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与预警机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深重,世界卫生组织紧急情况委员会于2020年1月30日宣布,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此次疫情暴露出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与预警机制还不完善。首先是在预案和主动预警方面,虽然各级应急预案已建立,但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动态化发展,对疫情的及时识别和预警能力仍显滞后和不足。其次是在疫情评价证据和信息透明方面,鉴于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性和预警决策的迫切性,信息公开存在缺陷和不足,特别是疫情初期的信息披露出现障碍。最后是在预警后快速反应和管理方面,虽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但动态综合的管理机制有待提升。防控和应急管理各相关部门之间权责有待进一步明晰,各决策部门之间尚未形成迅速有效的综合决策机制,整体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正处在抗击疫情的攻坚期,全国大部分地区防控已经见效,发病例数回落,抓紧回顾和反思此次疫情,特别是疫情早期的应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相关预案和预警机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成因多样性、分布差异性、传播广泛性、种类多样性和危害复杂性等特性,客观评价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合理有效的准备,一直是卫生应急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和难点[1]。
注释
[1]屈腾佼,谷仕艳,李萌竹,等.中国卫生应急管理发展现状及面临挑战.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9(4):433-43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