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不上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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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荒芜

身旁偶尔有车经过,屁股里不停地往后喷射出黑烟,汽油的恶臭直当当灌进他的鼻腔,这让他稍微止了疼痛的脑门又犯起了阵阵的刺痛。

他动了嘴皮,把最恶毒的言语朝远去的汽车扔去,一只手还揉按着两边的太阳穴,这似乎能给他缓解一些疼痛,当第二辆车不紧不慢地驶去,他嘴里又生了恶毒的咒骂,手依旧是扶着自己欲要裂开的头颅,他无奈的瘫坐在树底,风照旧是止住的,眼下的空气里满是混了土尘与汽车尾气,昏黄的样子让他压抑,更让他痛苦的是刚睡醒前做的梦,那梦境很逼真,是过往的生活的样子,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

其实他心里明镜似的,只是嘴上不愿承认罢了。

在远离人间的一段日子里,陪伴他很多光阴的亲人,没见着他一面,便匆匆离了这个凄寒的世界。

他们没有说一声辞别的话,也没有道一声想念的话,更没有留一些稍人的话,只留下一段一段、一串一串的话,留下到死的记忆,出没在漆黑一片的午夜,摇曳在美好的时光里,徘徊在心塞的酸楚里,闪现在某一个场景里,浮现在一个佝偻的背影上,在没有掉雨的清明里酝酿,在深夜的文字里跳跃……

他向来是安土重迁的男人,多年前的离别,他用全身的泪水清洗了公交车的座椅,诚然,有多许的眼色冲他驶来,他是心有余悸的,再到别离多了些,他便再不顾多余的神情了,好奇是可以原谅的,唯有鄙夷的神色是要投之以仇恨的,若是同一个车厢里传来不解的目光,他我会不解人情地还之以敌意的凶煞的眼白,这是最合乎情理,也是符合人世逻辑的神情,是出于礼尚往来的礼仪,正所谓,人而不往,非礼也。

这些穷酸的道理,他自然是了然于胸的,虽偶尔自觉索然无味,但却不亦乐乎,他一向是彬彬有礼,唾面自干,是难得的真君子。

面对人世间的种种神情,他是洞察秋毫,心里是一个透亮,没有什么能逃得出他道德的眼光,为此他还常常写一写骂人的诗篇来,他有肩负拯救愚钝,开化明德的使命与决心。

而眼下,这糟糕的太阳,这不识数的汽车尾气,正顶着车贷的压力得意地把黑气往人世的气息里喷吐开去,实在是浅薄的存在,叹了一口气,他也同情地原谅了一切。

他深知,车里挤满了了无头的苍蝇,手握方向盘的定也是一具无头的溃烂的死尸,车里充塞的低级的音乐正是毫无体面的品味,能生了噪音的后座也无非是饱食终日而无所用心的行尸走肉罢了。

一见如故是不能的,唯有日久见人心,然人心不可度,日久生淡漠确是铁打的真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常有之,对此他是心知肚明的,莞尔一笑便是罢了。

放过无常,不等于放过自己,只有放过了自己,才能拯救苍生黎民,夕阳踩了山头,不是高升就是落幕,还是先拯救自己的魂灵吧!

梦里不是有个小屋,老太太身后就是尸首的棺木,上方的白灯梁上,黑色的无常脚踩灯罩,一只手攀抓着黑电线,夺命勾魂的寒索就悬垂在另一只黑手里,他高抬贵手,露出诡异得意的笑,朝我的天灵盖跃跳下来,耳后一声狂吠,猛地回了神,转身是自己的黑犬在捉弄一只癞蛤蟆,松了狗嘴,那蛤蟆掉了地,翻了一个身,滚到树后的臭水沟里去了,黑犬不依饶地追下沟去,见胖黑的肉坨游去了黑水央,不情愿地朝它吠了几声,粗黑的狗尾翘上天,前爪在不停地挠抓着黑沟的湿土。

他起了身,它自觉回了心,也转了意,跑将回来,在他两脚间不停地来回蹭嗅些什么,莫非是蛤蟆跳上了主人的腰身,惹了一身邪气,或许吧。

这一趟他不知究竟,心头的郁闷愈发地闹腾起来。对于感情,他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关于孝顺,他是没什么表率可言的。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没能把自己养的白胖些,这一直都是他母亲的心事,他自然是明晓的,但未做什么反应,似乎沉默是应对一切苦痛的良药,自娱自乐也是一种解脱,关心想要关心的一切,不要什么结果,不要什么回报,否则是会失望透顶的,一切都这么精致,又那么无聊,那么的让他生厌,对此他是无能为力的,他也懒得去辩解什么,如果能用言语说得清,讲得净白,这世界也太喧嚣了。

如果世界能用所有的沉默应付,那也是失了色彩的涂画,未免也单调过了头。头顶的天空已经不多了,是时候该出发了。

回到家里去,回到小时候的土地上去。他站在满是飞尘的路边,垂死的夕阳投了过来,空气中漂浮着金黄泛红的灰尘,在空中浮游着,令人躁动不安,心生烦厌。来往的车流也渐渐少去了,他伫立在,夕阳的路边,不情愿地向东去的车辆挥手,没有没什么车能停下自己的车轮,无情地往岭上飞驰而去。对此,他心生厌倦,果真是没人愿意搭理自己了,他暗暗地独想,脸上浮出愧色,也也只怪自己对车流毫无毫无志趣。

打小时起,父母多劝他置买车房,早早寻人结婚,好好地过自己的生活,但这一切合适的天经地义的正事却被他自己耽误了。他确是到了而立之年了,在本该过光鲜亮丽的小生活的年纪里,他一无车房,二无妻儿,在茫茫的人世间身无分文,苦难的平凡也是不留情地夺走了他的才华,在光天化日之下身无长物,实在是不引人注目,现在的他过于平凡了。

唯一的妻子都不知什么原因竟无缘由地远去了。想来,现在的他也并无对自己的不珍惜不挽留而心生悔恨之意,他确乎是有些不以为意的,虽然他一直渴望爱情地浇灌,想沐浴在光明的爱河里,泛一叶小舟,在月光里与她谈天论地,纵古论今,无所不谈,谈所有要谈的话,做爱情里应该做的事,不作爱情的奴隶,成为爱情的民主、独立的主人。在他心里,爱情是神圣且纯洁的,是超出造物主的管辖的,在爱情里人类做主,却也低头于看不了的家族网,这是很多年的事情了,现在也要加疯狂的彩礼,这一切让他不解,让他生厌。

或许是在黑暗中待了太长,连晨早的太阳都觉得刺眼,也好,他又关上了心灵的窗户,不忘拉紧了窗帘子,他想,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至少,目前为止是无解的。对于这种无解的东西,他是心驰神往的,连死亡都没能挡住,这是情理之中的难以捉摸,索性,他将一切交给了时间,那个无所不能,毫无波澜情感的时间之神。

回家的路是很远的,它远在俗世;回家的路又是很近的,它尽在心中。没有不想回家的人,只有不想回家的心。说来,他已经远离人世太久了,连神经都结了缠络的蜘蛛网,任凭单只的巨虫在脑络里徘徊,像是在等在什么,又不像在等在什么。他已经呆坐在原地恒久,右手的香烟一个劲个地冒火,嘴里朝着死天喷射烟雾,是个十足的瘾君子,周遭的空气都染上他的冷漠,气温也随之凉了下来,他不禁地打了个寒战,抬头望了望西边死去的晚霞,落日早已谋杀了余晖,只剩不到两米的光明,冬日里,太阳早早打卡,余晖也跟着下班,这并未给他带来快乐,但未必也是坏事,或许和好坏是全无牵连的,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亦或是虚张声势,是自讨苦吃。

面对回家这是事实,他的心显得那么小心翼翼,里头刻满了如同死去的心结,他自己断然是无法开解的,对他而言,仍需要时间给他答案,或许答案揭晓,也并非是他要的答案,结果和过程一样重要,他们是一致的。想到此,他又会心地笑了,他自觉自己是个了不起的理想家,一个彻彻底底的哲学家。

这对他而言是很要害的,他把一切看得很黑又很重,这成就了他,也杀死了他。只不过,目前而言,他没有死的准备,他还深深爱恋这眼前让他苦痛不堪的生活,他一直地念叨,生活是一把宝剑,是剑客的命,但如果将它赠与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孩,那只是他的玩具,等小孩拔出了剑,势必要见血的,多半是捅死别人,割害了自己。有时,生活就像过山车,当你看别人在玩弄的时候,你心潮澎湃,激动着跃跃欲试,等到自己上去时,又惊又惧,后悔是有的,但平安着地,你的余心满是后喜,又不觉是美的冒险!

紧接着,你的笑又从心底爬上了脸。家已经很近了,只需要翻一座山头。它就在山的顶上,那里芳草萋萋,时而阴雨绵绵,却也是痛苦的所在。父亲的沉默,母亲的抱怨,弟弟的任性自然,家里小孩的哭闹都成了他的梦魇,挥之不去,炎热的夏日,更令他窒息,所有的热浪扑面而来,直蹿到心底,又从心底喷涌到喉咙,脑袋也似乎碰着了数不清的眩晕,不计其数的蝼蚁在啃食自己的左脑,眼前全然地被黑色遮蔽,剩下的只有全无。

经过岁月的侵蚀,他早已经面目全非,之前矫健的身影,如今却也是锈迹斑斑,每走一步都要掉落铁锈,对此他是满不在乎的,这一切都是时间的造化,就且放下心去了。朝着东边的山一往无前地攀登,家就在那群山的顶上,一处不大的世界,没多少人家,牛羊也未能得以成群,结对的也只是年少的荷尔蒙,分泌在漆黑的夜晚,偶尔也会失调,念来也是和他无关的。他对女人总抱有不憧憬的可有可无的态度,这或许多少给他捎来一些痛苦,但是大可不必悲伤,毕竟他的善良成了他唯一的保护层,他总是对身边的人太好,以至于人家以为他有所图,可这也是情理之中,他从不以最大的恶意去臆测身边的人与事,他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偶尔也会掉进历史虚无主义的黑洞里,黑洞里满是致命的病毒,他虽百毒不侵,然有时也会留下后遗症,每逢夜晚也能给他带赠来些许的不平静。

当然,他大抵是获得了免疫,至今仍苟延残喘,偶尔精神亢奋,不能自已。好在有一个老家伙和音乐忠诚地跟随着他,这并未让他感到过分的寂寥,反倒也随了他的性格。眼望重山,止不住的愁绪又挂在了他的脸上,虽然有那么几分的类似倔强的神色,但更多的是苦痛,骨子里透露的悲怆,这让他显得苍老无神,但也正因为这种凄苦,增添了几丝末路英雄的气概,或许这正是他所企盼的模样,在忧愁中镇定自若,又不失苍劲。

这里的群山长满了枝木,却也显得孤独,除了山围还是群山,让他在自然面前如此的渺小又无助,曾经吞没一切的才气都化作了一团团蒸散的云气,用手是捉不住的。群山自然又无情地被群山包围封锁,人在山中,像是被围困在铁笼中的猛兽,虽心猿意马,但无不束手就擒,只能乖乖地放下自己的獠牙和恶爪,对着寒铁绝望,因为叹气是不够的,它或许要做死前的挣扎,运气再好一些,也可能是死里逃生的挣脱,这世界谁说得准呢!故乡的山并不见得高大,它们任性地手牵着手,腰接着腰身,不绝地绵延到了天的另一边去了,倘若爬上了山尖,你就能看到满眼的山尖,它们奔腾着跑到自己的脚下,放眼望去,它们有跑去了远方的远方,是接连着天际的青墨,时而挂满了金黄的余晖,不知名的归鸟也停下了白天的脚步,在高高的枝头低头沉思着什么,时而自言自语,虽是土地里长出的土人,但这些鸟语花香却未能勾起他的兴致,他大抵是沉默太久了,忘记了表达,也忘却了聆听。

这是灾难,是幸福的灾难,有人苦中作乐,也有人乐中作苦,而他是苦中作苦,乐中作乐,把自己的世界推向了极端的极端,他诚然是没有能力把自己的世界建设好,也没有把自己的世界照顾好,更没有把自己照顾好,他所经营的全然的是苦难的地狱,其内没有可靠的氧气,光明也未曾光顾,连蟑螂都没有长期生活于此的准备,这是他引以为傲的杰作!他一味故作地坚强,每当痛苦光临,他都习惯地遗忘了软弱,他始终认为,男人是上天的杰作,和一切脆弱的有关都是对男人的不敬,也是对生命的藐视,这在他眼中是最高的坚守,也是最令人费解的权威,男人生当如此!他对女性充满了偏见,每当黑夜降临,他对女性又自觉地充满了敬意,格外的敬意!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女人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事物,这是他十分明析的,因获于此,他从未在女人这件事上翻船,他曾自我宽慰:我从未在女人身上翻过船,就像我未曾在沙漠里翻船一般,这是十分肯的,我的兄弟!

想到此,他自言自语的脸上多了几分满意,这是非常多见的,就像他白天和黑夜里的呼吸,你尽管让它去。群山很高,山也就高了起来,云朵老是飘得老高,是风的极限拉扯,这其中的功劳要归于自己超凡的想象力,当然蓝天的浩渺也是必不可少缺的。他想,他的忧郁和沉闷都只是和自己无关,他要和世界握手言和,放下偏见和情绪,让白云自由地陪着蓝天,他只求多看一眼。

翻过了山,又翻过了山,眼前的一切就是惺惺念念的故乡,这大概是一个广义的词汇,其中无故平添了些情愫,是生与死的重地。蜿蜒的小路少了起伏,如履平地的快意,心急地踏着步子,他自然地到了村子的岔路口,依旧是十分分明地分开,生生地将南与北,东和西拉扯开去,路仍是小时候的路,无非是宽阔了些,少了泥土的沾染,最明显的是路边全不见小黄花的影子,沿着路望去,都是疯长的野草罢了,这让他本悬着的心跟着紧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钻心的刺痛,朝全身散去,庆幸的是也让他从梦里清醒过来。他理想中的百草园,早已经荒草萋萋,无人打理,只剩一片寂寞的阳光,照着百无聊赖的黑甲虫,泛着寒漆的黑色幽默,均惨遭岁月的毒手,面目全非。

村子西南边的大橡树,竟也不知道被无情的雷击斩断了身腰,被村民以几张钱币售卖掉了,尽管它见证了无数先人的出生和死亡,还有无关紧要的岁月,它们都倒在了没有血腥的夜晚,抑或无人的狂风大作的某个白天,世界是平的,就像他对他的爱人说过的一样:可近的大姑娘,世界绝不是圆的,它是你肉眼可见的平凡。你看,这被群山环抱的村子,竟是他睁眼目睹的新事物,到眼下也成了挥之不去的旧事物。他的眼里除了灰色,只剩全然的黑色,蓝色对他而言是一种真切的毒妓,只是一时的性起,过后都是长久的阴郁与悔恨。

为此,他就且让它们去了。不知何时,他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咀嚼着过往的一些片段,很多细节大抵是全然地忘却了,也只怪记忆不自觉地搅上心头,这让他有心无力,他的头脑似乎正变得沉重且模糊,似被人当头棒击的痛觉,那种痛楚是那么的清晰长久,一种长长的沉郁在心脏四周弥漫凝固,心如冰冷的铁块重重地沉了下去,那是他堕落的灵魂。眼看父母就在自己的眼前老去,他却毫无手段,任凭一切自觉地行进着,生活有时就是这般的无奈,给你成长的同时吸食你的纯净的想象,这是无能为力的事实,这是不争的事实,人类要在此铜墙铁壁前收回自己的手。夜色似乎也快要到来了,虽然夕阳还是满怀希望。若无其事,他又无声息地拥抱旷野去了。出了自家的院子,不久也就到了时间的尽头,确切地说,是到了幸福的尽头。迎面扑来绿色,这到底是故乡的色泽,一切都安静了下来,虫鸣似乎更变得清脆悦耳,换掉了往昔的焦急,姑且把一切都交给时间之神,面对造物主所创造的奇迹,他往往忘记了自己也竟然是其中的存在,这确实是美和糟糕的所在,他享受了美的时光,也正在承受雷雨的暴击,这才合乎情理。

这世界确实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的日子,更没有让他欢欣鼓舞的存在,一切都是平凡的消磨。看着夕阳布满天空,他的呼吸也变得平整下来,空气也从下午燥热的不安中停息了下来,抬了头,半个月亮就枕着蓝天对视,其下就是地狱,也有人称之为天堂,这是不得而知的,显然,对他而言就是如此,绝没有什么惊奇,看多了不幸,连不幸都换了平凡的面具。有时他会好奇地撕下生活的面具,是血肉模糊的一堆腐肉,高度腐化,散发着人间的气息,以一种不忍直视的麻木。

在人间,不论从事何,都不得自由,或许自由真的在高处。身腰围困的气温也乖顺下来,以一种可以拥抱的姿态,放下所有的身段,换来人间的亲近,以十分接近的距离和世界和平相处,尽管世界不可避免地变得模糊,但眼前的景象却也不赖,以一种本我的抑或自我的方式生长着,不久秋天也便来了,万物也草草收了自己的颜色,高树也羞愧地摘下了自己的绿帽子,转而披上上金光的霞衣,可恶的秋风不久也肆虐了起来,高树上的黄叶经不住风的诱惑,撒开母亲的手在半空中翻转跳跃着,把绚丽的秋色毫无保留地展示给自己的风哥哥,她最终还是逃不掉被抛弃的命运,落到平凡的人间,有的作了肥,有的被焚之一炬,成了四夜的孤魂野鬼。

“根生,你小子死了吗?你他妈怎么让我跟你的爸妈交代!你个狗日的!”忽而,一个顶着高羊毡帽的老汉急切地跑到根生贪睡的矮树的树荫里,用黑粗的打手拍打着根生畸形的头颅,顺脚便朝根生似乎踢了一脚,根生在浅浅的梦里翻转过来,这猛地一踢没有踢断根生的命根子,屁股也相安无事,只是打断了根生长长的梦境,在梦里,他分不清自己是谁,也不晓得谁是他,D村的狗,那个看书的男人又是谁,那个女人又为什么不辞而别,那男人为何那般!这让他摸不着丈八高的头脑,也不了了之去了。

“你他娘的,发什么楞呀!不想去,赶紧滚回家,没用的狗东西!和你爹没什么两样!真他妈晦气。给我滚上车去,死瘸子!”戴着高帽的王富贵怒不可遏地臭骂道。

根生怯生生地低着头,不敢作什么声响,他临走前,他那长着方嘴的母亲警告他,不要和别人生事端,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唾面自干的都是能屈能伸的大丈夫!即便如此,他的内心还是生了浅浅的怨气,是因为他生得弱小,还生了个他妈的高低腿,他在自己的脑袋里飞快地盘算着,不知何时,车里也多了一个缅甸的女人,青铜色的脸方方正正的,矮鼻方嘴,就这窗户啃完着甘蔗棒子,那一口的整齐的白牙间粘稠的汁液在热浪中愈发地粘稠丰满,是涂了蜂蜜的牙口,这让他刚起的怨气顿时烟消云散,根生对女人有着独特的审美。耳边又传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车屁股后面又开始喷射出阵阵黑烟,发出“突突突”的怪异的声响,戴高帽的王富贵将手一推,根生便踉踉跄跄地登上了车,司机转过头瞪大黑眼珠,不耐烦话地说了声,“你想死噶!”说也奇怪,司机咬着牙竟也能说得出让根生吓破胆的话来,真是瘆人,虽生得慈眉善目!

根生似乎是被吓着了,提着高低腿扶到自己的座位上,脸上是铁青色,加了几丝成年人出丑后的羞愧难当。

等王富贵不紧不慢地呷着纸烟上了车,把一支白色的,一头长了黄色嘴嘴的纸烟递给了司机,司机露出菩萨般的浅笑,略略点头,受宠若惊的样子。司机点了手指间根生从未见过的纸烟,顿时车厢里传来纸烟独有的香气,司机一只手扶着锈迹斑斑的方向盘,汽车也猛地启动了,还是先前左摇右晃的样子,在满是土石坑洼的盘山挂壁路上艰难前行。

说这戴了高帽子的老汉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他是根生同村的,和根生的父亲是一辈人,他和根生老爹还是老同学,可以说是同睡一张床,同吃一碗饭,还在部队的岗哨一起站过岗,据根生那死去的老爹说,他们在一起做过很多年少轻狂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