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觉醒:妖夫缠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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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染血的指甲

明明阳光正好,行人如梭,

我看着手机上的【跑】字,却遍体生寒,如坠冰窟。

恍惚间,

我好像又看到了胖哥前面发过的【跑】字表情,

每一个笔画都是扭曲着的,还在往下流淌着鲜血。

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阴间表情包……

默默地,

我把手机熄屏,没试着争辩,或者求助,或者验证有没有再次被某个惯犯拉黑。

没必要。

因为,胖哥一个【跑】字,已经道尽了一切……

胡不归够屌的吧?

靠着给人出马看事——俗称搞封建迷信,能住得起侨村的大别野。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是个有本事的人。

可是这样有本事的出马弟子,跟盯上我的那个“东西”,连面都没能照上,只是隔空因为“老狐雕像”和我的口诀,

小小地碰了一下,

他就疯了。

那么,我呢?

不跑,留下来,再跟“祂”碰一碰?

“咕噜~”

我吞咽唾沫的声音,大得能吓自己一跳。

“你可以吗?”

我自语着,伸手摸了摸耳垂上的珍珠耳钉。

珍珠耳钉一动不动,

没有任何念头传来,恰似被老鹰高空锁定的小母鸡,吓得僵直了都。

真·怯如鸡。

也是个指望不上的。

“那我还有什么可以指望的?”

我苦笑着,脑海中唯一浮现出来的就是那个一脸嫌弃,身材颀长,如蛇如龙的美男子——玄冽。

不知道是不是在胡不归的小洋房里耗尽了心力,

这会儿我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了。

只是想到了玄冽,脑海中的美男子居然就冲着我撇了撇嘴,做出了个口型。

仔细一看,就两个字:

回村!

我翻了翻白眼,将玄冽的样子从脑子里面甩了出去。

这个时候,

我才真切地理解到,

玄冽说的,他在村里等我是什么意思了。

他是吃定了我搞不定,

想要活命,只能回去找他,哭着喊着抱着大腿喊夫君咩?

“呵呵~”

我冷笑,对着空气一阵输出:

“你以为吃定我了吗?”

“哼!”

“我告诉你……”

“你,猜对了!”

我无比从心,又无比果断地决定回村!

并且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开始查高铁票。

至于什么回宿舍收拾行李,拿换洗衣服之类的想法,压根就没有在我脑子里蹦出来过。

跑路啊!

当然是能有多快,就要多快。

然后,

查完高铁票后,我郁闷了。

先不说从这里到高铁站也得大半个小时,

最近的高铁票还是三个多小时后的。

根本等不起。

什么大巴、慢车之类的,

全都不能考虑,我一点也不想在车上过夜的时候,从头顶上噼里啪啦地掉老鼠。

万一,再连累一整车的人,那就真是罪过了。

就在我慢慢地要从“郁闷”发展成“抑郁”的时候,

一辆出租车,空车在我面前慢慢驶过。

驾驶位置上,司机在看我,一直在看我,很明显在等着我伸手拦车。

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在这一瞬间,我眼中绝对有光在亮起。

这不就,有了吗?!

我抬手拦车,司机露出满意的表情,把车停了下来。

开门,上车,

坐上后排,报上地址。

出租车纹丝不动。

头发斑驳的中年男人司机扭过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要跑去莆阳,再开到下面的龙潭村?”

我点头表示他没有听错。

“这单生意我做不了。”

司机大叔解开安全带,把身子从前排探过来,就要帮我打开车门,迫不及待想要送瘟神。

我失望地问:“去不了吗?”

司机大叔:“去不了,肯定去不了啊,就不说得在路上跑一天了,光单程油费加上过路费就要1000多,又不可能有回头客,得空车回来……”

“给。”

我一听是钱的事,顿时放心了,早有预料地掏出一沓红彤彤的票子,数都不数地分出一半,递给了司机大叔。

没怎么经手过大笔现金,我不知道那一半是多少,

想着怎么也有一两万吧。

司机大叔彻底被我的行为给震住了,忘了给我开车门,也忘了接过钱。

我贴心地把钱放到他手上,问道:

“师傅,这些钱,够你用最快的速度,但凡可以超速,不会被拍的地方,就尽量地快,在天黑之前送我到地方吗?”

我问得很认真,

并做好了司机大叔说一声“不够”就马上把另外一半钱也拍给他的准备,

其实是心里很害怕。

在确认过眼神,是碰不过的“东西”后,

我就对夜晚充满了恐惧,

最好是天还没黑,我旁边已经站着一只大腿很粗的美男子。

在我期待的目光注视下,司机大叔下意识地捻了捻手上的钞票,点头:“够了,够了,这也太多了。”

说着,他飞快地数了数钱,确认过真伪,担心地问:“小同学,你家里人知道你用钱吗?”

小同学?

我有那么小?

好吧,这个司机大叔年纪当我爸爸都有富裕,这么叫没毛病。

家里?

关我家里什么事?

在脑子里转过几圈子,我才反应过来,这个司机大叔居然是难得的好人呐。

他是担心我乱花家里的钱吗?

我笑着解释:“不是家里给的钱,师傅你放心吧。”

“开车吧,我很赶时间的。”

“……好。”司机大叔迟疑了一下,把钱收起来了,发动了车子。

随着关上车窗,出租车里安静了下来。

我拿出之前立下汗马功劳,被大门夹得弯曲了的金条,在手中摩挲着,陷入了沉思。

其实,在走进小洋房之前,我对现在的结果就有了预料。

不管是胡不归的下场,

还是我得跑路的结果。

原因,就在我手上的金条上。

金条除了被门夹得有些弯曲外,上面还有一个痕迹,

在我第一次是地上把它捡起来的时候就发现了。

我借着出租车车窗外的光亮,把金条在手中转过几个角度,

猛地停了下来。

就在我停下来的地方,可以清晰地看到金条上嵌一小枚半透明的角质物,边缘粗糙不平,隐隐带着血色。

那是一枚,染血的指甲!

我完全能脑补出胡不归在听到我进门的动静后,生生用指甲抠进金条来,再扯断,然后从楼上扔下来,只是想要警示我的一幕。

我试着想把指甲抠下来,却没能成功,努力了几次只好放弃了。

“胡不归,你真是一个好人。”

“你千万要撑住啊,我一定会回来救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