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的幸福竭尽全力——使命的确立
同他们的谈判在公司里没有结果,延续到了我自己家里。
我对他们这么说:“作为经营者,‘只要自己好就行’这样的想法我丝毫都没有。我想把公司办成你们从内心认可的好企业,这话是真是假,我还无法向你们证明,你们姑且怀抱‘就算上当也试试’的心态怎么样?我会拼上性命守护这家公司,守护大家,如果我对经营不尽责,或者我贪图私利,你们到时候把我杀了也行。”
熬了三天三夜,推心置腹,他们总算相信了我,撤回了所提的条件,留在了公司,而且加倍努力,埋首工作。
当时的这些“造反派”后来陆续都成了京瓷的高管,在京瓷的发展中独当一面。但就是这一事件,成为一个契机,让我意识到了企业经营的根本。
此前,我将创办企业的目的定位于“让自己的技术发扬光大”。同时,对公司前景的展望,也不过停留在“只要废寝忘食地干,饭总能吃饱”这种浅薄的思考之上。而且,我在七兄妹中排行第二,我当时认为,家乡的父母兄弟尚且照顾不及,对于非亲非故、进厂不久的员工,为什么连他们的将来我也要给予保证呢?
抱着这种想法的我,通过这一事件,从内心深处懂得了员工的要求,他们要求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包括他们家人在内长期的幸福。这时候我才开始意识到企业经营应有的真正目的。这目的既不是“圆技术者之梦”,更不是“肥经营者一己之私”,而是守护员工及其家人现在和将来的生活。
这次纠纷教育了我,让我明白了经营的真义:“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必须为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倾尽全力,必须超脱私心,让企业拥有大义名分。”
正是这种光明正大的事业目的和意义,最能激发员工内心的共鸣,获取他们对企业长时间、全方位的协助。同时,大义名分又给了经营者足够的底气,让他们可以堂堂正正、不受任何牵制、全身心地投入经营。
我从这一事件获得了觉醒和教训,于是就将“追求全体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放在京瓷经营理念的第一位。同时,企业作为社会的公器,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还要加上“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这一条,至此形成了京瓷的经营理念:
在追求全体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现在想起来,其实在那个时候,京瓷这家企业的使命就得以确立了。企业在创建不久,就明确了事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了公司的经营理念,这真是幸事。我坚信,尔后京瓷的一切发展,都不过是贯彻这一正确经营理念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