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名著之一,自从一八七六年出版以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欢迎。这部写得非常出色的儿童惊险小说,故事十分有趣,情节也很紧凑,读起来往往使人惊心动魄。但它同时又是一部写得极其完整和谐的具有严肃内容的作品,全书的复杂性往往不是一下子就能被全部看透的。我们一遍又一遍读它,往往可以一次又一次体会到更多的东西。所以,虽然它的读者以儿童居多,作者却声明他的书也是以成年读者为对象的。别林斯基谈到它的时候,也说这本书是“写给一切人看的”高级儿童读物。
作者在写这部书的时候,已经感到美国现实的凄惨。他为了寻找在充满痛苦的当时的美国生活中所找不到的愉快的东西,便转向南北战争以前的岁月,描写童年时代的生活。根据他在《自传》中的叙述,这部书中的圣彼得堡镇基本上是按照他的故乡汉尼波尔镇描写的,书中有几个主要人物的原型就是他的亲人和儿时的玩伴,书中的情节除了汤姆寻获宝藏和印江·乔埃之死以外,主要也都是取材于他的童年生活的回忆。我们可以看到,正因为作者是怀着愉快心情看待他的童年生活,所以这本书在他的作品中是最富于诗意和浪漫气息,并且最令人愉快的。不过,又因为作者童年生活之地汉尼波尔镇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诗意的王国,其中市侩、骗子和奴隶贩子占着很重要的地位,所以作者也批判地反映了当时美国的社会生活,深刻地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和贪财心理,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
在《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部小说里,作者描写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幻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小说的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对家庭、学校和教堂都充满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和教堂里拿教师和牧师开心。他厌恶枯燥的功课、骗人的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贝利·费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他当作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所谓“调皮捣蛋”、“不守规矩”的“顽童”。可是,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却显得生气勃勃,十分可爱。而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醉鬼老师,那个无聊的、催眠的牧师,却使人觉得讨厌。至于像席德那样的“模范儿童”,更是只令人感到厌恶和鄙视。
小说中的圣彼得堡镇的小市民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朽教育的失败一样,他在教堂里的恶作剧也说明了宗教仪式和牧师的布道是怎样的虚假无聊。汤姆所引起的狮子狗和甲虫的那场趣剧与“庄严的”宗教仪式形成了一个绝妙的对照。在这一喜剧性的场面中,汤姆固然是全神贯注的,但那些“虔诚的”成年人对这个插曲也同样感到浓厚的兴趣,都把布道和祈祷这些“神圣的”事情置之度外,这等于对宗教的虚伪作了一针见血的讽刺。
但是作者对于汤姆和哈克的性格的刻画,并不限于他们作儿童游戏时的种种表现。当他们参与周围的现实生活的时候,作者同样赋予了他们善良、勇敢和正义的品质。汤姆和哈克深夜在坟场看到那场凶杀案以后,对被诬为凶手的莫夫·波特,无论如何也不能漠然视之。后来他终于冒着生命的危险,大胆在法庭上作证,拯救了那个无辜的人。这种勇气和行为显然不是镇上那些“正人君子”所能有的。这两个孩子对钱财的看法和他们周围那些以追求财富为人生首要目的的美国小市民的心理,也正好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这些财迷在汤姆和哈克寻获了宝藏以后,都狂热地到处挖掘起来。而哈克却对发财之后所过的“上流”生活深以为苦,迫切地希望恢复他原先那种“没有教养的”自由生活。汤姆也对哈克保证,他决不会因为发了财而打消当强盗的企图。汤姆和哈克这两个人物,在全书中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性格,哈克不像汤姆那样脑子里充满浪漫空幻的想法,显然是书中最值得注意的形象。
比起马克·吐温其他的作品来,《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滑稽的比喻不及他早期的小说那样多,但作者在这本书里描写人物性格和心理的深刻程度却比过去有显著的增加,特别是显示了他对儿童心理洞察入微的才能。在这本书里,作者所用的轻松幽默比起他后来的作品来也要多一些,这正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生活的热爱。同时,我们从作者的书信中知道,他在写《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时候,为了给儿童看,曾经把讽刺的尖锐性减低了一些,不过这本书的讽刺性还是十分明显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出版于一八八四年,是一八七六年《汤姆·索亚历险记》出版后马克·吐温的一部更为重要的名著。它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中最富有意义的作品之一,受到很高的评价,并享有广泛的国际声誉,但也遭到一些敌视者的诋毁和排斥。
众所周知,马克·吐温是一位善于写讽刺小说的幽默大师和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我们读他的作品,都有百读不厌、余味无穷的感受。《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先后问世,相隔八年;在这段期间里,作者随着美国社会情况的逐步变化和他对实际生活的观察和体验,在写作手法上便有所深化。这两部杰作的故事情节是有连贯性的,但在写作《汤姆·索亚历险记》时,作者沉浸在童年时代的生活回忆中,作品充满了乐观的气氛;而在八年后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吐温的笔锋却显示出他对曾经使他满怀信心的美国的愤怒和憎恶,表现出他的严峻的批判态度。他虽然始终没有掌握正确的阶级观点,却在这部书里鲜明地突出了反对种族歧视的主题。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美国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化,财富急剧集中到少数垄断资本家手中,富者愈富,贫者愈贫,频繁的罢工和镇压,农民的贫困化,促使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对立迅速加剧了。社会日益动荡不安,人们对美国的“民主自由”的信念大大动摇了。曾经起过迷惑作用的“美国特殊论”在事实面前彻底破产了。这一切反映在文学上,就使批判现实主义的倾向日益占了上风。马克·吐温的创作也就随着时势的变迁,比他写《汤姆·索亚历险记》时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的阶段;在他的笔下,讽刺和批判的成分增多了。两部书中的几个主要角色的地位也有了一些变化。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中,汤姆占着绝对的首要地位;而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中,哈克和黑人吉姆却成了最主要的角色,汤姆则退居比较次要的地位了。
从童年时代起,吐温就对黑人有了好感。他在晚年写的《自传》里说过,他从小就和黑人在一起,和所有的黑人交朋友,“我爱上了这个种族的某些优良品质”,“直到现在,我还是像当年一样,一见到黑面孔,心里就高兴”。他在许多作品中描写了黑种人物,他对待黑人的态度,不是悲天悯人的救世主的态度,而是真诚的喜爱和深切的同情。他所刻画的黑人都没有服服帖帖、奴颜婢膝的可怜相,而是有各自的生活理想和独立的人格,并有许多优良品质;在某些方面甚至胜过了白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书中的吉姆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最典型的黑人形象。吉姆虽然是一个处于奴隶地位的黑人,却丝毫没有奴才相。他虽然是个小人物,却具有真挚的感情和清醒的头脑,而且很有骨气,绝不是一个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的懦夫。他始终怀念着被卖到别处的老婆和孩子,一心想逃到自由州去找工作,将来攒下钱来把他们赎回来。同情和掩护吉姆的哈克说,“我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这话虽然出自哈克之口,实际上却表达了吐温对黑人的同情和关切。在他看来,不分种族和肤色,人人都应有享受自由幸福生活的权利,这是吐温的民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
吉姆对自己的未来怀着美好的憧憬,努力争取自由,同时他还是个心地纯洁善良、毫不自私、乐于舍己为人的好人。在他和哈克一同逃亡的途中,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他不但随时随地照顾哈克,还不惜冒着自己牺牲自由的危险,留下来伺候受伤的汤姆。他和这两个白种孩子的关系是平等相待、互助互爱的朋友关系,而不是奴隶和主子的从属关系。吐温塑造的吉姆这个忠诚纯朴、机智勇敢的黑人形象,使人感到真实可信,印象很深;这是作者艺术上的一个可贵的成就。比起斯陀夫人[1]笔下的汤姆大叔,吉姆是个截然不同的人物。
哈克是我们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早已熟悉的一个可爱的角色。他是有教养的人们所不齿的一个顽童,规矩的孩子也不屑于和他做伴。但是汤姆·索亚却和他是最亲密的朋友。汤姆厌恶枯燥乏味的学校教育和虚伪的牧师骗人的说教,以及庸俗而呆板的生活环境和家里的种种规矩,一心追求传奇式的冒险生活。哈克既要逃避他那醉鬼父亲,又要找个自由自在、称心如意的新天地。于是他们就和另一个孩子结伴出去当“海盗”,结果他们找到了真正的强盗埋藏的大量黄金,成了他们所在的圣彼得堡小镇上两个富有的孩子。他们立即受到了上流社会的重视,被迫过起阔绰生活来了。但是他们不但不感到幸福,反而觉得受到了无法忍受的束缚。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中心人物却是哈克,书中讲的是他帮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追求自由是他们的共同目标,他们是同生死、共患难的。但因哈克受了种族歧视的传统思想的毒害,有时就觉得自己帮助一个黑奴逃脱他的主人,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死后将要下地狱的,他甚至曾经打算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去信告密,叫她把在逃的吉姆接回去。可是他又想到吉姆的种种好处,以及他们在逃亡途中的一些欢乐情景,于是便受到良心的谴责,打消了那个邪恶的念头。他的思想感情一度陷于矛盾和混乱的境地,最后他终于清醒过来,打定了主意,心里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即就把他写的信撕掉了。
马克·吐温写下了这个情节,不但无损于哈克的形象,反而加强了这个人物的真实性,显示了作者刻画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特长。哈克帮助吉姆摆脱奴隶的处境,争取自由,原是做了一件好事,他却认为自己犯了罪,这是他在种族歧视思想的影响下必然产生的一种颠倒是非的可笑的想法,也是作者讽刺美国种族歧视的妙笔。
马克·吐温自从十二岁父亲去世后,就开始进入社会,先后做过各种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经验。他对他所接触的各色人物和自然风光都有仔细的观察和深刻的印象,因此他的写作也就有了充实的基础。正如高尔基一样,他把社会当作自己的一所活的大学。他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生活的期间较长,有几部重要著作都描绘了这条河上的景色和风土人情,以及形形色色的人物。《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都富有密西西比河的风土气息;在后者之前出版的《密西西比河上》一书更是把这条河写成了一个具有无穷生命力的巨人,引起了读者浓厚的兴趣。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写了沉船中的格斗那样的惊险场面,刻画出当时的一些亡命之徒和醉鬼的凶相。混到哈克和吉姆的木筏上来的“国王和公爵”这两个骗子给这对逃亡者带来种种的灾难。作者虽然是用极度夸张的手法描绘这两个可笑的角色,却像漫画一样,能使读者产生真实感。老波格斯酒后臭骂舍本上校,遭到这个恶霸的枪杀,凶手竟能逍遥法外,这就是当时歹徒横行无忌的写照。格兰纪福和谢伯逊两家的世仇和相互残杀的恐怖气氛使局外人提心吊胆,而双方的老小角色却把杀人和被杀根本不当一回事。这种完全丧失人性的情景并不是作者的杜撰。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毫无保障。这样的社会太可怕了。美国资产阶级所吹嘘的“民主、自由、幸福的国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种种事实使马克·吐温感到痛心疾首,宗教、教育、资产阶级的民主选举、种族歧视所造成的无数惨剧,以及政治的腐败、经济的混乱和弥漫全国的投机之风,都成了他的讽刺对象。他对这一切现象的揭露和批判日益深刻而辛辣。他运用他所擅长的艺术夸张的手法,把他手中的一支笔当作一把锋利的解剖刀,无情地剖析着这具遍体毒瘤的尸体,企图引起人们的警醒,使它起死回生。这种愿望当然是无法实现的。
马克·吐温和其他同时代的幽默作家不同,他不是只图逗乐的笑匠,他的作品都是有针对性的讽刺作品。他在晚年写的《自传》里说,“四十年间,我在公众面前一直算是一个职业的幽默作家。当初同我在一起的还有七十八个幽默作家。……他们为什么消失了呢?因为他们老是为幽默而幽默。为幽默而幽默是不可能经久的。……而我呢,老是训诫。这就是为什么我坚持写作了三十年”。足见马克·吐温是有意识地把幽默当作一种艺术手段,以求达到教育(即吐温所说的“训诫”)读者的创作目的。
美国黑人的命运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一直掌握在奴隶主手里,林肯打着解放黑奴的旗号,在南北战争中打败了南部农奴主的统治,名义上解放了黑奴,实际上只不过是为北方工业资产阶级夺得了黑人的劳动力;在北方和南方妥协之后,黑人始终处于被剥削、被欺压的地位。直到今天,黑人还在许多地方遭到三K党一类的恐怖组织的残杀。觉醒起来的黑人唯有通过顽强的斗争,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马克·吐温对黑人的同情和关怀是真挚的;他确实希望通过他对种族歧视的讽刺和批判改变黑人的命运,但这种主观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他自己对黑人本身求解放的力量是估计不足的,否则他就不会把吉姆获得自由归因于他原来的女主人的良心和慈悲的作用。不过马克·吐温虽然只是一个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他为黑人发出的呼吁毕竟是激起了人们的思考,为黑人自求解放的斗争起了奠基的作用。这是他的不可磨灭的功绩。
由于顽固的种族主义者和卫道士们对哈克和吉姆这两个角色的憎恨和畏惧,《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至今还被一些图书馆和学校视为禁书。种族歧视者是不会甘愿自行退出历史舞台的。
这部书是我和张振先合译的,但他只译了全文的百分之十二三;他的译文由我做了彻底的修改,全书已经没有合译的痕迹了。振先原来是个基督教徒,有些涉及《圣经》和基督教的教义,以及关于教徒的生活习惯的问题,他都毫不费力就能解决。他在这方面对我是很有帮助的。
张友松
1982年3月至4月[2]
[1]斯陀夫人(1811—1896),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她为黑奴的悲惨处境而呼吁的一部名著。
[2] 译者于1982年3月至4月撰写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部作品的译后记,现将两篇译后记融为一篇,略作删减,作为本书的译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