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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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聖篇

孔子受命制作,爲生知,爲素王[7],此經學微言,傳授大義。帝王見諸事實,孔子徒託空言,六藝[8]即其典章制度,與今《六部則例》(清代六部制定並經欽准,且爲相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所遵循的辦理各項事宜的規章準則。從康熙年間起,陸續編纂並頒行)相同。素王一義,爲六經之根株綱領[9]。此義一立,則群經皆有統宗,互相啟發,箴芥相投;[10]自失此義,則形體分裂,南北背馳,六經無復一家之言[11]。以六經分以屬帝王[12]、周公、史臣,則孔子遂流爲傳述家,不過如許、鄭(東漢經學家許慎、鄭玄)之比。

何以宰我(即宰予,字子我,孔子弟子)、子貢(即端木賜,字子貢,孔子弟子)以爲賢於堯舜,[13]至今天下郡縣立廟[14],享以天子禮樂,爲古今獨絶[15]之聖人?《孟子》云:“宰我、子貢知(同“智”)足以知聖人。”(《孟子·公孫丑上》)可見聖不易知。今欲删除末流之失,不得不表章(即表彰)微言,以見本來之真。洵(誠然,確實)能真知孔子,則晚説自不能惑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