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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师旷
师旷(约公元前609—前527年),字子野。春秋晋灵公时期出生于晋国扬地(即今洪洞师村)。主要活动于晋悼公、晋平公执政期间。
据传师旷姓范,少年时,以行医为业。善弹琴,喜读书,虽处于草野,却经纶满腹。当时,卫国的宫廷乐师高扬避难居于仪邑(今开封),师旷听说高扬精于音乐,便投到高扬门下学习。三年过去了,师旷的技艺还不见进展。他认为是自己不用心的缘故,就用艾叶熏瞎了自己的眼睛。从此,师旷的音乐技艺一日千里,最终连高扬也赞叹不已。高扬临终前,把女儿高娥许于师旷为妻。
师旷通于医术、精于乐理的名声传播到晋国王宫。晋悼公召师旷进宫,任其为宫廷主乐大师。师旷从此迈入以乐辅政的仕途。
师旷,春秋时期洪洞大地上诞生的一位杰出人物。他以乐人入宫,后渐参国政,提出“民贵君轻”的政治主张。师旷认为,爱惜人民,珍惜民力,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强国之道。而他直言敢谏,不畏强权的个性,又一直为后世所推崇。师旷对音乐的贡献很大。近年,晋南出土春秋时的器乐文物,考古学家十分重视。学术界认为,这些乐器的音质、音律尤优于同时期其他地方铸造的器物。他们认为,这与师旷精于音律有必然联系。史书中说《阳春》《白雪》是师旷所作,又记载《禽经》也是师旷的著作。师旷,是我国有确切文字记载的第一位音乐大师,故而人们又尊其为“乐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