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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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説明

近代經學大師廖平著述宏富,《知聖篇》是其中頗有影響的代表作之一。《知聖篇》又稱《知聖編》,分上、下兩卷,刊行時分别以《知聖篇》(即正篇)和《知聖續篇》命名。書中所載,除序、跋之外,皆爲經話札記,共一百四十一則,其中正篇七十則,續篇七十一則。

《知聖篇》的成書過程,頗費周折。光緒戊子(1888)冬,廖平撰成《知聖篇》,爲廖氏經學“二變”時期尊今思想之代表作。次年,廖平客居廣州廣雅書局,欲刊此本,然而其論非常可駭,“或以發難爲嫌,東南士大夫轉相鈔録,視爲枕中鴻寶,一時風氣爲之改變。湘中論述,以爲素王之學倡於井研者,此也”。[1]不久,廖平以該書稿示康有爲,康有爲“遂據之撰爲《孔子改制考》,且於廖氏説大有發展。近世學林流行之託古改制説,蓋即肇始於此”。[2]此書在一定程度上啟發康有爲撰《孔子改制考》,而《孔子改制考》則是戊戌變法的重要思想淵源之一,可見此書的歷史意義非同一般。

據《知聖篇》自跋,壬辰(1892)以後,該書稿屢有修改。但因“借鈔者衆,忽失不可得”。庚子(1900)得廣雅書局己丑(1889)鈔本,遂略加修改,滲入“三變”時期大小統、“四變”時期天人學思想,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由綏定府中學堂付梓。廖平晚年又於家藏《知聖篇》(以下簡稱“家藏本”)上續有批改,“五變”時期孔子造字等説亦入之,可見其治學之善變思進。

《知聖續篇》成於光緒二十八年,隨即與正篇合爲上、下兩卷,由綏定府中學堂刊行,此即原刻本,[3]後收入《六譯館叢書》。是書“卷内仍題爲《知聖篇》《知聖續篇》,蓋以示二篇非一時之作也”。[4]《續篇》撰成之時,廖平已漸悟天、人之學,開啟經學“四變”,故其較多地反映“三變”“四變”時期思想。

《知聖篇》以“知聖”命名,何爲“知聖”?蓋“知聖”二字取自《孟子·公孫丑上》“宰我、子貢知足以知聖人”,“聖”即孔子。廖平云:

欲明經學,必先知聖與制作六經之本旨。……學者必先知聖,而後可以治學;必先知經,而後可以治中西各學[5]

治經治學的前提在“知聖”,“知聖”即知孔子爲素王制作六經之義。“孔子爲生民未有之第一人”,以宰我、子貢之智方足以“知聖”,聖不易知,學聖更不可矣。

《知聖篇》開篇云:

孔子受命制作,爲生知,爲素王,此經學微言,傳授大義。……今欲删除末流之失,不得不表章微言,以見本來之真洵能真知孔子,則晚説自不能惑之矣

《知聖篇》開篇即明言“孔子受命制作”,“爲素王”,此爲全書核心要義,亦即公羊家之素王論。廖平在本篇中多方引經據典,對素王論加以闡述和發揮,提出如下一些重要論點:六經皆孔子改制救弊之作,“六經旨要,以制度爲大綱,而其辨等威、决嫌疑,尤爲緊要”;孔子託古改制,有德無位,“存空言於六經,託之帝王,爲復古反本之説”;孔子爲中國立萬世法,“集群聖之大成,垂萬世之定制”,等等。

至於“三變”時期大小統、“四變”時期天人學思想,在《知聖篇》的部分段落中有所反映,當爲1900至1901年間所增訂,而在《知聖續篇》中,廖平則不厭其煩,詳加闡述。所謂小統,是指以《春秋》爲經、《王制》爲傳的王伯學,爲中國治法;所謂大統,是指以《尚書》爲經、《周禮》爲傳的皇帝學,爲全球治法。此説當本之於公羊家之大一統説。“四變”之後,廖平以《春秋》《尚書》爲人學,“爲著明之行事”,適於中外開通後之全球;以《詩》《易》爲天學,“爲隱微之思想”,適於數千萬年後六合之外。此皆爲孔子翻定六經而爲後世所立之大法,後生所爲僅“知聖”而已。

就現存《知聖篇》早期版本而言,除光緒二十八年綏定府中學堂刻本、民國時期《六譯館叢書》刻本(較前者除多鄭跋外,其餘版刻實與之相同)外,還有宣統三年(1911)上海國學扶輪社發行的張鈞衡《適園叢書》鉛印本(以下簡稱“適園本”)。適園本在原刻本的基礎上校訂,但亦有未盡改、錯改和奪字者。此次校注,即以《六譯館叢書》本爲工作底本,以適園本參校,並參考了《廖平學術論著選集一》(李耀仙主編,巴蜀書社1989年版)等點校本。惜家藏本真顔無從得見,今乃據巴蜀書社本校勘記轉録廖氏晚年之續改内容(共二十九處),以資參閲。

本書係“經典與解釋”叢書之一,其校注的主要體例如下:

一、全書采用繁體横排,施加現代標點,於難解語詞、人名地名、典章制度等,作簡明箋注。

二、正文用大號宋體字,原書自注和校注者新增注釋用小號宋體字。新增注釋文字較短者,采用隨文夾注形式,外加圓括號(單獨注音除外);文字較長者和校勘記,則采用脚注形式。

三、爲適應現代排版和閲讀的需要,版式方面作了適當調整。如將長段引文改爲“獨立引文”格式,采用仿宋字。雙行小字改爲單行。對於篇幅較長的段落,酌情再分段;同時,標出原書正文段落的序號(原書每則杞記爲一自然段),以便查檢。

四、對於底本文字涉及訛、脱、衍、倒者,一般在頁下出校記説明。若有文獻依據,或係明顯錯誤,將底本文字改正;若僅爲筆劃小誤,如日曰、己已等之類混淆,則徑改而不出校記。

五、逐一核實引文,並儘量標注出處。廖氏引書,有節引、意引乃至“改經”等多種情况。若文字有訛、出入較大,一般出校記説明,或據材料改正,或存異文;若僅係虚詞出入或詞句省略,而不影響閲讀,則不出校記説明。

七、凡原書沿用習慣,爲避聖諱、清諱所改字,徑予回改,不出校記。

八、凡原書字迹漫漶而無法辨認者,用“□”表示。

九、異體字一般仍如其舊;但若前後混用且無異義,則統一爲通用字。爲規範起見,將舊字形悉改爲新字形。

十、增列主要徵引書目,附於全書末。

六譯先生學術閎深,後學雖竭駑鈍之材,書中疏謬難免,尚祈方家郢正,有以教之云爾。

潘林

庚子暮秋

識於古典文明研究工作坊


[1].《光緒井研縣志》卷十四《藝文四·子部一》,載《中國地方志集成·四川府縣志輯􀃋􀁍􀁓》,巴蜀書社1992年版,第401頁。

[2].《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廖平卷》,蒙默、蒙懷敬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82頁。

[3].據綏定府中學堂刻本《知聖篇》封面“光緒壬寅年春三月,射洪鄧維翰題”,《知聖續篇》自序落款“光緒壬寅孟冬”,則正、續二篇當刊行於壬寅年(1902),其時廖平任綏定府教授。説參鄭偉《廖平著述考》(四川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4].《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廖平卷》,前揭,第82頁。

[5].《四益館雜著·治學大綱》,廖平著,王夏剛校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第2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