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篇 第一章
此章以下均被朱熹称为“传”。传篇是对经篇的进一步阐述,更深入、更具体地论述“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这三纲领和“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条内涵。
本章朱本称为“传之首章,释明明德”。旧本此段文字在“此以没世不忘”句下,程颐、朱熹等移至于此,和“明明德”正好相对应,很有道理。这就是朱熹所说的“杂引经传”来说明“明明德”。
原典
《康诰(ɡào)》[1]曰:“克[2]明德。”《大甲》[3]曰:“顾諟(shì)天之明命[4]。”《帝典》[5]曰:“克明峻德[6]。”皆[7]自明也。
注释
[1]康诰:《尚书·周书》中的一篇。《尚书》是上古历史文献和追述古代事迹的一些文章的汇编,是“五经”之一,称为《书经》。全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
[2]克:能够。
[3]大甲:即《太甲》,《尚书·商书》中的一篇。
[4]顾:思念。諟:是,此。明命:光明的禀性。
[5]帝典:即《尧典》,《尚书·虞书》中的一篇。
[6]克明峻德:《尧典》原句为“克明俊德”。俊:与“峻”相通,意为大、崇高等。
[7]皆:都,指前面所引的几句话。
译文
《康诰》说:“能够弘扬光明的品德。”《太甲》说:“念念不忘这上天赋予的光明禀性。”《尧典》说:“能够弘扬崇高的品德。”这些都是说要自己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
古注
朱熹注:
“康诰,周书。克,能也。
“大,读作泰。諟,古是字。大甲,商书。顾,谓常目在之也。諟,犹此也,或曰审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峻,书作俊。帝典,尧典,虞书。峻,大也。
“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上传之首章。释明明德。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旧本误在‘没世不忘’之下。”
今论
南怀瑾《原本大学微言》:
“曾子引用了《尚书》中三篇有关历史积累经验的三句话,是为了说明:怎样修学,才能达到‘诚意’‘毋自欺’的学养。
阅典笔记
本节向我们阐释了“明明德”的深意,就是从自知之明做起,修养自己美好的品德,将人与生俱来的美好光明的品质发扬光大,从而建立道德的和谐境界。我国的传统文化,奉正大光明之品德为天命,也就是将其视为一种出世为人应秉承的终极目标。从古至今,以“德”字作为判定一个人优劣的标准,一直具有非常合理的意义。这是经过漫漫历史长河的考验,从而形成的社会共识,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之处。
“克明德”和“顾天之明命”都讲述了“自明”的意思,就是教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加强自我修养。有句话说得好,“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辅”。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掌握生存的技能和本领被人们视为显性的“硬件”。但是,身处复杂的社会,道德修养这一“软实力”才是决定一个人成败的重中之重。试看那些高科技犯罪的案例中,比如黑客,他们都是具有高级计算机知识的人,但他们的道德堡垒过于脆弱,被利益的诱惑击垮,结果成为了社会的危害。正所谓“有才无德是小人”。如果我们不注重道德修养这个软实力,即使拥有再高的才学,也对社会无用,甚至危害社会。
触类旁通
◎ 通典
为政要推行仁义
王蕴,字叔仁,东晋孝武帝定皇后的父亲,晋阳人。曾任佐著作郎、尚书吏部郎、吴兴太守、光禄大夫等职。
王蕴性情平和,任人大度,不压制出身寒微的贫民处士,只以才德为选任的标准。当时简文帝为会稽王,王蕴辅政。王蕴对于治内的情况十分熟悉,经常推荐有德才的人,使其得以举用。他所举荐的人,都能够充分发挥所长,因此,那些得不到进用的人也没有怨言。
王蕴任吴兴太守的时候,政绩卓著,民众感念其为政之德。一次,境内发生灾荒,百姓缺粮,生活无着。于是,王蕴下令打开粮仓,赈济灾民。主簿劝阻说这样做是违犯朝廷规定的,要承担擅权的责任。他坚决请求王蕴按照规定程序,先列出报表上报,在得到朝廷批准后再行实施。
王蕴说:“现在百姓急难,嗷嗷待哺。民以食为天,人是要吃饭的,路上逃荒的人中已经有不少人被饿死。如果按部就班地履行程序,先列出报表,再逐级上报请示,等到朝廷批准后再予以救济,那时,将有多少人早已魂归西天了!专任擅权的罪过,太守一个人承担,而饥荒流离却威胁着全城百姓的生存。我想只要所作所为合乎仁义,能够救助百姓,渡过灾难,即使被追究责任而撤职,也是坦然的,心里也没有什么值得遗憾的。”
于是,王蕴下令即刻开仓救民,很多吴兴百姓为此而保住了性命。
朝廷以违反条规法律为理由,免去了王蕴的职务。这种不公平的责处,激起了平民百姓的义愤,很多百姓都为王蕴抱不平。皇上只得又颁布诏令,只给予王蕴降职处分,改任他为晋阳太守。
◎ 评价
王蕴一心只以民生疾苦为重,不以个人的官位为意,这样的官不论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都会得到百姓的拥戴,都会被百姓记在心里,流芳后世。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体现了王蕴仁义的修养素质,这也是一名称职的人民公仆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人民的期盼。不顾个人利益得失,只为顾全大局的思想觉悟,体现了王蕴大公无私的高尚品德。
◎ 通典
怀橘奉母
陆绩(187—219),字公纪。三国时期吴国吴县人。其自幼聪慧伶俐,人称神童。博学多识,以孝行著称。曾作浑天图,注《易》释《玄》。有《周易注》十五卷,《太玄注》十卷。
陆绩经鲁肃推荐,任郁林太守。在任期间,陆绩正直无私,为政清廉,深得百姓拥戴。他任期届满返还家乡时,因为家资微薄,船轻不稳,难以远航,只得将岸边的一块巨石装载上船以助航行。陆绩返归故里后,就将巨石置于家门口,后来被人们称为“郁林石”“廉石”。这块巨石现保存在苏州文庙内。
陆绩的父亲在东汉灵帝时官居郡守。陆绩六岁时,跟随父亲去九江拜访世家大族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他,陆绩感到味道鲜美,想到应该让母亲也尝尝新鲜的柑橘,于是就拿了几个揣在怀里。拜访结束,起身告辞,陆绩向袁术行礼时,怀中的柑橘掉在地上。
袁术取笑说:“陆少爷是我家贵客,为什么把橘子藏在怀中呢?”
陆绩从容回答说:“世伯大人赠予我的橘子,我只吃掉一个,因为味道特别甜美,我想带回家,请母亲品尝。”袁术和在座的人听了都很感动,也都非常惊讶,觉得陆绩小小年纪,心地纯孝,不是一般人所能及的。
袁术感叹道:“陆郎有如此品德,将来必定是国家的栋梁!”
从此,“陆绩怀橘”被传为美谈,后被元代郭居敬编入《二十四孝》,广为流传,影响深远。
◎ 评价
孝悌美德,是做人最根本的品德,但又不是每个人都能自觉地重视和实行的。小事之处见精义,陆绩之所以可以成为百姓拥戴的清官,与他孝悌的美德有直接关系。从小就懂得自觉地履行孝义,心意真诚,长此以往,就会对人民产生仁爱之心,从而做好百姓的父母官。他的正直品性和廉洁为官之行为让我们领悟了“顾天之明命”。
◎ 通典
小事见品节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石,将它献给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玉工鉴定过,他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做是宝物,你把玉石作为宝物。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还不如我们都保有各自的宝物。”故事中,子罕恪守“不贪为宝”的信条,巧妙拒玉,寓意深刻,给人教育和启迪。
《淮南子·道应训》记载了公仪休拒鱼的故事: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己的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公仪休“好鱼而不贪鱼”,实乃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
宋周紫芝《竹坡诗话》记载: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令公差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蜡烛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的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
◎ 评价
在有些人看来,这些人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