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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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改进决策的新思维

第一章
完成比完美更重要

2018年4月,“有效利他主义大会”在麻省理工学院举行,我将在大会上接受采访,我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距离麻省理工学院大约五公里。[1]由于无法全程参会,我赶在采访前大约一小时到达会场。会场很大,里面坐满了几百名参会者,其中大多数人都不到30岁。对他们来说,有机会在听我发言前聆听布鲁斯·弗里德里希的演讲,虽然很偶然,但绝对很值得。我从未见过布鲁斯,他那天的演讲令我深感震撼——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学术层面。布鲁斯是一名律师,也是美食研究所首席执行官,他使我了解到减少动物痛苦的新思路。他在演讲中指出,素食主义发展非常缓慢,该主义承诺不吃肉或鱼。向朋友宣扬素食主义的美德显然并非良策,因为这既不能改变朋友的行为,也不利于维系友情。素食有很多好处:改善环境质量进而提升人类健康水平,提高食品生产效率从而让更多人远离饥饿,降低日益严重的抗生素危机带来的风险。素食者应该怎样做,才能帮助他人也享受到减少肉类消费量以及改善社会的诸多好处呢?

布鲁斯回答了上述问题,他提到了一个由企业家、投资者和科学家组成的世界,其中某些投资者非常富有,这三类人与美食研究所合作,创造出了口感与肉类非常接近的新型“肉类”。他们鼓励人们食用这种新型“肉类”,因为这不会给任何动物带来痛苦、受难或死亡。这些替代肉类包含两种成分:一种是市场上已经出现的新型植物产品,如“人造肉”(Beyond Meat)和“人造汉堡”(Impossible Burger)这两家公司推出的产品;另一种是“培育”肉类,也称为“清洁”或“细胞性”肉类,这些肉类是用动物细胞在实验室中培育出来的,因而无须杀害更多动物。布鲁斯认为,与其鼓吹肉类消费的负面影响,不如生产美味价廉、在市场和餐馆随处可见的肉类替代品,唯有后者才能更加有效地减少动物痛苦。这种企业是能够盈利的:“人造肉”是一家年轻的公司,在布鲁斯演讲一年后,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其市值便高达37.7亿美元。几个月后,其市值更是飙升了数十亿美元。

许多管理学者对领导力的定义如下:改变追随者心灵和思想的能力。请注意,布鲁斯的策略并没有改变人们的价值观,而是激励人们改变行为,并且几乎不需要做出任何牺牲。这只是一个例子,说明我们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行为,并鼓励他人也这样做,从而带来更多益处。在本书中,我们将探讨更多的类似例子。

中间地带

我的职业是商学院教授。商学院的目标是通过实践研究和指导,找到如何才能做得更好的路径。我经常给学生开出如何才能做得更好的药方:如何做出更好的决策,如何更高效地谈判,如何才能在各方面都做得更好。而伦理学家却与此形成鲜明对比,他们要么是哲学家——总是强调人们应该怎么做,要么是行为科学家——只是描述人们实际怎么做。而我们的目标,是在哲学方法和行为科学方法之间另辟蹊径,开辟出一个中间地带,在那里我们可以对好行为做出规范。首先,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立论的基础。

哲学的标准性方法

许多学科的学者都写过关于伦理决策的文章,但到目前为止,影响最大的还是哲学家。千百年来,哲学家一直在争论什么是道德行为,并提出了诸多关于道德标准的理论,规定人们应该怎么做。这些道德标准理论通常可以分为几大流派:功利主义主张总体利益最大化,道义论强调保护人权和基本自治,自由主义注重保护个人自由。宽泛而言,道德哲学流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侧重点不同,即是更侧重于创造价值还是尊重人权自由。然而所有流派都有一个共性,即都倾向于规定行为标准——其焦点是“应该怎么做”。换言之,哲学理论往往明确规定了道德行为的构成标准。我确信,自己可能很难达到大多数道德哲学的标准,特别是功利主义所规定的伦理行为标准。我还确信,如果我试图从哲学的角度来实现纯粹的伦理,依然会败下阵来。

心理学的描述性方法

最近几十年来,特别是在21世纪初安然公司倒闭后,行为科学家开始进入伦理领域,创立了行为伦理学,记录人们的行为——描述我们实际怎么做。[2]例如,心理学家记录了我们如何基于自身利益,从事不道德行为,而没有意识到有何不妥。人们普遍认为自己的贡献大于实际贡献,同时会高估自己单位和亲朋好友的价值,认为其价值比真实价值更大。行为伦理学指出,我们之所以违背自身价值取向,做出不道德行为,可归因于环境和心理过程。描述性研究的重点,并非新闻里的大坏蛋,如麦道夫、斯基林或爱泼斯坦,而是通过研究证据表明,大多数所谓好人经常也会干坏事。[3]

但求更好:走向规范性方法

我们将从哲学和心理学出发,探寻一条规范性道路。行为科学家已经观察并描述了真实世界里基于直觉的行为,我们可以比上述行为做得更好,且无须要求自己或他人达到功利主义哲学家所规定的不合理的高标准。我们将超越以下两个方面:从哲学角度诊断什么是合乎伦理的,从心理学角度判断我们哪里出了错。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找到更合乎伦理、能做更多好事的方法。我们可以改变日常生活中的诸多小决定,以确保生活更有意义,而不是专注于在理论上定义伦理决定。当我们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时,可以依靠哲学和心理学来获得洞察力。这两者的精心组合,能产生一种脚踏实地、切实可行的方法,在此生有限的时间里,帮助我们做更多的好事,同时在此过程中更积极地看待自己的人生成就。哲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标,而心理学将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距离该目标如此遥远。通过在两者之间导航,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此生变得更好。

其他领域的路线图

在标准性方法和描述性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一种崭新的规范性方法,旨在改进决策和行为,这在伦理学领域无疑是新颖的,但这种演变在其他领域早已发生:该方法对谈判和决策颇有成效。

更好的谈判

几十年来,谈判领域的研究理论可以大致分为两种:标准性理论和描述性理论。前者规定人们应该如何做,后者记录人们实际如何做。经济学界的博弈论者提出了标准性解释,说明在各方都完全理性并有能力预测其他各方完全理性的世界中,人类应该如何做。与之相反的是,行为科学家提出了描述性阐释,说明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实际是如何做的。这两个理论几乎没有任何互动。哈佛大学教授霍华德·雷法提出了一个绝妙概念,将两者结合到一起:一种不对称的规定性/描述性谈判方法。[4]也许这个名称比较拗口,但雷法的核心见解是为客户提供最好的谈判建议,而不用假设其谈判对手会完全理性行事。我和斯坦福大学教授玛格丽特·尼尔以及一批优秀的同事一起,证明只有理性的谈判者才能更好地预测他人的行为,毕竟其他各方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从而进一步充实了雷法的规定性谈判方法。[5]我和雷法、尼尔以及同事们的共同目标,是尽可能帮助谈判者做出最佳决定,但同时也接受对人们实际行为的准确描述。我们的做法开辟了一条有用的道路,改变了大学谈判教学以及全世界谈判实践的方式。

更好的决策

决策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突破。在21世纪之前,研究决策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一套标准,规定理性行为者应该怎么做,而新兴的行为决策研究则描述了人们实际怎么做。在其工作中,行为决策研究者默认的假设前提是:一旦找出人们的错误并告诉他们,就有望修正其充满偏见的判断,从而促使他们做出更好的决策。然而不幸的是,事实证明这一假设是错误的。研究结果已多次表明,人们并不知道如何修正充满偏见的直觉。[6]例如,无论多少次指出人们有过度自信的倾向,他们都会继续做出过度自信的选择。[7]

幸运的是,我们成功地找到了一些方法,可以帮助人们纠正偏见,做出更好的决策。以丹尼尔·卡尼曼的《思考,快与慢》为例,该书精辟阐释了认知功能系统1和系统2之间的区别,这两个系统是人类决策的两种主要模式。[8]系统1指的是直觉系统,该系统的特点是快速、无意识、轻松、含蓄、情绪化。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决定,都是通过系统1思维做出的,例如,在超市买哪种品牌的面包,开车过程中何时刹车,对刚认识的人说点什么。与此相反,系统2的特点是缓慢、有意识、费劲、明确、合乎逻辑,例如,我们在权衡成本收益、使用公式或与聪明的友人交谈时,需要通过系统2来完成。大量证据表明,系统2做出的决策,通常比系统1更明智、更道德。虽然系统2不能保证总是做出明智的决策,但在人们需要做出重大决策时,向其展示从系统1转向系统2的好处,并鼓励他们这样做,可以帮助人们朝着更好、更道德的决策方向前进。[9]

2008年,理查德·塞勒和卡斯·桑斯坦出版了畅销书《助推》,该书提出了另一种规范性的决策方法。[10]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如何修正直觉,但塞勒和桑斯坦认为,我们可以重新设计决策环境,预测直觉何时可能出错,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这是一种被称为选择架构的干预策略。例如,为了解决人们为退休所做的储蓄不足问题,目前许多雇主自动为雇员登记401(k)养老金计划,并允许他们选择退出该计划。把决策默认值从要求用户主动登记改为自动登记后,可以显著提高储蓄率。

谈判和决策领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给我们提供了一幅路线图,既从标准工具包中借鉴了确定有用目标的思想,例如,尽量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同时又能与描述性研究相结合,阐明最优行为方式的局限性。这种规定性视角有可能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重新定义什么是正确、公正和道德,从而使我们变得更好。

伦理的北极星

我们的研究旨在确定什么才是更好的决策,并指明通向这一方向的路径。道德哲学大都建立在以下论点之上:在各种伦理困境中,怎样做才是最合乎道德规定的。通过这些假设推理,不同流派的哲学家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原则,并认为人们在做出具有道德成分的决策时,应该遵循这套原则。

在阐释有关道德行为的不同观点时,最常用的两难困境被称为“电车难题”。这个难题的经典场景如下:假设你正在看着一辆失控的电车沿着轨道飞驰。如果你不干预,电车将导致五人死亡。你可以通过启动一个变轨开关来拯救这些人。这个开关会让电车转向,驶入另一条侧轨,撞死那里的一名工人。抛开潜在的法律问题不谈,你认为启动开关导致电车转向是合乎道德的吗?[11]

电车难题

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因为五个人的死亡显然比一个人的死亡更糟糕。[12]在这个问题上,大众的选择符合功利主义逻辑。功利主义的代表性学者是杰里米·边沁、约翰·穆勒、亨利·西奇威克、彼得·辛格和乔舒亚·格林,该主义认为道德行为应该建立在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之上。换言之,能给众生创造最大价值的即是有道德的行为。当然,很难评估哪种行为能够实现效用最大化。然而对于功利主义者而言,牢记这一目标,可以确保决策时思路更清晰,从而顺利解决包括电车难题在内的问题。

目前,我们暂且以功利主义为试金石,来探索全新领域。有趣的是,大多数人早已赞同功利主义的诸多基本道德结构:

• 为所有众生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

• 在实现自己所能创造的善的过程中,追求效率;

• 做出道德决策时,不受自身财富或社会地位影响;

• 平等对待所有人的利益。

我的建议大都经得起对功利主义的批评,甚至对那些拒绝接受功利主义某些主张的读者而言,也是有意义的。

出于实际目的,为众生创造最大化的总价值,将是本书在伦理行为方面追寻的北极星。然而,我们的行为与这些目标相去甚远。回到心理学,赫伯特·西蒙指出,我们受制于“有限理性”[13],也就是说,当我们试图保持理性时,我们的能力面临认知局限。同样,我们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因为系统性的认知障碍会阻止我们以更加功利的方式行事。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探讨这些障碍,以及克服障碍的方法。其中某些障碍与阻碍我们变得更加理性的因素是一样的,相信自我意识的增强会种下改变的种子。另外一些障碍,则需要通过干预措施来防止陷入伦理的盲点。不管是哪种方式,如果你能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做得更好,那么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就应该很容易。

扫除障碍

在将功利主义作为前行的北极星之前,不妨先考虑一下该方法无可避免会带来的问题。首先,尽管人们不会全盘接受功利主义,但大多数人认可功利主义的核心成分,然而“功利主义”一词常常会激怒人们。这个糟糕的名字制约了功利主义:该词暗示着效率、自私,甚至是对人道主义的蔑视——这些都违背了该主义创立者的初衷。显然,边沁和穆勒没有一个很好的市场营销部门。最近,乔舒亚·格林主张用“深度实用主义”取代“功利主义”。他在《道德部落》一书中写道:“当你的约会对象说‘我是一个功利主义者’时,你就该立即结账走人……但是,如果约会对象是一个‘深度实用主义者’,你就可以带其回家过夜,然后再带其去见父母。”[14]

其次,许多人会问:“为利益最大化而奋斗是正确的目标吗?”如果大家的条件完全相同,几乎所有人都想为世界做更多的好事。然而事实上大家的条件并不相同,有许多人对自己的权利、自由和自主看得很重,正如下面这个电车难题的伴生问题所示。

在人行天桥的困境中,疾驰在铁轨上的电车再次失控,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将导致五人死亡。然而,这一次,你站在铁轨上方的一座人行天桥上,身旁是一名背着大背包的铁路工人。你可以把那人(连同他那沉重的背包)推下桥,让他摔在铁轨上,从而拯救那五个人。铁路工人无疑会死,但他的身体会让电车停下来,那五个人就会得救。你自己无法救人,因为你没有那个沉重的背包。为了拯救那五个人,你会把这个陌生人置于死地吗?这样做道德吗?[15]

天桥困境

在上述案例中,虽然与电车困境一样,存在以一换五的交易,但大多数人反对把那个铁路工人推下天桥。天桥困境引发了一种截然不同的道德形式。在回答为什么不推这个人时,人们往往会说,“那无疑就是谋杀呀”“目的的正当性并不能证明手段的正当性”“人都是有权利的”。这些都是伦理哲学家的常见论点。[16]乔舒亚·格林及其同事们在这方面的研究非常出色,因此我们才能了解,人们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体现了大脑不同部位的不同反应。[17]天桥困境提出是否应该推下潜在“受害者”去拯救另外五个人,一想到潜在“受害者”的权利,我们的情绪反应就激活了腹内侧前额叶皮质,从而很难下手去推。但总有人会克服这种情绪冲动,想着应该尽量挽救更多生命,创造更大价值,从而把潜在“受害者”推下天桥,做出这个决定的是背外侧前额叶皮质中受控的认知过程。[18]这些证据有力地表明,把人从天桥上推下去的行为,唤起了大多数人在面对电车困境时所没有的情感。然而,总是有人会在这两个问题上做出一致的决定:他们会在第一个问题上启动变轨开关,也会在第二个问题上把铁路工人推下天桥。

在一系列类似的难题中,有个问题让坚定的功利主义者也很难做出选择。这一次是外科医生难题,该难题是由已故英国哲学家菲利帕·富特的案例改编而来:

五名患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预计很快就会不治而亡。第六个人也在同一家医院接受例行检查。医院的移植外科医生发现,拯救这五名病人的唯一办法是杀死第六个人,并将他的健康器官移植到这五名病人体内。然而这样做在道德上是否正确呢?[19]

毋庸置疑,大多数人会对该问题感到震惊,并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这个以一换五的交易。其实我也坚决反对该交易。在先前的电车难题上,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按下变轨开关,而在外科医生问题上,则几乎没人赞成从健康人身上摘取五个器官呢?可见即便是坚定的功利主义者,在决策时也不得不考虑现实世界的具体因素:人们意识到,社会的众多权利和规则,创造了二阶价值。如果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从街上拖走,摘取其器官去拯救医院里的五个垂死患者,社会就会崩溃,创造快乐和减少痛苦的机会就会减少。因此,我们这些功利主义者也重视权利、自由和自主,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些特质能够创造长期价值。其他哲学拒绝将这一间接路径作为重视权利、自由和自主的理由,他们坚持认为这些特质具有内在价值。例如,义务论者(deontologist)坚称,为了符合道德,我们必须将正义本身视为目的。他们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应基于行为本身的对错,而非仅看后果。因此,义务论者认为,在人行天桥问题上,没人有权利把那个铁路工人从桥上推下去。而自由主义者则认为,个人有权享有个人自由和自主权,这远比创造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更重要。

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自由主义,以及其他伦理观点的冲突由来已久。我对道德哲学中的这些争论很感兴趣,同时也坚持自己的观点,即尽量创造美好事物,通常是一条相当好的道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根据对正义、权利、自由和自主的关注进行调整。为实现我们的目标,特别要指出的重点是:你可以坚持自己对正义、权利、自治和自由的任何价值判断,但仍然可以在此找到有用的策略。功利主义推荐的决策,通常与大多数其他哲学一致,因其共同目标是做更多的好事,并减少伤害。理论冲突的起因,源于大家对道德的不同看法,我不想试图解决这个问题。我的目标是帮助大家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承认许多道德价值观既有内在价值又有长期利益,有助于我们实现目标。如果你对功利主义有任何怀疑,那就把本书的观点简化如下:在所有其他条件都相差无几时,我们应该努力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

对功利主义的第三个批评是:把充分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作为衡量道德决策的准绳,无疑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纯粹的功利主义,意味着对你的快乐和痛苦的评价,不会超过对任何其他人的快乐和痛苦的评价,重视亲人的快乐和痛苦,就像重视其他陌生人的快乐和痛苦一样,包括那些在遥远国度的陌生人。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这是很难做到的。因此,许多人拒绝接受这种哲学,甚至拒绝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就像传说中在倒洗澡水时,连同水里的婴儿也一并倒掉。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讨论的,虽然决策研究人员并不期望人们完全理性,但他们将理性的概念作为一种目标状态,来帮助识别什么样的变化会引导人们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但这些决策也并非是完全理性的。同理,功利主义可以成为指导道德决策的北极星——虽然这是一个我们永远无法达到的目标状态,但可以指引我们做出更好的决策。功利主义是一个有用的指南,可以让人变得更好,而不是完美。

最后,对功利主义以及大部分道德哲学的另一个批评是:这些哲学往往基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会遇到的奇怪问题。然而,在当今现实生活中,确实能够找到与电车难题类似的情况。例如,在不久的将来,自动驾驶汽车将会非常普及,可以预见的好处是,过去由于驾驶员失误而造成的大多数事故,将被彻底消除,数百万人将不会因为交通事故丧生。机器学习将帮助我们创造更加安全的道路,但不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会带来的伤害。自动驾驶汽车将面临两难境地:是拯救一名乘客,还是拯救五名行人呢?汽车公司需要用算法对车辆进行编程,以确定优先避免哪些危害。自动驾驶汽车必须做出选择,是应该优先保护乘客、行人、老年人、年轻人还是孕妇呢?年轻人的寿命可能比老年人的寿命更长,孕妇可以算两个人吗?

这些是目前正在热议的真实决策。汽车制造商认识到,自动驾驶汽车的车主,可能更青睐如下程序:优先考虑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而不是那些不认识的行人的生活。相反,监管者可能要求决策规则尽可能保护更多的人。

跨领域伦理

我虽然不认识你,但我可以快速做出判断:在某些领域,你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在另一些领域,你或许比较好;在某些你可能不会向任何人透露的领域,你可能做得并不好。我之所以可以在并不认识你的情况下,做出上述预测,是因为你是人,而人的行为是不一致的。对配偶忠诚之人,可能会认为谈判时欺骗客户或同事,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行为。

对着镜子仔细评估自己很难,而评估名人的道德观则容易许多。让我们来看看慈善家安德鲁·卡内基吧,记者伊丽莎白·科尔贝特报道了他的道德不一致性,并发表在《纽约客》上。[20]19世纪末,卡内基在钢铁和铁路领域积累了大量财富后,捐出了3.5亿美元,约占其财富的90%,设立了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卡内基音乐厅、卡内基基金会、2500多个图书馆,以及卡内基技术学院,该学院现在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一部分。卡内基分享了自己慈善决策背后的原因:他认为,人们应该在活着的时候捐钱,向更广泛的社区捐款,而不是把钱留给继承人,这样做无疑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虽然有效的利他主义者可能会质疑卡内基的某些慈善选择,但毫无疑问,他的慷慨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

与此同时,这个通过慈善事业创造了如此多价值的人,也破坏了价值,因为作为一个商业领袖,他非常吝啬、低效,甚至涉嫌潜在的犯罪行为。卡内基对待员工非常严苛,他曾授意旗下的卡内基钢铁公司大规模减薪,目的是破坏家乡宾夕法尼亚钢铁厂的工会。当工会拒绝签署新合同时,管理层将工人拒之门外,并从一家侦探公司请来数百名探子“看守”工厂设施。工人和探子之间爆发了一场冲突,造成了16人死亡。最终,工会被摧毁,许多工人失去了工作。这幅1892年的漫画,惟妙惟肖地描绘了安德鲁·卡内基创造价值和破坏价值的两面性。

萨克勒家族的行为,是这种两面性的现代版本。由于投身慈善事业,该家族的名字可以在许多重要机构中找到:华盛顿的萨克勒画廊,哈佛大学的萨克勒博物馆,纽约古根海姆博物馆的萨克勒艺术教育中心,卢浮宫的萨克勒展厅,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北展馆,牛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许多其他大学的萨克勒研究所。该家族还捐款设立了许多教授职位,并资助医学研究。

与此同时,许多人认为该家族是阿片类药物泛滥的罪魁祸首,近年来许多美国社区深受其害。1996年,萨克勒家族企业普渡制药推出处方止痛药奥施康定,该家族通过营销甚至是过度营销这种药物,狂赚了数十亿美元。多个统计显示,2018年每天有100多名美国人因服用阿片类药物丧生。有指控称,普渡制药经常故意鼓励阿片类药物成瘾,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销售额,并从事各种不道德的促销活动。有人指控萨克勒夫妇从普渡制药公司中不正当地提取数十亿美元,将这些财富藏匿在离岸账户中,以免受害者索赔。[21]许多城市、州和其他实体,对萨克勒夫妇提出了数千桩诉讼,主要涉及其在阿片危机中的角色,萨克勒夫妇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并威胁要将普渡制药纳入破产保护。虽然很难量化,但似乎萨克勒家族通过销售阿片类药物所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他们通过慈善捐款所带来的好处。

在《赢家通吃》一书中,阿南德·吉里德哈拉达斯指出,对于慈善家所造成的价值破坏,社会经常对他们网开一面。[22]事实上,他认为社会上许多大慈善家之所以捐款,正是为了分散人们的注意力,引导人们不要关注他们所造成的伤害。吉里德哈拉达斯的观点可能有点过于愤世嫉俗,但我认为他要突出的重点很明确:综合判断一个人的标准,是依据其创造或破坏的累计净价值,而不是其行为的一个孤立方面。他还观察到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在我们大多数人所从事的活动中,有的活动能创造价值,而有的活动则破坏价值。认识到我们行为的多维性,既关注我们创造的价值,也关注我们带来的伤害,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哪些变化可能最有用。

因此,我们应该把决策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既要充分肯定自己做得好的地方,也要看到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调整。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在后一项任务上花费的时间太少。我们可能需要接受一些行为上的改变,从而让自己变得更加慷慨,愿意为他人的利益做出一定的自我牺牲。当然,除了为他人的利益而做出牺牲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做出更加明智的决定,来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创造更多价值:更清晰地思考,更有效地谈判,关注腐败并采取反腐行动,更清楚地意识到改进的机会。

[1] Behavioral Insights Interview with Max Bazerman — EAGxBoston 2018, April 21,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8TOz 25ctGw.

[2] Max H. Bazerman and Ann E. Tenbrunsel, Blind Spots: Why We Fail to Do What’s Right and What to Do about It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1).

[3] Max H. Bazerman and Ann E. Tenbrunsel, Blind Spots: Why We Fail to Do What’s Right and What to Do about It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1).

[4] Howard Raiffa, The Art and Science of Negotiation (Cambridge, MA: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5] Margaret A. Neale and Max H. Bazerman, Cognition and Rationality in Negotiation (New York: Free Press, 1991); Margaret A. Neale and Max H. Bazerman, “Negotiator Cognition and Rationality: A Behavioral Decision Theory Perspective,”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51, no. 2 (1992): 157–75.

[6] Baruch Fischhoff, “Debiasing,” in Judgment under Uncertainty: Heuristics and Biases, ed. Daniel Kahneman, Paul Slovic,and Amos Tversky (Cambridge, M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422–32; Max H. Bazerman and Don Moore, Judgment in Managerial Decision Making, 8th ed. (Hoboken, NJ: John Wiley, 2013).

[7] Don A. Moore, Perfectly Confident: How to Calibrate Your Decisions Wisely (New York: Harper Business, 2020).

[8] Keith E. Stanovich and Richard F. West, “Individual Differences in Reasoning: Implications for the Rationality Debate,” Behavioral & Brain Sciences 23 (2000): 645–65; Daniel Kahneman, “A Perspective on Judgment and Choice: Mapping Bounded Rationality,” American Psychologist 58 (2003): 697–720.

[9] Daniel Kahneman, Thinking, Fast and Slow (New York: Farrar, Straus& Giroux, 2011).

[10] Richard H. Thaler and Cass Sunstein, Nudge: Improving Decisions About Health, Wealth, and Happines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11] Adapted from Philippa Foot, Virtues and Vices (Oxford:Blackwell, 1978); Judith Jarvis Thomson, “Killing, Letting Die, and the Trolley Problem,” The Monist 59, no. 2 (2011): 204–17; Joshua Greene, The Moral Self (New York: Penguin Group, 2011).

[12] Greene, The Moral Self.

[13] James G. March and Herbert A. Simon, Organizations (New York:John Wiley, 1958).

[14] Joshua Greene, Moral Tribes: Emotion, Reason and the Gap Between Us and Them (London: Atlantic Books, 2013).

[15] Adapted from Philippa Foot, “The Problem of Abortion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Double Effect,” in Virtues and Vice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8); Thomson, “Killing, Letting Die, and the Trolley Problem,” 204–17; Greene, The Moral Self.

[16] Greene, The Moral Self; Fiery A. Cushman, “Crime and Punishment:Distinguishing the Roles of Causal and Intentional Analyses in Moral Judgment,” Cognition 108, no. 2 (2008): 353–80.

[17] Greene, The Moral Self.

[18] Greene, The Moral Tribes.

[19] Foot, Virtues and Vices.

[20] Elizabeth Kolbert, “Gospels of Giving for the New Gilded Age: Are today’s donor classes solving problems — or creating new ones?”The New Yorker, August 20, 2018, https://www.newyorker.com/magazine/2018/08/27/gospels-of-giving-for-the-new-gilded-age.

[21] Jann Hoffman, “Purdue Pharma Warns That Sackler Family May Walk Away from Opioid Deal,” New York Times, September 19, 2019,https://www.nytimes.com/2019/09/19/health/purdue-sackler-opioid settlement.html.

[22] Anand Giridharadas, Winners Take All: The Elite Charade of Changing the World (New York: Knopf,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