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与城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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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智慧城市的核心特征

智慧城市的核心特征在于其“智慧”,而智慧的实现,有赖于建设广泛覆盖的信息感知网络,具备深度互联的信息体系,构建协同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的智能处理,并拓展信息的开放应用。智慧城市的核心特征可以概括为C2I2O,即以下5个方面[15]

1.广泛覆盖(Coverage)

广泛覆盖的信息感知网络是智慧城市的基础。任何一座城市拥有的信息资源都是海量的,为了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城市信息,更准确地判断城市状况,智慧城市的中心系统需要拥有与城市的各类要素交流所需信息的能力。智慧城市的信息感知网络应覆盖城市的时间、空间、对象等各个维度,能够采集不同属性、不同形式、不同密度的信息。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智慧城市的信息采集提供了更强大的能力。

当然,广泛覆盖并不意味着对城市的每个角落进行全方位的信息采集,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智慧城市的信息采集体系应以系统的适度需求为导向,过度追求全面覆盖既增加成本又影响效率。

2.协同共享(Collaboration)

在传统城市中,信息资源和实体资源被各种行业、部门、主体之间的边界和壁垒分割,资源的组织方式是零散的,智慧城市协同共享的目的就是打破这些壁垒,形成具有统一性的城市资源体系,使城市不再出现“资源孤岛”和“应用孤岛”。

在协同共享的智慧城市中,任何一个应用环节都可以在授权后启动相关联的应用,并对其应用环节进行操作,从而使各类资源可以根据系统的需要,各司其职地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这使各个子系统中蕴含的资源能按照共同的目标协调统一调配,从而使智慧城市的整体价值显著高于各个子系统简单相加的价值。

3.深度互联(Interconnection)

智慧城市的信息感知网络是以多种信息网络为基础的,如固定电话网、互联网、移动通信网、传感网、工业以太网等,深度互联要求多种网络形成有效连接,实现信息的互通访问和接入设备的互相调度操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一体化和立体化。

梅特卡夫法则指出,网络的价值同网络节点数量的平方成正比。在智慧城市中,我们也会看到,将多个分隔独立的小网连接成互联互通的大网,可以大大增加信息的交互程度,提升网络对所有成员的价值,从而显著提升网络的总体价值,并形成更强的驱动力,吸引更多的要素加入网络,形成智慧城市网络节点扩充与信息增值的正反馈。

4.智能处理(Intelligence)

智慧城市拥有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信息体系,这是其决策和控制的基础,而要真正实现“智慧”,城市还需要表现出对所拥有的海量信息进行智能处理的能力,这要求系统根据不断触发的各种需求对数据进行分析,产生所需的知识,自主地进行判断和预测,从而实现智能决策,并向相应的执行设备给出控制指令,这一过程中还需要体现出自我学习的能力。智能处理在宏观上表现为对信息的提炼增值,即信息在系统内部经过处理转换后,其形态发生了转换,变得更全面、更具体、更易利用,提升信息的价值。在技术上,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信息技术应用模式,是智能处理的有力支撑。

5.开放应用(Openness)

智能处理并不是信息使用过程的终结,智慧城市还应具有信息的开放式应用能力,能将处理后的各类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信息的需求者,或对控制终端进行直接操作,从而完成信息的完整增值利用。

智慧城市的信息应用应该以开放为特性,并不仅仅停留在政府或城市管理部门对信息的统一掌控和分配上,而应搭建开放式的信息应用平台,使个人、企业等个体能为系统贡献信息,使个体间能通过智慧城市的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这将充分利用系统现有能力,大大丰富智慧城市的信息资源,并且有利于促进新的商业模式的诞生。

智慧城市的概念是动态的,随着智慧城市的实践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其概念的内涵也将在发展中不断丰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