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刘邦的前半生
平凡的前半生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公元前256年的一天,地点在楚国沛县丰邑中阳里的一户平民家中,这户平民家里当家的姓刘,人称刘太公。这天,刘家新添了一个男孩,大家可以猜到,他就是刘邦。
中阳里是个什么地方呢?它是丰邑辖下的一个村落,往大了讲在行政上属于沛县管辖。至于沛县,我们知道,它早年间属于宋国,在宋国被瓜分以后归入了齐国,不久齐国被燕国名将乐毅率领的联军攻破,沛县又和附近的地方被一起打包纳入楚国。总之,当时的沛县和战国时期绝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一样,既不属于坚城重镇,也没有名山大川,更谈不上风水宝地,所以在汉代开国之前,提到沛县丰邑中阳里,只能笼统地说它就是一个地方。
老刘家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地方的普通人家,家庭成员的组成是这样的:夫妻二人,在刘邦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这夫妻二人,刚才说了,当家的老刘人称刘太公,他的妻子人称刘媪,这两个人大概都是没有名字的。“媪”不是名字,是大妈、老太婆的意思。当然,古代人男尊女卑的思想比较严重,女性一般只有姓氏,没有名字,年轻的时候叫什么什么氏,比如陈氏、王氏、李氏,年纪大了呢,就叫“媪”。而“太公”的意思是大爷,也不是名字。至于刘邦的祖上,爷爷那辈就更没法儿考证了。这不只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古人也没弄清楚,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就没考证出来。《史记》成书是在征和二年,也就是公元前91年,这时离刘邦去世(公元前195年)不过短短一百零几年。司马迁是中书令,这在朝廷中是一个很高、很重的职位,之后我们还会详细谈到。这样一个人想要查一百年前本朝高祖先人的名讳怎么会查不到呢?既然查不到,那只能说明可能就没有名字。当然,后来有人给他们考证出几个名字来:刘太公叫刘执嘉,刘大妈叫王含始,刘老太公叫刘仁。
对于上述说法,大家听听就算了。至于又说刘家祖上有个叫刘累的名人,是尧帝的第几世孙,那就完全是胡说。
既然刘太公没留下名字,我们也不用强行给他考证出个子丑寅卯来。因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一个平头百姓叫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糊口,能谋生,最好还能养活一家老小,毕竟在乱世,活着才是王道。
依当时当地的生活标准而言,老刘家在中阳里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并不用为生计发愁。但刘太公显然没什么文化,也就没法儿给孩子起个惊世骇俗的名字,只能直截了当地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来起名,于是,老刘家的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也许是在刘邦出生后不久,刘大妈或去世、或染病丧失了再次生育的可能,刘太公无奈之下就跳过了“叔”字,给刚出生的第三个儿子起名叫刘季,说白了就是“刘小”的意思。
这个“刘季”就是刘邦最初的名字,但为了内容的连贯,我们还是假装对“刘季”这个名字视而不见,叫他刘邦吧。
虽然刘大妈可能发生了不幸,但任何悲伤都有时效性。若干年后,刘太公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娶妻生子,但名字就不能顺着下去了。他只好给后来出生的小儿子另起名叫刘交,和前面三兄弟的名字放在一起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个计划外的产物。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除个别情况之外,绝大多数卓有成就的帝王诞生前后总有异象出现,比如,母亲晚上梦到太阳掉到自己肚子里了,或踩过某些神物的痕迹就怀孕了,或孩子出生时红光满面之类。作为汉朝开国帝王的母亲,刘大妈受孕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有直接的目击者。
据说当时刘大妈不知在冥冥中受到了什么东西的召唤,大白天的一个人跑到湖边小憩,没想到一打盹就梦到自己和某个神明迸发出了激情的火花。与此同时,万里晴空刹那间雷电交加。这时候因为担心老婆在外被雨淋,原本在家悠闲地晒太阳的刘太公赶紧起来,披了件蓑衣便出去寻找。
他一路找到湖边,却看见一条蛟龙正趴伏在刘大妈身上,一番云雨过后便有了刘邦。
这种传奇的出生方式在历史传说中并不少见,大多是某人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后世的崇拜者将之神化的结果。龙种凤胎的传闻当然不可信,但万事有因方有果,终归不可能是无中生有,我们如果仔细深究一下,这事儿似乎颇有点儿意思。
话说战国时期楚地民风开放,男女之间的防范极为松懈,常常有发乎情却不见得能止乎礼的事情发生。偷情、野合这样的事情在楚地似乎都是浪漫的表现,这在那些正人君子的眼中自然是不可接受的,甚至连被后世丑化为暴君的秦始皇巡游到楚地都忍不住做了卫道士,严肃整顿了民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颇为得意,于是在当地立碑为记,其中便有“……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一类的话。虽然我们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如果当时刘太公看到的不是一条蛟龙,而是张三、李四或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那事情可能更接近真实情况。
当然,即便刘邦的出身真的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在刘邦之前,身为大成至圣先师的孔子是私生子,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司马迁的笔下多少也有些来路不明,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童年的刘邦和当时绝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可能上过两天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家里有几亩地、每年要交多少赋税,仅此而已。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天赋异禀,也就没有特别值得记述的地方。
劳动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很多时候是被动地参与到历史的创造中来的。虽然当时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但像在中阳里这种小地方,只要战争不危及个人生命,对普通农民来讲就不如今年自家地里的收成重要。反正对一个平民百姓而言,只有纳税和死亡是永恒不变的主题,至于天下是姓秦还是姓楚,并不重要。于是,在即将翻天覆地的动荡时局中,刘邦波澜不惊地度过了童年时光。
尽管是“龙的传人”,生就一副长颈、高鼻、宽额的不凡相貌,长大以后的刘邦却不大受父亲刘太公待见。在刘太公眼里,老实巴交的老大刘伯早死甚是可惜,但老二刘仲也是个好儿子,能干活儿会赚钱,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反观刘邦就是个混混儿,既不读书,也不事生产,经常觍着脸到兄弟家里蹭饭。生活中,刘邦自己一文钱不赚却出手大方,到处结交狐朋狗友;整日游手好闲不说,还跟一个叫张耳的人以游学为名三番五次跑到外地,而且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不归;末了还乱搞男女关系,终于把邻村一个曹姓女子的肚子搞大了……每每念及刘邦的所作所为,刘太公总是无奈地发出一声叹息。
可年轻的刘邦不同意老父的观点。虽然他是农民出身,却不愿像祖辈一样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一想到自己这辈子要过那种“辛苦种地,努力赚钱,赚到钱后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等娃长大了再帮自己种地”的毫无创造性的生活,刘邦就觉得恶心,大好男儿怎能被困死在一亩三分地上呢?他有自己的打算,当时他对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游侠。
“游侠”是古代封建社会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变革的产物。所谓的“侠”,是“士”的一种,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是正义的,但他们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重义轻生、一言九鼎,甚至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封建社会里,很多贵族都有养士的习惯,少则数人,多则数千,比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手下都有几千门客。这些门客就是士,并且都在关键的时候为他们的主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然,很多贵族可能就是赶个时髦,不管养的人是不是有用,每次出去后面总是呼啦啦地跟着一群人,气势摆在那里至少也能赚眼球。
后来,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吞并,越来越多的贵族破产,连自己都养不活,自然就顾不上手下人了。于是,那些原本依附贵族的“士”没了主人,便只能游荡于社会的底层,这些人中会武功的就成了游侠。他们行走于世,快意恩仇,关于他们的事迹在民间多有流传。
当然,在一个以法来管理社会的国家里,游侠这种“士为知己者死”,视法律如同无物的群体是不受统治者欢迎的。韩非就曾经说过“侠以武犯禁”,由此我们可以大略窥见游侠刘邦身上一些重要的特点。
然而,时势造英雄,秦朝结束了战国几百年的混乱,嬴政又是史上少有的强权君王。他迫切希望建立一个长久且安定的帝国,所以秦统一天下后的时势使得这些率性而为的游侠不再受社会的欢迎,朝廷以强权约束百姓的行为,以厉法压制群众的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刘邦只能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游侠之路被堵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邦就此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一蹶不振。
虽然刘邦完全不符合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的农民标准,但他平易近人,善于搞人际关系,而且名声不坏,故此,刘邦在沛县还颇得他人赏识。于是秦统一了六国,需要大量选拔吏员的时候,已经三十出头,没有任何学历、文凭和资历的刘邦靠着乡亲们的举荐,竟也谋到一份差事吃起了皇粮。
刘邦谋到的差事是沛县泗水亭的亭长,这是他伟大人生中的第一个官职。秦代有制度叫作“十里为亭,十亭为乡”。所谓亭长,管辖的地方大概就在十里(当时二十五家为一里,十里就是方圆二百五十户人家左右)范围内,虽然算是小地方的一把手,但在当时实在算不上肥差。因为工作不好开展,亭长通常由威武且有胆识的人来担任,比如上战场杀过敌人、见过血的退伍之人。亭长手下有负责打扫卫生的“亭父”若干名、负责抓贼的“求盗”若干名,他们都属于朝廷的低级吏员。亭长刘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捎带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如果上头有任务派下来,他还要负责盘查过往行人、接待过往官员、收发信件等。
虽然亭长只是不入流的吏员,收入也有限,而且泗水亭离刘邦家有好几十里的路程,平时刘邦只能吃住在单位,偶尔才能请假回家,但这份差事让他有了一个正当的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过随心所欲的生活,所以我们可以猜测刘邦在亭长的位子上还是干得有滋有味的。
刘邦性格外向、豁达大度且不拘小节,这让他在地方上能够如鱼得水。他和当地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往,从县里的一方豪强(如王陵)、上级官员(如萧何、曹参)到市井百姓(如樊哙、周勃),尽皆与他称兄道弟。在当亭长的最初几年里,除去到外地出公差之外,刘邦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和周围的兄弟们一起喝酒吹牛,快意人生。
虽然刘邦只比当时全国最牛的秦始皇嬴政小三岁,而且两人都是历史上独一号的风云人物,但那个时候的刘邦完全没有成为历史主角的想法和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人,人生轨迹似乎完全不同:嬴政三岁开始在赵国都城邯郸随母亲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时候,刘邦出生在沛县;嬴政十三岁登上秦国王位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二十二岁开始亲政,并且干掉嫪毐、吕不韦,总揽大权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三十九岁吞并六国君临天下的时候,刘邦还在沛县混饭吃。对即将年过四十,已经不再血气方刚,好不容易谋份差事的刘邦来说,人生最迫切的愿望或许是找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然后生几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再通过自己的关系给他们也谋份差事混饭吃,仅此而已。
几年后,刘邦的愿望开始实现了。当时沛县外迁来一户吕姓的大户人家,吕家的主人吕公是当时沛县县令的好朋友。既然是大户人家,乔迁之喜当然要宴请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一起热闹热闹,好歹大家也相互混个脸熟。于是,吕公便在家里大摆宴席,广邀沛县地头上的各色人物前来赴宴,刘邦作为亭长自然也在被请之列。
当时的人吃酒席跟现代人差不多,是要上礼金的,而且礼金多少与所得到的待遇也有关:礼金多、地位高的贵宾自然要坐到堂上好酒好肉伺候;礼金少、地位低的一般宾客只能在堂下吃四菜一汤。作为资深吃货的刘邦当然想到堂上饱餐一顿,但在参加宴会的一众人中,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还不足以坐到堂上大吃大喝,要坐到上座只能走金钱路线,于是刘邦到了吕家门口便运足中气大喝一句:“泗水亭长刘邦贺礼钱一万!”
“一万”这个数目把主人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哪路财神,赶忙出来迎接,把刘邦领进门就往屋里请。要知道当时一个农民一家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纯收入不过二三百文钱,赶上年景不好可能最后一个子儿都赚不到。一万钱刘邦当然是没有的,他其实一文钱都没带,但他平日里混吃混喝惯了,并不介意旁人的眼光,进了门也不搭理主人家就大摇大摆地走到堂上,挑顺眼的地方一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和平日里相熟的宾客们高谈阔论起来。
有朋友说,这表现了刘邦大气的性格,预示着他以后必成大器什么的。我认为,不尽然。刘邦反正是先骗了主人家,又吃了人家一顿霸王餐,脸都不要了。他也可能就是想干脆做得更彻底一些,赌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主人家不好意思把他撵出去,有点儿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这边,吕家的主人吕公的涵养也是了得。他没有叫人把刘邦这个不速之客轰出去,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观察了刘邦许久。吕公并不是憋了一肚子气隐忍不发,而是在施展一门特殊的技艺——相面,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看相。
相面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现在电视剧里常说某人“印堂发黑,大劫将至”,凭的就是这一类的本事。相士们对未来的事情似乎总能未卜先知,甚至对那些乍看起来不合乎常理与逻辑的事情也不例外。传说当年相士袁天罡路过武家,看到当时还没学会走路的武则天穿着男孩子衣服被家人从里屋抱出来,他只瞅了一眼便大惊失色道:“可惜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子,必定是天下之主!”
当然,这门学问到底可不可靠,也很难说,而且不是谁想学就能学得来的,历代朝廷中博古通今的人不在少数,却没听说过几人对此有深入的研究。古往今来,掌握这些异术的人大多甘于平淡,绝大部分甚至名不见经传。他们可能是你家隔壁修鞋的老李、街对面整天下棋的老吴,也可能是人海中匆匆而过其貌不扬的中年汉子。很多时候,真正的高手还是在民间。
话说吕公也算是精通此道,他仔细端详了刘邦许久后,以他相面数十年的经验来看,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面相如刘邦这般“高端大气上档次”。像吕公这样身怀异术的人,最懂得“机不可失”一类的道理,既然在此遇见了刘邦,吕公便觉得这是上天给的机会,稍一思量便有了决定。于是,在酒席结束前借着给客人敬酒的机会,吕公用目光暗示刘邦酒席结束后留下来。刘邦虽然不明就里,但眼神暗示他是看得懂的,酒足饭饱后便没急着走。
吕公好不容易才送走了所有的客人,转过身来请刘邦到内堂坐定,直截了当地说:“我年少的时候就爱给人看相,几十年来看的人多了,从没有人的面相比得上你的。我的大女儿叫吕雉,还算有几分姿色,愿许配给你做妻子。”
刘邦一文不花饱餐了一顿,已经是意外之喜,没想到还有人求着把女儿嫁给他。再一看当时的吕雉,一个年纪二十左右,年轻、漂亮、温柔、贤惠的姑娘,完全符合刘邦的择偶标准,对刘邦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吕妹妹。于是已过不惑之年的光棍刘邦也不懂得推辞一下,立马欣然接受,很快就和吕雉成了亲。
婚后刘邦相当争气,四十开外的人没几年便让吕雉为他生下了一男一女。然而,刘邦始终没能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平时只能让吕雉带着两个小孩留守家中,种地兼照顾刘大爷,刘邦只隔三岔五地回一次家。
那时的吕雉确实贤惠,作为一个富家大小姐,虽然在一夜之间嫁了一个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还常年不回家的男人,但她没有因此怨恨、悲伤或长吁短叹,而是每天起早摸黑,靠自己一个人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得井井有条。
相传有一天,吕雉在地里耕作,为了方便带小孩,就把两个孩子都放在田边。日近中午,一个不知名的老人路过,看到正在田里的吕雉,便向她讨碗水喝。吕雉不但给那位老人喝了水,还把自己随身带的饭分给他吃,老人过意不去,临走之前提出要给吕雉相面作为报答。
虽然吕雉自己也有这家传本事,但是一来,她年轻,学艺不精,二来,当时人梳妆打扮用的铜镜成像效果不佳,细节模糊,自己也没法儿给自己看。她爹当年老是叨唠他的女儿将来要嫁贵人,吕雉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正好让眼前这位老人给自己解一解多年来的心头之惑。
老人仔细端详一番之后,给出的相面结果是吕雉乃“天下贵人”。吕雉听了很高兴,又把两个孩子抱过来让老人看。老人看了她儿子刘盈,说:“你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孩子。”说完便起身告辞了。
不一会儿,刘邦从外面回来,溜达到了田边,吕雉便把老人的话告诉了刘邦。刘邦赶忙顺着老人离开的方向追去,好不容易才追上,非得让人家也给他看下。老人也不推辞,看了看刘邦,说:“你的妻子、儿女都得你的福荫,你的相貌贵不可言。”刘邦听了很是得意。
种种迹象都表明刘邦确实和别人不太一样,但这种事情只能算是生活中的插曲而已。对刘邦来说,虽然有了妻子、儿女,但更多的时候生活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多大的变化。
这就是当时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刘邦。尽管他曾趁出差的机会在首都咸阳领略了帝国统治者秦始皇嬴政的威仪,发出过“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叹,但如果当时是太平盛世,刘邦也许会在这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中度过他的一生。平时能做的稍微出格的事儿无非就是仗着自己亭长的身份在王大娘、武大嫂的酒店里一边赖账喝酒,一边与旁人高谈阔论,开自己同僚、上司的玩笑,还不时地趁着酒劲向过往的路人显露他左边大腿上与众不同的七十二颗黑痣,多年以后像绝大多数在神州大地上存在过的生命一样匆匆离去,隐没在历史的芸芸众生之中。
草寇生涯
这注定是一个不太平的时代。很快,命运女神像砸碎一个破瓦罐般轻易就打破了刘邦四十多年的平静生活,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得原本只想每天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日子的刘邦不得不告别他过往的生活,走上一条艰难崎岖且前途未知的人生道路。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改变并不是出于刘邦本人的意愿,他没有马上飞黄腾达起来。一开始的时候,命运女神跟刘邦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简单地说,他落草了。
现在一提到秦朝的灭亡,还有不少人仍然会痛斥秦朝统治者的残暴、法律的繁杂严苛,但事实是,绝大多数的秦法在汉初一直被沿用,并未出现太大的问题。秦朝灭亡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秦在统一天下后继续南征北战,以及大量的工程建设加重了原本就很繁重的徭役,从而导致民力的过度使用。土木工程爱好者兼军事狂人嬴政在当皇帝的十二三年间,修长城、阿房宫、骊山陵、直道、驰道等,无一不是规模空前的工程;驱匈奴、平南越,次次皆是数十万人的军事行动。要知道,当时农民为国家服徭役不仅没有报酬,路上吃穿住行都要自己掏腰包,还是一件很容易掉脑袋的事情。兵役自然不用说,就算是其他役,也不是能随便蒙混过关的。如果轮到你去服徭役了,那么请注意:不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可能会死,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可能会死,如果在服役过程中劳累过度出了意外——那你死了也是白死。总而言之,谁去服役,那跟去一趟地狱没多大区别。
这一次,又轮到亭长刘邦带领县里面该服徭役的百姓去参加始皇帝陵墓的工程建设。在此之前,刘邦曾经多次执行过类似的任务,算得上驾轻就熟,本来不应该有什么意外,但意外偏偏就发生了。
由于大家或经历,或目睹,或风闻了各地太多徭役致死、家破人亡的故事,服役的人也就不愿意白白去送死了。各人出发的时候本就不情愿,路上逃跑自然是肯定的,于是他们也顾不得平日的义气,一个接一个地在刘邦面前玩失踪,还没出沛县地头人就跑了不少。刘邦虽然没上过几天学,但基础算术题还是懂的。他掰开手指头一算,按这个速度,到了骊山工地恐怕也就剩他一个人了。
秦朝的法令对此类事情有明确的规定:应征者如果不按时报到或中途逃跑,被抓到就要笞五十;如果当时跑掉了,但在一年之内被抓到,那还要重罚。
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秦代的“笞”,打的可不是屁股,而是脊背。这五十笞下去,一般人怎么受得了。要是命不好再碰上个心狠手辣的衙役,哪怕你是金刚罗汉也得皮开肉绽,即便不死也会后悔这辈子投胎做了人。而秦法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法律面前不论贵贱,一视同仁,当官的不见得就比百姓有更多特权。刘邦作为管理者这样去交差,估计也是小命难保的。
如果是我等寻常百姓碰到类似的事情,大概会在慌乱中六神无主,然而刘邦豁达、决绝的天性使得他能在关键时刻做出超乎常人的决定。他在丰邑西边停了下来,好酒好肉地款待了剩下的人。酒足饭饱之后,刘邦大手一挥,对大伙儿说:“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你们走吧,我也该跑路了。”
当时换作一般的官吏,遇到役卒逃跑这种事情,大多要拿没跑的人撒气,恶语相加乃至拳打脚踢都是常见的事情,打死几个,杀一儆百也不是没可能。而刘邦的大度让剩下的人大感意外,于是有些人千恩万谢后走了,有些人却不愿意独自逃走,表示愿意留下来誓死跟随刘邦。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何况是刘邦这种本来就胆大如斗的人,几斤水酒下肚之后更是胆大到能包了天。见到有十几个弟兄愿意跟随自己,刘邦内心被压抑多年的游侠情结又被激发出来:既然事已至此,与其以后每日东躲西藏,还不如干脆上山造反,什么狗屁亭长,老子不干了!朝廷的一个吏员就这样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知法犯法的罪犯。
既然决定落草为寇,总得有个山寨什么的才行。说到这里,我们又得回到沛县这个地方。“沛”字面上就是水草丰茂的意思,水草丰茂必然有水有泽,相对而言,高山密林不多,这就十分不利于日后钻山沟子躲避朝廷可能出现的抓捕。那时候刘邦还不知道千年以后水泊梁山的事迹,又没有彭越那种做江洋巨盗的想法和底子,自然也就没想过要做水贼。但现在自己犯了事,不逃亡还在沛县待着,摆明了是不给朝廷面子,让人想不抓你都不行。于是,刘邦带着手底下十几个弟兄连夜抄小路往邻郡的芒砀山中逃去,路上酒劲上头的刘邦还稀里糊涂地把一条挡道的大白蛇一剑砍成了两段。
犯了事的刘邦很快就成了县里的名人,沛县的官吏们虽然没办法跑到山里面抓人,可刘邦还有一家老小留在中阳里,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于是作为妻子的吕雉很快便被县里的衙役们抓走了。
接下来,吕雉吃牢饭时期的遭遇我们知道得就比较少了。不过刘邦知法犯法,而且犯的是杀头的重罪,吕雉又是当地出了名的美人,我们以今度古,想来当时的狱吏们也不会有什么文明执法的理念,于是狱吏对吕雉“遇之不谨”(《史记·张丞相列传》)。可能事情做得还比较出格,过分到让一个在监狱里任职的刘邦的好友名叫任敖的看不下去了。某天,任敖不顾也要吃牢饭的风险把主管吕雉的狱吏暴打了一顿,这才护了吕雉的周全。后来因为刘邦好歹算帮了父老乡亲,大家心里都对他表示感激和同情,又赖他以前的哥们儿从中斡旋,而且刘邦本人也不在沛县地头作乱,沛县县令将吕雉拘留了一段时间后便放了出来。
我们无法得知刚到芒砀山里的刘邦是否有过责备自己冲动、莽撞的念头。可以知道的是,尽管时不时地有沛县的哥们儿给刘邦捎来信息,但是以当时落后的通信条件,在芒砀山里的刘邦对家中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至少不能及时了解。等他知道吕雉的遭遇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
除去蹲牢房的那段时间,年轻的吕雉时常一个人步行一百多里的山路去给刘邦送衣服和食物。不管刘邦在山里的什么地方,她总能依靠刘邦头顶那一般人看不到的五彩云气找到他(这是她家传的本事)。尽管刘邦让她受了很多委屈,走一百多里的山路会让她的双脚磨出血泡,但每次见到刘邦,她都轻声地给自己的丈夫鼓励和安慰,尽可能地给刘邦做一顿饭,有时还陪他住上一晚,对刘邦没有一丝抱怨和诉苦。如果你见到这个时候的吕雉,很难将她和多年以后那个残忍无情的吕后联系起来。
每次看着妻子下山远去的背影,我相信,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的刘邦,心里不会充满坚毅和笃定,而是会有一丝苦楚。但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那就没有回头的可能,而且眼下还有更迫切的事情要他去解决。
这件事情就是吃饭。
不管在什么年代,对什么阶层的人来说,“吃”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刘邦也不例外。虽然刘邦以后要建立一个伟大的王朝,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为后世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所敬仰,但此时的刘邦并不知道这些,即便知道了也不能不吃饭。所以我大概研究了一下躲在芒砀山里的草寇刘邦及其手下是怎么解决吃饭问题的。
现在电视剧里大侠一类的英雄人物普遍有个特点,就是不需要工作却总有办法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他们要么是天生的高富帅,要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要么就像电视剧《鹿鼎记》里陈近南推辞韦小宝给他的大把银票时说的那样:“为师行走江湖多年,不需要花钱的。”
但那毕竟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不能真正地放在生活中来看。对现实生活中的刘邦来说,虽然做过多年的游侠,但这并不能解决弟兄们的吃穿问题。依靠吕雉每次带来的仨瓜俩枣肯定是不够的,让他带领大家在山间开荒种地,建设芒砀山区也不现实。加上已经落草为寇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为了糊口,刘邦时不时地带着兄弟们下山去劫个道什么的是有可能的;为了糊口,有时候杀个把落单的路人什么的应该也是有可能的。
然而,草寇刘邦能闹出的动静仅此而已。此时的秦朝依然强大无比,就凭流窜通缉犯刘邦手下这么点儿人,不说冲州撞府,下了山恐怕连大一点儿的官道都不敢走。
这就是公元前210年之前的刘邦。每次干完一票没本钱的买卖,他便让小弟去最近的集市上换来酒肉,酒足饭饱之后盘腿靠在山顶一块光滑的石头上眺望远方落日的余晖。刘邦觉得自己的生命和前途就像那夕阳,似乎快要到了尽头。
直到有一天,刘邦听到一个滞后的消息,让他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一道闪电——始皇帝死了!即位的不是大公子扶苏,而是小公子胡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