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王朝周期性兴衰: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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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制度锁定打破与王朝灭亡

统治者有限理性、官僚机构问题、利益集团冲突和意识形态刚性等因素,导致中国封建王朝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无法供给出有效制度,并致使无效制度长期存在,形成了制度锁定。这种锁定状态,如果没有重大力量的冲击,将会一直持续下去,这样封建王朝就有可能一直处于低效率或无效率的运行中。从历史来看,中国并没有出现永续运行的王朝,最多也就在运行两百年左右之后而走向灭亡,即制度锁定被打破。在中国历史上,打破无效制度锁定局面的主要是两种冲击力量:一种是内部力量,如农民起义等;另一种是外部力量,如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入侵等。

1.内部力量冲击

在中国历史上,内部冲击力量更多常见的方式是农民起义。可以将对制度锁定的封建王朝发生严重冲击的农民起义视为诱致性激进式制度变迁,农民起义引致的制度变迁虽然是自下而上的,但是绝大多数境况下,农民却无法供给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农民起义一般发生于王朝中后期,土地兼并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农民收入减少,同时王朝统治者又加强对民间的攫取,加重税赋和徭役等,农民生活穷困不堪,不得不起兵造反,对抗统治者。农民起义最初并不存在对新制度的需求,仅仅是个别领袖的求生道路,如秦末陈胜吴广起义、汉朝的黄巾起义等。随着起义规模的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进来,开始逐渐有了对新的有效制度的需求,一般反映在土地问题、官僚阶层和社会财富上,如希望惩治贪官污吏等,甚至最后发展到推翻统治者,但是这些都是对制度产生的结果上的追求,他们由于自身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一般很难提出更有效的制度。因此,由农民阶层自下而上推动的诱致性激进式制度变迁最初是无法供给出有效制度的。同时,与王朝末期的农民起义相伴的是王朝中部分权贵势力反抗统治者的斗争,这些权贵势力与农民起义相结合发展为反抗朝廷的力量,最终结束了王朝统治者的统治,建立以权贵势力(或农民)为统治者的新王朝。农民起义的诱致性激进式制度变迁才最终转化为新王朝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从而打破旧王朝的制度锁定,供给出新王朝初建时的有效制度。

2.外部力量冲击

在中国历史上,外部冲击力量更多地表现为周边少数民族及其政权对中原封建王朝的冲击,从先秦到清朝绵延不绝。按照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的论述,一国的统治者始终面临着双重竞争约束:一重是国内的具有影响力的潜在利益集团(如起义的农民、位重的权臣等),另一重是一国之外的外部力量(如周边国家当权者或骁勇善战的游牧民族)。当王朝周边存在外部力量威胁时,若王朝处于初期或中期,自身经济力量较强,面对竞争约束,统治者会供给出有效制度,并使王朝始终保持较好的发展水平;若王朝处于后期衰落阶段,社会维持无效制度,经济发展停滞,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政府对社会民众的攫取增加,社会福利损失增大,此时外部力量威胁会进一步损害整个国家的福利,包括庞大的军费开支,导致政府可能继续实行无效制度,通过税收或其他形式向民众攫取更多。外部威胁力量可能会和王朝内部一些利益集团合作,共同推翻现有王朝的统治,并建立以少数民族为统治者的新政权新王朝,这样,原有的制度锁定被打破,新王朝开始进入强制性制度变迁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