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日里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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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传统节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千百年来,发挥着丰富生活、凝聚人心、传承文化、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缓释心理压力、满足情感需求等多种作用,是民族生活的时间制度和社会大众的精神家园。

中华传统节日是由多个节日单体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这些节日单体彼此之间相互联系,却又各有其时,各有其史,各有其俗,各有其性,并以特有的方式协调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当然,这些节日在社会生活中的受重视程度不一,地位也有所不同。时在公历4月5日前后的清明节,无疑具有重要的地位,是中华传统节日体系中的一个大节。

清明兼具节气与节日的双重身份。作为节气,早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作为节日则形成于唐朝。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清明节拥有了十分丰富的习俗活动,并随着时代变迁继续传承发展。其中既有扫墓祭祖等仪式活动,又有踏青、拔河、荡秋千、放风筝等娱乐活动,还有祀蚕神、饭牛、植树等与农事有关的习俗活动。这些活动蕴涵着中国人对于生命本身以及生命个体与自然、社会、民族、家族、家庭之关系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可以大致概括为感恩情怀、生命意识与应时精神三个方面。

一 生身不忘宗,千里赶上坟——感恩情怀

感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知恩,即一个人能够从内心意识到并记住他者对于自己的恩惠和帮助,并由衷生发出感谢之情;二是图报,即有回报别人恩惠的心愿和责任感,并努力体现于实际行动上。古人云:“知恩图报,善莫大焉。”知恩图报,是人间最大的善行。知恩报恩的思想,是人类社会最值得提倡的伦理道德思想。

感恩之所以重要,根本上在于人既是一个由父母生养的血肉之躯,又是一个社会性的人,他从属于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社区、一个社会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若要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生活,首先要从它从属的组织、群体里获得一定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也即一定要受惠于某个组织或某个组织中的个人。得到恩惠,就要回报,只有形成受恩与回报的良性循环,个体才能与他人建立起良好的互助合作关系,社会才能有序和谐地运行。当然,感恩不止于人对人、对社会组织的感恩,人还要感恩自然。因为正是从自然界,人类获取了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我国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了知恩图报的思想,此后代代相传,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这种思想的外在表现之一,就是祭祀的盛行。在我国传统社会,祭祀的最主要目的在于感恩,应该受到祭祀的,是那些有功于民的、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有开国功勋的、能够抗御大灾害的、保卫百姓不受祸患的人物,是人民赖以识别四季的“日月星辰”和作为人民用度来源的“山木川谷丘陵”。如《礼记·祭法》中所说:“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在这里,祭祀就是祭祀者对祭祀对象心存感激之情并以献祭方式进行回报的仪式。知恩图报思想的外在表现之二,就是人们极力赞扬那些知恩报恩的人或物,对忘恩负义之徒则进行无情的鞭挞。我国许多民间传说、故事、戏曲都是围绕着施恩报恩展开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者多获益,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者必受惩。从某种意义上说,与清明节有关的介子推传说,也是这一思想下的产物。

在节日期间对天地自然和有功之人进行祭祀,在我国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如果说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春分朝日、秋分夕月、仲秋报社,主要是感恩天地自然的话,那么清明节的扫墓祭祀,就主要是对有功之人的感恩。

众所周知,生命个体的存在是享受生命、营造生命价值的前提和基础,而这个存在来源于父母。“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因此,对一个生命个体而言,最大的有功之人是父母,所以父母之恩,恩重如山。对于父母的恩情,子女需要用“孝”来报答。在儒家思想里,孝就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清明扫墓(上坟)是“祭之以礼”。人们在清明节期间用祠堂祭拜、坟前祭拜、培修坟墓、烧纸钱、奉鲜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去世父母的感恩之情。当然,父母的生命也是有来自的,所以清明时节不仅要祭祀自己的父母,还要祭祀列祖列宗。家族合祭,是对于血缘祖先的共同感恩。

然而,一个人若想在社会上幸福地生活,除了具备生命这个最基本的条件之外,还要拥有生产的技能,生活的知识,发现、领悟美的能力以及相对安定的社会秩序等,而这些的获得,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我们的前人。他们是民族和国家历史的创造者,民族和国家尊严的维护者,我们是在主要由他们创造、传承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中安身立命并实现自我价值的,所以他们也是感恩的对象。“报本崇初祖,数典颂轩辕。”清明节对黄帝、炎帝等人类始祖或人文始祖的祭祀,对革命先烈以及介子推、李冰、诸葛亮、戚继光等具有高风亮节或为国家、地方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的缅怀,同样是感恩情怀的动人释放。

人活在世上,应该懂得感恩,应该有感恩情怀。感恩情怀会将一个人导向对他人的尊重、关爱和宽容,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共荣。然而,感恩情怀并非生而有之,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后天的培育。清明节以其特有的祭扫活动,将生者周期性地置于和先人共处的情境之中。“生身不忘宗,千里赶上坟。”在千里赶上坟的路途中,在先人的坟墓前,一个人总会重新回想记忆起所受到的恩惠,并由此激发、强化了报答之心。所以,清明节的扫墓活动,不仅是感恩情怀的体现,还是培育感恩情怀的重要时机。

二 慎终追远、珍爱生命、敢于担当、追求不朽——生命意识

生命意识是每一个现存的生命个体对生命的自觉认识,其中包括生存意识、安全意识和死亡意识等。“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螣蛇乘雾,终为土灰。”人类也难以逃脱死亡的厄运。个体的生命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划定了生命的起点,经历一段时间的滑动后,最终走向死亡。个体生命有死有生,生死异处,这是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的生命现实。基于这个现实,传统社会的中国人表现出的不是悲观消极而是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其一,他们看重生存价值,认为生命短暂而宝贵,必须珍爱生命。其二,尊重逝去的生命,慎终而追远。其三,努力超越生命的短暂,追求生命的不朽。这些关于生命的基本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清明节习俗活动的生成,并在清明节习俗活动中得以显现。

中国人珍爱生命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积极享受生活之乐,欣赏生命之美。踏青是清明节非常重要的习俗活动。此时,大江南北已是生机盎然。溪畔枫杨的爆芽,河边柳枝的抽绿,园里红杏的初绽,筑巢燕子的呢喃,都召唤着人们投入大自然的怀抱,走出家门,踏青郊游。踏青是对自然生命的热切关注,是对新生命的礼赞,是对生命之美的欣赏,同时具有养护生命的作用。民间的许多说法,如“佬小踏青,耳聪目明”“老人踏青,返老还青”等,正是对踏青养生作用的艺术化概括。清明节的其他活动,如荡秋千、放风筝、斗鸡、踢球、踢毽子等,同样是对生命力的展现和张扬。杨柳、花树以及荡秋千、放风筝、踢毽子的人们,更共同构成一幅美丽的生命图景,一如唐朝诗人韦庄的那首诗所写:“满街杨柳绿丝烟,画出清明二月天。好是隔帘花树动,女郎撩乱送秋千。”

中国人珍爱生命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呵护新生,对于新生命、新成员表现格外的关爱和重视,积极为其被家庭、社会所接纳创造条件。比如晋南过清明节给孩子蒸“指望馍”,表示对新生命的期望和祝福。在广东翁源,清明节有分祭肉的习俗,一般是每个男丁四两或半斤猪肉。但有谁家新生了儿子,并登入族谱,第一次祭祖可得一斤猪肉,叫作“新丁肉”。

人的一生不仅包括有尊严地生,也包括有尊严地死和死后被有尊严地对待。中国人不仅珍爱活着的生命,而且尊重逝去的生命,慎终而追远。在“生,祭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要求中,我们看到的其实不仅是对前人的感恩,也是对逝去生命的尊重。清明节的祭祖和祭先贤、革命烈士,既是对他们功业的感谢与思念,也包含有对生命本身逝去的怀念与伤悼。值得注意的是,清明节扫墓所祭不仅是具有血缘关系的祖先和那些为国家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之人,一些没有后代的普通逝者也会受到若干礼遇。比如在广东始兴,人们会集资买纸祭无祀之鬼,俗名“醮野墓”。在浙江云和,人们以祭扫孤魂为好事,故有“若要富,扫古墓”之说。而自明清以来,国家规定各府、州、县专门设立厉坛,每年清明日、七月望日、十月朔日都要致祭,举办“三巡会”。这虽然有防止厉鬼(无祀之鬼)祸害百姓、以为民患的考虑,但也体现了一种普遍的终极关怀。

生命是美好的,保持生命持久的鲜活,是许多中国人一直不变的努力。我国历史上有许多化生神话,就是先民们对生命与死亡问题的象征性解释,其中蕴含的是一种强烈的否定生命有限肯定生命无限的永生意识。然而化生毕竟是一种神话,秦皇汉武所苦苦寻求的长生不老之药也并不存在,然而中国人还是顽强地保持着生命可以延续以至不朽的信念,并积极寻找实现的路径。重要的路径之一便是血脉的传递。这使得中国社会特别注重家族的人丁兴旺以及子孙对祭祖扫墓仪式的参与。“有后人,挂清明,无后人,一光坟。”清明是否有人扫墓成为判定生命是否延续的一个标准。重要的路径之二,便是从事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事业。一个人的肉身虽然不再存在,但是他或因为高尚的品德,或因为拯厄除难的功业,或因为提出了重要的观点学说而被后人铭记在心、彪炳史册,同样可以永垂不朽,实现对有限生命的无限超越。这使得中国人又具有较强的生命担当意识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牺牲精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所表达的正是这样的生命意识。清明节对先贤、革命先烈的祭扫怀念,是感恩,也是对这种生命意识的肯定与赞扬。

珍爱生命、慎终追远、敢于担当、追求不朽的生命意识在清明节的习俗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而对清明节众多习俗活动的参与,则是一种自然的生命意识教育过程。清明节,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扫墓让生者在当下想起死者,意识到在连绵不绝的生命链条上,自己只是其中的一环。清明节,还是对死亡和生命的并置,它将“向死而生”的矛盾赤裸裸摆开了给人看。相信任何一个面对坟土墓碑的正常人都不会无动于衷:“该怎样活着”必然成为他的追问。宋朝人高翥有首著名的《清明日》诗:“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日出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描写了他目睹清明节景物后对生命的思考,他的答案是“人生有酒须当醉”,而这正是珍爱生命、享受生命的诗意表达。清明节,还是对普通死亡和高尚死亡的并置,普通逝者得到怜惜,高尚逝者得到咏赞。面对着“烈士丰碑何巍峨,空中荡漾红旗歌。长垂塞上风云占,民族精英永不磨”的咏赞,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以及生命担当意识也会在一个人心中油然而生。

三 赞天地之化育,辅万物之自然——应时精神

中国人讲究顺天应时,循时而动。这个时,是指时间,但不是简单的物理时间,而是被做了段落划分和属性赋予的文化时间。对此,《礼记·月令》中已有明确的表述。在这里,天象、物候、人事被统一组织到一个井然严密的时间秩序之中。时间被按月份划分为前后相续、依次出现又周期性循环的不同段落,天空中日月星辰的运转、位置的变化与大地上的草木荣枯、风雪雨霜、鸟飞南北、虫振虫伏,则成为时间段落推迁往复的具象表征;每个时间段落都被赋予了特殊的属性,各有其帝,各有其神,各有其虫,各有其音,各有其数,各有其味,各有其臭,各有其祀。按照顺天应时、循时而动的原则,人们要根据时间的属性和自然万物的特点来安排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决定自己所当为和所不当为的事情,从而在人与自然之间达成一种和谐。顺天应时、循时而动,既意味着人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应外部环境;又意味着人要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行为赞天地之化育,辅万物之自然,另一方面又借助自然之力来实现自身的圆满。清明节的诸多习俗活动体现了中国人的应时精神。

首先是尊重自然规律,不误农时。清明节正是春耕春种、养蚕采茶的大好时节。此时我国不少地方都有与农事相关的习俗活动,如前面所述占岁、饭牛、制茶、祭蚕神、轧蚕花、禳白虎、请蚕猫,等等,都有因时制宜的内涵。至于清明农谚,更揭示了人们对不误农时的要求。

其次是通过一些活动赞天地之化育,辅万物之自然。清明节有时在仲春之月(农历二月),多数在季春之月(农历三月),总之是个春天的节日。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春天的特性是“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天地俱生,万物以荣”,身处春天的人就要在行动上与春天的特性保持一致,并有所助益。而像放风筝、荡秋千、镂鸡子、斗鸡子、斗鸡、踢毬、拔河等清明节的习俗活动,都具有运动、竞斗色彩,它们的举行,是对“生气”的抒发,是对阳气的襄助。

再次,借助自然之力以实现自身的圆满。这可以清明节的插柳、戴柳习俗为例。杨柳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旺盛的生殖力;又发芽早。插柳、戴柳的目的,正是为了满足民众通过与柳的接触将其繁殖力和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从而强化自身生殖力、生命力的强烈欲求。民谚云“今世戴杨柳,下世有娘舅”“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胡不踏青,又过清明,胡不戴柳,须臾黄耇”,都将柳与人们对延续生命的欲求联系了起来。而清明节的食俗,如享用可以补阳气、益精气、强筋骨的鸡蛋、春饼、乌饭、青团等节令食品,同样被相信具有祛病强身、延年益寿的重要作用。

清明节蕴涵的感恩情怀、生命意识和应时精神,体现了对自然万物的尊重和关爱,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对自我的尊重和关爱。过好我们的清明节,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