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人生的枷锁(中文)(17)
接下来的两年,菲利普的学校生活虽然单调,但也还算自在。他受到的欺负也并不比个头与他差不多的同学多多少,另外因为身有残疾,他基本上不参加什么活动,这样不怎么显山露水,没人打扰,倒让他心存感激。他不太合群,所以有时感到很孤独。他在“瞌睡虫”先生所教的三年级高班里度过了好几个学期。“瞌睡虫”先生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耷拉着眼皮,看上去厌倦一切。他倒是能尽职,可就是总有点心不在焉的感觉。他是一个善良、温和、不太聪明的人,对学生的操守很有信心。他认为让学生们做个诚实的人首先就是不要让学生说谎这种念头进入他自己的头脑中,哪怕片刻也不行。他经常引用这样一句话:“你们祈求的多,给你们的就多。”[37]在三年级高班的学习生活倒也轻松。你可以预先知道哪几句诗该轮到你解释了,还有大家相互传递的对照译文,你可以在两分钟内找到你要的答案;当轮流回答问题时,你还可以把一本拉丁文语法书摊开放在你的膝头做准备。“瞌睡虫”先生从来没注意到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在十几份不同的练习中,众多的学生竟然会不可思议地犯同样的错误。他对考试不怎么相信,因为他发现在考试中学生总没有平时在班上表现那么优异。虽然这多少令人失望,但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学生照样按部就班地升级,虽然他们学到的东西不多,但在弄虚作假时能够厚颜无耻地自得其乐,这本事可能对他们以后的生活大有用处,比读懂拉丁文要有用多了。
再后来,他们轮到“柏油”先生教了。他的真名叫特纳。他是这帮老教士中最快活的人了,五短身材但大腹便便,下巴上那一把黑胡须现在已经开始变白了,皮肤黑不溜秋的。他穿着教士的黑袍,的确会让人联想到柏油桶。虽然他如果听到学生叫他这个绰号,他会依照校规罚学生抄五百行字,但在晚餐会上,他经常自己拿他的绰号开玩笑。在教士们中间他是最世俗的一个,他外出下馆子比其他任何人都多,他所交往的圈子也不限于牧师这个群体。学生们把他看成一个十足的无赖。一到假期,他就会脱掉自己的牧师服,有人曾在瑞士看见过他穿着一身鲜艳的花呢套装。他还喜欢杯中之物和美食佳肴,有一次有人看到他在皇家餐厅和一位女士——可能是他的近亲,正大快朵颐呢。从此以后,好几代的学生都认为他纵酒狂欢,种种细节均指向一个不容置疑的信念——人性本就是堕落的。
特纳先生估计,要把这些上过三年级高班的孩子重新塑造得有点教养,得花费他一个学期的工夫。他时不时地透点口风,以示他对自己同事所带班级究竟是个怎样的差班洞若观火,他倒是不把这种情况当作什么伤脑筋的事儿。他觉得这些男孩子就是小混混,如果他们的谎言没有被当场戳穿,他们才不会说实话。他们的荣誉感很特别,而这种荣誉感在跟教师们打交道时根本不管用,只有等他们认识到调皮捣蛋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时,他们才会多少有所收敛。他对自己带的班很是自豪,尽管现在他已经五十五岁了,但还是跟他刚来学校时一样,热衷于让自己的班级在考试当中成绩远比其他班级好。他跟其他的胖子一样也好发火,但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他班里学生很快发现,在他不断痛骂学生的话语的背后,他还是相当善良的。他对愚钝的学生没有耐心,但对那些表面任性妄为、内里聪明的学生还是愿意费心地多加教导的。他喜欢请他们喝茶,尽管受邀的学生发誓喝茶时没见什么饼干、蛋糕一类的茶点,但他们接到他的邀请时还是真心地高兴。大家通常认为,他的肥胖是因为他胃口极大,而他胃口大的原因是肚里的蛔虫在作怪。
菲利普现在更加惬意了,因为空间有限,只有高年级学生才能使用几个书房。在此之前,他一直住在大厅里,大家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里预习功课,乱糟糟地让他隐隐觉得不快。和一大堆人住在一起还时常让他心神不安,他急切地想一个人独处。在这里,他经常自己去乡下散步。学校不远处有条小溪,溪流两岸的树木修剪得很整齐,溪水在绿油油的田地里蜿蜒而行。沿着岸边漫步,不知道为什么,总会让他心生愉悦。走累了的时候,他就趴在草地上,看着激流中的鲦鱼和蝌蚪快速地游动。在教堂的场地里闲逛让他格外心满意足。夏天的时候,学生们在绿地中央练习打网球,但是在其他的季节,这里很安静。男孩子们有时会勾肩搭背地四处转悠,或者某个用功的学生若有所思地慢慢溜达,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背着什么东西。一群白嘴鸦栖息在几棵大榆树上,空气中充满了它们忧伤的鸣叫。正中有座高高塔楼的大教堂坐落在草坪的一侧,尽管菲利普那时对美还一无所知,但当他看着它时,已感受到了一种他无法理解的、令他困扰的愉悦。他有了一间书房(一小间四四方方的卧书房[38],朝着贫民区,四个学生合用),他买了一张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书桌上方。他发现自己对从四年级教室的窗户向外眺望产生了新的兴趣。从这儿可以俯瞰一块古老的草坪,它经过了仔细的修整,草坪四周是大树,树叶茂密繁盛。这景象在他心底激起一种奇妙的感受,他搞不清是痛苦还是喜悦,那是他第一次对美有了感悟。与此同时,还有其他的一些改变——他的声音变得粗哑了,好像不再受他的控制,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接着,他开始去上课了,地点是校长的书房。在下午茶用过之后马上进行,开设这门课程的目的是让孩子们为坚信礼做好准备。菲利普的虔诚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已经放弃每晚读《圣经》好长时间了。但是现在,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以及他身体发生的新变化,他变得躁动不安起来。他过去的感觉又回来了,他狠狠地责备了自己的退步。在他脑海中出现一幅景象:地狱之火在猛烈地燃烧。他的所作所为比一个异教徒好不了多少,若是他死去的话,怕是会堕入地狱吧。他曾笃信苦难永恒,他坚信这点远超他相信永恒的幸福。一想到他所冒的那些风险,他就不寒而栗。
自从那天菲利普在班上受到令人无法忍受的侮辱,珀金斯先生态度和蔼地跟他聊了很多之后,他对校长的感情就如同狗对主人的崇拜。他想方设法地讨好校长。菲利普珍视偶然从他嘴里吐出的微不足道的赞扬。他出席在校长住所里举办的安静的小型聚会,他完全拜服在校长的脚下。他一直用眼睛盯着珀金斯先生闪亮的眸子,嘴半张着坐在那里,头微微前倾着,生怕漏掉只言片语。周围环境的平淡无奇使得他们谈论的事情显得格外动人。校长本人也常常被自己的话题所感染,把书本往前面一推,双手合十紧紧攥在一起放到胸前,好像要平复心脏的狂跳,讲起他们宗教的种种神秘。有时菲利普不能理解,不过他也不想理解,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能够体会就足够了。那时,在他看来,长着一头蓬乱黑发、面色苍白的校长,如同敢于申斥国王的以色列先知。而当他想到基督耶稣时,他似乎看到基督耶稣也长着相同的黑眼睛和苍白的脸颊。
珀金斯先生用极其严肃的态度对待他这部分工作。这时再也见不到他口吐莲花的幽默,正是这种玩世不恭让其他的教士怀疑他轻佻浮躁。在他忙碌的一天中,他总能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抽出空来分别为准备施坚信礼的学生讲上十五分钟或者二十分钟的课。他想让他们觉得这是他们生活中自觉迈出的严肃的第一步。他力图探索他们的心灵深处,想把自己炽热的献身精神灌输进去。校长觉得,尽管菲利普很羞怯,但有可能在他身上发掘出和自己一样的巨大热情。对他而言,这孩子似乎天生就具有宗教气质。有一天,他突然中断正在讲的话题。
“你有没有想过,等你长大后,打算做什么?”他问道。
“我伯父想让我当牧师。”菲利普答道。
“那你自己有什么想法?”
菲利普眼睛看着别处,他有点耻于说自己不配侍奉上帝。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能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感,我多希望我可以让你感觉到这是多么好的恩赐呀。各行各业的人都能侍奉上帝,但只有我们离上帝更近。我不想影响你的决断,如果你下定了决心——噢,马上——你就能禁不住感受到一种喜悦和放松,永远不会消失。”
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是校长从他的眼中已经看出他认识到了某种他试图要表达的东西。
“要是你能保持你现在的状态,你会发现有朝一日你能成为学校的高才生,毕业的时候,也能稳妥地拿上奖学金。你自己还有什么财产吗?”
“我伯父说,等我到了二十一岁的时候,每年会有一百镑的收入。”
“那你算是有钱的了。我是两手空空。”
校长迟疑了一下,然后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画了一条线,继续说道:
“我恐怕你以后对职业的选择会很有限,很明显你不能从事要求身体灵活的职业。”
菲利普的脸一下子红到了发根,每次有人提到他的跛足他都会这样。珀金斯先生严肃地望着他。
“我很好奇如果你对你的不幸不那么过分敏感会怎样。你从来没想过要感谢上帝把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菲利普抬头很快地看了校长一眼。他的嘴唇紧闭,他想起了自己有好几个月的时间,相信他们跟他讲的那些话,他乞求上帝治好他的跛足,就如同上帝曾治愈麻风病人,让盲人重见光明那样。
“只要你在接受不幸时,有违抗抱怨之心,只会给你招致耻辱。但如果你把不幸看作上帝赋予你的十字架,只是因为你的肩膀足够结实,能承受它,你就会释然了。它是上帝恩赐的符号,那么它就会变成幸福的源泉,而不是苦难的深渊。”
珀金斯先生看出这个孩子不愿意讨论这件事情,就让他走了。
但是菲利普对校长的话反复地想了又想,没用多长时间,他的内心就开始充满仪式感,一阵神秘的狂喜攫住了他的心灵。他的灵魂似乎从禁锢它的肉体中解脱出来,好像崭新的生活即将在他面前展开。他求真向善的全部热情都被激发了出来,他想全身心地侍奉上帝,他下了坚定的决心以后要去做牧师。当那伟大的一天来临时,他的灵魂会为所有的准备而感动,为他所读过的书而感动,更为校长对他巨大的影响而感动。他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喜悦和恐惧的心情。有个念头一直折磨着他,他知道他要一个人走过圣坛,最怕自己一瘸一拐的样子被所有人看在眼里——不仅在全校师生面前,他们要出席礼拜活动;而且在陌生人面前,那些来自城里的人到教堂来看他们的儿子受坚信礼。然而,要是那个时刻来临了,他突然感到,他能够愉快地接受这种屈辱了。当他一瘸一拐地走向圣坛时,在大教堂的穹顶之下,一切都是渺小和微不足道的,他有意把他的畸形作为一种供品奉献给爱他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