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四五”时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湖南调研时强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残疾人就业、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筹办好北京冬残奥会等提出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专节,对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水平作出部署。2021年7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促进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主要任务、重要政策、重点工程落到实处,现就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规划》中需要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的重点任务共35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没有明确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的任务,由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
牵头单位:民政部、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财政部
2.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国家医保局
参加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国残联
3.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牵头单位:国家医保局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
4.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普遍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民政部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财政部
5.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全国工商联
6.修订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
7.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编办、退役军人事务部
8.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
9.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保障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
10.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
责任单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退役军人事务部
12.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13.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
14.建成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康复大学。
牵头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青岛市人民政府
15.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完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和标准体系。办好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等展示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民政部
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残联
16.强化残疾预防。
责任单位: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7.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
牵头单位:教育部
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
18.制定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语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民委
19.实施“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共享芬芳·共铸美好”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
20.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推动基层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
牵头单位:中央宣传部
参加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残联
21.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视听媒体和融媒体中心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鼓励有条件的省市级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总局
参加单位: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国残联
22.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
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
23.备战北京冬残奥会,实现“简约、安全、精彩”目标。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体育总局
24.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牵头单位:体育总局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
25.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吸引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责任单位:民政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6.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公安部
27.研究完善残疾人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制度,开展反残疾歧视评估。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成人监护等立法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司法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
28.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加强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
牵头单位:司法部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
29.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开展无障碍市县村镇达标验收工作。推进无障碍设计设施认证工作。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参加单位: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
30.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广播电视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参加单位: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
31.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
牵头单位: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
参加单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
32.实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3.实施科技助残项目。
牵头单位:科技部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34.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民政部
参加单位:中国残联
35.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
牵头单位:民政部、中国残联
参加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对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高质量完成,取得实际成效。
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调度。参加单位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配合推动落实。落实分工任务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要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汇总报告国务院残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