依上项的原则,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三个标准,也不敢说。惟愿竭尽己力为《红楼梦》添一个较好的版本,但这主观的意图能否如愿,只有请关心《红楼梦》的读者检定了。

这儿可以提起校勘记的作用。有了校勘记,便有踪迹线索可寻,即使不幸我把这有正本“点金成铁”,或在其他各本中“看朱成碧”,迷于去取,读者如肯破费一些工夫,就很容易把那遗失的珠玉找回来的。校勘记的详于改字部分而略于一般文字的异同,其故在此。我们打算把这改字部分的校勘记首先印行,其故亦在此。

最后谈到校勘工作和做校勘记的情形。这工作大体上分四个步骤:(一)将各本的异文校在这有正本上。(二)根据这校本写校勘记初稿。(三)用上边这两种材料,仍参照各原书,斟酌改定文字。(四)依这改字的新校本重写校勘记。这工作的(一)(三)两项均由我担任,(二)(四)两项是我的计划,由王佩璋同志写的。

校勘工作很繁重,校勘记的文字亦很多。从一方面说,还是不够详备。即主要的校本如庚辰本也并没有每一个字都校在上面,有些庚辰本的明显的错字就没有校上去。参考校本如甲辰本,省略得更多。因当初原预备只作重点的校勘。从另一方面说,又未免嫌过于烦琐了,有些像全面校勘似的。因何谓重点,自有主观出入的地方,才有这繁简不匀称的现象。我认为这有必要在这儿向读者交代清楚的。

当初还有一种想法:说抄本跟刻本是两个系统,只可用抄本来校抄本,不能用刻本来校抄本。这原是对的。似乎可以完全撇开刻本了,事实上却又不然。因“抄”“刻”在《红楼梦》的流传上虽似形成为两个系统,原先却并非完全的两回事。如程、高说他们广集各家抄本加以校勘,这大概是真话。那时离雪芹之死还不到三十年,抄本要比我们今日多得多。这些材料现在虽消灭了,有些却保存在程排本里,尤以程甲本为多。所以我认为酌引刻本亦有必要的,特别在改字处引用,可以明了各本均同的情形。但或引或不引,读者或者会引起迷惑来。

即就抄本校抄本来说,也不很简单。在作者身后出现的讹谬妄改的抄本有没有拿来做校勘的必要呢?却是一个问题。按理说,没有什么必要。当时又因为这些抄本都非常罕见,不搜罗进去未免可惜。况且《红楼梦》的问题多,而我们手头材料只嫌其少,想从多里捞摸,愈多愈好。希望将从这凌乱业残之中解决一些问题。而当时对这些抄本的性格,也还没有太大的把握。就材料多寡来说,截至目前,纯粹的脂本海内所见不过三,而我们得其二,似不为少。但己卯本和庚辰本差别不多。用一个脂庚本来校有正本实在也差不多了。我当时却抱着“贪多务得”的心理。这样就造成了这庞大非凡,一百二三十万字的校勘记。

这校勘记的庞大,主要由于甲辰本的录入,一则甲辰有八十回之多(郑藏残本只有两回),二则甲辰本大体跟程排甲本相类似,跟脂本差别很多。所以虽说不将刻本来校抄本,事实上差不多已等于用刻本来校抄本了。这样做法有没有必要呢?我想还是有必要的。甲辰本是抄本跟刻本间的连锁。从抄本说是“穷流”,从刻本说是“溯源”。我们从它可以知道那些出于程、高以前人改的,那些是程、高改的。在《红楼梦》的版本史上非常重要,它不仅仅因罕见而成为珍本。

因上述这些原由,校勘记跟新本有密切的关系,有它的重要功用,原应该把它印行出来。但篇幅既很庞大,虽研究者或者还感不够,而一般的读者可能不一定要看这一百多万字的校勘记。所以现在由王佩璋同志再把校勘记的改字部分摘录了先印出来,凡改定字句,根据什么都一一写明,称为校字记;全部的校勘记,俟有时间加以整理,斟酌社会上的需要,再考虑另行印出,供研究者的参考。

最后略谈我的感想。我早年就有整理《红楼梦》的意图,经过了三四十年的时间,在伟大的毛泽东时代,才能够完成我的夙愿;这是首先应当感谢和欣幸的。同时又深切地惭愧着,从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成立以来,我就担任这工作,直到现在才勉强完成了,诚有力不从心之感,而且在计划上、工作上还不免伴随着许多缺点,这个新本能否集众本之长,或更接近原作之真,都是不敢说的。在工作进行中间,承朋友们给我真心大力的帮助:潘家洵先生曾帮我校过本书三十一回以下,郑振铎先生借给我许多珍秘的材料,傅惜华先生所藏的程甲本搁在我家里多少年了。我这微小的成绩如何能对得起他们的热情,使我更觉惭愧。又承本所中国古代文学组几位同志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王佩璋同志又帮我校定句读,邓绍基、刘世德同志帮我统一字体,都是我非常感谢的。

新本有什么好处,读者们或者想知道。简单说来,这是一个各抄本的汇校本。以现行的脂戚两本,一本影印,没有经过整理,一本抄印,不免有所妄改,所以不妨说它是抄本系统的普及本。用戚本为主,用脂本来校,参用刻本地方不多,也可以说它是比较接近曹雪芹原著的本子之一。虽意在择善而从,但所“择”所“从”是否“善”,不免有主观的偏见,正不必妥当。尤其是以意改字的地方,恐怕讹谬更多。这个新本行世以后,诚恳地盼望全国的文化界以及爱好《红楼梦》和专门研究的人不断地批评和指教,使它有机会得到修正,渐臻完善。我认为只有在人民作主人的时代,伟大的曹雪芹及他的名著《红楼梦》,才有可能廓清一切曲解,得到真实的和充分的评价。如果读者能透过我这微末的工作更多地引起对《红楼梦》的热爱来,那将是我最大的希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