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史学的基本概念和范围
“史”的含义,有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史”字最早的含义是指特定的人,即“史官”。许慎《说文解字·叙》中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音航)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但这只能视为一种远古传说。《吕氏春秋·先识览》中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可见,夏朝时有“太史令终古”,商朝时有“内史向挚”。在殷墟甲骨文中,发现“史”“太史”“作册”等史官名称,说明商朝确有史官之职。到了周朝,在青铜器的铭文与《尚书》《礼记》《国语》《左传》等文献中出现了诸如“史”“大史”“左史”“右史”“内史”“外史”“作册”等官名,证明周朝的史官设置已经十分完备。那么,史官主要做什么呢?王国维在《释史》中说“古者书策皆史掌之”,也就是说史官的职责是负责记录,包括记载时事、编修国史等。
“史”除了表示“史官”之义外,亦指称“史书”。如《仪礼·聘礼》,“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史”即史书、史料;又如唐朝刘知几《史通·叙事》,“史之烦芜”,说史书内容繁杂。《隋书·经籍志》则把图书按经、史、子、集四部进行分类,其中“史”类包括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类,而“史”也就成为一切史籍的通称。
“史”的含义清楚了,那什么是史学呢?历史学家傅斯年说,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史学便是史料学。从现代学科分类来说,“史学”即“历史学”,是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一门学科。无论如何,史学的核心就是史料,中国传统文化中史学的核心就是中国历代的史著文献,就是经史子集中“史”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可以说,有了史籍,才有史学。《尚书·多士》曰:“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说明殷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典册。“册”是指简册,即用绳子将竹片编连起来。而把简册摆在架子上收藏就叫作“典”。典册是继甲骨、青铜器之后的主要文字载体,它们成为我国早期文献的承载形式。从现已发现的甲骨文、金文来看,其记载内容涉及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虽没有形成正式的史籍,但仍可视为早期史籍的雏形。
至春秋末期,孔子创立私学,使官学下移走向民间,大大促进了学术文化的传播。他晚年整理编订了六经,即《诗》《书》《礼》《易》《乐》《春秋》。其中,《书》又称《尚书》,是记载上古贤明君王言行之书,属于上古官方文书档案,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而《春秋》则是孔子根据鲁国的国史编订而成的,开创了私人修史之风。它采用按年月记事的编年体,运用春秋笔法暗含褒贬,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著。而后,《左传》《国语》《战国策》《竹书纪年》《世本》等史著问世,促进了先秦史学的繁荣发展,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献。
西汉武帝时期,司马迁首开纪传体而编撰《史记》,成为我国“正史”之祖,是我国古代史学走向成熟的奠基之作。东汉初年,班固沿袭《史记》体例,编撰《汉书》。与《史记》不同的是,《汉书》只写西汉一代,为纪传体的断代史,这一写法为后世史家效法。东汉末年,荀悦仿照《左传》编写方法对《汉书》进行改编而作《汉纪》,开创了编年体的断代史。值得一提的是,与先秦史时期私撰史著的繁荣不同,东汉时期私人编撰国史受到了限制,如班固就曾以“私改作国史”而获罪下狱。官方对修撰国史日益看重并试图将其掌握于自己手中,编撰了我国最早的一部官修国史《东观汉记》。它是一部记载了从汉光武帝至汉灵帝期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因在皇家藏书之地洛阳宫中的东观撰修而得名。
三国时期,魏明帝曹叡在中书省设置“著作郎”一职,主要负责编纂国史,从此修史有了专门官员。北魏时,设“修史局”,开设局修史之先。北齐时,设“史馆”,并由宰相负责,开宰相兼修国史之始。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频繁更迭,私人撰史的限制较东汉时有所宽松。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官方修史制度进一步完善,民间撰史亦较为自由。从数量上来看,史籍成果丰硕,且史体种类增多。既有通史,也有断代史,纪传体的地位继续得到巩固,编年史蓬勃兴起。此外,诸如人物传记、地理方志、史注、起居注等各类史著亦大量涌现。可以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史学大发展的时期。
隋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政府对修撰国史进行了严控。据《隋书·高祖纪下》记载,开皇十三年(593年)五月,隋文帝下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说明隋朝禁止私人编修国史。到了唐朝,在建国之初就设立了史馆,专门负责修撰前朝史和本朝史,确立了史馆编修国史的制度。从唐朝开始,直至清朝,由史馆编修国史,宰相或者重臣监修,成为官方定则,而后朝编写前朝史亦成为惯例。自此以后,纪传体“正史”(除了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均由官方编修。值得一提的是,实录体史籍在唐朝迅速发展。实录体史籍的编撰始于南北朝时期,有《梁(武)皇帝实录》《梁(元)皇帝实录》《太清实录》。到了唐朝,嗣君继位的国君为先帝撰修实录成为惯例,并被以后各朝沿袭,从而大大发展了实录体史籍。此外,还出现了史评专著,如刘知几的《史通》;开创了典志体,如杜佑的《通典》为典志体的通史,苏冕的《唐会要》为典志体的断代史。
宋元时期,可谓史学发展的极盛时期,其中宋朝的史籍无论是种类、数量还是质量都堪称史上之最,而元朝在典志体和民族史的撰修方面均有所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北宋司马光主持编纂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极大地推动了编年史的发展。南宋袁枢开纪事本末体之先河,撰修了《通鉴纪事本末》。南宋朱熹首创纲目体,撰修了《资治通鉴纲目》。元代马端临编纂《文献通考》,推进了典志体的发展。此外,方志体例逐渐完善,金石学繁盛,民族史进一步繁荣发展。
明朝时,由于“空谈”学术风气的影响,史学的发展主要在方志和野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以说史学进入了衰落时期。明清之际,由于“实学”的兴起而提倡“经世致用”,并把这一思想运用到史学与经学的研究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清初三大儒”在史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即顾炎武开创了清代考据之风,著有《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等;黄宗羲创立了学案体,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等;王夫之发展了我国的史论,著有《永历实录》《读通鉴论》《宋论》等。到了清代,由于统治者的高压政策和文化专制,史学的发展亦随着学术研究的转归而走上了考据之路,以校注考证、辨伪辑佚、改撰与增补旧史为特色。这一时期,最为重要的成就当属清代三大史学名著,即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和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此外,章学诚的代表作《文史通义》极受推崇,提出史学主要包括史事、史文、史义三个部分,又以“史义”为灵魂,最为重要。《文史通义》与刘知几的《史通》一直被视为古代中国史学理论的“双璧”。
在史学史上,史部目录在图书分类中的确立,是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从现存已知的目录书来看,《汉书·艺文志》按照刘歆《七略》的分类方法,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个部分。由各部组成可知,史籍依附于“六艺略”的《春秋》类中,著录史籍三十四家,一千三百八十四篇。这一时期,经、史尚未分开,这与史籍数量及史学所处地位有关。至西晋,荀勖《中经新簿》将图书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其中丙部著录史籍,说明史学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东晋李充《晋元帝四部书目》亦用甲、乙、丙、丁分类,但乙部著录史籍。唐初《隋书·经籍志》改用经、史、子、集的分类,史部之名正式确立,并为后世所沿用。荀勖、李充所创立的四分法只设大部类,不分细目,而南朝梁阮孝绪的《七录》中第二大类“纪传录”著录史籍八百七十四部,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八卷,分十二小类:国史部、注历部、旧事部、职官部、仪典部、法制部、伪史部、杂传部、鬼神部、土地部、谱伏部、簿录部。这种细分的名称基本为《隋书·经籍志》以及后世书目所袭用,因此说《七录》为确立史部类目的奠基之作。到了清代,《四库全书总目》中“史部”著录史籍两千一百多部,三万七千多卷,分立十五个类目,即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载记、诏令奏议、职官、政书、传记、时令、地理、目录、史评、史钞,可以说这十五类史学书籍基本上反映了我国古代史籍的类别和史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