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尔夫文集·第一辑(套装共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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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洛卫夫人说她自己去买花。

因为露西已经有活儿干了:要脱下铰链,把门打开;伦珀尔梅厄公司要派人来了。况且,克拉丽莎·达洛卫思忖:多好的早晨啊——空气那么清新,仿佛为了让海滩上的孩子们享受似的。

多美好!多痛快!就像以前在布尔顿的时候,当她一下子推开落地窗,奔向户外,她总有这种感觉;此刻耳边依稀还能听到推窗时铰链发出轻微的吱吱声。那儿清晨的空气多新鲜,多宁静,当然比眼下的更为静谧:宛如波浪拍击,或如浪花轻拂;寒意袭人,而且(对她那样年方十八的姑娘来说)又显得气氛肃穆;当时她站在打开的窗口,仿佛预感到有些可怕的事即将发生;她观赏鲜花,眺望树木间雾霭缭绕,白嘴鸦飞上飞下;她伫立着,凝视着,直到彼得·沃尔什的声音传来:“在菜地里沉思吗?”——说的是这句话吗?——“我喜欢人,不太喜欢花椰菜。”——还说了这句吗?有一天早晨吃早餐时,当她已走到外面平台上,他——彼得·沃尔什肯定说过这样的话。最近他就要从印度归来了,不是六月就是七月,她记不清了;因为他的信总是写得非常枯燥乏味,倒是他的话能叫她记住,还有他的眼睛、他的小刀、他的微笑,以及他的坏脾气;千万桩往事早已烟消云散,而——说来也怪!——类似关于大白菜的话却会牢记心头。

她在镶边石的人行道上微微挺直身子,等待杜特奈尔公司的运货车开过。斯克罗普·珀维斯认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他很了解她,正如住在威斯敏斯特区的紧邻都相互熟悉);她带有一点鸟儿的气质,犹如碧绿的鲣鸟,轻快、活泼,尽管她已五十出头,而且得病以来变得异常苍白了。她待在路边,身子笔挺,等着穿过大街,丝毫没有看见他。

克拉丽莎可以肯定,在威斯敏斯特住过后——多少年了?二十多年了吧——即使置身于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或者深夜梦回时,都会感到一种特殊的寂静,或肃穆的气氛,一种不可名状的停滞,大本钟(1)敲响前提心吊胆之感(人们说,那可能是流感使她心脏衰弱的缘故)。听!钟声隆隆地响了。开始是预报,音调悦耳;随即报时,千准万确;沉重的音波在空中渐次消逝。她穿过维多利亚大街,一面思量:我们都是些大傻瓜。只有老天才知道人为何如此热爱生活,又如此看待生活,在自己周围构造空中楼阁,又把它推翻,每时每刻创造新花样;甚至那些衣衫褴褛的老古董,坐在街头台阶上懊丧之极的可怜虫(酗酒使他们潦倒不堪)也这样对待生活。人们都热爱生活——正因为如此,议会法令也无能为力;这一点,她是深信不疑的。人们的目光,轻快的步履,沉重的脚步,跋涉的步态,轰鸣与喧嚣;川流不息的马车、汽车、公共汽车和运货车;胸前背上挂着广告牌的人们(时而蹒跚,时而大摇大摆);铜管乐队、手摇风琴的乐声;一片喜洋洋的气氛,叮的铃声,头顶上飞机发出奇异的尖啸声——这一切便是她热爱的:生活、伦敦、此时此刻的六月。

眼下正是六月中旬。战争已经结束,不过,还有像福克斯克罗夫特太太那样伤心的人,她昨晚在大使馆痛不欲生,因为她的好儿子已阵亡,那所古老的庄园得让侄儿继承了。还有贝克斯巴勒夫人,人们说她主持义卖市场开幕时,手里还拿着那份电报:她最疼的儿子约翰牺牲了。然而,这一切总算过去了,感谢上帝——结束了。眼下正逢六月。国王和王后都安居在宫中。虽然为时过早,到处都已响起赛马奔腾的得得声,板球拍的轻扣声。洛兹、埃斯考特、雷尼莱,以及所有这类娱乐场,都隐没在灰蒙蒙、蓝幽幽的晨雾中,恰似柔软的织网,把它们全都笼罩,而随着白天的降临,雾将消失,娱乐场的草坪与场地上会出现驰骋的赛马,足尖刚碰着地便纵身跳跃;还有飞奔的小伙子,以及身穿透明纱衫、嬉笑的姑娘们,她们尽管通宵跳舞,可此刻已牵着毛茸茸的、怪模怪样的狗儿,让它们到户外溜一圈呐。即使在这样的时刻,那些拥有遗产的谨慎的老寡妇也乘着汽车,飞快地去干神秘的差使;老板们则在橱窗里摆弄人造首饰和钻石,古色古香的碧绿胸针镶嵌在十八世纪式样的底座里,分外可爱,足以吸引美国佬(可是她必须节约,不能随便为女儿伊丽莎白买珠宝);不过,她自己也喜欢这些东西,对它们怀有可笑而真挚的热情,因为她属于这一切,她的祖先在乔治王朝的宫廷里当过大臣,她自幼便生活在珠光宝气之中,并且,今晚她将举行宴会,戴上珠翠宝饰,闪耀着炫目的光芒。但奇怪的是,当她走进公园时,只觉得一片沉寂,薄雾,嗡嗡声;欢乐的鸭子悠然嬉水。胸前有袋囊的鸟儿摇来摆去;可迎面来的是谁呢?那人背朝着行政大楼,走过来,手里拎着盖有皇室纹章的公文递送箱,恰如其分,原来是休·惠特布雷德,她的老朋友——可敬可爱的休!

“早上好,克拉丽莎!”休一本正经地说,其实他俩从小便相识了。“你上哪儿去?”

“我喜欢在伦敦漫步,”达洛卫夫人答道,“说真的,这比在乡下溜达有意思呢。”

惠特布雷德一家刚到伦敦,他们是来看病的——真不幸。别人进城是为了看电影,听歌剧,带女儿出来见见世面;他们一家却是来“看医生”的。不知有多少次,克拉丽莎曾到私人疗养所里去探望伊芙琳·惠特布雷德。敢情伊芙琳又病了?伊芙琳很不舒服,休说道,一面撅撅嘴,或挺出他那衣冠楚楚、仪表堂堂、倜傥非凡的身躯(他的衣着总是过分讲究,也许因为他在宫廷当个小吏,不得不这样呢),暗示他的妻子身上虽有些不适,但并不严重;作为一个老朋友,克拉丽莎·达洛卫不必他讲明,就能心领神会。哦,当然,她确实懂他的意思;真不幸;她心里涌起一阵姊妹般的感情,却又莫名其妙地想到自己的帽子,兴许不适合清晨戴吧?因为休总是使她有这种感觉,当他匆匆向前走去,过于彬彬有礼地抬一下帽子,并且肯定地对她说,她看上去像个十八岁的姑娘呢;又说,他一定来参加今晚的宴会,因为伊芙琳要他务必赴会;不过,他可能稍微晚些到场,因为要先带吉姆的孩子去参加宫廷晚会哩;——在休的身旁,她总感到有些局促不安,有点儿女学生气;不过对他颇有好感,因为跟他相识已久,而且确实认为,按他的路子来说,不失为好人;然而,理查德几乎被他气得发疯;至于彼得·沃尔什嘛,他至今还对她耿耿于怀,因为她喜欢休。

她的眼前浮现出布尔顿的一幕幕情景——彼得大发雷霆;休当然决不是彼得的对手,却也并非彼得认为的十足的低能儿,绝对不是傻瓜。当初他母亲要他放弃打猎,或者要他带她上巴斯(2)去,他二话没说就照办了,他的确并不自私;至于彼得讲的那些话,譬如说休既无心肝,又无头脑,只有英国绅士的派头与教养等等,那不过是她亲爱的彼得最坏的表现;有时候,彼得简直叫人难以忍受,没法相处;然而,像这样的早晨,跟他一起散步却是十分愉快的。

(六月的气息吹拂得花木枝叶繁茂。在平姆里科(3),母亲们在给孩子喂奶。电讯不断从舰队街(4)送往海军部。闹哄哄的阿灵顿街和皮卡迪利大街,似乎把公园里的空气都熏暖了,树叶也被烘托起来,灼热而闪烁,飘浮在克拉丽莎喜爱的神圣而活力充沛的浪潮之上。跳舞呀,骑马呀,她全都热爱。)

她和彼得好像已离别了几百年,她从不给他写信,而他的来信也枯索乏味。但是,她会忽然想到,倘若他此刻在她身旁,他会说些什么呢?——有些日子和情景会使她静静地思念他,回忆中已没有昔日那种怨愤,这可能由于她真心待人吧。她想起,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她和彼得散步到圣詹姆士公园(5)的中心——确实如此。不管天气多么美好,树木花草多么青翠,穿粉红衣裙的小女孩多么可爱,彼得却一概视而不见。要是她叫他把眼镜戴上,他也会照办,并且看上一眼。可是,他的兴趣在于世界的动态:瓦格纳(6)的音乐、蒲柏(7)的诗、永恒的人性,以及克拉丽莎本人灵魂中的缺陷。他把她骂得多厉害啊!他俩争论得多激烈!他说她会嫁给一个首相,站在楼梯顶上迎接宾客。他称她为地地道道的主妇(她曾为此在卧室里哭泣),还说她天生具有这种平庸的气质嘛。

眼下,她依然感到自己在圣詹姆士公园和彼得争论,依然认为她没嫁给彼得是对的——确实很对。因为一旦结了婚,在同一所屋子里朝夕相处,夫妻之间必须有点儿自由,有一点自主权。这,理查德给了她,她也满足了理查德。(譬如,他今天上午在哪儿?在什么委员会吧,她从不过问。)然而,跟彼得一起非得把每件事都摊开来,这令人难以容忍。当两人的关系发展到那一天,在小花园喷泉边出现了那个场面时,她不得不与他分手了。要不然,她深信他俩都会毁掉,双方全得完蛋。尽管如此,多年来她私下里忍受了这份悲伤和苦恼,犹如利箭钻心。继而是那可怕的时刻,有人在一次音乐会上告诉她,彼得结婚了,女方是他在去印度的船上相识的。她永远忘不了这一切。彼得曾责备她冷酷无情、一本正经。她永远不能理解他的爱,而那些印度女人看来是理解的——那些愚昧、标致、脆弱的傻瓜。她对他的同情压根儿是浪费,因为他向她强调,他过得很快活,虽然他没有做成一件他俩谈论过的事,他的一生都是失败,这一点仍然叫她生气。

她不觉已走到公园门口,停留了一会儿,望着皮卡迪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公共车辆。

现在她不愿对世界上任何人说长道短。她感到自己非常年轻,却又难以形容地老迈。她像一把刀子,插入每件事物之中,同时又置身局外,袖手旁观。她看着过往的出租车,内心总有远离此地,独自去海边的感觉。她总觉得,即使活一天也极危险,倒并非由于她认为自己聪敏过人。丹尼尔斯小姐只教给她们一点肤浅的知识,她真不明白自己怎么凭这点儿学问生活过来的。实际上她一窍不通,不懂语言,也不了解历史。现在,除了在床上读回忆录之外,她几乎什么书也不看;而所有这些,过往的车辆等,却令她万分神往。她不愿议论彼得,也不愿对自己下这样那样的定论。

当下,她向前走去,心想,她唯一的天赋是,几乎能凭直觉一眼识透别人。如果让她和另一个人同处一室,直觉会使她生气或满意。德文郡大楼、巴思大楼、那幢装饰着白瓷鹦的大楼,她曾看见它们灯火通明,她还记得西尔维亚、弗雷德、萨利·赛顿——那么多的人呵!她曾经通宵达旦跳舞;尔后望着四轮运货马车缓缓地经过,向市场驶去;她驱车穿过公园回家。她还记得,有一次在海德公园的S形湖里投入一先令镍币。但这样的事,人人都记得住。她喜欢的是此时、此地、眼前的现实,譬如坐在出租马车里的那个胖女人。她向邦德街走去,扪心自问:她必然会永远离开人世,是否会觉得遗憾?没有了她,人间一切必将继续下去,是否会感到怨恨?还是欣慰,想到一死便可了结?不过,随着人事沧桑,她在伦敦的大街上却能随遇而安,得以幸存,彼得也活过来了,他俩互相信赖,共同生存。她深信自己属于家乡的树木与房屋,尽管那屋子又丑又乱;她也属于那些素昧平生的人们;她像一片薄雾,散布在最熟悉的人们中间,他们把她高高举起,宛如树木托起云雾一般,她曾见过那种景象。然而,她的生活,她自身,却远远地伸展。此刻,她向海查德书店橱窗里张望时,心里憧憬什么?试图追忆什么?当她吟诵着打开的书上的诗句:

不要再怕骄阳炎热,

 也不怕隆冬严寒;(8)

是什么乡村拂晓的景象在她心中闪现?最近世界经历的创伤使男男女女都满含泪水。它带来眼泪和悲痛,勇气和韧性,以及毅然挺立、坚贞不屈的态度。例如,她最敬仰的贝克斯巴勒夫人主持义卖开幕,就是一个明证。

橱窗里还陈列着《乔罗克斯远足嬉游录》(9),还有《浸过肥皂的海绵》,阿斯奎斯伯爵夫人(10)写的《回忆录》,以及《尼日利亚捕猎记》,每本书都打开着。店里的书多极了,但似乎没有一本适宜给疗养院里的伊芙琳·惠特布雷德带去。找不到什么书可以让她高兴,使这个异常干瘪瘦小的女人,在克拉丽莎走进房间的时候,露出哪怕只是一刹那亲切的表情,随后开始闲谈,关于妇女病等,谈个不停。她多么渴望使人们一见她进来就高兴啊!克拉丽莎这样思忖着,又转身折回邦德街。她心里又泛起烦恼,因为做一件事非得为他人是愚蠢的。她宁愿像理查德那样,纯粹为自己办事。她一面等着穿过街,一面想,她有一半时间不单是为了把事情做好,而是为了使人们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她知道这是愚蠢之极的表现(这当儿警察举手示意可以通行了),因为任何人一刻都没有接受她的诱导。要是她能重度人生,那多好呵!甚至还能改变自己的面目呢!她思索着,踏上了人行道。

首先,她会长得像贝克斯巴勒夫人,有一双美丽的眼睛,黑皮肤,犹如皱褶的皮革。她会像贝克斯巴勒夫人一样慢条斯理,举止庄重,身材高大,像男人一般对政治有兴趣,在乡下有一幢邸宅;极其高贵,极其真诚。可是,她的容颜恰恰相反,瘦削的身材,令人发笑的小脸蛋儿,鹰钩鼻子。诚然,她能使自己显得很体面;她的手和脚都很美,穿戴也挺入时,尽管她花钱不多。但是,近来她这个身躯(当下她停住,看一幅荷兰画),以及它的各种功能似乎不复存在——丝毫不存在。她有一种极为荒诞的感觉,感到自己能隐身,不被人看见,不为人所知;现在再也没有婚姻,也不再生儿育女,剩下的只是与人群一起,令人惊异而相当庄严地向邦德街行进。如今她是达洛卫夫人,甚至不再是克拉丽莎,而是理查德·达洛卫夫人。

邦德街使她着迷,旺季中的邦德街清晨吸引着她:街上旗帜飘扬,两旁商店林立,毫无俗气的炫耀。一匹苏格兰花呢陈列在一家店铺里,她父亲在那里买衣服达五十年之久;珠宝店里几颗珍珠;鱼店里一条冰块上的鲑鱼。

“这就是一切,”她望着鱼铺子说,“这就是一切。”她重复说着,在一家专营手套的店家前伫立片刻。战前,人们可以在那儿买到几乎完美的手套。她叔叔威廉以前常说,要知道一个女人的人品,只需看她穿什么鞋、戴什么手套。大战中期的一个早上,他在床上寿终正寝。他曾说:“我活够了。”至于手套和鞋子嘛,她尤其喜欢手套,可是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伊丽莎白,却对两者都毫不在意。

简直一点不感兴趣。她一边想,一边继续沿邦德街往前走,进入一家花店。每逢她举行宴会,那家店总为她准备好鲜花。伊丽莎白最爱的其实是那条狗。今天早晨,屋子里到处都闻到一股柏油味儿。不过,可怜的狗格里泽尔总比基尔曼小姐好些,她宁可忍受狗的坏脾气和柏油味,以及其他种种缺点,总比关在闷热的卧室里,枯坐着念祈祷书强!没有什么比这更糟了,她想这么说。但是,正如理查德说的,这也许只是每个女孩子都得经历的一个阶段吧,也许女儿堕入情网了。可是,为什么偏要爱上基尔曼小姐呢?诚然,基尔曼小姐受过不公平的待遇,人们应当谅解她;理查德说她很能干,具有清晰的历史观念。不管怎样,她和伊丽莎白如今是形影不离。自己的女儿伊丽莎白上教堂去领受圣餐,而且她毫不在乎衣着,也不注意该怎样对待来赴午宴的客人。宗教狂往往令人冷漠无情(对大事业的信仰也如此),使感情变得麻木,这是她的体会。就拿基尔曼小姐说吧,她肯为俄国人干任何事情,也愿为奥地利人忍饥挨饿,可在暗地里却尽折磨人。她那么麻木不仁,老穿着那件绿色雨衣,年复一年总穿着那件衣服;她身上淌满汗水;只要她在房里待上五分钟,就会让你感到自己的低贱和她的优越。她那么贫困,你却那么富裕;她住的是贫民窟,家中没有靠垫,没有床,也没有小地毯或任何类似的东西。她整个灵魂都因怨天尤人而发霉了。大战期间,她被学校开除了——真是个贫苦、怨愤、不幸的女人啊!其实,人们恨的倒不是基尔曼个人,而是她代表的那种观念。当然,其中必定掺杂了许多并非基尔曼小姐的因素。在人们心目中,她已经变成一个幽灵,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就是骑在我们身上,吸干我们一半血液的幽灵、统治者、暴君;因为毫无疑问,假如再掷一下骰子,把黑白颠倒一番,她兴许会爱上基尔曼小姐了!不过,今生今世不可能了。不行。

然而,她心中有一个凶残的怪物在骚动!这令她焦躁不安。她的心灵宛如枝叶繁茂的森林,而在这密林深处,她仿佛听到树枝的哔剥声,感到马蹄在践踏;她再也不会觉得心满意足,或心安理得,因为那怪物——内心的仇恨——随时都会搅乱她的心,特别从她大病以来,这种仇恨的心情会使她感到皮肤破损、脊背挫伤,使她蒙受肉体的痛楚,并且使一切对于美、友谊、健康、爱情和建立幸福家庭的乐趣都像临风的小树那样摇晃,颤抖,垂倒,似乎确有一个怪物在刨根挖地,似乎她的心满意足只不过是孤芳自赏!仇恨之心多可怕呵!

要不得!要不得!她在心中喊叫,一面推开马尔伯里花店的旋门。

她挺直颀长的身子,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前走去;皮姆小姐立刻上前招呼。这位女士天生一张纽扣形的脸,双手老是通红,好像曾经捧了鲜花浸在冷水里似的。

这儿是鲜花的世界:翠雀、香豌豆、一束束紫丁香,还有香石竹,一大堆香石竹,更有玫瑰、三尾鸢,啊,多可爱——她就站着与皮姆小姐交谈,一面吮吸这洋溢着泥土气息的花园的清香。皮姆小姐曾得到她的恩惠,因而觉得她心肠好;确实,好多年以前,她就是个好心人,非常和善;可是今年她见老了。她在三尾鸢、玫瑰和一簇簇摇曳的紫丁香丛中,眯着眼睛两边观望,贪婪地闻着那令人心醉的芳香,领略着沁人心脾的凉爽,驱散了刚才街头的喧闹。过了一会,她睁开双目:玫瑰花儿,多么清新,恰似刚在洗衣房里熨洗干净、整齐地放在柳条盘中的花边亚麻织物;红色的香石竹浓郁端庄,花朵挺秀;紫罗兰色、白色和淡色的香豌豆花簇拥在几只碗中——仿佛已是薄暮,穿薄纱衣的少女在美妙的夏日过后,来到户外,采撷香豌豆和玫瑰,天色几乎一片湛蓝,四处盛开着翠雀、香石竹和百合花;正是傍晚六七点钟,在那一刻,每一种花朵——玫瑰、香石竹、三尾鸢、紫丁香——都闪耀着:白色、紫色、红色和深橙交织在一起;每一种花似乎各自在朦胧的花床中柔和地、纯洁地燃烧;哦,她多喜爱那灰白色的小飞蛾,在香水草四周,在暮色中的报春花四周飞进飞出!

她和皮姆小姐顺着一个个花罐走去,精心挑选花朵;她喃喃自语:那憎恨的心思真要不得,要不得——声音越来越轻柔,恍惚这种美、这芬芳、色彩,以及皮姆小姐对她的喜爱和信任汇合成一股波浪,她任凭浪潮把自己浸没,以征服她那仇恨之心,驱走那怪物,把它完全驱除;这种想法使她感到超凡脱俗,正在这时——砰,街上传来一下枪声似的响声!

“天哪,那些汽车真糟糕。”皮姆小姐走到窗前张望,又走回来,手里捧满香豌豆,脸上浮现出歉疚的微笑,仿佛那些汽车和爆破的车胎都是她的过错。

一辆汽车停在正对马尔伯里花店的人行道上,就是它发出那巨大的爆炸声,把达洛卫夫人吓了一大跳,又使皮姆小姐走到窗前并为之抱歉。过往的行人自然也止步谛视,刚巧看到装饰着淡灰色陈设的车内露出一位头号要人的脸,随即有一个男子的手把遮帘拉下,只留下一方淡灰色。

然而顷刻之间,谣言便从邦德街中央无声无形地向两边传开,一边传到牛津街,另一边传到阿特金斯街上的香水店里,宛如一片云雾,迅速遮住青山,仿佛给它罩上一层面纱;谣言确实像突如其来的庄重和宁静的云雾,降落到人们脸上。瞬息之前,这些人的面部表情还各自不同,可是此刻,神秘的羽翼已从他们身旁擦过,他们聆听了权威的声音,宗教的圣灵已经显身,她的眼睛紧紧地蒙着绑带,嘴巴张大着。但是,没有人知道究竟看到的是谁的面孔。是威尔士王子?是王后?还是首相?是哪个人的面孔呢?谁也说不上。

埃德加·J.沃基斯的手臂上套着他惯用的一卷铅管,用别人听得见的声音,以幽默的口吻说:“休(首)相大人的机(汽)车嘛。”(11)

赛普蒂默斯·沃伦·史密斯听到了他的话,同时发现自己被挡住了。

赛普蒂默斯·沃伦·史密斯大约三十上下,长着个鹰钩鼻子,脸色苍白,穿着旧大衣和棕色鞋子;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现畏惧的神色,连陌生人见了这种眼光也会感到畏惧呢。世界已经高举鞭子,它将抽向何方?

一切都陷于停顿。汽车引擎的嗒嗒声犹如脉搏,在人的周身不规则地跳动。太阳变得分外炎热,因为那辆汽车就停在马尔伯里花店的窗外。敞顶公共汽车上层的老太太们都撑起了黑色遮阳伞;时而这边一把绿伞,时而那边一把红伞,绷的一声轻轻撑开。达洛卫夫人臂弯里捧满香豌豆走到窗前,皱起粉红色小脸向外张望,想知道出了什么事。人人都注视那辆汽车,赛普蒂默斯也在看。骑自行车的男孩都跳下车。交通车辆越积越多。而那辆汽车却放下遮帘停在街头。赛普蒂默斯思忖:那帷帘上的花纹很怪,好像一棵树。他眼前的一切事物都逐渐向一个中心凝聚,这景象使他恐怖万分,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就要发生,立刻就会燃烧,喷出火焰。天地在摇晃,颤抖,眼看就要化成一团烈火。是我挡住了路,他想。难道人们不是在瞅他,对他指指点点吗?难道他不是别有用心地占住了人行道,仿佛在地上生了根吗?可是,他的用心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