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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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古典贸易理论

2.2.1 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思想

斯密之前的贸易思想

1.重商主义的贸易思想

15世纪末,随着手工业的快速发展,专门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阶级开始出现,资产阶级进入萌芽阶段。这种完全不依赖土地的财富获取方式使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并催生出人们对财富的极大渴望。由于当时金银等贵金属是最主要的一般等价物,因而对财富的渴望就转换成对黄金与白银的渴望。在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并带回大量黄金后,这种狂热达到了极致,驱动西欧各国开启了海外殖民的历史征程。资本主义经济进入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重商主义的思想也由此产生了。

重商主义发展先后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15世纪末到16世纪中叶的早期重商主义崇尚货币至上,由于当时主要的货币为金银等贵金属,因而在这一时期,重商主义的主要思想是将获取金银作为获取财富的唯一方式,并尽可能地防止财富以任何形式外流。但只要购买商品,就一定意味着货币的支出,这就导致重商主义指导下的国际贸易成为一种“零和博弈”。奖入限出成为早期重商主义主要的贸易政策,以追求短期绝对的贸易顺差。

早期重商主义苛刻的财富追求方式,使得财富仅仅在国家内部进行再分配,整体社会福利并没有显著改善,同时还导致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采取同样的策略进行反制,抑制国际贸易的规模扩张。因此,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的晚期重商主义不再追求短期的绝对贸易顺差,而更加关注长期的贸易优势。为此,贸易政策的重点更加倾向于保护和扶持本国产业发展,并通过进一步的出口鼓励政策(如出口退税、出口补贴等)来提升产品对外输出的国际竞争能力。

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 1571—1641)在其《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的著作中深刻剖析了重商主义思想的局限性:重商主义思想实际上是一种“零和博弈”,即一方获益势必造成另一方受损,受损一方无法从贸易中获得任何好处。同时,由于重商主义是当时伴随商业阶级的崛起和国际商业实践的快速发展,在众多商人中间形成的一种广泛共识,是一种经验主义的短视思潮,因此,其被称为重商主义思想,而无法成为一个系统、严密的贸易理论。

2.重农主义的贸易思想

17世纪后期在法国出现了反对重商主义,主张自由贸易和重视农业的思想,这一思想在随后一段时期里形成了重农主义。

重农主义以“自然秩序”为学说的哲学基础,强调人类世界存在着与物质世界相同的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即自然秩序,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所要求的人类基本权利,因此要进行自由经济与自由贸易。同时,又以“纯产品学说”作为重农主义的核心思想,强调财富的源泉是物质产品,且仅局限于农产品,工业生产只是改变了物质财富的形态,并没有创造新的财富。

当时的法国正处于封建社会瓦解与资产阶级崛起的关键阶段,重农主义的思想恰好迎合了代表封建阶级利益的大地主与皇室贵族的利益,在重农主义的开创者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 1694—1774)的游说下,重农主义的思想在整个法国逐渐蔓延开来。

重农主义打着“自由经济”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口号,极力反对重商主义的保护性经济与贸易政策,宣扬自由贸易,尤其是农产品的自由贸易。但由于此时法国的资产阶级尚未占据主导地位,相比于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先行国家,自由贸易意味着本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将受到巨大的竞争冲击。

为此,新旧两大阶层在法国国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终的结果是,法国的农业在自由贸易的外衣下又获得了一重贸易保护,即法国为进口农产品设定了一个高于国内价格的进口价格门槛。只有高于门槛价格的农产品才允许进口。

但随着法国资产阶级的持续壮大,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导致劳动力价格快速攀升,从而使得法国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为了维持本国农业的出口竞争优势,只能不断地提高之前的限定价格。这一行为抬高了国内工业生产的成本,使得工业制成品的出口竞争力也被严重削弱,从而导致重农主义最终走向毁灭。

2.2.2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

绝对优势理论

人物简介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是英国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也是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的创始者,倡导自由贸易理论。

在斯密所处的时代,英国的工业革命逐渐展开,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新兴的产业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中迅速发展资本主义,但受到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封建行会制度和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建立起来的重商主义政策体系的重重束缚。

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一书中,斯密批判了重商主义,创立了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方面,他首次提出了主张自由贸易的绝对优势理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通过对国家和家庭进行对比来描述国际贸易的必要性。

他首先强调了分工的利益,认为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国家财富。他以当时的制针业为例来说明其观点,在没有分工的情况下,一个粗工每天至多只能制造20枚针,有的甚至连1枚针也制造不出来。而在分工之后,平均每人每天可制造4800枚,每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近百倍,这显然是分工的结果。

其次,斯密进一步说明,既然分工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每个人都专门从事他最有优势的产品的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每个人都有利。他指出,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花费的代价比在家内生产时所花费的小,人们就永远不会想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是向鞋匠购买。鞋匠不想制作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制作。

在斯密看来,适用于一国内部不同个人或家庭之间的分工原则,也适用于各国之间。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其适宜于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如果每个国家都按照其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即生产成本绝对低)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所有交换国家都是有利的。

因此,斯密认为,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原因及基础是各国间存在的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别。如果一国在生产某一种产品上具有比其他国家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则该国在这一产品生产上就具有绝对优势,因而应该专门生产并出口这种产品。相反,如果一国在某种产品的生产上相比于别国的劳动生产率更低,那么该国就在这种产品的生产上存在绝对的劣势,因而应该放弃这种商品的生产转而选择从别国进口。总而言之,各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其不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这样可以使得每个国家都受益,并获得比分工前更大的贸易福利。这一学说即为“绝对优势理论”(absolute advantage)。

进一步地,对于国家间在同一种产品的生产上存在生产率差异的原因,斯密解释为国家间先天的历史条件与自然条件差异。其中历史条件表现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不同,导致国家间在分工前就存在绝对经济差异,而自然条件则表现为气候、地理环境、土壤等自然禀赋的差异。如在气候寒冷的苏格兰,人们可以利用温室种植出极好的葡萄,并酿造出与国外进口的一样好的葡萄酒,但要付出高出30倍的代价。

1.绝对优势理论的基本假设

①两个国家和两种可贸易产品(2×2模型);

②两种产品的生产都只有劳动这一种要素投入;

③两国在每种产品的生产上存在先天的技术差异,从而导致绝对的劳动生产率差异;

④要素可以在国内不同部门间进行流动,但无法跨国流动;

⑤规模报酬不变;

⑥完全竞争市场;

⑦无运输成本及其他交易成本;

⑧两国之间的贸易是平衡的。

2.绝对优势理论的基本原理

下面以英国和法国生产铜和大米为例,对国际贸易分工与绝对优势原理进行分析说明(见表2-1)。

表2-1 国际贸易分工与绝对优势原理分析

注:假设交换比例为1:1。

表2-1表明,法国在生产大米上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为法国生产1单位大米只需要100单位劳动;英国则在生产铜上处于绝对优势。按照绝对优势原理,每个国家都应该集中精力生产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而对于放弃的产品则从其他国家进口。因此,分工后,英国用全部的300单位劳动力生产铜,可以得到3单位的铜,法国则用全部的300单位劳动力生产大米,可以得到3单位的大米。我们按照1:1的比例用1单位的大米换取1单位的铜,最终的结果显示,通过专业化生产和国际交换,每个国家都得到了比分工前更多的产品,即每个国家都可以从贸易中获益。

2.2.3 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大卫·李嘉图是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所处的时代是英国工业革命迅速发展、资本主义不断上升的时代。当时英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工业资产阶级同地主贵族阶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由于工业革命的进展而达到异常尖锐的程度。李嘉图在这场斗争中站在工业资产阶级一边,继承和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理论,提出了以自由贸易为前提的比较优势理论,为工业资产阶级的斗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比较优势理论

人物简介大卫·李嘉图

大卫·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亚当·斯密的观点,认为各国不一定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绝对低(即绝对有利)的产品,而只需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相对低(即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产品,以之进行对外贸易,便能从中获益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

大卫·李嘉图在阐述比较优势理论时,是从个人的情况谈起的。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的“论对外贸易”这一章中论述道:“如果两个人都能制造鞋和帽,其中一个人在两种职业上都比另一个人强一些,不过制帽时只强1/5或20%,而制鞋时则强1/3或33%,那么这个较强的人专门制鞋,而那个较差的人专门制帽,岂不是对双方都有利吗?”

李嘉图由个人推及国家,认为国家间也应按“两优取其重,两劣取其轻”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分工。如果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有利的地位,但有利的程度不同,而另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不利的地位,但不利的程度也不同。在此情况下,前者应专门生产相较而言最有利(即有利程度最大)的商品,后者应专门生产其不利程度最小的商品。通过对外贸易,双方都能取得比自己以等量劳动所能生产的更多的产品,从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给贸易双方都带来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比较优势理论包含比较利益法则的一种例外情况,即当一国与另一国相比,在两种商品生产上都处于绝对不利地位,而且两种商品生产的绝对不利程度相同,将没有互惠贸易发生。在延伸阅读2-1中,如果英国生产每单位毛呢需要130单位劳动,而不是100单位劳动,则在英、葡两国之间就没有互惠贸易发生。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到,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实际上是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的一个特例。

李嘉图所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促进了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资本积累和生产力的发展。在这个理论的影响下,英国的《谷物法》被废除了。这是19世纪英国自由贸易政策所取得的最伟大的胜利。

比较优势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它揭示了一个客观规律。无论是生产力水平高还是低的国家,按照比较优势的思想参加分工和贸易,世界的福利总体水平都会提高。在贸易条件合理的情况下,参与分工的各方都可以得到实际利益,这就为世界各国参加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必要性做了理论上的证明。

但比较优势理论未能揭示出国际分工中生产关系的作用。国际分工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生产力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下发展的,国际分工的实质和内容都要受社会生产关系的制约,因此,不能把国际分工简单地说成是在比较优势的支配下形成的。

此外,比较优势理论所揭示的贸易各国所取得的利益是静态的短期利益,这往往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相矛盾。因此,我们在制定对外经贸发展战略时,要灵活运用比较优势理论。比如,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应该发展和出口初级产品,进口工业制成品。但为了长远利益,发展中国家也要大力发展工业制成品,使其国产化,而不能大量依赖进口。

⊙延伸阅读2-1

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假设与原理

1.基本假设

①只有两个国家,生产两种商品;

②自由贸易;

③劳动在国内具有完全的流动性,但在两国之间则完全缺乏流动性;

④每种产品的国内生产成本都是固定的;

⑤没有运输费用;

⑥不存在技术变化;

⑦贸易按物物交换方式进行;

⑧劳动价值论——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所有劳动都是同质的,每单位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投入维持不变,故任一商品的价值或价格都完全取决于它的劳动成本。

2.基本原理

下面以英国和葡萄牙生产酒和毛呢为例,对国际贸易分工与比较优势原理进行分析说明(见表2-2)。

表2-2 国际贸易分工与比较优势原理分析

注:假设交换比例为1:1。

由表2-2可以看出,葡萄牙在葡萄酒和毛呢的生产上都占有优势,在生产葡萄酒上每生产1单位比英国少花费40单位的劳动,在生产毛呢上少花费10单位的劳动。虽然葡萄牙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有利地位,英国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绝对不利地位,但是两国优势或劣势的程度是不同的,葡萄牙在葡萄酒生产上具有更强的优势,英国在毛呢生产上具有较弱的劣势。

根据比较优势原则——“两优取其重,两劣取其轻”,葡萄牙应专门从事葡萄酒生产并出口部分葡萄酒换取英国的毛呢。而英国则应专门从事毛呢生产,并出口部分毛呢换取葡萄牙的葡萄酒。如果两国按照1:1的比例交换,不难发现,每个国家相比于分工前都有额外的产品增加。可见,即使一国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处于不利地位,通过两国间的分工与相互贸易,双方仍可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