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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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旅游景区

一、旅游景区的概念

(一)关于“旅游景区”概念的表述

旅游景区(Visitor Attraction)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和对象。但长期以来,人们对旅游景区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有简称为“景区”(Attraction)的,亦有表述为“旅游区”的,对其中的部分区域表述为“旅游景点”、“景点”或“旅游点”。由于旅游景区的概念涵盖或交叉了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文博馆院、旅游度假区、风景区等概念,并且对这一对象的表述和理解存在差异,所以归纳出一个统一的定义并不容易,但实践需要我们对这一概念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本书沿用“旅游景区”概念,一是尊重约定俗成的表述,方便理解;二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中的定义;三是强调其旅游功能,即旅游景区主要为旅游者服务;四是强调其效益功能,即或是经营性的,或是公益性的。

(二)旅游景区的界定

关于旅游景区的定义,国内外学者有多种表述,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苏格兰旅游委员会定义:旅游景区是“一个长久性的游览目的地,其主要目的是让公众得到消遣的机会,做感兴趣的事情,或受到教育”。

英国学者T.C.密德尔敦(Middleton,1988)所作的定义则强调旅游景区的功能和场所,他认为:旅游景区是一个指定的、长久性的、有专人经营管理的,为旅游者提供享受、消遣、游乐、受教育机会的地方。

约翰·斯沃布鲁克认为:旅游景区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一个专门的场所,或者是一个有明确界线的、范围不可太大的区域,交通便利,可以吸引大批的游人短期休闲游览,景区应是能够界定能够经营的实体。

史蒂文斯(Stevens,1990)作了比较详细的概括,他认为:旅游景区应该是有特色活动的地点、场所或集中地,应该具备以下特点:①吸引旅游者和当地居民来访,并为此而经营;②为顾客提供获得轻松愉快经历的机会和消遣的方式,使他们度过闲暇时间;③尽量发掘其潜在需求,并满足这种潜在需求的开发;④按旅游需求进行管理,使顾客得以满足;⑤按游客的要求、需要和兴趣,提供相应水准的设施和服务;⑥可以是收费或免费的。

美国著名旅游学家C.R.戈尔德耐指出:对于一个综合性的景区,重要的是向旅游者提供观光、购物、娱乐、博彩、文化和康乐的机会。

美国学者C.A.冈恩认为:旅游景区可以是地球上任意一个独具特色的地方,这些地方的形成可能是自然力量的使然,也可以是人类活动的结果。

此外,美国学者沃尔什·赫伦给出了一个相当简短的定义:景区应该是具有特色活动的地点、场所或集中地。朱卓仁则认为:景区是因天气、风景、文化或活动而满足一个特定游客群的欲望和喜爱的区域。

我国学者对旅游景区也提出了许多定义,以下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定义。

岳怀仁(1998)强调旅游景区的内容,他认为:旅游景区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和机构、旅游交通设施等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旅游地域系统。

王德刚(2000)认为:旅游景区是指以旅游资源或一定的景观、娱乐设施为主体,开展参观游览、娱乐休闲、康体健身、科学考察、文化教育等活动和服务的一切场所和设施。在实践中,它们往往作为一个独立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从事经营和管理活动。

张凌云(2003)认为:旅游景区是可以进行管理的吸引旅游者出游的吸引物,包括各类有限定地域的、永久存在的各类景区及暂时性的各类节事庆典,但不包括大多数体育运动项目和购物场所。

彭德成(2003)认为:旅游景区是具有较为明确范围边界和一定空间尺度、设施或活动项目的场所。

禹贡、胡丽芳(2005)认为:旅游景区景点是由具有某种或多种价值、能够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的自然景物、人文景观以及能够满足游客需要的旅游设施构成的,具有明确的空间界线的多元环境空间和经营实体,这一实体可以通过对游客进出的管理和相关服务达到盈利或保护该环境空间的目的。

马勇(2006)认为:旅游景区是指由一系列相对独立景点组成,从事商业性经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娱乐、科考、探险等多层次精神需求,具有明确的地域边界,相对独立的小尺度空间旅游地。

杨桂华(2006)认为:旅游景区是指以其特有的旅游特色吸引旅游者前来,通过提供相应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满足其观光游览、休闲娱乐、度假康体、科考探险、教育和特殊旅游的需求,有专门的旅游经营管理的旅游管理地域综合体。

董观志(2007)则从功能和空间角度对旅游景区进行了定义:景区是指具有满足旅游者需求的特定功能,空间边界明确的游乐活动场所。

1999年6月14日,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之后,根据三年的实施情况,于2003年2月24日修订发布并于当年5月1日实施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这是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管理的重要依据。

2003年修订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将旅游景区定义为:“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并在之后对传统的“旅游景区”概念作了统一表述。

综合以上关于旅游景区的概念和定义,我们认为:旅游景区是指以旅游资源或一定的景观、设施为依托,开展参观游览、娱乐休闲、康体健身、科学考察、文化教育等活动和提供旅游服务的场所。它具有明确的法定范围,设有独立管理机构从事经营和管理活动。旅游景区业是旅游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旅游景区有多种功能,但主要是供人们开展旅游活动,许多类型的旅游景区专为旅游服务。可以说,旅游景区(企业)基本上是完全意义上的旅游企业。

(三)与旅游景区相关的概念

由于旅游景区的概念涵盖或交叉了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等概念,且涵盖于旅游地之中,因此,有必要了解这些概念,明确有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1.风景名胜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条例》)认为: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截至2009年12月,我国公布的国家级重点名胜风景区有208处,如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井冈山风景名胜区、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西藏雅砻河风景名胜区等。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界定,风景名胜区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源于我国对景观环境质量较佳的名胜地的管理名称,在管理归口上隶属于建设部门。风景名胜区是一种资源保护性的社会公益场所,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在此前提下,积极开展旅游活动。

2.自然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认为:自然保护区(Nature Reserve)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1956年,我国在广东省肇庆市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截至2009年,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19个,其中的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列入国际生物圈保护区。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可分为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和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三种类型。在布局上,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在管理归口上隶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是为了保护自然本底、贮备物种、开辟科研和教育基地、保留自然界的美学价值,在保护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开展旅游活动。

3.森林公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认为:森林公园是以良好的森林景观和生态环境为主体,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以开展森林旅游为宗旨,为人们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游览、度假、休憩、保健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

我国第一座森林公园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共建立各级森林公园2458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达730处、国家级森林旅游区1处(白山市国家级森林旅游区)。森林公园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森林公园在管理归口上隶属于林业部门。森林公园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开展旅游活动,在开展森林旅游的同时,重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遵循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

4.水利风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认为: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水利风景区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它以培育生态、优化环境、保护资源为目标,强调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我国水利部于2001年7月成立了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开展水利风景区评审。据有关专家研究,全国的旅游景区中涉水的,即属于水利风景区或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管理范畴的至少占一半以上。截至2009年,我国已建立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70个,如十三陵水库旅游区、江都水利枢纽旅游区等。

5.地质公园

地质公园(Geo Park)是以具有特殊的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建设地质公园既是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的场所,又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还是地质科学研究与普及的基地。地质公园是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在管理归口上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截至2008年,全球分5批建立了64家世界地质公园,其中,中国有22家世界地质公园,如安徽黄山、江西庐山、河南云台山、云南石林、广东丹霞山等。中国分5批建立了182家国家级地质公园。

6.世界遗产地

世界遗产地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所在地。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广义的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管委会归口管理。截至2010年8月1日,中国已有40处世界遗产,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6处,世界自然遗产8处,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处,文化景观2处,如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九寨沟自然遗产、泰山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庐山文化景观等。

7.主题公园

主题公园(Theme Park)是以某一主题或综合几种主题于一体为内容,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多层次空间活动设置方式,用高投资打造人造旅游资源,集诸多娱乐活动、休闲要素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现代旅游景区。

一般认为主题公园起源于荷兰。1952年,荷兰马都拉家族的一对夫妇为纪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独生子,兴建了一座微缩了荷兰120处风景名胜的公园,开创了世界微缩景区的先河。1955年,美国的华特·迪士尼在加利福尼亚州兴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大型主题公园——迪士尼乐园,将迪士尼电影场景和动画技巧结合机械设备,以主题贯穿各个游戏项目,让游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验而风靡全球。现在主题公园已经遍及全世界,如东京迪士尼乐园、美国迪士尼乐园、美国迪士尼好莱坞影城、加拿大魁北克海洋梦幻乐园、巴黎迪士尼乐园、西班牙的冒险港、英国的奥尔顿塔及意大利的加达云霄乐园等。

我国第一个主题公园是1989年开业的深圳锦绣中华微缩景区。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已累计开发主题公园式旅游点2500多个。著名的有深圳的世界之窗、广州的长隆欢乐世界、香港的迪士尼乐园、北京的欢乐谷、台湾桃园的小人国、大连的发现王国、青岛的极地海洋世界,以及筹划中的天津环球影城和上海迪士尼乐园。

8.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区是旅游景区中的一种。旅游度假区的主要功能是度假,是以闲暇为目的,为满足游客娱乐、休憩需求而提供相关设施与服务的有机组合体,用以为游客创造一种特殊的环境和经历。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建成北海银滩、昆明滇池、三亚亚龙湾、武夷山、青岛石老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等12个最早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9.旅游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又称旅游地或旅游胜地,是相对于客源地而言的,是指一定地理空间上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及相关条件有机结合起来所形成的旅游者停留和活动的地域综合体。旅游目的地是吸引旅游者短暂停留、开展旅游活动的地方。旅游目的地一般需要完善的旅游服务功能,具有旅游景区或旅游资源等吸引物,具有住宿、餐饮、娱乐、购物及其他辅助服务等配套设施与服务,具有内外联系的交通体系,即可以满足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需求。

旅游目的地的空间范围是分层次的,可以是一个城市、一个省,甚至一个国家、一个大洲,旅游景区也是旅游目的地。有时,地理学者将旅游目的地按一定的空间规模来划分“旅游区”,如长江三峡旅游区、粤东潮客文化旅游区等,更大范围的如把全世界划分为欧洲、非洲等几大旅游区,把中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东南、西南、西北等几大旅游区。另外,“旅游区”曾在《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中被作为一个表述“旅游景区”的概念。

二、旅游景区的特点

旅游景区是具有旅游功能和管理职能的空间场所、旅游设施及服务。旅游景区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旅游景区具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可以设置管理机构进行专门管理;②旅游景区拥有审美、康健、文化等价值的旅游资源,能够激发人们的旅游动机;③旅游景区具有科研、教育、休闲、游览等功能。依照上述定义,可以明确旅游景区具有以下特征:

1.资源的吸引性

旅游景区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为依托,对游客产生广泛的吸引力,其资源的吸引性是旅游景区存在的前提条件。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可以是自然天成的,也可以是人类历史遗留下来的,还可以是人工专门建造的,以此对人们产生吸引力。

2.设施的专用性

旅游景区不仅仅拥有吸引游客的旅游资源,还须具有必要的旅游设施,包括基础设施、接待服务设施和游乐设施,并依托这些设施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没有相应的设施,仅有旅游资源的空间是不可能成为旅游景区的,旅游设施是旅游景区专有的内容。

3.功能的多重性

旅游景区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教育科考等功能。当然,核心功能还是旅游,这里涉及对旅游的界定问题。旅游功能是旅游景区吸引力的最终体现,是旅游景区作为一种旅游产品的价值基础。旅游景区依托旅游资源及旅游设施为游客提供开展游乐活动的场所,游客把它作为旅游目的地。不同的旅游景区类型具有不同的旅游功能,旅游景区的主体功能取决于景区的旅游资源类别和服务形式,多样化的旅游功能使得旅游景区活动丰富多彩。

4.产品的体验性

旅游景区提供的产品是综合产品,包括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主要是依托旅游资源、设施设备和一定的物质产品向游客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游客获得的是一种体验和经历。旅游资源、设施与服务共同构成旅游景区产品的基础,这种产品是旅游景区功能的载体。没有旅游设施与服务,旅游资源仅仅只是资源,不能成为供旅游者消费的完整的景区产品,游客的体验就不是完全的。

5.地域的法定性

旅游景区是一个地理空间或地域范围,具有明确界线的独立区域,即拥有固定的参观游览和经营服务场所。旅游景区空间范围常表现为它的大门门票所涵盖的范围,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应机构确定其法定范围。当然,也有人认为社会旅游景区不一定要用围墙圈起来,即不一定需要明确的范围。

6.管理的独立性

旅游景区是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的独立单位,即在职能方面是独立的。也就是说,每个旅游景区有且仅有一个经营管理主体,对景区内的资源开发、经营服务进行统一的管理。旅游景区要有专门的人、财、物、场所提供经营服务,同时还要具备独立的经营条件,能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在实践中,旅游景区的管理主体可以是政府机构或具有部分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独立的法人企业。

三、旅游景区的分级

旅游景区分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根据旅游景区资源吸引力和保护的级别进行分级管理,这是国内外旅游景区管理的共性特征。由于旅游景区的类别、所在国家、主管部门不同,其分级形式也会有差异,一般根据旅游资源、服务情况、规模大小等条件来划分等级。旅游景区有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等几种分级体系。

(一)旅游景区的五级管理

1.我国旅游景区的等级

1999年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把旅游区(点)划分为四个等级。2003年修订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相对1999年的标准新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即按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年旅游人数、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年接待旅游者人数、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等条件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以AAAAA、AAAA、AAA、AA和A表示。旅游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实施综合管理。

(1)A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极好,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极强,具有世界影响,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5万人次以上。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很高。

(2)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良好,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很强,具有全国影响,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3)AAA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较好,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较强,具有全省影响,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0万人次以上。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较高。

(4)AA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一般,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一般,具有地区影响,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较高。

(5)A级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基本满足需求,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较小,具有地方影响,年接待海内外游客3万人次以上。游客抽样调查基本满意。

2.A级旅游景区评定办法

中国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AAA级、AA级、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AAA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AAAAA级旅游景区从AAA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AAA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AAAAA级旅游景区。AAAA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二)旅游景区的四级管理

中国的地质公园根据其旅游资源吸引力及其重要性分为四级:县市级地质公园、省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地质公园称世界地质公园(Global Geopark,GGP)。

中国还有学者根据旅游资源吸引力、规模、重要性等因素,将旅游景区分为四个级别。

(1)世界级旅游景区:其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是世界范围的,包括一国境内的世界遗产和联合国生物圈人与自然保护区。从旅游的角度来看,它们开发后就形成了世界级景区,如四川的九寨沟、北京的故宫、云南的丽江古城等。

(2)国家级旅游景区:其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比世界级的低,如中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3)省级旅游景区:其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比国家级的低,如中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

(4)县市级旅游景区:其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比省级的低,包括县市级森林公园等。

(三)旅游景区的三级管理

三级系统是一些国家旅游景区分级的特色,其分级的基础是纵向行政管理的三级管理体系,中国的森林公园就是这种分级体系。以前中国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也按照其质量分为国家、省、市(县)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将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级:

(1)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

(2)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物相对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的知名度。

(3)市(县)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有特色,景点景物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当地知名度较高。

日本的《自然公园法》将自然公园分为三级①[1]

(1)国立公园:其自然景观非常优美,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代表性。根据《自然公园法》,由自然环境保全审议会(由地理、环境、历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提出意见,最后由环境厅长官指定。

(2)国定公园:其自然景观优美,但风景质量水平比国立公园略差。根据《自然公园法》,首先由都、道、府、县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自然环境保全审议会审查,最后由环境厅长官指定。

(3)都道府县立自然公园:其自然景观美丽,具有地域代表性。根据《自然公园法》及都道府县有关条例,在听取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全审议会意见的基础上,分别由都、道、府、县知事指定。

加拿大自然保护区亦分为三个层次:

(1)国家级保护区:有国家公园、国家海洋保护区、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国家候鸟禁猎区、国家首都保护地、加拿大遗产河流系统等。国家级保护区系统的选择和建立都基于科学研究,以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主要目标。

(2)省级保护区:有省立公园、荒野保护区、省立自然保护区、鸟类禁猎区和生态保护区等。省立公园系统的管理有4个具体的发展方向,即保护、遗产欣赏、娱乐和旅游。

(3)地区级和地方级层次的保护区:有许多市级公园和用于户外娱乐的私人土地,严格地说这类保护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的范畴。

另外,南部非洲野生动物保护区也分为自然公园、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私营野生动物保护区三个层次。自然公园主要以美丽的风景、远足步道而闻名,以高度个性化的服务吸引游客来观赏野生动物。

(四)旅游景区的二级管理

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实施二级管理。

(1)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2)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中国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1)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除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者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按照水利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将水利风景区划分为两级,即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

(1)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进行审核,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水利部公布。

(2)省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提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定公布,并报水利部备案。

另外,我国旅游度假区也分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两个等级。

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的国家公园也是二级分级管理,美国国家公园的纵向管理“联邦政府一州”二级体系,根据其质量分为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如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和尼亚加拉大瀑布州立公园。

四、旅游景区的分类

划分旅游景区的类型,是为了充分认识旅游景区的特点,把握旅游景区的发展和管理方向。旅游景区的内涵比较丰富,涉及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多个方面。目前,旅游学术界对旅游景区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分类,多数学者是从多元化的角度把旅游景区分为若干类型的。下面介绍几种依据不同角度来划分的具有代表性的分类系统。

(一)按旅游景区景物的成因和内容分类

根据旅游景区景物或旅游资源的成因和内容分类是旅游景区类型划分中常用的方法。学者们根据这一分类标准,将旅游景区分为不同类型。

1.三分法

根据旅游景区内的景物内容特征或者根据旅游景区内的旅游资源特点,把旅游景区大致分为以下三大类:

(1)自然型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内的吸引物以自然景观或者自然旅游资源为主,故也有人称之为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自然型旅游景区根据旅游资源的属性分为以自然山川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湖泊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海滨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森林风景为主的旅游景区、以石林溶洞瀑布为主的旅游景区等①[2]

(2)人文型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内的吸引物以人文景观或者人文旅游资源为主,故也有人称之为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人文型旅游景区根据旅游资源的属性分为以历史名胜或宗教名胜为主的旅游景区、革命历史纪念地型旅游景区、民俗风情为主的旅游景区、现代人文吸引物为主的旅游景区等。

(3)复合型旅游景区:实际上,在具体划分中很难将旅游景区划分成自然型旅游景区或人文型旅游景区。大多数旅游景区同时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且无法判断是以哪一种旅游资源为主,因此,有人将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旅游景区称之为复合型旅游景区或综合型旅游景区。

2.四分法

英国学者约翰·斯沃布鲁克(2001)根据景物景点的成因或内容将旅游景区大致分为以下四类②[3],但这种分类与其说是旅游景区分类,不如说是景物景点分类:

(1)自然环境,如海滨、瀑布、溶洞、野生动植物等。

(2)最初并非为游客而建造的人造景观,如宗教场所、古代建筑、战场等。

(3)专门为游客而建造的人造景观,如游乐园、主题公园、艺术中心、博物馆等。

(4)特殊活动,如观看体育比赛、艺术节、市场、宗教仪式等。

3.五分法

美国学者C.R.戈尔德耐、J.R.布仑特·里奇和罗伯特·麦金托什根据旅游景区形成的原因将其划分为五种类型。这种分类方法被人们称为旅游景区类型的五分法。图1-1反映了五分法的基本思想。

图1-1 旅游景区类型的五分法

资料来源:C.R.戈尔德耐等.旅游业教程——旅游业原理、方法和实践(第八版).贾秀海译.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另外,也有学者根据旅游景区内的旅游资源特点,把旅游景区分为五类:自然类旅游景区、人文类旅游景区、复合类旅游景区、主题公园类旅游景区、社会类旅游景区①[4]。还有学者按照景点所依赖的吸引因素,将旅游景区分为自然资源旅游景点、人文旅游景点和人造旅游景点;或者按其展示内容,将旅游景区分为单一性的旅游景点和集合性的旅游景点。

(二)按旅游景区的目标分类

按旅游景区的建设和管理目标将旅游景区分为资源保护型和经济开发型两类。

1.资源保护型旅游景区

建设这类旅游景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和贮备物种,保护人文景观和文化古迹,开展科研和教育,以取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要目标,在保护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开展旅游活动,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

2.经济开发型旅游景区

投资者开发这类旅游景区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旅游经济效益,旅游景区一般按公司制运作,如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等。

另外,也有人按照旅游景区设立的性质目标,将旅游景区分为纯商业性的旅游景区和公益性的旅游景区。

(三)根据旅游景区的构景特点和建设水平分类

根据旅游景区的构景特点和建设水平分类,也是旅游景区分类的方法之一。

1.按旅游景区发展时间分类

有学者根据旅游景区景观的构景特点和文化内涵(主要指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一般将旅游景区分为以下四代:

第一代旅游景区:具有历史的或传统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点,以传统的城市园林为代表。其景观特征是“园小”、“景小”,在现代旅游活动中一般只具有“游”的功能,如一些城市的“中山公园”。

第二代旅游景区:具有一定的现代特征,特别是在构景方法上使用了一些现代科技手段,景观内容以复制和移景为主,但仍未突破传统园林的局限,如中山市的“长江园”和河北正定的“西游记宫”等。

第三代旅游景区:具有一定的环境观念,即在旅游景区内部结构上一定程度地注意了生态环境的布局与匹配,其构景手法和景观内容以缩微、移植景观或仿古景观等为主,以深圳锦绣中华、中华民俗村、世界之窗,北京世界公园,无锡唐城等为代表。

第四代旅游景区:是现代生态、环境观念的产物,具有典型的现代特征,以现代主题公园为代表,如迪士尼乐园、新加坡城郊结合部绿地主题公园、广州长隆乐园等。

2.按开发程度分类

根据旅游景区开发、利用的程度一般分为深度开发的旅游景区和轻度开发的旅游景区。

还有学者根据旅游景区开发的程度,将旅游景区分为完全开发的旅游景区、部分开发的旅游景区、正在开发的旅游景区和待开发的旅游景区。

(四)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分类

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特征进行旅游景区的分类,也是一些学者采用的分类方法。不同的学者分析的角度不同,所得到的分类结果亦不同,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即“七分法”、“五分法”和“三分法”①[5]

1.七分法

有学者按照景点的内容和功能形式将旅游景区分为以下七种类型:观光型游览旅游景区;历史古迹旅游景区;民俗风情类旅游景区;娱乐游憩旅游景区,此类景区可以进一步分为康体疗养型、运动健身型、娱乐休闲型旅游景区;文学艺术类旅游景区;科考探险类旅游景区;综合型旅游景区。

2.五分法

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特征将旅游景区分为五类:供参观、游览的旅游景区;供科研、学习的旅游景区;供休假、疗养的旅游景区;供探险、猎奇、从事体育运动的旅游景区;供娱乐、游玩的旅游景区。

3.三分法

根据旅游景区的功能将旅游景区分为三大类:观光体验型旅游景区,此类景区可以细分为观光游览型旅游景区、古迹寻访型旅游景区、文化修学型旅游景区、民俗风情体验型旅游景区、科学考察与探险型旅游景区;度假休闲型旅游景区,此类景区可以细分为康体疗养型旅游景区、运动健身型旅游景区、娱乐休闲型旅游景区;综合型旅游景区。

除了以上这些依据一定标准划分旅游景区类型外,还有其他一些分类方法,如以景区的占地面积作为分类依据,将旅游景区分为大型旅游景区、中型旅游景区、小型旅游景区;根据旅游景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将旅游景区分为城市旅游景区和城外旅游景区。

五、旅游景区的发展

(一)关于旅游景区历史的考究

旅游景区是何时诞生的无从追溯,哪里是世界上最早的旅游景区无人知道,古代什么样的场所才是旅游景区也很难认定。但自从旅游现象出现后,人类的旅游活动无不与某个场所相关联,这就是旅游资源所在地或旅游目的地。很显然,自然景观和出自非旅游目的的人文景观,在被人们利用为旅游活动场所时,无疑是早期的旅游目的地,它们是否称得上旅游景区有待讨论。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旅游也得到了发展,这些自然景观和出自非旅游目的的人文景观逐渐演变为旅游景区。王公贵族开始建造供自己游乐的场所,这应该是最早特意设计开发的旅游景区。当旅游逐步走向大众的时候,为吸引旅游者而特意设计开发的纯粹的旅游景区也逐渐发展起来。另外,一些节事活动及其发生的场所也逐渐成为吸引游客的内容或变成旅游景区。

推断旅游景区的产生似乎是一种凭空猜想,但实实在在去考究旅游景区的发展历史也并不容易,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如何界定古代的旅游和旅游景区。我们不去作这些无谓的争论,只考究人们旅游活动的对象——自然景观和出自非旅游目的的人文景观以及历史上特意设计开发的旅游场所。历史文献对这些内容有很多记载,它们是我们考究旅游景区发展情况的基本依据。

(二)国外旅游景区的发展①[6]

1.早期旅游景区的发展

历史记载,古埃及人、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很早就出于消遣的目的而去游览艺术或建筑珍品的所在地。公元前3200年,古埃及修建了金字塔和阿蒙神庙,金字塔和阿蒙神庙以其雄伟的气势和精美的雕刻吸引了人们前来观光,而经常举行的宗教集会也吸引了大批宗教朝觐者。古希腊在公元前2700年就建成了奴隶制城邦国,公元前5世纪达到全盛,当时的提洛岛、特尔斐和奥林匹亚山成为宗教圣地,也是人们游览的胜地。奥林匹亚节祭祀宙斯活动最有影响,期间还举行集会和体育活动,延续发展形成了今天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公元1至3世纪,古罗马达到全盛时期,境内有古埃及、古希腊、古代西亚的历史遗迹,如世界古代“七大奇迹”及许多自然风景吸引人们开展旅行旅游。古罗马人利用滨水的别墅来举行钓鱼、游泳等娱乐活动,他们还建成了巴思(Bath)温泉疗养地。

2.中世纪旅游景区的发展

中世纪的欧洲兴起了宗教旅游,参与者众多。宗教圣地成为朝觐者的目的地,即宗教型旅游景区,如中东地区的麦加和耶路撒冷、欧洲的宗胜地。宗教朝拜是出于信仰,不过这也是进行旅游活动的好机会。同时,为满足宗教旅游者的需求,旅店和旅行指南等各项旅游服务应运而生。为方便宗教旅游者旅行、访问旅游景区,人们设计出固定的旅游线路,将很多宗教圣地连接起来,如孔波斯特拉的圣雅克路线。

3.文艺复兴后旅游景区的发展

中世纪的宗教旅游规模较大,而文艺复兴时期的非宗教旅游只是少数知名人士的活动。这一时期,人们所访问的旅游景区有美学意义的旅游景区,也有宗教胜地,还有异国自然风光目的地。

从17世纪后期到整个18世纪,社会名流十分关注康体健身型的旅游,这促进了两种主要类型的旅游景区的发展,一是矿物质温泉疗养地旅游景区,如巴思、坦布里奇韦尔斯;二是海滨浴场,如斯卡伯勒和马盖特的海滨度假胜地。特别是德国、比利时、法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等国进行了大量旅游景区的开发。另外,参观法国和意大利的历史文化遗迹成为一些有钱人受教育的内容。

19世纪,欧洲国家的工业化和铁路发展,给中产阶级访问旅游景区带来了机会。海水浴成为很多人的娱乐活动,海滨旅游景区得到发展。此时,工业化城镇中开始出现博物馆、美术馆、公园等新的旅游景区,这些旅游景区往往是由一些家族式的工业家们建造的。19世纪,贵族阶层发现了两种新的旅游吸引物,一是欧洲南部的冬季气候,通过发展赌场来满足人们冬季的休闲娱乐;二是阿尔卑斯雪山,为人们进行登山、滑雪活动提供了场所,从而引发这些地方建造了大量旅游景区。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以事件为基础的旅游景区非常盛行,如奥运会和大型博览会,形成了一些特色旅游景区。近代旅游业出现后,专门设计的旅游景区快速发展,19世纪末,出现了国家或私人投资开发旅游资源,掀起了一股兴建游乐场、运动场、赌场、疗养地、浴场等旅游设施的热潮,推动旅游向大众化方向发展。

4.现代旅游景区的发展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包价游和航空业的发展,人们可以自由到达他国的旅游景区,汽车使用数量的增长使人们在本国旅游更方便,旅游景区的种类和数量也迅速增力口。现代旅游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经济效益猛增,导致大量专门吸引游客和刺激旅游消费的旅游景区的建造,给人们提供消遣和娱乐的主题公园因此出现并风靡全球。

20世纪80年代是旅游景区发展的转折期,生活方式的改变、闲暇时间的增多、技术的进步及消费时尚的出现使所谓的后现代主义的种种迹象日益显露。在这一时期,欧美等发达地区诞生了包括休闲购物中心、大屏幕电影院等许多新旅游景区。世界范围内的遗产型旅游景区增加了,尤其是那些与社会史和近代史有关的旅游景区。这一时期欧洲的旧式博物馆得到了改进,其展出更加贴近观众并增加了互动性。

20世纪80年代,美国、北欧和日本等发达地区进入旅游景区的时代,并逐步走向成熟。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世界各国政府把发展旅游景区作为城市振兴和地区发展的途径,如英国政府曾经把开发“园艺节”作为扭转经济低迷的一项政策。

然而,这一时期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一些地方的旅游景区依然处在初级阶段。20世纪80年代,东南亚、中东、南美或非洲都没有大型主题公园,大部分博物馆保持着原样,参观者不多。但旅游景区的发展是迅速的,东南亚的海滨旅游度假区、韩国的主题公园、非洲的野生动物世界、南美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区的发展较快。

(三)中国旅游景区的发展

1.古代旅游景区的发展

在夏、商、周三代,狩猎活动成为贵族常见的游乐形式。甲骨文就记载了以商王为首的商朝贵族经常开展田猎活动以消遣。3000年前,在临潼骊山就开辟了温泉沐浴。西周的周穆王巡游规模庞大,影响深远,他巡游过西北、华北,据传他曾西巡狩猎至波斯。帝王贵族为了狩猎游乐,兴建“囿”。秦汉时期,供帝王游乐的宫苑具有相当规模。魏晋南北朝时期,园林艺术受到重视,士大夫的私家园林纷纷出现,奠定了中国古典园林发展的基础。

各历史时期都出现了世界著名的商业都会,如汉唐的长安、洛阳,宋代的汴梁、临安,元朝的大都、泉州、广州,明清的北京、苏州、杭州、广州。城市及近郊兴建了供游乐的场所,如唐长安的华清池,明清的北京、苏州、杭州、广州的古典园林。

宗教旅游景区是古老而长期盛行的形式,道教、佛教等重视自然之道,宗教场所多建在风景优美的地方,这些地方是宗教人士朝觐之处,普通民众也可前往观赏、游览。如湖北的武当山、江西的龙虎山、安徽的齐云山、四川的青城山合称为“中国道教四大名山”,山西五台山、浙江普陀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华山合称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

观光型旅游景区是各时期上层人士的旅游至爱,名山大川等自然风景和古迹建筑等人文景观成为人们追寻的去处,谢灵运、李白、苏辙、徐霞客、顾炎武等是这些观光游客的代表。“五岳”(恒山、华山、嵩山、泰山和衡山)是观光型旅游景区的雏形。

2.近代旅游景区的发展

中国近代旅游业发端于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及远洋航运业务的发展,西方的商人、传教士、学者和一些冒险家纷纷来到中国,在中国建立租界和修筑别墅。旅行社也入驻中国,为来华的外国人和出国的中国人办理各种旅游业务。在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建设方面,主要是在庐山、北戴河、莫干山、鸡公山、峨眉山等名山和海滨建设避暑区。

3.现代旅游景区的发展

中国国土辽阔、山川秀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旅游资源丰富多样,旅游景区发展迅速。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旅游发展日益兴盛,各地大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旅游资源,建设了大批的旅游景区。目前中国已拥有世界遗产40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03处(其中28处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计划”列入国际生物圈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730家、世界地质公园22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1处。省级及省级以下的各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度假区数量更多,覆盖面积更大。初步估计,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达20000多处。旅游景区的布局更加合理,旅游景区类型结构日益完善。与此同时,我国旅游景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也在不断推进。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在旅游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