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月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强调,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联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来到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指出这里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要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2021年4月,恰逢“壮族三月三”活动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广西视察,专程到广西民族博物馆观看壮族织锦技艺、壮族天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展示展演并给予高度肯定。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老艺术家黄婉秋的回信中说,你主演的电影《刘三姐》家喻户晓,让无数观众领略到了“刘三姐歌谣”文化的魅力。总书记同时指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传承好、发展好,是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广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有壮、汉等12个世居民族。长期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处,团结奋斗,在八桂大地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历史和文化。广西各民族在适应自然,创造历史,与自然和历史对话过程中创造出多姿多彩、丰富厚重,具有极高历史价值、文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文化,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遗产,一方面是各民族在广西这片亚热带土地辛勤耕耘的见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广西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壮美家园的历史,有力佐证了我们56个民族是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多元化的形态体现着各民族的聪明智慧和非凡的创造力,是传承各民族文化根脉的宝贵资源财富,是激励各民族团结奋进、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护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截至2022年6月,广西共有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先后有49名传承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有914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先后有936名传承人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出版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旗下7家出版单位编纂出版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物——“非遗广西”丛书,并将其列入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规划(2022—2024年)给予扶持。“非遗广西”丛书共20种,每种均附音频、视频等数字出版内容,通过融合出版方式增强丛书的通俗性、可读性、趣味性,全方位展示广西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对于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提升广西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