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胡大哥的伤情较重,右大腿前面,足有一个巴掌大,皮肤被撕咬开,幸运的是,皮肤下面的肌肉,并未伤及,算是万幸。
孙子的伤却是很轻,仅在左脚背,留下一枚牙痕,从牙痕那里,渗出一滴滴鲜血。
镇医院做手术的医生、护士,都认为这事儿奇怪!
胡大哥更是觉得奇怪!
孩子的皮肤很嫩,莫说是野猪,就是被人咬上一口,也不仅仅是一枚牙痕!野猪可以把孩子的脚咬断!把孩子的大腿咬断!假如咬在后腰,甚至把孩子咬做两截!
再说,半只耳的大嘴大着呐,张开来,吞得下一只橄榄球。咬合的力量是很大的,可以咬弯钢筋,甚至咬弯猎枪枪管。几年前,村里的老赵进山打猎,撞上一头小野猪,老赵举起枪,没来得及扣扳机,那头小野猪竟然冲上来,一口咬住猎枪,把枪管给咬弯了。
何况这是一头大野猪!
看到半只耳,他大吼一声。半只耳放下孙子,朝他冲过来。他看得很清楚,它的大嘴并没有提前张开,而是闭着的。到了他跟前,半只耳站住了,大嘴还是闭着的。他习惯性地举起砍刀,朝着半只耳砍去。半只耳低下头,任由他砍。他哪里砍得动?半只耳的皮肤上沾满砂子、松脂、梧桐油,就像一层盔甲!再说,他那把砍刀,已经多天没磨了,刀口太钝。就是锋利的砍刀,也是不起作用的——半只耳的盔甲刀枪不入!
半只耳让过他3刀,而后,它昂起头,稍微张开嘴巴,就那么一下子,大概是牙齿刮到他的大腿,就掀开那么一大块来,鲜血直流。他瘫倒于地,砍刀丢在一旁。
他倒在地上,装死。
半只耳没再攻击他,只是转过身子,屁股朝着他的脸,撒一泡尿。尿完,半只耳扬长而去。临走时候,叼走了一只半大山羊。
他憋着气,眼睛眯成一道缝儿,从眼睛缝隙里,他看清楚了,半只耳原来是雌性,也就是说,是一头母野猪!
母野猪在哺乳的季节,也就是每年的2到4月,7到9月,它们会下山来,偷吃村民的庄稼。当然,遇到好吃的鸡、鸭、鹅,它们不会轻易放过。若是遇到攻击,它们便要发狂,一口能咬死冲上来的家狗。所以说,在这个时候,村民轻易不惹母野猪。
他今天太冲动!他认为半只耳是冲着他来的,是下来寻仇的。他就不假思索,拿砍刀猛砍半只耳。可是,半只耳并未冲上来,并未张开大嘴咬他,而是让了他3刀。就在他想要砍第4刀时,半只耳忍不下去了,用牙齿刮了他一下,就把他撂倒了。
他胡大哥看似强壮,原来不堪一击!半只耳只那么一下,就把他放倒了,放得干脆利索,就像几年前的拳击比赛,那个泰森,只那么一下,就把对手史密斯撂倒了。
他原来是外强中干的!起码在半只耳的眼里,他是这样一个人。半只耳看不起这样的人!就在一开始,半只耳其实就是看不起他的,不然,半只耳不会让他3刀!3刀下去,未伤及丁点皮毛!半只耳蔑视他,不拿他当人看,简直就不是人!于是,半只耳赏了他一泡尿!而后,半只耳昂着头,大摇大摆走了。临走时候,半只耳干净利落叼走了一只半大山羊。
他看得真真切切。野猪的尿,远比家猪的要骚。可他,倒在地上,动也不敢动。腿,已被咬伤;头和脖子务必保全。因此,半只耳的尿,一部分流到地上;一部分灌进了他的嘴巴里、鼻孔里、耳朵里、眼睛里。
稀疏的头发被尿打湿,粘在头顶和前额。睫毛被尿弄湿,黏在一起,眼睛难以睁开。鼻毛沾了尿,出气显得困难。他待半只耳走远,才敢张口呼吸,才敢大声呼救。
那头野猪,那个半只耳,不是一般的野猪,它懂,它有个性,它不跟他一般见识,它没有首先出手!不但没有,它让了他,让了他3刀。若不是他不通情理,接着砍第4刀,它不会咬他,应该不会!他并没有砍伤它,丁点也没有。假如他就此住手,不再砍第4刀,它顶多在他面前撒一泡尿,表示蔑视,而后,它就会离开了。
可是,他一心想要砍死它,根本没有住手之意。于是,半只耳看透了,站在跟前的,是一个糊涂蛋,是一个不懂常理的人,是一个仗势欺人的人,或者说,是一个自以为是、自以为强大其实软弱无能的人。
那就——让他尝尝厉害吧,给他一个教训,让他从此记牢了,野猪并不是好惹的,不是好欺负的,不是谁想怎么就可以怎么的!于是,它给了他一下。但也仅仅把他的大腿皮肤弄破一块,流血了;并没有撕咬下大腿上的肌肉——这是给他留着面子呐!有哪一头野猪咬人之时,仅咬破皮肤,而不撕咬肌肉的?没有,在他的记忆里;有,就在今天。
再者,半只耳对待老箩筐的孙子,也是没下狠心,仅在孙子脚背,留下一个齿痕——齿痕渗着血。这哪里是野猪所为?简直是雌性兽类在搬运自家的孩子,只是稍微不小心而已!
半只耳无意伤害孙子。半只耳也无意伤害他。
可是,数年前,是他亲手拿着匕首,削掉了半只耳的半只耳朵啊!
那一次——他努力回忆着——好像一开始,半只耳也没有攻击他。是他举着猎枪,瞄准了半只耳。半只耳反应迅速,猛蹿过来,撞掉了猎枪,把他撞翻在地。半只耳要走开,他抽出匕首,赶上去,削掉了半只耳半只耳朵。半只耳负痛逃走了。
在他的印象里,所有的野猪都是凶狠的,所有的野猪都记仇,记仇的野猪要报仇,这只是早晚的事情。20年前,村里有一个猎人,砍掉了一头野猪的尾巴,野猪逃走了。后来,猎人上山打猎,在树林里大便,那头秃尾巴野猪冲出来,把猎人掀翻,接着把猎人的命根子给咬掉了。那个猎人悲愤交加,跳崖摔死了。
可是,那个半只耳,为何不咬掉他的耳朵?为何不咬死老箩筐的亲孙子?要知道,3年前,老箩筐打了它一枪,就在它的屁股上。几年过去了,半只耳长大了,长得更加凶猛、更加粗壮。它有足够理由,杀死曾经伤害过它的人——他和老箩筐;或者杀死相关的人——老箩筐的孙子。
半只耳没有杀死任何人,它走开了,走进大山里去了。
可是,老箩筐,那个曾经打了半只耳一枪,如今认为他的亲孙子被半只耳咬伤了脚的那个老头,村子里公认的顶级猎人,正带领他的高徒,进山追杀半只耳去了。
这怎么能行?这绝对是行不通的!对,行不通,老箩筐怎么能进山杀死半只耳呢?半只耳是无辜的,半只耳可以说是一头好野猪,一头非常仗义、讲情义的野猪。不能让老箩筐那样做,绝对不能!必须阻止老箩筐他们,必须尽快阻止他们,必须把他们追回来。
当胡大哥一字一句把这样的想法,告诉在病房陪护的儿子、老婆,以及老箩筐的老夫人、老箩筐的儿子时,他们一致认为,老胡的脑子出了问题,而且,问题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