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时空差异、三维效应与内生推进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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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效应研究

第一类是研究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Fuchang XU和Chuandong WANG(2015)发现农村金融总量对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最大,其次是农村金融结构,农村金融效率最低[156]。就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耿刘利等(2018)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得出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双向促进作用,农村金融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血液和活力,同时农村经济的增长能够反作用于农村金融的发展。经济发展则更注重人均水平的、质量上的提升[157]。因此研究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具有更大的意义。丁志国等(2012)认为农村金融规模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受制于投资产出效率以及储蓄投资转换比率,但是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调整与改善却有着积极正向的作用[158]。赵洪丹(2016)则认为农村经济对农村金融呈负向作用,不管是对农村金融规模还是农村金融效率而言。但是农村金融却对农村经济发展起正向推动作用,并且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作用的力度更加明显[159]。陈啸等(2018)基于DEA-Malmquist指数方法,选取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机构网点数量和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作为投入变量,同时选取第一产业产值为产出变量,对2004—2016年中国农业金融效率及农业劳动力转移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中国农村金融效率在2004—2016年间持续上涨和农业劳动力转移会对农民收入增加产生显著正向促进效应的结论,同时提出了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加大对农民的财政支持和创造农民反向工作良好氛围等建议[160]。齐红倩、李志创(2018)采用我国1982—2014年样本数据,发现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农村消费增长,其中:1982—2014年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消费的影响存在明显的时变效应;1996年之前,农村贷款对农村消费的促进作用微弱,农村存款和农村保险的增长抑制了农村消费增长;1996年之后,农村存款、贷款和保险均表现为对农村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的结论显示,短期内农村贷款对农村消费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长期内农村消费的增加将更依赖于农村贷款和农村保险[161]

第二类则是研究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吴代红、王定祥(2013)通过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发现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对农村现代化进程起着非常重要的正向影响,从而能有效提高农民收入[162]。张荣(2017)通过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的综合评价体系,发现了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收入间存在一个平衡关系,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能有效提高农民收入[163]。而鲁强等(2014)采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分析研究了农村金融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和冲击,其研究结果则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加主要来源于农村的传统性经济的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民收入增加没有显著影响,不仅如此,由于财政支出和结构的不合理以及“金融抑制”“金融门槛”等不利的金融外部环境,不但没有使得农村的收入增加,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贫困[164]。还有一部分学者以城乡一体化为研究视角,主要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例如,张宏彦等(2013)的观点认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资本外流严重,加上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不充分,所以导致了农村金融的发展扩大了居民收入差距[165]。谢世明(2016)的研究结果显示,农村金融规模扩大会使得居民收入差距更大,而随着农村金融的效率提高,能够有效抑制居民收入差距,同时他还表明,在我国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随着农村金融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呈现出先扩张后缩小的趋势[166]。杨德勇等(2016)研究发现农村金融的发展呈现出非线性的特征,不同地区的非线性特征有所不同,对农村金融的需求也不同,所以他们建议在发展农村金融时需因地制宜,根据各个地方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金融措施[167]。杨刚等(2014)通过构造空间状态模型和卡尔曼滤波解法,用过去三十年的金融支农绩效作为评价依据对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动态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此发现农村的金融发展对农民增收具有比较明显的影响,且从总体上看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但是其影响随时间的流逝在减弱;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贷款在初期具有较显著的影响,后面逐渐减弱,但是农业储蓄率的上升带来的却是负面效应,作者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促进产业化经营,扩大金融需求,继而推动农民收入增长[168]。X Shen和K Song(2016)基于1984—2015年的相关时间序列数据,构建VAR模型,分析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与农民家庭收入增长的关系,指出农村非正规金融对促进农民家庭收入增长的作用显著,且收入效应比较稳定,甚至超过了正规金融支持的作用。同时从长期来看,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对农民家庭收入也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有限[169]。因此,在积极引导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机制,以及风险防控和补偿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对非正规金融风险的监管,还需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创新,从而促进农民的潜在收益增长。孙玉奎等(2014)认为通过鼓励发展农村金融来提高农民收入这一方法的成效十分有限,从中国各地区上来看,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170]。纵玉英和刘艳华(2017)利用2000年到2014年31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序列数据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对金融产业聚集现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由此发现农村金融聚集现象会因地域差异对农民收入有不同效应:东部地区农村金融聚集现象对农民收入水平具有正面效应,而中西部具有负面效应。而这种不同可能是因为不同地区收入对农业经济增长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依赖程度不同造成的,区域金融资源分布差异配置造成地区间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均[171]。武丽娟、徐璋勇(2016)从支农贷款方面对农民收入增长进行了研究,通过分位数回归方法对支农贷款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和路径进行了研究,并运用得分倾向匹配对其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若将贷款用于牧林渔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型支出,对农民收入将会有正向的效果,而一般只有高收入的农户会将贷款投资于牧林渔业,其收益会高于借贷成本,导致收入增加,而中低收入组农民将贷款用于商业型和生活支出,支农贷款对农民收入会有负的影响[172]。李汉卿(2018)也依据农民增收的问题对金融的创新发展提出了两条政策性建议:一是完善金融体系:放宽贷款准入门槛同时加强政府监管,满足农户贷款需求。二是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给金融机构一些优惠条件助力满足农户贷款需求,加强对金融市场秩序的干预,保障农民权益[173]。高彬(2018)通过对全国高收入省份和低收入省份农村收入增长和金融发展关系的研究,认为农村金融对农民收入确实起到提升的作用[174]

第三类是研究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贫困减缓的影响。吕勇斌、赵培培(2014)认为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主要绊脚石,而要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直接途径主要是通过设立银行,发展农村正规金融来减少贫困,间接途径主要是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来影响当地的金融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金融过快发展反而会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负向的影响[175]。彭向升(2016)根据马克思经济学有关金融发展和农村农业发展的金融理论,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理论指导,借鉴有关的西方经济学理论,确定了农村金融的发展范畴,从而构建政府与市场作用下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理论,认为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应是我国金融体系创新改革的重点所在,也是实施农村金融扶贫的重要方式[176]。苏静等(2014)检验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多维救济效应,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对医疗贫困、收入贫困和教育贫困的非线性影响显著,具有明显的阈值特征;阈值水平前后对医疗贫困的影响为促进,促进效果随着农村金融的发展而逐渐提高;对收入贫困的作用是抑制,但抑制作用只有过了阈值才会显现出来;对教育贫困的影响由促进作用向抑制作用转变,但只有抑制作用显著。金融发展的多维救济效应不仅表现为区域失衡,而且呈现两极化趋势[177]。傅鹏、张鹏(2016)基于面板门槛回归模型结合1999—2012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非线性影响展开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作用是有限的,随着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大及其对门槛值的跨越,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均体现出显著的减贫作用[178]。苏静(2015)借助PSTR模型识别出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影响的非线性结构关系,她的研究结果表明,农村金融通过直接效应和中介效应对减缓我国农村贫困产生着积极的影响,并且从长远来看会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最后她还指出,金融服务对减缓农村贫困的直接效应略高于中介效应[179]。黄秋萍等(2017)以供需两个维度为基础,运用6个指标建立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对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了评价,并使用空间面板数据模型来检验普惠金融与农村贫困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农村普惠金融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均呈现空间聚类特征,具有显著的空间相关性;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对扶贫工作具有显著的空间效应[180]。王朝晖(2018)指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最终意义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他指出当前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中主要存在的几个问题: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不够健全,扶贫工作人员基本为临时抽调;农业生产结构单一;扶贫方式缺乏创新,后劲不足容易返贫等[181]。金浩、李瑞晶(2018)基于农村金融生态与贫困之间的交互机理,以河北省为例,构建了包含金融生态主体子系统、金融生态环境子系统和贫困子系统的农村“金融生态一贫困”系统动力学模型,对2006—2025年的系统表现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9种政策调控方案进行模拟,探索系统的优化方案[182]。研究发现,河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水平的提升使农村综合贫困得以持续缓解。财政支出的增加可以有效缓解贫困,但不具备可持续性;促进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加快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是优化系统的有效方案。陈骏(2018)在分析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缓减的影响机理基础上,应用内生增长模型(AK模型)分析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村经济增长和贫困的减缓作用[183]。张翰林(2018)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效减缓农村贫困,且总体效果显著,在大体上显示先下降后上升的动态发展趋势。由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共同决定,但是存在不同的结构性变动特征。就金融机构类别区分看来,非正规金融发展能够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在较高水平区间的正规金融发展能够起到相同的作用,但是对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以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医疗水平没有显著的效果[184]。张兵和翁辰(2015)研究发现:短期内提高相邻地区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可以有效地减缓农村贫困,但长期看,则会抑制本地区农村贫困减缓;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呈现边际收益递增的情况[185]。瞿睿(2016)认为农村金融对于减少农村贫困具有间接作用,我们需要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以及建立惠普金融发展系统来保障经济效益,近来进而减少贫困[186]。李生鑫(2016)则发现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可以通过直接传导机制和间接传导机制共同对农村贫困减缓发挥作用,但后者的作用力度和效应更大[187]

还有学者研究了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而言之就是将农业生产与消费无缝对接,使农产品数量以及质量与消费者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将农民作为操作主体,改善农业供给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王曙光和杨敏(2016)提出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应该注重5个方面:第一是解决农村的人才缺失问题,第二是土地制度改革,第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再以小农经济为主,第四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第五是加大农村金融供给,提高信贷可信与可及性。同时,他还提出农村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县域经济农村金融发展来说,是历史性的机遇更是挑战,农村的金融机构必须对机制、体制、产品以及文化方面进行创新与改革来应对这些挑战[188]。董晓林和朱敏杰(2016)提出我国现阶段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并且指出当前普惠金融体系推行的重难点,一是现行的政府主导体制下的金融体系并不符合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应以更市场化的方式进行;二是创新不足,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依靠技术创新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从两个层面提出了改革的思路和重点:第一个层面是制度层面,鼓励市场化竞争,并进行科学的监管。第二个层面是技术创新层面,通过技术创新扩大服务覆盖面,充分利用现代化数字信息,打造“互联网+”模式下的农村普惠金融[189]。在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大背景下,游凤和何蒲明(2018)结合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进行研究,提出了“一产接二连三”的产业模式,并提出四个措施推进农村三产发展:一是提高农村金融资金供给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来创造新型营业主体,三是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品服务供给效率,四是规范产业融合形式将小农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使农民创收,保障农民权益,由此推动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行[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