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强化纪律,守护制度威严性
纪律是一切制度的基石,组织与团队要长久存在,其重要的维系力就是执行团队纪律。毫无疑问,每个团队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何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是每个领导者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这首先要求我们这些做管理的,首先要带头遵守,尊重制度的权威性。其次要让全体成员明确制度内容,让他们看到“没有规矩”的后果,该奖则奖、该罚则罚,以保证政令畅通,落实到位。
也就是说,在管理中,我们不能只求做个老好人,要严、严厉、“不讲情面”,管理团队就要这样。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任何团队要想让组织高效运行,就应该执行严格的管理政策,领导者就要以“铁手腕”严格执行既定的规章制度。
英特尔从创立开始就非常强调“制度”,处处都有清楚的规定,每天早上的上班制度,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在英特尔,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整开始,8:05分以后才报到的就要签名在“英雄榜”上,背负迟到的“罪名”,即使你前天晚上加班到半夜,当天上班时间仍是上午8点。这和20世纪70年代嬉皮盛行、个人享乐主义凌驾于一切的美国有些背道而驰,可是却延续至今,始终如一。
英特尔整个公司的管理制度都很严明,从制造、工程到财务,甚至行销部门,每件事情都有清楚的规范,人人都以这些规范来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许多公司重视人性化管理,以重视员工为口号,只有英特尔强调制度胜于一切。这种注重企业自主管理的经验和方法,使英特尔的企业文化独树一帜。
这就是执行力的作用。只不过时至今日,很多领导者依然认为“制度就是那么一回事,没有必要去较真”。但事实是:你不较真,他们就不认真!这几乎是世界上所有动物的一种惰性——他们没有了威胁,就会散漫起来。基于此,西方管理学家曾提出一个“热炉法则”,它的实际指导意义在于,当有人在工作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就像去碰触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受到“烫”的处罚。
这与奖赏之类的正面强化手段相反,属于反面强化手段,但其目的殊途同归,都是为了使下属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潜能。对于我们这些领导者而言,参考一下“热炉法则”有四大惩处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1.预警性原则
热炉通红,就摆在那里,只要不是傻子,不用手去摸就知道炉子是热的,会烫伤人。这通红的“火炉”就好比纪律法规,是一柄时刻悬在团队每一名成员心头上、闪着寒光的“达摩克利斯剑”。纵然是我们这些领导者,虽权力在握,但也不可忘乎所以,必须对法则慎独慎微,让下属看看,让他们知道你也在时时想想那通红灼人的“火炉”,这样从上到下,谁都不敢为所欲为了。
2.必然性原则
当有人触摸热炉时,无论是谁、采取什么的方式触摸,都肯定会被烫伤。换言之,团队中的任何人,只要触犯了制度中的明文规定,就一定要受到处罚,这一点我们绝不能手软。事实上有时候,“树上有一只鸟被打死,其他九只鸟却吓不跑”。这些“菜鸟”就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摸了“热炉”,不一定会被灼伤。要抑制这种现象,我们必须彰显出制度法规约束力的绝对权威,使那些贪婪之人,掂量掂量炙热“火炉”的温度,他们也就不敢伸手了。
3.即刻性原则
当有人碰到热炉时,立即会被灼伤。在管理中,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及时进行。“刑罚不时,则民伤;教令不节,则俗弊”。要想铲除腐败之癌,“除恶务快”是很重要的一环。
4.公平性原则
“热炉”没有任何“弹性”,无论什么人,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触摸了“热炉”,都会被烫伤。“伸手必被捉”。只要做到“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除恶务尽,有邪念者就不敢再去触碰“热炉”了。
“巨壑虽深,兽知所避;烈火虽猛,人无蹈死。”领导者必须充分发挥“热炉法则”的巨大威力,使“违法乱纪者”真正受到惩处和震慑,这样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和监督才有约束力。
不过同时我们也要搞清楚,“不手软”并不等于滥施权力、粗暴蛮横地对待下属,一味显示自己的威信。我们对待下属,无论怎样严厉,都要讲一个公道,在处罚时要有条、有理、有依据,甚至要向他们解释清楚团队为何要制定这条规章,为何要采取这样一个纪律处分,以及我们希望这个处分能够产生什么样效果。我们要知道的是,执行任何的规章制度,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秩序,而不是处罚本身。因此,你应该向你的下属表示你对他的信任和期望。在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处罚完以后,要肯定他的价值,以向上的激情去鼓励他,以消除他对处罚的怨恨和郁闷之情。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很多人认为“这些规定谁都知道,没有必要整天把制度挂在嘴边”。事实上我们不能这样想,要知道,那些新来的团队成员,甚至有时有些老员工,直到自己违反了某项规定,才恍然大悟,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因此,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学习,也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了,作为管理人员,我们自己更应该明白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如果你没有这样做,那你就是在向其他人表示,制度只不过是一种摆设。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