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王朝周期性兴衰: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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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国封建王朝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

两千多年间,中国封建王朝的制度变迁呈现出诸多规律性特征,为了便于把握历朝历代制度变迁中更具共性的一般性规律,这里将集中讨论三个最为典型的演进规律:包容性制度向攫取性制度演进、有效制度向无效制度演进和调适性制度向固化性制度演进。

1.从激励效应来看,由包容性制度逐渐转变为攫取性制度

从制度的激励效应来看,各个封建王朝的制度演进无一例外地都由初期的包容性制度演变为中后期的攫取性制度,呈现出显著的线性强化特征。

从经济上来看,王朝建立初期,统治者为了稳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发展,会制定一系列包容性经济制度,从而创造出包容性市场;公平的市场环境不仅能够在极大程度上激励生产者生产,还鼓励技术创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王朝内部逐渐形成一个个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担心经济发展、技术创新和民间致富会挑战甚至颠覆现有的权力结构,因而,以皇帝为代表的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约束民间致富、抑制技术创新,甚至不惜废止包容性制度、扭曲市场机制以打压民生、操控利益,使得整个社会资源不能实现优化配置,经济效率遭遇折损。当原先经济制度的包容性越来越弱时,一个社会的制度就会成为利益集团夺取民众利益的工具,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也就会被破坏,牟取暴利的利益集团趁机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政治权利,不断加大对民众的压榨力度,整个经济领域沦变为攫取性制度一统天下的局面。

从政治上来看,王朝建立初期,新王朝统治者为了激励包括众多官员在内的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往往实行较为宽松、自由的政治制度,如善纳谏言、广开言路、无为而治等,政治制度表现出较强的包容性。包容性政治制度极大地激发了王朝内部蕴藏着的发展潜力和创造力,以致一时间封建王朝域内河清海晏、政治清明。然而,到了王朝中后期,统治者的权力不断扩大,甚至被滥用,加上统治者的信息不对称,致使一些制度的包容性不断弱化,甚至被扭曲。另一方面,随着王朝内部各个利益集团的形成以及政治腐败等,社会精英参与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的渠道越来越窄,甚至被阻断,社会等级日趋固化,包容性制度终被攫取性制度所取代。作为攫取性制度实施者的各级官僚机构,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通过合谋、通过供给更具攫取能力的制度,以实现对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最大化剥夺,直至王朝灭亡。

2.从实施效率来看,由有效制度逐步转变为无效制度

从制度的实施效率来看,各个封建王朝的制度演进基本上都由起始的有效制度演变为中后期的无效制度,呈现出不断强化的线性演进趋势。

根据研究,制度效率与王朝兴衰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即制度效率越高,则王朝越兴盛;制度效率越低,则王朝越衰落[10]。从历朝历代的制度变迁、制度安排来看,每个王朝在建立初期,一般都能供给出有效率的制度,王朝初建时统治者能根据当时社会的制度需求,有针对性地甚至适度超前地供给出一系列有效率的制度,究其原因,恰如黄炎培先生1945年在延安与毛泽东“窑洞对”时所指出的:“ (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继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正是因为王朝初建时的统治者聚精会神、小心翼翼、倾听民声,其所供给出来的制度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因而表现出很强的效率。而有效制度的供给及其效应的持续释放,必然带来封建王朝前中期的经济发展、政通人和与民富国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社会形势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在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甚至是巨变),这种变化的发生必将对原先的有效制度产生影响或冲击,使得制度的边际效率不断稀释,直至最后演变为无效制度。从历史上来看,针对王朝中后期出现的制度低效率或无效率现象,统治者应对的方法无非是这些:其一,听之任之,美其名曰“萧规曹随”或“以不变应万变”,无效制度逐步深化,王朝加速走向灭亡;其二,进行制度变迁(或称之为“变法”),意图改变无效制度,但囿于制度供给能力或制度执行力,变法无果而终,无效制度难以改变;其三,供给更加无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社会财富的掠夺,致使社会加速崩塌、王朝灭亡。

从历史的纵向演进来看,一方面,在一个王朝周期内,存在制度效率边际递减直至成为无效制度的演进趋势;另一方面,在两千多年封建王朝存续期间,还存在一些在最初几个封建王朝有效率的制度渐变为在后来某些封建王朝无效率的制度的演进趋势。例如,秦朝建立后,其所确立的土地经营权私人占有法律化制度,基本上为此后历代封建王朝的土地制度所继承。土地经营权私人占有制度的确立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产权细分(占有权、经营权分置等),使得农户获得了有限的权利,大大提高了农民产权实施的能力,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了产权的流转,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发展。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权力结构的不平等与资源分配不均相互促进,加剧了利益集团对于生产者的剥削,使得产权重新配置,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逐渐转移到地主手中,这不仅抑制农民的生产动力,还加剧了官僚机构和民众之间的矛盾。在土地产权的演变过程中,政府不仅是法律的实施者,还是法律的制定者;然而政府并没有努力规避这种演变带来的风险,反而与官僚机构合力加大对底层人民权利的剥夺。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不聊生、经济衰退似乎是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而在一个王朝周期内就完成了有效制度向无效制度的演进。

3.从变迁灵活度来看,由调适性制度逐渐演变为固化性制度

从制度变迁的灵活度来看,各个封建王朝的制度演进几乎都是由王朝初建时的调适性制度演变为中后期的固化性制度,表现为单向强化的演进特征。

制度效率的持续性得益于制度根据其实施的效果及外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因而制度的调适性是制度保持高效的前提。然而制度的不断调整需要统治者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断修正制度。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王朝舞台上,君主和官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传统专制制度的躯干[11]。这些官僚形成庞大的机构掌握着国家的权利,并且只对君主负责,这种制度的矛盾在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与社会总收益最大化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

王朝初期,刚经过战争而新建立的王朝需要发展经济,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因而制度的制定总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随着时间的推进,现有制度逐渐不适应生产的发展,但是君主为了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倾向于维持现有制度,这种矛盾会成为隐藏的社会危机,只要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这种制度固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封建王朝的制度供给市场是封闭的,而且制度供给的权力高度地垄断于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者手中,因而,封建王朝制度改革与否,主要取决于统治者(君主)效用的变化[12]。君主是有限理性的,只看得到眼前的既得利益,即使调整后的收益大于成本,也会为了避免不确定性而选择维持现有制度。

王朝后期,各种社会矛盾逐渐激化,这时一些有见识的贤人志士开始指陈时弊、倡言改革,然而,这类改革若是损伤到统治阶层的利益,则必将遭到统治者的反对而难以实施,全新的、有效率的制度供给不出来,原有的、无效率的制度又得不到改变,整个王朝制度的固化、制度变迁灵活性的丧失,预示着封建王朝已不可逆地奔向灭亡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