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献综述
一、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的内容开发
网络文学的内容开发可从网络文学内容分析与网络文学创作者两部分切入。网络文学内容分析指向的是网络文学的文本内容,即内容生产与创作层面的文本分析。而网络文学创作者指向的是网络文学内容开发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即个人、机构和平台,他们共同参与网络文学的内容开发,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一)网络文学内容分析
网络文学的文本内容是进行内容开发的基础。多年来,学界对网络文学内容的分析往往从文学视角切入,围绕网络文学的写作类型、审美偏向、价值取向等方面展开研究,为我们认识网络文学的内容创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写作类型来看,网络文学的类型、题材极其丰富。经过文献梳理发现,学者们对网络文学的内容分析大体沿着网络类型小说和题材变化的路径展开深入探讨。自类型小说出现起,学界关于网络类型小说的争论一直存在,主要集中在对其创造性的争论上。部分学者指出网络类型小说所生成的叙事模式对当代小说创作而言是一种历史性的创新。学者欧阳友权认为网络类型小说生成了一种套路叙事,这一叙事模式的贡献不仅在于为网络创作找到了适配的艺术形式,以不断创新的套路开启了网络文学的类型小说时代,而且大大丰富了中国文学传统的叙事技法。学者邵燕君同样认为网络类型小说即“套路文”有其原创价值,网文套路的整体形式仍然是开放式的,即使它形成了固定的套路叙事,这一模式是在众多创作者的积累中凝结而成的共识,可以将其视为彰显群体智慧的文学发明。但类型化小说也被视作网络文学趋向同质化的重要症结。学者李灵灵认为由于网络类型小说往往指向“同一题材”和“同质化”内容,加之模式化生产的特点以及网文数据库查询和写作软件应用的便捷性,使得类型化小说易被他人甚至机器抄袭和重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类型小说的叙事套路也推动着网络文学走向规模化、模式化的内容生产,并成为文化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学者王晓英指出,出于商业化的需要,个人在创作过程中往往为提升作品变现价值,而采用更为浅显和形象化的语言来描述画面,这推动了网络写手以更为通俗易懂且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内容写作。因此,从内容生产的类型化来看,网络文学写作愈发重视读者,这也生动地刻画了内容生产的市场化转向。
除对类型文的争鸣外,网络文学写作的题材转向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其中以玄幻题材和现实题材的讨论为主。2005年被称为玄幻小说元年,虚幻类小说引爆国内外市场,深受读者欢迎,并在我国对外文化输出中扮演重要角色。学者苏晓芳认为玄幻小说在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观念革新,体现了网络写手渴望摆脱现实束缚的愿望,因而玄幻小说的盛行是对社会现实的一种新折射。学者陈海燕则认为玄幻小说的盛行不利于网络文学的良性发展,甚至会加剧网络文学的边缘化和虚空化。对此,她提出了向现实主义转变的五大建议:一是文化部门鼓励现实主义题材作品的创作;二是文学网站对现实题材加以扶持;三是引导媒体更加注重网络文艺的社会效益;四是推动网络文艺批评话语体系的创新;五是引导作者关注现实议题,形成合力,以共同改变网络文学虚幻题材大行其道的局面。2017年,网络文学现实主义题材实现了“井喷式增长”;2018年则走向“整体性崛起”,这一内容写作的转向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学者欧阳友权指出政策和舆论的引导以及各种举措的实施,改变了网络文学中玄幻小说独大的境况,现实主义题材开始涌现。学者禹建湘认为网络文学从玄幻想象转变为现实观照,是网络文学的一次审美转向,这个转向具有三个现象表征:一是从追求个人主义到建构集体经验;二是从审美单向度到审美多元化;三是从片面历史观到辩证历史观。学者禹建湘和孙苑茜指出这种发展变化实际上也是网络文学在内容写作上对传统文学的皈依,有利于推动网络文学的精品化和经典化发展。
从审美偏向来看,学界多将网络文学审美与互联网的虚拟性、大众化特征相结合,或将其与传统文学进行比较。学者柯秀经指出网络文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文学样式,形成了兼具虚拟性、互动性、超文本结构美、符号多元化和娱乐性的审美特质。学者欧阳友权同样关注到了网络技术影响下读者与网络写手之间构建的审美平视关系,并对网络文学价值的探讨进一步具体化,认为其价值还体现在网络文学能够提供虚拟体验,为社会转型期一部分人暂时回避现实提供了可能性。学者卢政和张继敏则提出了网络文学的民间化审美风格,以简洁的语言、清新的风格和戏谑式的诙谐构成了民间化的审美风格,接近低龄大众的审美旨趣。在与传统文学的价值比较方面,学者欧阳友权认为网络文学消解了传统文学的诗性,为其提供了表达自我的展示价值,但也消解了文学诗性的膜拜价值,同时其对图像感觉的强化解构了文学的语言特征,艺术和审美体验的意义被淡化。学者王晓英则从美学特征出发,将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进行了比较,并指出网络文学在审美主体、审美客体与审美过程等方面均呈现出了新的特征。就内容写作而言,网络文学创造了一个没有身份要求的世界,因而能够充分激发作者的主体性,使其在写作过程中更为自由化与个性化,从而展现出一种自然率真的特征。但网络技术所带来的数字化和在线性也稀释了文学作品的美学特质,更多地停留在浅层的、低俗的快乐上。学者张国龙和江雪同样将网络文学题材与传统文学题材进行比较,认为幻想类网络小说与现实主义文学审美标准相比,往往以阅读快感代替审美标准,难以引发深入的审美思考。
从价值取向来看,学者对网络文学的价值进行了不同层面的划分。学者姜英认为理解网络文学的价值应从技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四个层面出发,其中技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已有基本一致的肯定性认识,但对网络文学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认识尚未能深入。学者王昱娟认为网络文学的“价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文本意义层面的价值观念;二是指网络文学自身所具有的能与严肃文学相媲美的美学价值。这为我们理解网络文学的价值提供了基本的方向指引。由于网络文学植根于网络,网络文学诞生时正是互联网兴起之时,因而互联网的无界性和开放性深刻地影响着网络文学。学者们也对网络文学大众化的价值展开了研究。学者吴亮芳指出网络文学一方面能够为用户提供情感层面的满足,并免除过多的线性思考;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以评论、接龙为主要形式的参与式创作的可能。这意味着网络文学的内容写作推动了读者与作者之间建立平等关系,使得两者之间能够完成精神层面的对话。但大众化也导致了网络文学容易陷入低俗化等问题。对此,学者姚君喜和白如金认为网络文学的价值导向存在正能量缺失等问题,并从坚持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角度为网络文学价值导向与主流意识形态相统一提供建议。
由于网络文学既带有商业属性,又带有文学属性,这两种属性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冲突,因而学界对其价值内涵的探讨较为激烈。学者吴钊认为网络文学虽是网络时代的产物,但网络文学的“根”仍是文学。也就是说,网络文学还需从传统文学的价值原点追溯中赋予自身应有的价值取向。网络文学要以传统文学的价值承载为基准,把对真、善、美的永恒追求作为最根本的价值取向。追求真,即对生活本质的真实反映和对所反映生活的正确感受。追求善,即网络文学的人文担当,包括对人的“教化”和对社会、对时代的反映。追求美,即作品形式的艺术性和创新性、内容的合情性和丰富性以及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性。当前内容生产的商业化底色已然显现,这一商业化转向成为网络文学价值取向中引起争论的焦点之一。学者王晓侠认为从内容生产的市场化角度来看,网络的普及和网民的增加会促使网络文学为迎合读者需求而在内容和形式层面迎来更多创新。学者欧阳友权认为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的商业化也是技术和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网络文学商业模式促使网络作家与读者之间形成一种“需求—满足”的机制,并构建了一种交互式的互动关系,因而内容生产需要将读者和市场需求前置,以推动其发展。而学者李阳则认为这种商业利益驱使下的网络写作显现出的模式化与欢乐叙事实际上缺乏对现实生活的深度挖掘,难以生成有价值的艺术想象,并且这种为寻求不断曝光而频繁更新的内容生产也意味着创作周期无限压缩,缺乏充足的时间对生活和作品进行深度的理性思考。学者胡慧认为当前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呈现出明显的劳动分化,一部分创作者会与平台签约,迎合市场需求进行创作,其文学作品彻底沦为商品,而另一部分作者则继续坚守文学创作的文学性,以抵抗网络文学的商品化趋势。
(二)网络文学创作者
不同于传统文学,网络文学创作不仅指传统意义上个人对内容文本的创作,还包括机构、平台对创作内容的承载和聚合。具体而言,个人创作是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的核心,直接影响着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而机构和平台则是网络文学创作赖以生存的重要中介,对网络文学创作具有独特意义。目前学界关于网络文学创作者的研究也主要聚焦于个人、机构和平台三个方面。
1.个人
个人是网络文学作品内容创作的核心,往往被称为“网络写手”,并在网络文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而有关网络写手群体特征及写作特征的文献占比较大。学者江冰和崔艺文结合2000年至2010年网络文学发展背景,将网络写手群体划分为三代:第一代作者以理工科背景的文学爱好者为主,集中在60后、70后一代;而第二代作者的专业背景则更为多元化,开始以80后为主;第三代则呈现出60后到90后四代共存,且传统作家与网络作家、职业作家与业余作家相互交织的特点。学者蒋新红则对我国网络写手的特点、类型、困境和发展动向做出了详细分析,指出我国网络写手具备年轻化、城镇化、小资化的特征,但面临地位保障、生活保障、知识产权被侵权、成就感弱等层面的困境。学者赵建常则进一步指出,网络写手处在网络文学出版的上游,写手特征趋于年轻化、品牌化和多元化。具体到个人写作特征层面,学者胡慧从平台经济的视角出发,认为当下对网络文学写作者的写作技能要求有所降低,且呈现出娱乐化的趋势。学者黄杨则认为早期网络作家的小说创作仅被动反映社会文化,缺乏文化自觉意识,对文化资源的利用浮于表面且没有主动挖掘文化题材,而当下的网络文学头部作品则呈现出更强的文化自觉意识,向着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并重的方向发展。
随着网络文学发布渠道的变化,网络写手的群体流向也发生了变化。学者吴亮芳发现过去知名的网络写手以网络文学所积攒的口碑为其传统出版铺路,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传统出版领域的作家开始转向网络文学网站进行创作,使得网络文学领域的人才流动加强。学者沈乔则指出当前网文作者在选择发布渠道时更加重视平台价值,平台成为作家提升自身及其作品影响力的重要考量因素。据《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作家影响力榜单解读报告》显示,中国网络文学男频作家影响力榜单前五名分别为猫腻、爱潜水的乌贼、老鹰吃小鸡、唐家三少和会说话的肘子,中国网络文学女频作家影响力榜单前五名则分别为天下归元、吱吱、丁墨、囧囧有妖和Priest。这些作家来自起点中文网、QQ阅读、晋江文学城等多个具备较大影响力的平台。其中,作家猫腻擅长架空历史题材和打造玄幻世界,著有《间客》《庆余年》《大道朝天》等多部作品,形成了鲜明的东方玄幻风格。其著作《择天记》《庆余年》的成功影视化,使其作品的影响力和知识产权价值得到市场的广泛肯定。作家天下归元则专注于创作古代言情小说,且其笔下的女性具有自立自强的特点,其多部作品售出影视、游戏版权,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机构
网络文学虽根植于网络,但并不仅限于网络。传统出版社也为网络文学作品的正式出版提供了更为多元的发展机会。学者周百义和胡娟指出,传统出版机构凭借自身的作者资源、出版资源、专业编辑、出版物媒介以及出版品牌等优势条件,能够从创作、出版与营销等环节推动网络文学向着更为精品化、主流化的方向前行。学者田园在此基础上提出实体出版合作模式,并追溯了实体出版对早期网络文学发展的意义。由于网络文学作品早期以连载于免费网站为主,大多数网站处于亏损状态,因而文学网站或平台往往和传统出版机构合作,为其发展和运作提供支持。学者林顶提出强化与传统出版机构的横向联系,能够为网络文学的盈利模式和版权运营提供新出路,甚至能够引导网络文学平台与文学界的主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以人民文学出版社和浙江文艺出版社为代表的传统传媒机构,为网络文学借助传统出版社进行内容开发提供了助力。学者毕媛恒指出,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原创网络文学作品《风中玫瑰》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它意味着网络文学得到了主流文学的部分认同,同时也为网络写手的身份转换提供了新契机。近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仍致力于挖掘优质网络文学作品。学者刘相美和林沙欧发现201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庆余年》贴合读者需求和人文理想,在作品选择上拥有较强的甄别力。学者桫椤同样指出传统出版机构在选择网络文学作品时有较强的甄别力,且注重作品的衍生价值。如浙江文艺出版社在2019年选取了近20种网络文学作品正式出版,仅3部作品未能影视化。同时,传统出版机构的新媒体尝试也为网络文学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学者陈洁和阚玉篇关注了浙江文艺出版社在抖音平台发布的“烽火戏诸侯的写作灵感”短视频,该社通过邀请网络文学作家烽火戏诸侯发表读书对创作的重要性的看法,推动了网络文学与数字媒介之间的互动。学者王余银探究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图书直播营销的新模式,通过强化与读者的互动、拓展图书的网络宣传渠道以及借助名人效应传播图书价值的方式打开新市场。综上可以看出,传统出版机构一方面能够为网络文学提供进入主流市场的渠道,另一方面也能够通过自身的新媒体尝试拓宽网络文学作品的宣传渠道。
3.平台
文学网站与平台是网络文学发展的重要场域,网站的发展演变甚至会引起内容风格的变化,因此研究网络文学网站与平台有其必要性。学者王晓侠梳理了网络文学网站的发展历程,发现网络文学网站由过去散、乱、杂的局面逐渐发展为专业且细分化的网站,并将这些网站划分为专业网络文学网站、论坛提供的网络文学服务、门户网站的文学频道三类。可以看出,各类平台在网络文学的发展进程中有其自身的演进脉络和发展机制。学者周志雄指出我国最早的文学网站——榕树下,延续着传统文学刊物的审稿模式,通过编辑审稿来对内容进行把关和开发,并按照小说、散文、诗歌等传统体裁进行分类。他认为起点中文网是实现文学网站巨变的关键节点。学者王小英和祝东指出起点中文网创造性地推出作家福利计划,将写手划分为未签约作家、签约作家和白金作家三类,根据不同签约等级提供不同的报酬,以激发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同时,他们还解释了起点中文网长篇作品背后的运作机制,该网的网络写手前十万或二十万字一般都是免费的,有些甚至到了三四十万字之后才能上架销售,获取收入分成,这使得起点中文网的写手大多都写长篇小说。学者易薇则对起点中文网的作者福利体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其为内容开发设置了“雏鹰展翅计划”“文以载道计划”“全勤奖”等激励机制,还与上海社科院合作开设研修班以提升作品的内容质量。起点中文网的发展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网站的发展。学者王梓涵和罗宗宇对晋江文学城的发展机制进行了梳理,他们认为晋江文学城在内容开发时注重女性网络文学作品,收录以言情小说为主的作品,虽然言情小说只是其中的一个板块,但在“衍生小说”“原创小说”等多个板块所收录的同人小说、耽美小说均包含言情元素,因而其在内容开发中具有明显的女性定位取向。学者史周嫚同样肯定了晋江文学城的女性网络文学平台定位,并进一步梳理了它的发展模式,认为晋江拥有较为成熟的作者培养体系,将作者划分为注册作者、签约作者、驻站作者三个级别,针对不同等级设置不同的发文激励机制,通过批量签约作者,稳定、持续地开发内容。除专门的门户网站外,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公司也开始布局网络文学领域。谭新怡对腾讯网络文学平台展开探析,指出腾讯收购盛大文学成立阅文集团后,创立创世中文网、云起书院等网站,并开创了全新的编辑制度、作家制度和作品运作制度。
不同平台虽有各自的发展规律,但学者也对平台的发展共性进行了总结。学者郝婷和杨蕾磊对多家网络文学平台的运作机制进行研究,发现当前的网络文学平台形成了以作家签约制度、作家福利保障制度、作家登记制度、作家写作培养制度、作家版权运营制度为核心的内容开发制度体系,用以推动优质作家和作品的可持续再生。学者王小英和祝东认为文学网站具备了工厂化形态和公司化运营模式,在人员组成、资金投入等诸多方面都有明确的分工,并且拥有职业的网络编辑、市场营销和收费系统,将其发展机制总结为工厂式的创作环境、成体系的产品质量量化标准与激励机制。
(三)网络文学内容资源开发
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形成离不开网络文学内容资源的版权化,因此学界对网络文学的版权展开了诸多讨论,对版权的形成与开发过程进行了细化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宏观层面形成的知识产权产业链进行了研究。
1.版权形成与开发
网络文学版权的形成是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前置条件,形成版权的过程即为形成知识产权的过程。关于版权建构的研究主要从法学角度提出具体的版权形成条件和要求,梳理相关文献有助于厘清网络文学版权形成的具体过程。学者汪月波指出,版权形成分为登记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情况,登记取得需要前往当地版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而自动取得则需要看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并需要进行有形展示。因此形成版权需要网络文学作品取得相应的版权证明,才能进行合法化的版权开发。目前管理学领域关于版权构建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版权开发这一层面。针对网络文学版权开发问题,厘清网络文学版权开发思路是关键。学者吴燕和岑励认为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积极打造网络文学品牌,建立“三制度—库—平台”,做好版权保护管理工作。学者者贵昌和孙杨格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探索我国网络文学版权证券化的发展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他们认为版权证券化能够帮助版权所有者最大限度地开发版权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版权存在共享性和可重复利用的基本特点,所以版权所有者进行多次授权后虽然会获取新收益,但也可能存在被授权人因市场竞争的异常变化导致收益减少的情况,从而影响证券本息偿付的执行问题。当前市场上存在的盗版、抄袭现象也会影响版权证券化的最终所得,这是版权证券化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2.知识产权产业链形成
网络文学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由单一的数字阅读付费向全产业链的方向发展,成为集文学性与商业性于一体的独特意义载体。随着泛娱乐化与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概念相衔接,网络文学产业从最初的文学在线阅读、付费的运营模式,发展为集小说、影视、动漫、游戏、其他衍生产品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全产业链。学者毕文轩认为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机制给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产业链发展带来了隐患。因此,在全产业链开发背景下,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全产业链价值评估体系,构建作者与平台之间的良性互动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保护力度。作为新媒体产品的网络文学成为当前知识产权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其经济效益和文化功效都不容忽视。随着网络文学步入主流轨道,网络文学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满足受众的需求变化,保证健康的供需动态平衡是网络文学实现自身价值的关键。学者江锦年认为评估网络文学价值以便更好地开发和经营网络文学,核心的问题之一是理解和分析网络文学受众的消费模式。
同时,网络文学产业链正在逐步进入深度开发的阶段。在近几年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的实践中,有许多关于沉浸式开发的探索。学者刘玲武等将目前的网络文学沉浸式开发实践分为三种类型:主流开发模式中的沉浸趋势、主题式开发中的沉浸体验以及沉浸技术与文化隐喻高度结合的沉浸场景的构建。在这三种模式中,技术体验与文化隐喻的侧重不同,并随着对两大要素的应用与平衡逐渐递进,所实现的沉浸效果也依次增强。学者王千一从目前知识产权运营的市场现状看来,认为知识产权价值的深度开发也需遵循“内容为王”的规律。当前知识产权内容价值的深耕需在打破情感圈层的基础上,从题材垂直细分、关注现实题材、开发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入手,并注意内容与转化载体的兼容性。
二、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运营管理
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是网络文学作品版权化后所形成的产物。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形成后,各种形态的IP产品相继出现,而如何运营管理成为实现IP最终价值的重要环节。梳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相关文献可发现,知识产权营销管理与版权保护是运营管理的两大重要面向。知识产权营销管理主要从营销学视角切入,对IP的营销模式等进行具体分析,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营销提供学理化的借鉴思路。而版权保护同样是近几年学界讨论的重要话题,主要从法学学科的角度切入分析,围绕运营过程中的侵权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知识产权营销管理
由于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在互联网背景下生根发芽,因而其营销管理受互联网营销环境的影响而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当前优质网络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开发已成大势,如何通过营销管理实现内容价值的最大化成为网络文学IP的重要问题。学界对知识产权营销管理的分析大体可分为两类,即从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两方面展开。
一方面是营销理念的重塑。例如学者常洪卫等认为用互联网思维重塑网络文学运营理念十分必要,他们主张从内容生产与传播、产品衍生和版权保护等方面对网络文学运营理念进行创新与重构,具体路径为:内容生产与传播应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内容创新与传播扩散过程;产品衍生应从知识产权贩售向内容增值服务转变,实现多元聚合式的平台再造。学者吴俊英等人同样强调互联网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运用“互联网+”模式,网络文学IP能够实现集广告、公关和营销为一体的整合营销模式,通过平台发布在线内容,将营销和公关融入其中,有效提升营销效益。
另一方面是营销模式的转变。从网络文学IP营销发展的历史维度来看,学者周艳认为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模式与单纯的文字内容付费阅读模式相比,具有充分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市场需求,提升运营商整体盈利能力,以及促进文学市场整体繁荣和发展等价值功能。她认为,可以将周边产品市场纳入网络文学营销整体策划中,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版权运营模式的根本原则,推进我国网络文学营销转型以及全版权运营模式价值功能的有效发挥。也有学者对营销模式进行了具体划分。如学者胡琼华等人认为网络文学IP营销模式主要有粉丝营销、品牌形象营销和影视化营销三种。其中,品牌形象营销模式还可进一步分为以作者形象为核心和以作品形象为核心的两种品牌营销模式。他们指出这些营销模式存在盲目改编、损耗粉丝经济,原创力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价格与价值不符,定价系统混乱等问题。学者吴作奎则对现阶段的网络文学IP营销的成熟机制进行了梳理,将其主要分为初期的版权销售营销、中期的社交媒体营销、影视游戏改编的植入营销以及后期衍生产品的借力营销四种。这也是网络文学IP较为完整的营销链条。而学者张丽君则提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运营的四种典型模式,分别是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影视剧运营、游戏运营、动漫运营以及有声书运营。这种对产品形态的划分也意味着知识产权运营形成了四种基本的知识产权营销路径。此外,还有学者对IP营销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如学者冯誉莹基于4R(reaction, relativity, relation, retribution)理论对网络文学营销策略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营销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多种产品的联动式爆发;二是粉丝的深度参与;三是大数据的充分运用;四是盈利方式多样化。冯誉莹基于该理论提出了全版权营销、打造IP品牌、培育粉丝经济和加大营销力度四点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粉丝正在成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营销的重要发力点,引起了部分学者的关注。学者陈发长提出了粉丝经济下的营销模式,认为调动网络文学原著粉丝与IP改编后出演角色的明星粉丝两股力量是当下不容忽视的知识产权营销模式。这种营销模式强调唤醒粉丝的需求,为IP改编作品赢得关注度。学者陈洁等发现,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凸显出参与式文化的社会环境,作为用户中心理念的延伸,社群参与成为网络文学版权构建模式与运营的新动力。社群参与式的网络文学版权构建模式,包括内容核心概念、版权产业链主圈、用户社群外圈和参与创造的半边。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参与主体的广度与参与方式的深度的结合,他们提出了传统出版力量支持、前沿技术创新阅读体验、同人作品资源利用、跨媒体叙事开发策略、社群营销带动次级传播等五种可行的运营实践。
(二)版权保护
自1998年以来,网络文学版权成为文化产业与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网络文学版权拥有更广阔的关注人群、更直观的市场数据和更快的转化周期,因而被广泛地开发利用。目前,随着中国网络文学版权的利用越来越广泛,并开始走出国门,网络文学版权的可利用价值显著提升,不断上涨的版权使用费引发了广泛关注。当前,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问题正日渐成为重大的法律课题。版权保护作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运营管理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法学领域对于版权保护的研究主要分布在版权保护问题和版权保护措施这两个议题上。
1.版权保护问题
网络文学在逐年发展,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法律滞后性的逐渐体现,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出现了不少问题。网络文学版权因为具有专有性弱、地域性模糊、侵权现象复杂、版权保护期不明等特点,导致了更为复杂的版权问题。学者禹建湘等人研究发现网络文学面临诸多问题,例如盗版、侵权新形式层出不穷;被侵权方不作为;版权归属不明确;文学网站庇护侵权作品和侵权行为等。学者张辉和王柳发现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于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来说是把双刃剑,区块链技术一方面能够缓解甚至解决现有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又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应当认识到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中是利大于弊的。因此在技术层面进行完善的同时,也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程度的修订,以满足区块链技术应用在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中的需求。在完善法律的过程中,除了对现有的或未来会有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之外,还应注意从法律层面尽量消解因区块链自身的技术特性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还应强化公众的版权意识,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以期为区块链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创造一个更加完善的发展空间。张洋认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中的一个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问题。他认为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主要特点包括侵权行为规模化、侵权成本较低、侵权技术多样化、侵权范围不断扩大、侵权打击取证困难。
2.版权保护措施
虽然传统版权在我国多部法律中已经有详细的规定,但依然不能满足新兴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版权保护需求。网络与版权的碰撞带来了剧烈的反应。学者刘元华从著作权法和合同法相关制度方面对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的保护路径进行研究和分析,网络文学与影视作品权益保护的未来发展方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网络文学改编剧实现共赢的权利基础——著作权法相关制度,包括著作权法制度保障(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权益保护(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另一方面是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实现共赢的有力保障——合同法相关制度,包括著作权合同公示问题、合同变更、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制度以及参考国外授权期合同制度。学者江舒对网络文学版权的保护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他综合了一些产业报告,并以该产业领域典型的案例为基础,对网络文学版权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从立法保护、执法保护、司法保护和非法律保护四个不同的角度分析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现状,据此探寻网络文学版权更完善的保护措施,以此作为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评价的参考依据。学者冯国凯认为我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制度需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完善。在宏观层面,相关部门需要完善互联网大数据版权保护制度、明确网络文学版权的合理使用范围;在微观层面,相关部门要对过错责任认定制度进行升级,使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加明确。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2022年4月7日发布的《2021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新著作权法成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尚方宝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经过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着力解决制约著作权发展和保护的瓶颈问题,特别是针对以往侵权惩治力度不够的问题,著作权法修订之后对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惩罚性赔偿,提高了法定赔偿的上限,提高了违法成本,对盗版侵权行为产生了威慑力,也从国家层面对广大作者以及整个行业起到了权威和专业的保护作用。为配合新法实施,中国作协修订了《作家维权实用指南》,内容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图书出版合同》 《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合同》等常见条款解读等,更适应新形势下的著作权保护需要,也为广大作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依据。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学界提到的版权保护措施,我国的法治建设已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并出台了相应的条款。但针对版权保护的困境、目前已有的法律规范的适用性等问题进行的研究,仍需进一步完善。保护版权就是保护作家的创新力,保护文化创意产业源头的驱动力和推动力。健康良性的行业生态环境,有助于让网络文学成为助力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力军。
三、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的海外传播管理
中国网络文学通过网络、图书出版及影视、动漫、游戏等多元运营模式,实现了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的多元传播,拥有了越来越庞大的读者群,并走向异域诠释“全面化”。这意味着中国网络文学的海外传播已拥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同时也为人们深入思索以文学为代表的中国文化海外传播带来了启示。
学界从不同角度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的海外传播管理展开了相关研究。学者杨俊蕾从叙事和文化输出的视角出发,发现网络文学在内容主题上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由初始阶段的私密情爱叙事,越来越多地转入关于国家、民族、历史的想象和书写,并在内容转型升级后获得更为广阔的海外传播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践行着文化输出的要义。学者崇宁等人认为我们应综合利用多元传播模式,合理利用市场模式,本着平等分享、共同繁荣与进步的原则,着眼于文化传播逐步深入的发展过程,稳步推进,让中华文化真正走入人心、走向世界。
网络文学在海外的传播过程是渐进的,以地域为核心不断向外围辐射。从东南亚“实体书”广受追捧,到欧美“Wuxiaworld”等翻译网站的自发建立,再到起点国际的上线,网络文学在跨文化传播中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学者马菁茹和周冰认为从海外传播的视角来看,网络文学的文化价值的一个重要层面在于“中国元素”。文化交流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海外读者对相对容易、简单的中国文化持接受态度,并愿意了解;对相对晦涩、深刻的文化内容,因其复杂幽深而不愿深究。
中国网络文学对外传播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在拓展用户市场、类型化创作和运营翻译网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在地化特征。学者刘阳经由实证调研展开相关的现状分析,结合“中国故事、世界表述”“世界内容、中国创意”的文本编码策略,打造“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社群趣味”的生态文化圈的内容生产模式,基于大数据的在地化、差异化、精准化推送的运营管理模式,以及政府、市场与民间多元主体协调统筹的保障推进机制等方面,探索中国网络文学对外传播的在地化建构对策。学者杨柳认为网络文学是较早走出国门的数字内容产品。她将网络文学发展历程大体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7年以前,即网络文学出海的萌芽期;第二个阶段是2008—2014年,即网络文学出海的积累期;第三个阶段是2014年至今,即网络文学出海的发展期。
综上来看,中国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资源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无论是内容的创新升级,还是市场影响力的提升,都显示出中国网络文学的巨大发展潜力,而海外传播这一议题也值得作为本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