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曹操,迎娶毁容县主我乐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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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你会的可真多啊!

“姑娘言重了,此等小事,不足挂齿!”林恒显然是被曹萱这段话吓到了,赶忙说道。

“姑娘饿了吧,我去给你准备些吃的,一会儿就回来。”说吧,林恒就离开了房间。

房间内,曹萱一个人,默然不语。

“这个林小郎,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人啊。”

“水车这种稀罕物,他能舍得无偿拿出来分享给大家。”

“面对我这样一个,无权无势,落难的丑女,他也能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又是找大夫,又是煎药,还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给我住。”

“难道,我真的,遇到了良人?”

“可是,我这个样子,能配得起他吗?”

“他看到我的样子,会不会,嫌弃我丑?”

曹萱不由得,胡思乱想着。

“饭来咯!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林恒的话语,打断了曹萱的胡思乱想。

眼见着,林恒端着个食盘,走了进来。

将食盘放在曹萱面前的几案上,林恒在对面坐了下来。

“看看,这个是老母鸡汤,给你补补身子的。”

“这个,是红烧肉,你身子虚,吃点肉,补补。”

“这道菜嘛,你肯定没见过,这个叫拔丝红薯,我新学会的。”

林恒坐下后,如数家珍,一样样介绍起了桌上的菜品。

“这都是林小郎你做的?”曹萱不禁诧异了。

眼前这个男人,居然还会做饭?

“小意思,我会的,比这多多了。”

也许是,曹萱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逗乐了林恒,林恒得意道。

虽然出身官宦世家,但是桌上的菜品,除了老母鸡汤,其余的,曹萱还真没见过。

拿起放在一旁的箸,曹萱试着夹起了一块,被林恒称为,红烧肉的菜。

这肉,色泽红润,夹起来的过程中,居然还一抖一抖的。

入口软糯,带着一股子鲜甜味儿。

果然是,美味。

曹萱不由得呆住了,自己之前还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敢问林小郎,这菜,是用什么做的?”曹萱忍不住问道。

“豚肉啊!”

“取其肋部之半肥半瘦之肉,焯水以后,洗涮干净,另起锅灶,烧油至七分热度,放入冰糖,熬煮至棕褐色,放入焯水罢的肉,大火炖煮,待锅开了以后,转小火,至汤熬干,即成。”

“可是这肉,也太过软烂了吧!”曹萱还是好奇。

自己生在官宦世家,肉肯定是没少吃的,但是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软烂,入口即化的肉。

“这有什么奇怪的,只要把锅边堵好了,不让漏气,自然能炖出来,软烂到入口即化的肉。”林恒不以为然。

但是他忘了一点,大气压强,是到了欧洲中世纪才被科学家发现的,曹萱作为一个古代人,哪里可能懂的这些。

见林恒说的如此轻描淡写,曹萱虽然不明白,但是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接着,曹萱又拿起了一旁的勺子,用勺子盛了一勺子鸡汤,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然后喝了一小口。

瞬间,鸡汤的鲜味,冲入了曹萱的大脑里。

“这是,鸡汤?”

“怎么可能,这么鲜?”

曹萱可以发誓,从小到大,自己从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鸡汤。

“哦?”

“好喝,你就多喝点,你现在身体虚,需要多补补。”

林恒心里默默感慨道,这女人估计是家里穷,没吃过肉和鸡,要不,怎么能吃个肉,吃个鸡这么激动。

而与此同时,对面的曹萱可不这么想。

自己出身官宦世家,从小锦衣玉食,什么好吃的没见过。

如今,对面这个少年郎,两道普普通通的菜,居然都能做的比自己家,受尽父亲大人宠爱的庖厨做的好吃?

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真的是天赋?

有文采,会做饭,古道热肠。

这么好的男人,真的是上天,给我曹萱准备的?

我何德何能,消受此等天恩?

“丁小姐,别光看啊,吃呀!”

一旁的林恒,心里也纳闷,这女人怎么回事,一道菜吃一口,然后举着箸,在那傻愣愣待着。

“好的,好的,我真的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这都是林小郎你做的?”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曹萱问道。

“是啊,我家本来是张伯做饭,但是,后来我发现他做饭实在是太难吃了,就改我做了。”

“你猜怎么着,自从我们家改由我做饭以后,张伯胖了六斤。”

对于曹萱的问话,林恒显然不以为意,笑着说道。

“林小郎,作为家主,居然给仆人做饭?”

曹萱显然没有想到,这个林恒居然一点作为家主的架子都没有,不由脱口而出问道。

“这有什么,谁做不一样,人生来,就不应该有三六九等。”

毕竟是在21世纪生活过,人人平等的理念,还是深入林恒的心中。

“尝尝这道菜,我想留着,你还没这个口福呢。”

林恒开始推销起了,他做的最后一道菜。

“来来来,夹起来一块,放在旁边这碗清水里,沾一下,再吃,这样。”

林恒拿起几案上另一把箸,给曹萱做了个示范。

“这样,不是水都把菜的味道冲淡了么!”

曹萱适时地提出了疑问。

“你试试就知道了。”

林恒故意卖了个关子。

将信将疑的曹萱,拿起手中的箸,夹了一块红薯,放进旁边的清水里,沾了沾,然后,放进了自己嘴里。

顿时,一股比之前两次更大的震撼感,冲进了曹萱的大脑里。

这是用什么做的?

甜,软,糯,外边酥脆,里边酥软,这味道,绝了!

看出了曹萱的惊讶,林恒笑了笑。

“怎么样,我跟你说了吧,这道菜,才是今天的精华。”

“此物名为红薯,切成小块,先用水煮熟,再用油炸过以后,捞出备用。

“锅内宽油,放入白糖,搅拌均匀,待白糖变色,变黄,逐渐变褐,冒出小泡,倒入红薯,待糖沾满红薯,即可出锅。”

“因红薯外边有糖,甚为烫嘴,所以食用之时,须佐以清水,方可食用。”

曹萱自幼生长在官宦之家,也可以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但是今天林恒所跟她讲的这些,她几乎都不知道。

不由得感叹道:“林小郎,你会的可真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