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写下“翻译论”这一书名,本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便大致上确定了。“翻译论”中的“论”字,既含有对翻译活动的认识和思考,也包含着对翻译活动所涉及的基本问题的分析与探索。无论是认识与思考,还是分析与探索,其中无疑融有笔者个人的思想和观点,但一切都是在国内外翻译研究界为个人的思考与探索所提供的学术平台和理论基础上展开的。学术研究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过程。本书正是基于发展的观点,对国内外翻译研究界和相关学科对翻译活动的多方面探索进行一次尝试性的整体思考、系统梳理和学术阐发。
对于翻译的理解,笔者是从实践的经验角度开始切入的。穆雷在《通天塔的建设者——当代中国中青年翻译家研究》中,对笔者的翻译实践与理论探索之路进行了概括性的评价:“理论与实践并重,忠实与创造统一。”[1]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不能说是对笔者的翻译理论与实践之路的客观评价,但却是笔者多年来的努力方向。我对翻译最直接的认识,始于1970年代中期在法国留学时参与的一些口译活动。那时我只有盲目但积极的实践,对翻译活动本身没有任何理性思考的意识。直到1980年尝试翻译法国作家亨利·古龙日的长篇小说《永别了,疯妈妈》,我遇到了许多难以想象的障碍和困难,才开始有目的地去阅读当时能见到的一些名翻译家谈翻译的文章,从他们的翻译经验中去领悟翻译,但那大多是他们在技巧层面的某种体会与总结。后来到南京大学攻读翻译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我才有机会系统地读一些国内外翻译研究界探讨翻译问题的著述和资料,渐渐地对翻译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应该说在学习期间,自己是在困惑中思考,在思考中又不断产生新的困惑,新的困惑又促使自己进一步学习。对翻译的困惑,首先源于翻译活动的复杂性和人们对翻译活动本质的不同认识。就翻译活动的本质而言,有的认为翻译是思维活动,有的认为翻译是语言活动,还有的认为翻译是艺术再创造活动。总之众说纷纭,各持一理,难以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相互矛盾甚至相互对立的认识与观点的存在,使自己感到困惑,于是有了探索的愿望。从严复对“信达雅”三难的论述到法国著名符号学家皮埃尔·吉罗的《符号学》一书中对语言符号的三分法,即将语言符号分为“逻辑符号、语义符号和审美符号”,笔者受到了深刻的启示,提出了翻译的层次观。在《论翻译的层次》一文中,笔者明确地提出了翻译的思维层次、语义层次和美学层次。文章认为,在以往的翻译探讨中,往往忽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两种系统各异的语言为什么可以进行转换。大家知道,任何交换或转换活动都需要一个基础,比如不等价物的交换需要有等价物作衡量,作为实现交换的标准与基础。那么,翻译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什么呢?从根本上看,具有全人类性的思维是翻译活动的基础,而人类思维的共性构成了翻译的思维层次。但翻译不可能囿于思维这一层次,首先因为思维的实现需要语言,其次从翻译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看,任何翻译活动无不是两种不同系统的语言符号的转换,而具有全人类性的思维是语言符号转换的基础。这决定了语言的具体转换必然受到思维规律的限制,但思维的表达需要语言,因此,在语言的表达过程中,也必然受到各种不同语言的具体规律的约束。因此,翻译活动又面临着另一项任务,即如何按照不同语言符号达意、传情的规律,用一种语言符号传达另一种语言符号的意义。这就构成了翻译的又一层次,即语义层次。
思维层次与语义层次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思维层次是语义层次的基础,语义层次是思维层次的体现。以语义层次中的主要语义部分,如词汇意义与思维层次中的概念的关系为例,它们之间存在的就是这种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概念是词汇意义的基础,词汇意义是概念在语言中的表现形式。概念是人们意识中概括反映现实的思维形式,而词也是客观同类事物的反映。正因为词汇意义和概念的关系非常密切,所以一般就把词所表示的概念作为词的意义方面。
思维层次与语义层次的相互依存关系还可以从语义的微观层次——义素的分析中得到说明。首先,义素有的反映事物的概念特征、状态、行为,有的则体现概念组合关系。其次,义素的组合也要受到事物特性、逻辑规律等的制约。因为语义概括地反映了客观现象,同客观现象相矛盾的语义结构就难以被接受。可见,不同语言之间的意义之所以能够相互传达,正是因为使用不同语言的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反映基本一致。概念的基本一致性决定了义素或义位的通用性,且各种不同语言表达同一义素或义位的形式与结构都有许多类似的地方,这些都构成了翻译可行性的基础。
但是,在肯定这一转换基础的同时,也要充分估计到在语义层次转换中的障碍。索绪尔的研究表明,语言符号具有随意性、约定俗成性、民族性和系统排异性等特性,而语言的这些特性造成了语言符号系统之间转换的许多障碍。要克服语言转换的障碍,消除转换中产生的语义上的差异,就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认识语言特性所构成的翻译障碍。基于这一认识之后,再采取科学的方法,尽量消除差异。
由于翻译的思维层次和语义层次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思维层次是以人类思维的共性为基础的,因此便为翻译在思维层次获得等值提供了较大的可能性;语义层次以思维层次为基础,但它要受到语言符号的特性的约束,因此等值的可能性自然也要受到限制。思维层次是翻译的基础层次,语义层次是翻译的必要层次,任何翻译都离不开这两个层次的活动,并分别要受到思维规律和语言规律及言语规律的约束。一般说来,完成了思维层次和语义层次的转换活动,翻译也就实现了。因为语言的主要职能在于帮助实现思维、传情、达意,比如科技翻译、应用文翻译到了语义这一层次就可以说完成了。但是,语言除了传情、达意之外,还有其美学职能,如文学语言,审美构成了其主要特征之一。因此,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翻译,除思维层次和语义层次的活动外,有着更高层次的要求,这就是文学翻译的最高层次,即审美层次。
文学翻译活动的审美层次是客观存在的。就文学而言,文学的功能是以“美感为中心的动力系统”。诚然,文学也有认知和表感等职能,但都是统一在审美的领域,通过情感的中介实现的。换言之,它们都离不开美感作用。一部作品倘若不能给人以美感,那么它的一切社会职能就无法实现。比如诗歌吧,有人曾把诗歌的本质特征归结于一个“美”字。一首诗之所以称得上诗,是因为它有“诗意”,而这种诗意指的正是“诗给人的强烈美感”。这也就是说,凡不能给人以美感的不称为诗歌。这样看来,成功的文学翻译是绝不能忽视传达文学作品的美的。可见,审美层次构成了文学翻译的最高且关键的一个层次。
任何事物都是由一定数量、相互作用的要素所组成的系统,而每一个系统的内在结构又是有层次的。翻译也不例外,它是一项十分复杂、多层次的实践活动。翻译活动在思维、语义、审美等各层次有着各自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与传达目的等要素,而这些要素自身的特征与活动规律及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的不同,构成了翻译层次存在的客观性。任何翻译从本质上看都是一致的,但不同类型、不同目的的翻译具有不同层次的要求,并要受到不同层次的活动规律的约束。对翻译层次的研究及对各层次主要问题的分析,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在理论上,为翻译活动的本质与其活动规律的认识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在实践上,要求译者遵循翻译活动的规律,克服不分层次、顾此失彼的倾向,避免翻译活动的盲目性。如果说翻译有什么标准的话,那就是一个成功的翻译不可能在一个层次完成,而应该是各个必要层次和谐统一的产物。[2]
对翻译层次的思考及其主要问题的研究,是笔者比较系统地探索翻译理论问题的一个起点和尝试。虽然从理论上看,以层次的观点去剖析翻译活动,将翻译活动置放在一个思维与语言相互依存的复杂关系中去进行思考,将语言符号的逻辑、语义和审美特征与语言符号的表思维、表义和表美感三个主要职能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对认识翻译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各种障碍,并探讨翻译的可能性,是有一定价值的。但拿今天的目光去审视,其中存在着明显的理论缺陷。首先,将翻译活动局限于狭义的“语际翻译”,缺乏对翻译活动的本质认识;其次在对思维与语言的关系的认识中,存在着“语言工具论”的影响;再次,分析的重点主要在语言层次,没有从文化的高度去认识、把握翻译活动所涉及的众多因素。此外,对翻译等值的追求也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笔者当时对翻译的理解和认识。
对翻译层次论所存在问题的自觉意识,促使笔者对翻译继续进行思考。如果说层次论是自翻译的基础由下而上,从思维层次、语义层次和审美层次的明确区分及对各层次主要问题的分析中对翻译活动进行内部的、纵向的思考,那么对翻译活动的三个层面的探索则由内部转向外部,由语言转向文化进行进一步的探讨。《论翻译的三个层面》是笔者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见证。该文从翻译活动的实践性出发,对翻译活动的动态过程进行了宏观的考察,指出翻译活动是翻译主体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文化背景中通过具体的语言转换而进行的一种目的十分明确的实践活动,涉及众多的内部和外部的因素。文章从翻译的意愿、现实和道德三个层面,分析了制约、影响翻译活动的多种因素,认为“要怎么译”、“能怎么译”和“该怎么译”是翻译活动中所必然面临的问题。它们分属三个不同层面,但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近三十年来的翻译研究,不断加深了人们对翻译活动的认识。法国著名哲学家米歇尔·塞尔在《赫尔墨斯——论翻译》(第三卷)一书中指出:“我们总是通过包含事物的各个整体的变化系统认识事物的。至少,有四种这样的系统。在逻辑数学领域,是演绎;在实验领域,是归纳;在实践领域,是生产;在文本领域,是翻译。”[3]在塞尔看来,翻译是文本生成与传播的独有方式。这恐怕是就翻译的广义而言的,因为人的思想的文字化过程也可视作翻译的过程。乔治·斯坦纳在《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一书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翻译是文化传播的根本方式之一。德国浪漫派的代表对“翻译”一词的理解也是广义的。如诺瓦利斯就认为所有经思维检验、富有艺术性和创造性的转换活动均可视作翻译[4]。比较文学学者伯恩海默也指出:“翻译完全可以被看作是跨越不同话语传统的理解和阐释这些更大的问题所依赖的范式。”[5]而语言学派的翻译理论家以语言理论为指导也有类似的认识,如英国语言学家、翻译理论家卡特福德就认为:“翻译是一项对语言进行操作的工作,即用一种语言的文本来替代另一种语言的文本的过程。”[6]可以看到,米歇尔·塞尔对翻译的看法与卡特福德的观点有相似之处,即翻译是文本生成方式。但卡特福德说得更为明确,翻译是一项具有操作性的工作,而所谓操作性,也可以说是实践性。从翻译历史看,翻译是人类的一项文化交流活动,它试图跨越不同话语传统,使各民族的思想与文化得以沟通与交流。从某种角度看,翻译这项实践活动,是应人类思想与文化交流需要而生的。它一开始便有着明确的目的性,为满足某种意愿或需要而存在。
翻译目的是指通过翻译意欲达到的效果、结果或用途。翻译的目的往往通过翻译的委托者、原作者、译者或有关人员的意愿、动机或要求加以明确。若与翻译直接相关的各方的意愿一致,能达成共识,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翻译活动的正常进行。若意愿不一,便有可能产生冲突,需要有其他力量加以调和。翻译的目的及与其相关的翻译动机、意愿或要求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有的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可以纯粹是译者自己的行为,不求出版,不求被别人承认,完全为了自得其乐。但大多数翻译都是为了满足某种特定的需要与要求。这时,译者就必须面对这些目的或要求,做出自己的选择。就实践而言,如目前社会上普遍采用的编译、摘译等形式,无疑是由翻译的具体目的与要求所决定的。考察中西翻译史,可以看到,翻译往往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与某种政治的、宗教的、经济的或社会的需要紧密相连。而翻译的目的对翻译作品的选择、译者翻译立场的确立及翻译方法的采用无疑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然而,翻译的“要怎么译”这一层面,不是一个孤立的层面,它还与“能怎么译”“该怎么译”等层面紧密联系在一起。“要”,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一种意志。一个理想能否达到,则取决于现实、道德等多方面的因素。这就涉及“能怎么译”这一现实层面。“能”有多重含义。翻译现实层面的“能”,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两种不同的语言符号系统的相互转换所提供的客观的“可能性”。事实上,在翻译研究中,许多学者都将“能怎么译”,亦即将翻译的可行性列为研究的重点。法国翻译理论家乔治·穆南在《翻译的理论问题》一书中,就以现代语言学理论为指导,对语言、文化、思维与世界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本质上揭示了翻译的可行性。
翻译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人类文化交流活动,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尽管理论上有着种种障碍,现实中也存在着种种困难,但作为实践,它一直在不断地进行着,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翻译的可行性,也就是“能怎么译”的层面,人们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一开始,人们对翻译的各种见解都基于一种假设,那就是人类面对的世界,人类的经验,特别是人类的思维,具有一致性,人类的认识形式具有普遍性,地球上各个不同民族用以表达自己思想的语言在结构与生成机制方面也有一定的相似性。基于这一切,人们普遍认为翻译是可行的。特别是在古代,人们对自身面对的物质世界认识不足,对各种语言之间的差异,尤其是各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没有比较深入与科学的研究,因此对翻译所面临的障碍认识不清,造成了种种错误的认识。比如,古代有的学者认为,古希腊语的语言结构和关系所反映的大千世界的各种事物及其结构关系具有普遍性,翻译要再现原著,只能逐字对译,甚至认为只有逐字对译,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忠实。然而,随着翻译实践形式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各民族之间的接触日益频繁,人们渐渐发现各民族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差异普遍存在,翻译所面临的障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现代语言学的研究从科学的意义上揭示了人类的语言、文化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异,给翻译研究提供了新视角。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就深入分析了“生态环境、物质文化、社会习俗、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差异给翻译造成的障碍。乔治·穆南也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意识形态的差异”对翻译活动的影响。他们认为,这多方面的差异必然在语言中有着反映:比如,文化的缺项造成语言词汇的缺项;文化背景的差异导致各民族语言对“非语言经验的实际切分不同”;人们对物质世界的不同认识以及对世界映象的不同感受也在语言单位的划分、句法结构的形式等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造成了翻译活动中“对应单位”的缺项、结构的错位,从而给翻译造成了实际的困难。基于这些事实,翻译理论界慢慢达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翻译不是万能的,也不是绝对不能的;它是可行的,但有着限度。
对翻译的客观、现实层面的研究,对“能怎么译”的探讨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翻译要忠实,翻译要准确,翻译要再现原作的真与美这些理想或意愿层面的要求或原则时,不能不考虑到翻译在现实层面所允许的可行性的程度。从理论上来讲,提出对“能怎么译”中的“能”应该从四个方面去认识:一、对翻译活动要持历史的观点;二、对翻译的可行性要持发展的观点;三、对翻译障碍的认识要持辩证的观点;四、对翻译的“能”要持实事求是的认识态度,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科学分析为手段,进行合情合理的评价。翻译意愿层面的“要”,作为理想的追求或意愿的表达,在现实层面不一定“能”完全达到。比如人们所说的“忠实”这一翻译的根本要求几乎成了某种先验的原则,但忠实于什么,“能”忠实到什么程度,如何克服障碍并最大程度地接近原作,都需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主观愿望不能与客观实际相违背。在进行翻译批评时,更应注意处理好“要”与“能”的关系,切忌将两者割裂开来。
只有对翻译的可行性有着全面、辩证、客观的认识,对翻译实践中所出现的障碍有着科学的分析,才有可能尽最大努力去寻找克服障碍的方法,或创造交流的机会,提高翻译的能力。此外,“能”,包括总体与个体两个方面。也就是说,翻译的能力可以指某一具体的历史阶段人类总的翻译能力,也可指某一翻译者的个人能力,两者之间也呈辩证的关系。在翻译实践中,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人类整体的能力却是不断发展的,是无限发展的。对于翻译历史中的某些现象,如复译现象,就可在这一层面加以探讨,深化认识。又如诗歌翻译的可行与不可行的问题,也可通过翻译的哲学思考与艺术分析,寻找到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答案。
面对一项具体的翻译任务,当意愿明确,译者也有能力满足这一意愿时,翻译是否就可能进行了呢?法国翻译理论家安托瓦纳·贝尔曼在《翻译批评论》中指出,翻译研究,特别是翻译批评的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那就是翻译的诗学及伦理方面的问题。确实,作为一个译者,一旦接受或从事某一项翻译活动,他就开始承担某种责任和义务。面对服务对象,译者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必然要受到某种道德上的约束。译者的“从心所欲”,必然是在一个“矩”的范围内,而这个“矩”,包含翻译活动内部规律所规定的范围,也包含道德上的界限,这就是翻译中的“该”的问题。“该不该译”,应放在“道德”的层面去认识。1979年版的《辞海》对“道德”一词的解释是:道德,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永恒不变的、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阶段的道德是没有的”。以往的翻译研究很少从理论上来讨论“道德范畴”的观念和认识对翻译活动的有关影响和约束。若认真对照一下《辞海》对“道德”一词所作的解释,并将之与翻译活动联系起来进行思考,也许可以发现,翻译作为一项在一定社会里、在某个历史阶段所进行的人的交流活动,人们对它提出的许多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与其说是建立在对翻译客观的认识基础之上的规律总结,不如说是一种道德层次的要求。比如,人们经常谈到的“忠实”问题,很容易将“能”与“该”混为一谈。也正因为如此,现在所流行的翻译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道德批评。
应该看到,基于道德层面的“该”与“不该”,不是永恒不变的标准,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人们对翻译这一活动本身的认识。在目前阶段,由于人们对翻译活动本质的认识还有差异,对翻译应该采取何种方法也必然产生不同的看法。比如,有的人认为,翻译的任务不是沟通与交流,而是提高自身,因此,翻译不能停留在原作的基础上,而要超越原作,可这样一来,忠实就毫无作为,只有创造,才是唯一的出路。而有的翻译理论研究者认为,翻译的首要任务是沟通与交流,因此,为了尽可能准确地表现原作者的意图和思想,尽可能惟妙惟肖地再现原作者表达其思想或意图的方式,翻译应该尽可能地贴近原作,忠实原作,以表现原作的神韵、气势、特点为己任。这两种观点的“是”与“非”如何进行判定?哪一种观点是可以接受的?要回答这两个问题,不能不考虑到两个因素:一、翻译活动本身能否做到忠实,能“忠实”到何种程度;二、处于目前的历史阶段,人们对该怎么翻译的认识达到了怎样的水平。事实上,翻译的超越论今天之所以难以被接受,恐怕也是因为它有悖于翻译的一向目的,不符合人们在目前阶段对翻译的认识,不符合人们对翻译与原作者、读者之间应有的关系的认识规范。因此,任何翻译标准的确立,任何翻译方法的采用,无不受到道德层面的约束。
把目光投向目前的译坛,特别是文学翻译的现状时,可以发现,有许多现象,都需要放在道德这一层面加以严肃的审视,如名著复译中的抄袭、剽窃现象,某些畅销书的抢译风,某些译者的粗制滥译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自然要从翻译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这两个方面加以衡量。在这里,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翻译本身有着许多难以自主的因素,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在各个层面上加以观察与认识,而“道德”这一层面所涉及的问题和因素是任何一个译者和翻译研究者所不能忽视的。若细心地考察一下翻译活动的全过程,就能看到从翻译对象的选择、翻译方法的采用,包括翻译作品的编撰与加工,无不受到“该怎么译”这一道德层面的约束和影响。翻译活动首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人类的思想交流活动。任何译者都处于一个特定的社会、文化和历史环境之中。他在翻译活动的过程中,要受到各个方面的约束和影响,而“要怎么译”、“能怎么译”和“该怎么译”这三个层面所提出的问题是一个有责任感的译者所必须认真考虑和严肃对待的。“要”、“能”与“该”是一个整体的几个方面,三者之间密切相连,相互制约又相互影响,在进行翻译或研究翻译时,要避免顾此失彼,力戒片面性,而应该加以全面的观照与审视,辩证地处理好三个层面的关系,以减少翻译活动与翻译研究的盲目性。[7]
通过对翻译三个层面的研究,无论是对翻译本质的认识,还是对影响翻译的各种因素的了解,都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应该说,笔者的这些认识与看法得益于近三十年来国内外翻译研究界不断拓展的研究视野、不断完善的研究方法和不断丰富的研究成果。从对翻译的语言层面的研究,到把翻译置放在社会、文化的大背景下,用历史发展的目光去加以审视,笔者对翻译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同时,笔者也越来越关注国内外翻译研究界的研究动向和研究成果,对国内外翻译研究的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审视与思考。
在《关于翻译理论研究的几点看法》[8]一文中,笔者曾就中国近期译论研究的状况、目前译论研究值得注意的问题和译论研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特别谈到,在目前的翻译研究中,存在着三个方面的倾向,十分不利于翻译学科的发展和建设。一、翻译文艺学派对语言学派的绝对排斥倾向。从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翻译研究和外语教学的刊物所刊载的探讨翻译的文章中,笔者特别注意到,不少译论研究者明确地阐明自己的译论主张,将自己的观点鲜明地标为文艺学派。在译论研究中,有自己的明确的理论追求和主张,并以此为基础渐渐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建立起自成一体的学派,应该是值得鼓励的事。然而问题是,翻译是一项复杂的活动,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在对翻译的探索中,往往处在种种矛盾之中,如艺术与科学的矛盾,形式与内容的矛盾,创作与模仿的矛盾,原作者与译者的矛盾,等等。这诸多的矛盾使人们的研究也形成了一种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习惯。翻译的文艺学派和语言学派相互排斥,水火不相容。二、中西译论的相互排斥倾向。在许多场合,笔者曾谈到,近二十多年来的译论研究走过一些弯路,如有的研究者一味推崇西方译论,而否定中国传统译论的价值,认为中国的传统译论没有科学的定义和统一的术语,更没有系统性,总之,是不科学的;而另有一些研究者则排斥西方译论,认为西方译论只能指导西方的翻译实践,对中国的翻译实践没有指导价值。目前,这种中西方译论相互排斥的倾向仍然存在,甚至有越来越明显的趋势。笔者认为,翻译研究应该与翻译实践相结合,诚如罗新璋先生所说:“任何一种翻译主张,如果同本国的翻译实践脱节,便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没有渊源的崭新译论,可以时髦一时,终难遍播久传。”[9]但是,翻译作为人类的一项普遍性的文化交流活动,自然会遇到许多带有共性的问题,也会在几千年的翻译实践中积累一些可以相互启发、相互借鉴的经验。在这个意义上说,翻译理论研究不能与本国翻译实践相脱节,并不意味着对别国、别的民族的翻译经验或理论研究成果的排斥。实际上,从中国目前的译论研究状况看,我们对国外的翻译研究成果的了解和研究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太片面了。三、翻译研究的片面性倾向。翻译研究涉及面很广,涉及的问题很多,对一些具体问题的专门研究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然的。翻译学科的建设并不是一些具体问题的专门研究的简单相加,需要有一种整体的意识、宏观的把握和理论的系统化,不然翻译研究就有可能因支离破碎、缺乏系统化而丧失其科学性。如何克服这些问题,深化翻译研究,进一步加强翻译学科建设,是摆在每个译学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鉴于中国近年来译论研究的现状、出现的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和存在的问题,笔者就如何深化翻译研究提出了十一条原则性的意见。
1.翻译是一项实践活动,其范围、形式和内容在不断扩展。自20世纪以来,翻译现象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复杂、多样化了。在这个意义上说,翻译的内涵在不断扩大,对翻译的认识和科学定义要坚持发展观。
2.翻译是历史的活动,翻译的能力是发展着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不同时代对翻译提出新的要求,翻译的目的和功能会有变化,而任何方法都是视目的与功能而定的。研究翻译方法,不能固定其旧形式而一成不变。应该认识到,翻译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任何翻译方法都有相对性。
3.翻译是复杂的文化交流活动,承担着精神交流的中介作用,其中译者的作用不可忽视。作为桥梁,翻译的首要职能是沟通。因此,面对作者和读者,面对出发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译者应采取怎样的态度,应采取怎样的沟通方式,是翻译研究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4.翻译是多层次的活动,要认识翻译活动的本质,应该具有系统和层次的观点。对于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的本质的认识,应克服片面性。应该吸取20世纪50年代西方的“艺术派”和“语言学派”之争的历史经验,应该看到翻译活动的跨学科和综合的性质,应鼓励从不同途径对翻译进行探索。译论研究不应只局限于概念分析,或局限于传统的翻译理论和经验之谈,而要广泛吸取各家各派,借鉴其研究成果中有益的东西。同时,要有翻译学科意识,维护翻译学科的独立性。
5.翻译研究的科学性首先要求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应该重视翻译研究方法的研究。根据目前研究的成果,方法上似应重综合,重对比,重描述,但也鼓励大胆的假设,如翻译机制问题。不过,论证要谨慎,要有其他学科的科学依托。
6.翻译具有两重意义:一是静态的意义,指翻译的结果;二是动态的意义,指翻译的过程。翻译研究应该加强对翻译过程的动态研究。
7.翻译不是一个从文本到文本的封闭过程。要跳出以往较为狭隘的视野,从历史、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去认识翻译活动,解释翻译现象,不仅研究“怎么译”,更要注意探讨“为什么这么译”。
8.翻译人才的培养有赖于翻译教学理论的探索和发展,翻译教学理论是翻译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应借鉴国外的有关成果,特别要注重翻译质量评价系统的科学研究。
9.译论研究应该走出象牙塔,关注文化、社会现象,争取更多的人士关心翻译事业,思考翻译问题,如哲学家、社会学家、语言学家、作家等。更要注意搜集读者的意见,对读者的审美期待、文化价值取向等进行研究。
10.要注意解决好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探讨翻译的客观规律,自然应以实践为研究对象,但不能过分机械地理解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价值。其价值应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表现在具体翻译活动的具体转换方法上,还应有助于人们从哲学高度去把握翻译实质,更有意义地发挥翻译在人类交流和物质与精神建设中的作用。
11.翻译理论体系的构建与翻译学科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进一步加强国内同行之间的联系,对这些重要的课题进行联合攻关,并加强国际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互相借鉴,使译论研究向科学、系统的方向健康发展。
上述的十一条意见,确实是原则性的。之所以说是原则性的,原因有二:一、这些意见是针对近年译论研究的倾向与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要改变翻译研究现状,推进翻译理论研究向系统化和深度发展,应该扩大翻译研究的视野;二、这些意见既包含了个人的思考,也集中了国内外翻译研究界一些有识之士的思想和观点,笔者只是起到了一个归纳和总结的作用。然而,正是这十一条也许失之笼统的原则性意见构成了这部《翻译论》的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
就整个的研究指导思想而言,在近三十年来的翻译研究中,语言转向和文化转向为翻译研究的不断深化起到过特殊作用。在《翻译研究与翻译文化观》[10]一文中,笔者强调指出:应该承认,以语言学为指导进行翻译研究,其贡献是很大的。首先,翻译的语言学研究途径把翻译活动从经验主义中解放出来,为翻译研究打开了科学的大门,赋予翻译研究以科学的性质,将过去近两千年来一直在经验层面讨论或争论不休的问题置于科学的层面进行探讨。其次,它拓展了翻译研究的领域,特别是布隆菲尔德、沃尔夫、哈里斯、叶姆斯列夫等语言学家的“意义”的理论,深化了人们对翻译限度的认识,对翻译障碍有了科学的了解,继而为人们在翻译活动中寻找克服翻译障碍的途径提供了理论的指导。再次,翻译的语言学理论对在具体翻译活动中的一些转换过程,提供了理论的支撑,特别是语义理论、语境理论以及语言结构的研究成果,对翻译的进行具有不可否认的指导作用。另外,翻译的语言学理论对机器翻译研究也起到了理论的支撑作用。但是,由于翻译活动的复杂性,涉及因素多,范围广,翻译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语言学层面无法进行深入的分析,翻译的众多现象也无法作出辩证的解释。法国文论家、翻译学者亨利·梅肖尼克首先对翻译的语言学理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奈达运用语言学的生成转换理论及结构主义语义学所构建的‘翻译科学’,实际上并非建立在真正的科学的意义上,因为它在实质上排除了一切文学翻译,将形式与内涵对立起来,将科学与艺术对立起来”。梅肖尼克试图建立一种“实验性的翻译诗学”,要使原语与译语之间、不同时代之间、不同文化之间的种种矛盾得到历史的客观解释。在他的《诗学——创作认识论与翻译诗学》一书中,在讨论翻译历史性问题时,他明确地提出了翻译的文化意识。基于语言与文化的紧密关系,他将语言与文化置于同一的“历史性”中加以考察,进而在讨论“可译性”时认为,所谓的可译性是由“文化-语言-时间”三维决定的,而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的功能,在于“诗学和文化的生成转换”[11]。
如果说梅肖尼克是从翻译的历史性的角度揭示了在翻译活动中文化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的话,那么美国的安德烈·勒菲弗尔则是明确地提出了翻译研究的文化观。在他主编的翻译论集《翻译、历史与文化:原始资料集》的导论中,他明确地从文化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诸如一种文化为什么要通过翻译引进外国的文本?这样做是否意味着自身文化的不足?是谁为自己的文化引进了外国文化的文本?换句话说,是谁翻译的?为什么要翻译?翻译的目的是什么?谁选择需要翻译的文本?有什么因素影响这种选择?[12]这些问题的提出,在翻译研究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促进了翻译研究中文化意识的普遍觉醒,也大大开阔了翻译研究者的视野,拓展了翻译研究的范围,赋予了翻译研究新的维度,那就是除语言之外的历史与文化维度。在明确提出这些问题之前,勒菲弗尔已经经历了一个艰苦的思考与探索过程。实际上,在他之前,德国、法国、奥地利、以色列等国家的一批翻译理论研究者都充分意识到了在翻译研究中确立文化地位的重要性,特别是对翻译的性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德国的弗美尔在对翻译活动的历史及内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之后,指出:“总之,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转换。译者应精通两种或多种文化,由于语言是文化内部不可分割的部分,译者也就相应地精通两种或多种语言。其次,翻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行为。换句话说,它是一种‘跨文化的行为’。”[13]法国的安托瓦纳·贝尔曼更是在明确的翻译文化观的指导下,撰写了《异的考验——德国浪漫主义时代文化与翻译》,把翻译与文化传播结合起来对翻译进行考察,从“普遍性”的角度探讨了翻译介乎于两种或多种文化之间所起的作用,并以德意志民族文化的发展为主线,对从路德到荷尔德林这一历史阶段的译事、译论的发展与变化作了全面思考,开辟了翻译文化史的研究途径。他在题为“翻译宣言”的序中指出,撰写翻译史,不能与“语言史、文化史和文学史隔裂开来”,要明确翻译“在文化视界中的意义”,进而就翻译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翻译研究的领域是宽广的,只要它能冲破文本转换过于狭窄的框子,并且能在总体上将语言和文化结合起来。”[14]奥地利的玛丽·斯内尔-霍恩比和以色列的吉迪恩·图里也为翻译研究文化观的确立做出了贡献。
翻译文化意识的日益觉醒与翻译文化观的逐步建立,将翻译理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和深度,出现了一批重要的成果,形成了翻译理论研究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文化转向”。根茨勒指出:“研究表明,翻译在全世界文化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翻译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它表明了文化演变与其他文化体系之间的关系。”[15]在国内,一批翻译学者在翻译研究“文化转向”中,也以清醒的文化意识,在翻译史、翻译基本理论等研究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王克非的《翻译文化史论》是一部比较有代表性的著述。他认为:“文化既是人类创造的价值,又具有民族、地域、时代的特征,因此不同文化需要沟通。这种沟通离不开翻译,因为语言文字是文化的最重要的载体。可见,文化及其交流是翻译发生的本源,翻译是文化交流的产物,翻译活动离不开文化。”[16]基于这一认识,他重点研究“翻译对于文化(尤其是译入语文化)的意义和影响,它在文化史上的作用,以及文化对于翻译的制约,特别是在通过翻译摄取外域文化精华时,翻译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发生什么样的变异”。[17]自觉的文化意识和明确的翻译文化观,使他的这一研究以一种新角度对中国的翻译史进行了有相当深度的考察与研究。刘宓庆的《文化翻译论纲》则从翻译学视角中的文化、语言中的文化信息、文化翻译新观念、文化与意义、语义的文化诠释、文本的文化解读、翻译与文化心理、文化翻译的表现原则与手段等各个方面对文化翻译的理论构架及基本范畴、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索[18],从某种意义上表明了文化视界中的翻译研究逐步走向了成熟。
既强调翻译研究中对语言问题加以关注的重要性,又注意将翻译活动置于社会与文化的背景中进行思考,为这部《翻译论》的撰写定下了一个基调。在原来的设想中,本书拟写十章,并定下了具体的章节,分别为:一、理解翻译;二、翻译的层面;三、意义理论与翻译;四、翻译的过程;五、影响翻译的诸要素;六、翻译的悖论;七、作者、译者与读者;八、翻译的历史定位;九、翻译的价值观与批评;十、翻译的理论建设。
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笔者对部分章节作了调整,集中地探讨了七个方面的问题,这就是本书中所概括的七论。
“翻译本质论”要着力解决的是翻译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中,特别注意从对翻译活动的本质认识角度入手,考察不同学科对翻译的不同认识与不同理解,同时,具体考察中西方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对翻译的不同认识,以探索翻译的本质内涵。
“翻译过程论”不仅仅限于说明制定严密的翻译程序之于翻译质量的重要性,还在于通过考察整个翻译过程,揭示出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因素。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中,既注意对个人或群体所采取的具体的翻译程序进行总结,也注意翻译研究界近三十年来对翻译过程的理论探索和科学分析,从理论上探讨可行的翻译之路。
“翻译意义论”一章对翻译的根本任务作了界定,对传统的语言意义观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对索绪尔的语言意义观和价值观进行了重点的讨论,对意义理论中的最难统一的“意义的确定性和客观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继而通过对意义的分类,提出了“在交流中让意义再生”的观点。
“翻译因素论”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一、以“译什么”和“怎么译”这两大问题为主要研究线索,揭示出译者无论选择什么文本去翻译,还是采取何种策略去翻译,都不是孤立的行动。而具体的翻译的过程也不是一个封闭的过程,从一个原文本的选择到它在目的语中的接受与传播,或多或少要受到诸如社会环境、文化价值取向和读者审美期待等因素的影响,且这些因素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处在不断变化的开放态势之中。二、在影响翻译诸要素的研究中,既对翻译的全过程有宏观的把握,又对具体的影响翻译策略与方法的因素进行微观的分析。三、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影响翻译的因素加以区分,以确定翻译活动的内因与外因,对翻译因素加以客观和正确的定位。
在复杂的翻译过程中,由于涉及因素多,由此而构成了一系列矛盾,向翻译主体提出了挑战。如何正确认识构成矛盾的各种因素,从主要方面入手加以解决,是“翻译矛盾论”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该章通过对“可译”与“不可译”、“异”与“同”、“形”与“神”这三对主要矛盾的分析,为认识与处理翻译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重要矛盾提供了某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参照。
“翻译主体论”讨论的是作者、译者与读者三者之间在翻译活动中的关系问题。通过对译者传统身份的辨识,对翻译中的“忠实”与“叛逆”这对看似矛盾的概念作了分析,揭示出翻译活动中翻译主体性所包含的要素,进而对翻译主体性与翻译主体间性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确立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中心位置提供了理论基础。
“翻译价值与批评论”,本来应该分两章展开论述,考虑到翻译批评活动应以一定的“翻译价值观”为基础,所以合二为一。在探讨中,首先强调以正确的翻译观为指导,探讨翻译的作用,以建立正确的翻译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再对翻译批评的理论问题,翻译批评的标准、原则与方法提出看法。
在以上七个方面的研究中,有着明确的思路和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1.翻译作为人类跨文化交流活动,是一项有多种因素参与的复杂的活动,在研究中,力求克服就翻译论翻译的狭隘的、技术性的倾向,而把翻译置放在一个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中去考察与研究,以把握翻译的内涵与本质。2.在研究中,力戒面面俱到,而是紧密结合翻译实践活动,从翻译活动所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的界定入手,以对翻译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更为全面、深刻和系统的了解与把握,特别是在系统性上下功夫,把翻译理论研究推向系统化,以促进译学的建设。3.研究中注意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既注意吸取传统译论的精髓,又要体现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译论的最新研究成果。4.在具体研究上,采取宏观与微观、评述与分析、梳理与归纳相结合的方法,在梳理中融入自己的理论思考和价值判断,以保证研究的系统性和深度,并赋予整个研究以一定的学术价值。5.通过研究,为译界同仁梳理出翻译研究的明晰的理论脉络,提供丰富、可信且前沿的学术资料线索,同时通过对翻译基本问题的讨论,拓展思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