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话分两头,却说在怡红院里,赵善纯嘴里的二十多万美元,让高剑霞大大地心动了。任凭他见多识广,这么巨大的一票现金,也是头一回遇到。听了赵善纯的描画,这情形,除了偷,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法子,假若有,他也不会来求助,白白被人分去大头。但他这回是拜对菩萨了,高剑霞果然是有理想的人选,只是能不能说动人家,还没有十成的把握,当场先不打保票,只待把事情落实了再说。
傍晚过后,上海华灯初上,高剑霞便换上一身西服,来到了百乐门舞厅。他要找的金手指,不是别人,正是这里的一个舞女,名叫池彩娣。
进得场子里头,见乐队还没到,一些瘾头大的舞客,已经在留声机的乐声里,搂着早班的舞女转起圈子。阿强远远见了他,一边大声招呼着,疾步迎了过来。高剑霞凑到阿强耳旁,低声吩咐一番。
阿强听到要包池彩娣的台,媚笑的脸上,渐渐覆上了一层讶异,及至听到他点的东西,更是笑不出来了。公共租界里头,高警长是他最忌惮的,官小势力大,黑白通吃,哪里得罪他的话,给你双小鞋穿,阿强就别想混下去。他家凡有吊庆,一概不敢错过,三个月前,他母亲过世,风光大葬,阿强还随了一份大礼。所以,他来舞厅点吃点喝,岂敢开他行情价,只能象征性收一点,成本都不到,越点贵价货,亏得越多。他的心思,高剑霞看得明明白白的,交道说:“你放心,今天点的东西,我会照价全付的,不过,池彩娣的抽头,你一分钱不能少她。”说完,在阿强肩上重重拍了两下,便上到二楼,在玻璃舞池旁选了一张桌子,将搭在手臂的风衣搭在椅背,拉过另一张坐下,点上一支雪茄,怡然看下面不停流动的舞池。
阿强抚着拍痛的肩胛,垂着头走开,内心满是纳罕,这高警长千挑万挑,找了一个坐冷板凳的舞女来坐台,让他摸不着头脑。池彩娣才来了一个月,论外表,身段不算太差,脸蛋也还过得去,只是有些木头木脑的样子,那些巧笑顾盼,口舌生花的手段,一样都使不来。她可能下海不久,舞技也就刚刚及格,很难让客人迷上她,只有坐在冷板凳上,缺人的时候被请去凑数。这种资质,根本入不了阿强的眼,奈何她是沪上红舞女孙菱的密友,一个月前,为了把孙菱从丽都挖过来,只好答应她的要求,让池彩娣一起来,好比抢购紧俏商品,非要买一个搭一个。孙菱跟他讲斤头时,一口咬死了,若不让池彩娣一起来,自己一辈子不会答应跳槽到百乐门的。
高剑霞端坐楼台,视线落在下面的舞池里,思绪跟阿强一样,也跳到了池彩娣身上。多年前的情景,就如电影里的淡入一般,从一片空白中朦胧地浮现出来,终至清晰了。常人世界里,她的经历是极度罕见的,十岁的时候,就触犯了法律,落到了公共租界巡捕房手里,经办人就是高剑霞,所以她的身世,他最清楚不过。
她最早是个弃婴,被逃难来沪的父母,丢在洋泾浜旁边等死的。洋泾浜的烂泥滩,是上海弃婴最集中的地方,和死猫死狗扔在一块。慈善组织时不时去那里巡查,捡拾被人扔掉的孩子,捡来后,送到仁济育婴堂养大。她算命大的,被丢弃时,适逢初夏,若是冬天,不消几分钟,命就没了。她借助天气的帮忙,把一口气息拖下去,一直等到被人捡了起来,逃过一死,送到了育婴堂。但育婴堂容量有限,只能抚养到幼年,就必须放归社会,否则育婴堂会被挤爆掉。一个小女孩,流落到社会上,靠好心人救济,吃万家饭,仍不免常常饿肚子,就在街边乞讨。结果被一个丐帮头目看上了。
她身上有一个特别的地方,一般人不去留意,而专事行窃的人,却最为看重,那便是手指的形状。她的食指和中指一般长,而且又细,又长,指尖比日本人的筷子头还尖,就像一把人肉镊子,里头汇集的神经,比起普通人,恐怕要多出几万根,天生有当稀世大盗的本钱。于是,丐帮头子用食物作诱饵,收她为徒,开始教授各种功夫,每天几个小时,偷懒就打,不给饭吃。她练到八岁的时候,就能以电光般的速度,用两根手指,把烧得彤红的煤球,从炉子里夹出来,放进旁边的锅里。煤球不能碎,手也不会烧伤。凭借这手功夫,她正式上街了,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高不及腰,谁也不提防,从人身边一过,那人身上的东西,无论是皮夹也好,怀表也好,早就飞了,立时之间,又传给了同伙,没有一次不得手。他师傅有了她,偷起东西来就如虎添翼了,抱着她上趟电车,乘客堆里一挤,好多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就落到了她手里,又进了师傅的口袋。再不然,就是师父师母带着她,扮成一家三口,随便找家店进去,装作买东西。两个大人缠住店员,小女孩就趁机下手了。谁都想不到,这个小女孩偏偏是个神偷。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难保不湿鞋,她这么东偷西偷,作案太频密,惹怒了巡捕房,撒芝麻一般,在案发最多的几个地点,密密麻麻布下暗探,终于让她失手,落在新巡捕高剑霞手里。他见神偷竟是是这么一个幼女,几乎无法言语。那时她年纪不到十岁,不担刑事责任,又是初犯,自然不深究,被送进儿童院教化后,两年就放了,旋被送去慈善组织办的妇女研习班,学习识文断字。研习班一个兼职的语文老师夫家姓池,自己头胎是女儿,便给这个不明来历的女孩取了个“池彩娣”的名字。池彩娣扫盲的同时,又接受职业培训,几年后出来,到洋人家里当上了佣人。
佣人的活计做了几年,深感没有出头之日,下定决心把工辞了,打算另谋出路。陆续换了不少活计后,进了一家俄国人开的小酒吧兼舞厅当女招待,酒吧的名字叫黑眼睛。这种地方,出入的外国水手多,上岸后,拿着几个月半年攒起来的薪水,买酒不眨眼。喝醉酒,有时也乱给小费的,所以来钱快。有一年,酒吧里突然来了一批新客人,是中国人,笕桥航校的学生,跟着一个美国教官来的。一来二去,她不知如何就昏了头,竟然跟其中一个发生了关系,以致珠胎暗结。等发现有孕了,那帮航校学生却袅如黄鹤,再也不来了,找也没处找。及至肚子大起来后,那份招待的工作就丢了,也没法再找其它活,渐渐坐吃山空。眼看衣食无着,只有重操旧业,重新干起偷东西的行当。
这回,换了路数,不在外面作案,专挑金店下手,只偷一款不镶宝石的光板足金戒,男人的款式,足足半两重。她的操作简简单单,先是看中了戒指,说是送给父亲过生日,要店员取来细看。横看竖看后,还是觉得款式不合适,就还给店员。等她走后,店员才发现戒指被掉包了,变成个镀金的假货。有时好几天后才发现。她总是衣着得体,神态自若,像个小康人家的少奶奶,在掌柜或店员的眼皮底下看货,慢条斯理的,没有小动作,也不会一惊一乍制造花头,转移别人视线。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就把戒指掉了包。
她自己的童年太苦,为了不让即将出世的婴儿重复自己的命运,急着积谷防饥,失去了理智,偷得太多了,短时间里,就在二十几家金店里做过案。同业公会一开会,大家一说起来,她就无所遁形了。接下来,上海所有的金店都开始防范一个大肚子的少奶奶。然而,即便有了准备,把眼珠子撑得比核桃还大盯着,也看不到她做了什么手脚。她给抓住,是人家金店见她顶着大肚子,又是看同一款金戒指,吃准她就是那个窃贼,在她离开时硬生生扣下,让老板的女眷脱衣搜身,这才找到那枚戒指。
多年前亲手抓获的小女孩,如今再次犯案了,高剑霞的注意力,自然紧随着案情的进展。由于是连续作案,累计偷了二十几个金戒指,重量超过一斤,她成了惯犯。法官见她已经成年,又有案底,即便有孕在身,也不再宽恕,判了她八年。她的孩子是在监狱医院里出生的,是个女儿。生出来两个月后,就被工部局领走,安排让人领养了。
在高剑霞看来,池彩娣的手上功夫,世上是罕有匹敌的,这么白白浪费在牢狱之中,真是暴殄天物。于是,他施展了影响力,终于将她的八年刑期,减到了四年。她出狱后,除了会盗窃,并没有谋生的长技。这时沪上舞风大盛,他便出个主意,让她去跳舞学校学跳舞,先去当舞女,把温饱解决了。将来的发展,不妨徐徐图之。他不是急功近利的人,没打算靠她牟利。但出色的棋手,总会在适当的时候,布下几个闲棋。没想到,这枚闲棋,突然就有了大用。
想到这,他兴奋起来,脚也痒了。这时,菲律宾乐师都到位了,关了留声机,试了几个过门后,开始奏响了《红河谷》。一转眼,看到一个熟悉的红舞女白美丽袅袅婷婷走到舞女区的第一排坐下,连忙起身下楼,邀她下了舞池。他吃不准池彩娣几时才到,不妨先快乐起来,她一来,阿强自会通知他。
池彩娣那天是早班,乐队奏过几个曲子后,就赶到了舞厅,匆匆进洗手间补粉。出来时,见外头一个人在等她,正是舞女大班阿强。
阿强时时都在应付众多的豪客和红舞女,笑脸永远处于透支状态,对不必要的人能省则省。平时跟池彩娣说话时,一句能说清楚的,绝不说一句半,脸上连笑的残渣都找不到。这会儿,他那张脸却罕有地被笑意照亮了一点。他说:“噢哟,彩娣啊,第一次见你这么漂亮嘛!正好正好,生意来啦,有人要捧你啦。”
池彩娣一脸糊涂问:“要捧我,是谁啊?”
阿强道:“那可是上海滩上一只鼎哦……哎呀,问问问,别问啦,待会儿不就知道了嘛。人家要请你坐台,台子订好了,就在二楼玻璃舞池旁头一张,快去吧,去吧。”
阿强不说客人是谁,池彩娣也猜不出。她在百乐门几乎没熟客,也不热门。有时一群客人要请好几个舞女坐台时,才请她凑数。一上班就被人预约的,都是孙菱那样的当红舞女,她从来没这种福分,没想今天会有好运轮到她。上了二楼,看到的是张空台子,椅背上搭着一件风衣,没有人。桌上的罗马香槟、茄力克烟、南非腰果,美国杏仁已摆得满满的。见了这些,她表情更糊涂了。阿强踩着脚后跟上来说:“这是客人吩咐上的,你随便用。他包了你一个晚上。我这就去找他。”说了,噔噔蹬又下去了。
当红的舞女是不愿被人包的,因为顺了这个客人的情,会开罪其他恩客,所以宁可不断在各张台子间走台,面面俱到。池彩娣的生意本来清淡,自然乐得有人包。只是没想到,那客人会如此大手笔。
六点是百乐门相对清淡的时段。有花头的客人还在宴饮应酬,当红的舞女,大部分也都在被人宴请。楼下的客人稀稀拉拉,楼上就她这桌。她在乐声里喝了茶,磕起了瓜子,脑子转得比机器还快,尽想着早上看过的《东方日报》,那个男人的照片,把她的心,占得鼓鼓囊囊了,盼了八年,终于出现了,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原来唤作汤仲翔。她在心里默默念着这名字,一遍又一遍。那张报纸被她藏好了,因为上面有他的地址。中饭前,她已经去看过,在门前来回走了几趟,他没出现。她昨晚没上班,现在后悔了,但不怕,有了姓名,有了地址,总会把他抓牢的。
舞可以停,人可以停,音乐却是一刻不停的。一曲终了之后,楼下的乐队又换了曲子。顿时,满场响起了斯特劳斯的《春之声》。百乐门的菲律宾乐队在上海的舞场里是靠前的。配器没交响乐团那么全,听着单薄,胜在配合熟练,够激情,善于调动人的情绪。她平时爱看孙菱跳圆舞曲的样子,一直羡慕,总在心里做内模仿,想象也能那么跳,头微侧着后仰,轻步踮地,玉臂浮在空中,衣袂飘飏,人像失去重量般地滑出去,滑出去。这会儿,一颗闲下的心,受了音乐的刺激,又见玻璃舞池里空无一人,便放下茶杯,下了小舞池,随着音乐,试着一个人转了起来。
她穿的是一件新买的晚装裙,乳白清透的料子,薄纱夹里,低开的胸口,乳沟部分被一片钩织的图案略略掩着。那衣服说不出的服帖,太轻了,穿了又感觉不到穿,反有一种脱光的解放感。她半闭着眼,随着《春之声》滑行,旋转,双臂悬着空中,搭着一个无形的舞伴。无形的舞伴渐渐现出了形状,是汤仲翔的摸样。她被汤仲翔搂着,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音乐袅袅休止。
她站着不动,还半闭着眼,大口喘气,胸部激烈起伏。
不远处,响起一个孤零零的掌声,啪……啪……啪……
睁眼一看,是个矮壮的身影,缓慢地拍着肥厚的双掌。她怔了片刻,露出笑意道:“哎呦,是高警长啊,你怎么来啦。”
高剑霞穿的是一身驼色西装,皮鞋亮得晃眼。西装是巧手定制的,贴合他五短的身材。西装领口上,还插一支红色的康乃馨。他的头发刚理过,短得贴到了头皮。他扬眉一笑,窄窄的额头上堆出几层纹路来,指着桌子说:“阿强没说吗?来捧捧你的场啊。”
“原来是你啊,上海摊上一只鼎哦,”她学着阿强的腔调说,“这个阿强,还神神秘秘的。你是大恩人,我个没本事的,也没定期去孝敬你,怎么还麻烦你来捧我场啊。”她说是这么说,心里倒是暖融融的。有人对你好,总是件快心事。她拿起香槟左看右看道:“你来看看我就很开心了,何必那么破费呢。这种香槟都是斩瘟生的。我去跟阿强说,让他退掉。”说着就往楼梯走。
高剑霞伸手拦住道:“好了好了,不就一支香槟嘛。你说阿强敢斩我瘟生吗?哈哈哈,坐下,坐下。”轻轻拿回香槟,放回桌面上。他跳得热了,身子一动,池彩娣嗅到了香皂、剃须膏、洗发水和雪茄的混合味道,看来他是刚刚泡了澡,剃了头。
高剑霞前脚一到,西崽后脚就殷勤地跟上楼来,帮着开了香槟,“噗”地一声,瓶口冒出一缕白烟。斟了冰凉的香槟在细高脚的玻璃杯里,又在大口瓷杯里泡了热腾腾的绿茶。这么中西合璧地服务一番后,才下楼去。池彩娣磕着瓜子问:“警长,你这个大忙人,今天怎么有空的?”
他没直接回答,上下打量她道:“乖乖!你这件衣服不得了,穿在身上简直要把王吉给比下去了。不便宜吧?”
池彩娣撇撇嘴道:“别提了,简直贵死了,都买不下手,那些白俄的东西真敢叫价,可也真是好,穿上就脱不下来了。”她头一回打扮得这么高级,总是不自在,摸摸领口,扯扯后腰,身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才好。衣服是下午在霞飞路买的,一家俄国女人开的时装店。从报纸上看见汤仲翔后,突然就苛求起自己的外表了。置装的念头就是这么生出来的。念头一旦起了,就压不下去,终于独自到南京路的几家大公司细细走了一遍,嫌太贵,继而扫了霞飞路。俄国人的服装店东西都不差,价钱比百货公司低一截,才舍得下手。她在店里试了衣后,当场就将身上那套旧衣服换掉了。付钱时意识到,这是有生以来最贵的一件衣服,居然没肉痛的感觉。平时,她无时无刻不在计算银行里的存款数字,买东西都是锱铢必较的。衣服买好后,觉得鞋子也不配了,又买了双新的皮鞋。
汤仲翔的出现,让她陷入慢性的亢奋,身体变了质,脑子混混沌沌的,把惯常的自叹自怨暂时忘却了,定下已久的存钱大计,也一时丢到了九霄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