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炼丹师十,异变?!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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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日,清晨。
天空的鱼肚白,缓缓浮现而出。
我刚走出十万大山,便发现一处无人废墟。
看样子早已经没人居住了,破烂不堪的房顶,朝窗户望去黑黢黢的。
我随便找了一座勉强能遮风挡雨的房屋作为临时据点。
我将打劫来的储物袋里的东西通通取出。
虽然强行打开了,不过损失了10%的物品。
幸好是储物袋要是空间戒指,那不得哭死。
看来以后还是要学习一下炼器,不然打架劫财亏损大了!
但仍然获得了100枚左右的金魂币和一些衣物。
果然杀人放火金腰带呀!
我从其中拿了一件蓝色的衬衫换上,顺便清洗了一下自己。
我嫌长发太麻烦了,就随手割掉了,不过我技术并不太好,头发很凌乱。
好在不像乞丐了,我内心安慰着。
做完这些又到中午了。
楼内我盘膝透过破碎的墙面看着外面的大太阳,内心感慨着,时间如梭啊!
我来了这个世界已经有七年之久了,这弱肉强食的世界,自从觉醒武魂后,我无时无刻不在修炼。
枯乏无味的修炼换来了,我如今12岁十个月的年龄,40级的魂力修为!还获得了一块魂骨!
我在十一岁的时候遇到了我想要守护一生的人!
被击倒后,我是如此渴望实力!要是我是封号斗罗!不!我那时只要是魂圣就什么都不会失去了!
可哪怕天赋异禀的我,也达不到如此壮举,那只存在于小说中!
我再次认清了现实。
现在的我,为了练成冰丹,大幅提升实力,必须前往那未知的枪宗。
我拿起地图又看了看,那小小的地图,当时坐在长椅上与我的白月光侃侃而谈四五年,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可当我身临其境的时候认清了现实!
此刻我的内心平静无比,可平静的表面下面却波涛汹涌!
不甘心!我不甘心!我内心嘶吼着
咔,咔咔
一股股寒气从我身体漫向四周结起菱形冰块!
方圆百米左右都冻结了!
可怕的是,冰块里有着丝丝血色!
恐怖无比!
与此同时,一道道血色也染红了些许头发。
凌乱的黑红头发,显得有些滑稽。
我睁开了双眼,方圆百米的血色冰块轰然破碎,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感受到我对冰元素的明显又更上一层楼了。
此时我的冰,不仅仅是坚硬度提升,破坏力也提升了一大截!
甚至能影响心智!
我见一头十年份的白鹿出现在不远处
凝结出一道血色冰锥,嗖的一下刺杀过去。
白鹿镇低着头吃草,刚抬头便被穿爆了脑袋,血肉横飞。
冰锥穿进地露出黑黑的小洞。
一个白色的魂环浮现而出。
不易察觉的血色浸入了冰锥,我眼中血色闪过。
我低头喃喃道:怎么有些嗜杀了。
起身收了白鹿的尸体,就出发了。
前往最近的城市,哥伦比亚城市!
我奔跑在路想着,就是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小丑
哥伦比亚城市,它是星罗帝国与天斗帝国的交界处,里面的政权也是非常特殊。
是星罗帝国与天罗帝国共同执政。
唯一属于混合双政的城市,但治安并不太好。
但混乱的治安也充满着各种机会。
一道身影飞速奔跑着,穿过山丘,村庄,田野
田野旁一对爷孙,爷爷正耕种,孙子则坐在田野一旁,嘴里嚼着野草。
忽然一道人影迅速跑过,把五岁小孩嘴里的草都掀飞了。
小孩瞪大了眼睛指了指:爷爷!快看,魂师大人!
老人停下手里的活看了过去,只见一道背影,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除了魂师,谁能跑这么快啊!
老人赶紧抱起孙子朝家里跑去
“爷爷,咱们不干农活了吗?”
“孙儿,下次看见魂师这样跑着,记得赶紧离开,知不知道”
“爷爷,为什么呀?”
啪“记住了没有?”
“呜呜呜,爷爷干嘛打我”
啪啪
“我...”
我自然不知道我的出现,让一个孩子拥有了完整的童年。
拥有魂宗魂力的我,只要没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奔跑三天三夜都不觉得累。
.....
......
3天后,平原,中午,我吐槽这三天的路程,没想到那个村庄是我看到的最后一个村庄。
斜眼看到一支商队,十多匹马车蛮多货物的,这是我三天来第一次看到人!
我想着正好休整一下,并且为了不耽误修炼,就准备进入了商队中。
平原处,中午
商队正在修整
我脚步加快了速度,商队好像发现了我纷纷拿出兵器。
我在离商队十米处的地方停下脚步。
我抱拳:各位,我没有恶意,敢问这支商队是前往哪里?
商队的人叽叽歪歪的
“这人跑这么快?是魂师吗?他头发好奇怪啊....”
我见他们没有人理我,正准备离开。
一个中年人从一辆马车中破门而出。
刚刚金斯克正与一名女子快活着呢,听见声音拉过马车的帘子,看见一个年轻头发凌乱的男子。
听着耳边什么魂师。
当即就想着,把眼前这个年轻男子杀了,自己的名气肯定能更胜一筹!而且这男子腰间,还有一枚不错的玉佩,手上还有一枚精致的戒指。
认定眼前的人是一个落魄公子哥,或者他手里东西也是不干净的!
毕竟这方圆百里唯一一个城市便是那混乱不堪的哥伦比亚城市!
要是杀了,是笔不错的横财!往哥伦比亚城市里一躲,谁能找到谁又能复仇呢?又可以去窑子里逛了!
金斯克露出猥琐的笑容想着
以自己23级大魂师对付一个十几级的魂师肯定能秒杀!
到时候就能好好的再敲诈这个商队一笔!
金斯克破门而出站在地上,逼格满满。
总镖头李志看见眼前的年轻男子原本不想说话,毕竟这么年轻,就算是魂师也就十几级吧。
但见自己请的护商人出来了:“金斯克大人,怎么了?”
金斯克盯着眼前的青年男子并没有理会耳边的声音。
众人的声音,也响起“是金斯克大人!”
“金斯克大人出来干什么?”
“你傻呀,金斯克不是我们的护商人吗?”
“可....”
我看着眼前的中年男子感觉来者不善沉声:“有什么事吗?”
金斯克笑了笑:“我是这个商队的护商人,商队又被抢了,我不得出来保护吗?”
当即
金斯克召唤出自己的武魂,铁锄头,脚下浮现出一白一黄两枚魂环。
释放第二魂技,朝我冲杀过来
总镖头李志见状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只是一个平常人,会点武艺,就连强一些的魂师都打不赢,更别说大魂师了。
我见金斯克冲过来,眼里闪过一丝红光。
双脚用力爆射而出,金斯克瞬间被我握住脸余威不减的冲到商队后方。
众人只感觉大地震了震。
我把金斯克头摁在土地里。
双手用力,金斯克的脑袋如西瓜般爆裂开来,红白之物散落一地。
但我是背对着商队,众人并没有看见,只听见金斯克惨叫一声便没声了。
浓郁的血腥味让我恢复了些理智。
不过并没有让我感到不适,甚至,有些喜欢。
我起身摘了金斯克的储物袋,转过身擦了擦手,朝着众人走过去。
众人见状哪还不明白啊,纷纷拿起武器颤抖着:“别,别过来”
总镖头李志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状也有些发怵:“这位前辈,有话好好说”
我并没有为难他们,说明了来意后。
还好,这只商队也是前往哥伦比亚。
总镖头李志连忙点头,安排了一辆马车。
我对李志:作为报酬,我将保护你们到达哥伦比亚
李志内心一喜,原本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如此轻易的秒杀了大魂师的人。
实力必然很强大,有了此人护送基本上就是十拿十稳了。
经过这件事情中午众人修整了一下便出发了。
李志亲自为我当马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