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钟金就 蒋志军
我们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对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虽历经朝代更替,但“廉政文化”的思想源远流长、深实厚重。其体现着中华民族以民为本的理念,同时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们党员干部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
一、为民、务实、清廉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1.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的价值,强调以民为本
早在几千年前,中国人就主张治国须利民、裕民、养民、惠民,如《尚书》里提出的“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思想,其主张虽各不相同,但几乎都包含着珍贵的民本思想。如孔子提出的“仁爱惠民”、荀子提出的“君舟民水”、法家提出的“君权民授”等都无一例外包含着民本思想。在此后的漫漫历史长河中,从“民者,万世之本”到“与民休息,宽以民力”,民本思想始终绵延不断、顺势发展。其中,“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出现与民本思想的支撑密不可分,历代贤明帝王和清廉官员的人格特征也与民本思想的孕育息息相关。
2.中华传统文化十分注重官德培育,崇尚实干精神
中国传统社会民众历来崇尚官德,强调为政以德树己身,实干方能出政绩。孔子说的“为政以德”,唐朝罗隐说的“不患无位,而患德之不修”,强调的都是为官者要有官德。清朝陈宏谋在《从政遗规》中说的“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指的是为官者要有令人敬佩的道德素养。而《论语·宪问》中的“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汉书》中的“百闻不如一见”、“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以及荀悦《申鉴·俗嫌》中的“名必有实,事必有功”,讲的是不论为官,还是做人做事,都要有实干精神,只有踏实做事,才能取信于人,才能做出让世人心悦诚服的政绩。东汉班固早在所著的《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就提出了“实事求是”的学习原则。可以说,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民族。
3.中华传统文化注重廉政观念,特别重视自律与制律
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注重自律与制律,自律修身,制律强化权力约束。我国历朝社会都致力于把道德教化和刑罚惩治相结合,尽管不同朝代对腐败的惩治力度不同,但基本做法都是依据法规制度进行权力约束。《晏子春秋》中收录的“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就体现了晏子关于廉洁从政的主张。汉朝法律规定“藏值十金,则重罪”,即“以十金作为标准,官吏贪污数额在十金以上必须处死”。唐朝的《唐律》规定了“六赃”,即“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坐赃”。明朝则强调治吏必须用重典,《大明律》中对官吏贪赃枉法犯罪量刑相当严厉,如监守自盗者、贪赃枉法至八十贯者,都以绞刑重治。
当然,纵观几千年中华民族文明史,虽然也有“民本思想”、“务实理念”和“廉政观念”的形成与建立,但其根本目的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
二、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这是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这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更是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的,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征,这也是我们党的事业得以兴旺发达的源泉。
1.为民就是党的宗旨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民本思想”可谓独树一帜。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认识到“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但是,古代圣贤所倡导的民本思想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众史观”,这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不是人民大众的利益,而是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是以承认统治和服从关系的合理性为前提的。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明确宣布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造福人民。离开人民,党不仅无法生存和发展,而且一切奋斗和活动也将变得毫无意义。回顾成立以来的历史,党始终是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而奋斗的。毛泽东同志在总结中国革命成功的经验时特别强调,“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讲为民,就要在全党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努力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忘本、不变本。
2.务实就是党的作风
注重现实、经世致用,是中国文化的一大悠久的传统。这种以在农业社会所崇尚的经验理性为基础的文化传统,熏陶和培育出了中华民族鲜明的务实性格。而务实不仅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的思想理念,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做了大量实事和好事。我们党坚持务实作风是一贯的、长期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产生的焦裕禄精神就是最生动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突出强调了务实的重要性。务实就要锤炼作风。党员干部应带着感情和责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办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和好事。务实就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扎扎实实推进改革发展,扎扎实实为民造福。
3.清廉就是党的形象
中华上下五千年,我们的先贤产生了丰富的廉政思想。历朝历代为了政权稳定、社会巩固都十分重视廉政思想,从而推动了中国传统廉政思想文化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当前,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清廉的、节俭的、艰苦奋斗的,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存在不清廉的问题,突出表现就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加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硬,除了硬在理想信念、执政能力、工作作风上,还要硬在清廉上。要做到清廉,就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党性修养;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威信威望。
三、为民、务实、清廉是党员干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同于普通群众,党员干部有着人民赋予的特定权力,需要发挥特定作用。因此,他们要率先垂范,自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价值目标的奋斗者、社会主义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者、社会主义个人价值准则的践行者,其根本要求就是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为民
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和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1)情为民所系。就是要对人民群众有真挚的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具有真挚的爱,满怀真情,才可能牢固地确立起为民的立场和采取为民的行动。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了,有些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远了;通信工具先进了,有些干部与群众的沟通却困难了。这里首先表现出的是一个立场问题、感情问题,也就是说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淡漠了。我们要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从思想和感情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群众的忧乐为忧乐,以百姓的疾苦为疾苦。
(2)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他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必须始终坚持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现在的确有些党员干部在如何对待和使用权力问题上存在着糊涂观念: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想问题、办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逢迎拍马,唯上是从;有的认为权力来源于个人努力、个人奋斗,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奉为信条,滥用权力甚至以权谋私。这些思想和行为是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背道而驰的。如果奉行这样的权力观,不出问题、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
(3)利为民所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为民的落脚点。任何工作要不要做、能不能做,都要从人民的需要、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能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我们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在利益分化、社会多元、社会分层的今天,群众的利益需求越来越多元、多样、多变,我们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2.务实
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1)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服务而踏实工作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党组织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衡量其政绩;要进一步改进干部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要把干部实际为群众做了什么、在群众中的口碑如何作为评价他们工作的主要方面。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虚名、搞假政绩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力戒浮躁之气。浮躁之气,败坏了党风,也影响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它反映了一些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是思想不正、党性不纯的表现,实质是个人主义在作怪。克服浮躁之气,最根本的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做工作要立足于当地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提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感情贴在民心上,把成绩归功于集体,养成兢兢业业、踏实苦干的作风。
(2)要有知难而进、埋头苦干、兢兢业业、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在办实事、求实效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在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世情、国情、党情在发展变化的今天,我们更要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千方百计使矛盾和问题及时、正确解决。要多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去,多到困难较多的一线去,多到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地方去,在克服困难、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抓落实、促发展、出实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有“钉钉子”的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一直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
3.清廉
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1)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的关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在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利益是正当的,但绝不能把获取个人利益看成是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
(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我们并不反对追求个人价值,关键在于追求和实现什么样的个人价值。在当代中国,领导干部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作出成绩和贡献,只有为党的事业不懈努力,只有为人民的幸福奋斗不息,个人价值才是崇高的,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为民、务实、清廉是相互关联的。为民必然要求务实和清廉,也只有务实和清廉,才能真正做到为民。它们共同诠释着共产党人的核心理念——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只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从而自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几千年中华民族文明史,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为民、务实、清廉”的观念和先例。虽然其形成与建立,根本目的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却为今日的“为民、务实、清廉”提供了基本的文化元素和厚重的文化底蕴。而在当今,无论是基于历史角度,还是现实角度,中华民族底蕴深厚的“为民、务实、清廉”文化都值得我们共产党员继承和发扬光大。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也要求我们既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有所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把党的事业推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作者:钟金就,肇庆市社科联主席;蒋志军,肇庆市社科联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