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在“一带一路”对外文化贸易中的困境
(一)缺少整体战略规划
文化贸易特别是文化服务贸易不仅代表国家经济发展能力,更是国家话语权和软实力的象征,这决定了需要从国家整体战略上进行规划,将文化服务贸易纳入国家服务贸易的整体战略,实现由关注文化产品出口的市场覆盖率转向关注国际社会价值引导能力的提升。从中国“一带一路”文化贸易结构上看,中国文化服务出口只占很小一部分,2018年中国文化服务出口额仅为出口总额的29.7%,加之我国文化贸易以民营中小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无论风险抵抗能力还是研发能力都较为薄弱,出于降低风险和成本的目的,它们大多选择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文化产品作为主要贸易方向,技术密集型的文化服务贸易则较少,实现企业的经济诉求与国家文化传播和价值传导相结合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为加快我国文化服务领域快速发展,应在国家层面进行总体战略规划,根据我国自身文化优势,整合技术力量,统筹企业力量,进行海外产业布局,并给予企业方向指导、政策保障以及资金支持,以促进文化服务贸易快速发展。
(二)缺少核心产品,竞争力不足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纵观世界,文化贸易依然以文化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为重要基础。我国拥有五千年的文明,文化资源非常丰富,但竞争力却逊色很多。从美国文化影响力来看,其传媒影响居世界之首,一系列的美国电影、电视剧成为文化贸易中有力的竞争产品。相比美国,我国文化贸易缺少核心产品、竞争力不足的问题甚是明显。比如,《流浪地球》是我国电影产品的优秀代表,不仅画面效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而且传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中国重要的发展价值理念,但能与这部电影媲美的影视作品少之又少。而且,在文化贸易中,传媒、表演、动漫、软件以及数字经济等文化服务是技术、知识、文化、创意等密集型的产品,需要大量的技术和人员支撑,而现阶段,无论我国的技术水平还是技术人员数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缺少核心产品和竞争力不足等事实严重阻碍了我国文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三)国内制约因素
我国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国内制约因素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人才匮乏。文化贸易是一系列工作的集合体,包括研发、管理、营销等环节。企业不但需要高端技术人才,需要具有深厚国外知识背景和语言能力的翻译及市场开拓人才,更需要具有广阔人文视野、精通产业发展理念、懂得文化产业管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而现阶段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贸易在整个贸易中占比不足10%,规模有限、吸引力不足造成了人才大量缺失。其次,平台缺失和国家政策、措施不足。为促进文化贸易,2016年原文化部出台《“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文化贸易机制、平台、品牌效应和贸易规模要达到目标进行了远景规划,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推动的项目、数量有限,“一带一路”沿线包括64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4亿,大项目需求量不止几十个,需要建立更多的平台,拓宽文化贸易渠道。在国家政策和措施上,文化贸易整体还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配套措施不健全,如缺乏资金支持、监管体制、激励机制以及融资渠道等。由于研发成本较大、研发资金严重匮乏,遏制了文化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的积极性。最后,重点领域不突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和2019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清单,文化服务类中表演项目较多,传媒领域、数字化领域、软件开发领域的项目所占比例很小。
(四)国外制约因素
保持文化独立、维护价值观对国家安全稳定至关重要。美国历来是文化输出大国,而以德、法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在文化贸易上却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坚持“文化例外”政策,对美国文化产品的输入采取极其严格的措施,可见文化接纳是文化贸易中的重要问题。文化接纳同样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面临的重要问题。出于国家安全角度考虑,许多从国家层面采取限制措施的案例层出不穷,多数国家政府对文化接纳持保守态度。同时,消费群体由于语言、宗教、生活习惯和价值观的不同也存在文化接纳问题,如中国电影和电视剧“走出去”就遇到了因语言、国情、叙事习惯不同而受到影响的情况。此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进口需要一定的消费市场和受众,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人口数量有限,对于引进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需求有限。国外政治稳定性和政策可持续性,贸易壁垒和非贸易壁垒的存在,也增加了文化企业市场开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