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农村的关系
城市化的进程,本质上就是农村人口不断进城的过程。在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城市地区集聚了制造业和服务业,不断创造就业岗位,为农村进城人口提高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质量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
以人为本的发展,应该尊重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个人选择。虽然中国的城市化率从改革开放之初的18%提高到了2021年的65%,但是如果和世界上相近发展阶段的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中国的城市化率低大约10个百分点的状态持续了很长时间。与同属于东亚文化圈的日韩两国历史同期相比,中国的城市化率低了将近15个百分点(钟粤俊、陆铭、奚锡灿,2020)。未来如果中国花大力气推进人口城市化,将形成巨大的发展动力,使得城市和农村同时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从农村这边来看,人口的流动将出现分化。一部分人群自愿迁往城市地区工作和生活,追求更高的收入。与此同时,另一部分人群自愿留在农村地区,留守人群在农村发展农业、旅游、自然资源等产业的时候,他们的人均资源占有量也将提高,农业生产出现规模化和现代化,农民的收入提高,这是一条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共同富裕之路。不仅如此,随着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农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将下降。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将有所提高,中国对其他国家农产品进口的依赖程度将有所下降。我们近期的研究估算表明,如果中国的农场面积可以达到相似发展阶段的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那么中国农产品的净进口可以下降89%,农民收入也将有大幅度提高,农业和农村也不会再像今天那样需要巨额补贴(徐灏龙、陆铭,2021)。
在城市这一端,人口的老龄化和少子化造成了劳动力逐步短缺的现象。如果城市化能够持续推进,让城市地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获得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将使得中国在未来20年的时间里仍然能够延续人口红利。从劳动力的结构来看,城市地区的产业升级,不仅需要大量高技能劳动力,也需要大量低技能劳动力从事生产环节里的辅助性工作以及生活服务业工作,从而有利于创造就业和缓解贫困。这就是高技能劳动力和低技能劳动力之间存在“技能互补性”的含义。如果看到这个趋势,那么在城市化进程中近4亿外来人口在其所居住城市市民化就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会最终使得中国居民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居住,并获得平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户籍制度逐渐成为常住地登记制度。
更为顺畅的城市化进程还将有利于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循环相互促进。从国内来说,外来人口在城市的安居乐业,将释放巨大的消费需求。根据我们的研究,城镇地区外来人口比本地人口人均消费低16%—20%(Chen, Lu, and Zhong, 2015)。户籍制度的改革,如果能够让城市外来人口的消费得到释放,将极大提升内需,特别是服务业需求。与此同时,大量城市外来人口本身就是服务业劳动供给的主体,这样一来,中国经济中服务业占比偏低的结构性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的解决,有助于形成以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钟粤俊、陆铭、奚锡灿,2020)。
在城市化进程中,应理性对待农村地区出现的“空心化”现象。只有在农村人口进一步减少的过程中,农业才能实现规模化和现代化,留守人口的人均收入才能提高,农民才可能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当前出现的农村地区大量留守人员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现象,不能简单归因于城市化进程,而应看到这是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分割制度,导致城市地区难以让农村进城人口举家迁移。减少农村发展的空心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要改革的是制约城市化的制度,而不是通过城市化的倒退来让人口回到农村。
在未来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中央已经提出继续延长农业用地的承包经营权。除此之外,城市化进程和农村人口的减少,必然要求农村宅基地制度深化改革。一部分地理位置较好,或者有文化旅游价值的宅基地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其余大量的农村宅基地将逐渐闲置和荒废,最终只能通过逐步拆除并将宅基地复耕为农业用地,使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地区之间流转起来。在此过程中,进城的农民要在城市有就业、有社会保障并且自愿的前提下,有偿地放弃在农村的宅基地。要看到,即便在当前情况下,大量闲置和荒废的农村宅基地也不能承担社会保障的功能。进城农民需要的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城市地区获得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和保障房等。即使失业了,也应该有在城市地区的失业保障。不能只是原有的城市户籍人口享受现代化进程,而让农民返乡作为城市发展的“蓄水池”和消化城市风险的“稳定器”。让进城就业和居住的农民能够平等地享受现代化的成果,才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而牺牲农民利益的城市化不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让农民返乡也谈不上是保护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