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面解释或隐喻解释?
《蒂迈欧篇》包含了一个自柏拉图去世以来争讼了2000多年而未果的悬案:匠神的造世或宇宙的生成的描述,是实有其事,还是仅仅是一种文学手法?或者说,我们究竟应该从字面上(literally)去理解这个故事以及造世过程的各个步骤——在时间的开端,匠神真的如此这般造过这个宇宙?还是应该仅仅作隐喻的解释(metaphorical interpretation),亦即把柏拉图眼里作为永恒存在的自然宇宙的那些根本原理描述为一个审慎的制造过程,只关心既存宇宙的根本原理而无视它是否永恒?
最早的柏拉图学者在此问题上分成了截然对立的两派。亚里士多德在其对柏拉图宇宙生成论的批判中自始至终从字面上看待《蒂迈欧篇》,并且认为世界在时间上的开端、宇宙灵魂和时间等等都是柏拉图本人的真实意谓;他的学生塞奥弗拉斯特(Theophrastus)、整个逍遥学派,以及柏拉图主义者中间的普鲁塔克(Plutarch)和阿提库斯(Atticus)都赞成这种“字面解释”。
“隐喻解释”自柏拉图生前学园以来即成一强大的传统,斯彪西波和克塞诺克拉底明确表示柏拉图本人从未有过所谓的“最初时刻”的想法,他之所以提及“时间”和“天宇”的“开端”,只是为了“便于教导”而已;克塞诺克拉底最杰出的学生、《蒂迈欧篇》最早的注释者克兰托也持同样的观点。实际上,迄至普罗提诺(Plotinus)时代的几乎所有柏拉图主义者都信奉这种解释。
20世纪以来这一解释的冲突依然持续不断,它实际上成了任何准备面对《蒂迈欧篇》的人必须首先正视的问题,由此在现代学者中构成了两大阵营。[31]《蒂迈欧篇》最晚近的权威英译者泽尔(Zeyl)将双方的基本主张作了一一对应的分列式概括。他认为那些偏爱对造世论作隐喻解释的人主要是因为他们觉察到字面解释存在如下困难:
(1)柏拉图赋予他的故事某些修饰语,特别是说他的论述仅仅是“eikos logos/likely account/可能的论述”或“eikos Muthos/likely myth/可能的神话”[32](29d2),他告诉我们不要指望这些论述是“彻底自洽、完全准确的”(29c5-7)。这表明这个故事只是隐喻,不应该从字面上去理解。此外,柏拉图在整个对话中频繁警告不要过于严苛地对待他的造世故事。
(2)故事的某些要素显然是神话性的,如果作字面解读,必然产生荒谬的结果。例如,我们显然不该追问合成灵魂所用的大盆是由什么东西做成的(41d),或者,是/恒在、同一、差异的诸部分如何可能在那里、如何可能按比例被混合在一起又被分割(35a以下)。另外,在应该作字面解释的文本和应该作隐喻解释的文本之间似乎没有任何清晰的界线。结果,匠神的形象在柏拉图的框架中最好被理解为象征而非旨在代表一个独立的实在;他可以被还原为柏拉图论述中的其他因素之一,诸如宇宙灵魂(或至少是宇宙灵魂的理性部分),某几个理念或某一个理念,如“善之理念”或“理性之理念”。
(3)柏拉图把匠神呈现为从先在的浑沌状态建构出一个宇宙。如果我们从字面上理解这一“前宇宙”状态,那么我们势必要承认时间先于宇宙的生成、先于时间本身的生成而存在,而这显然是荒谬的。
(4)在《蒂迈欧篇》中,柏拉图把宇宙灵魂和个体灵魂再现为制造出来的东西;但是在别处,比如《斐德罗篇》里,他主张灵魂是不被制造的。这是个不可容忍的矛盾;但通过隐喻地解读灵魂的“制造”就可以消解这一矛盾。
(5)在别处,例如《斐德罗篇》和《法律篇(Laws)》中,柏拉图主张灵魂是运动的本源;但在《蒂迈欧篇》中,有种运动不是由灵魂肇始的:接受器及其前宇宙内容的游移盲动。如果不从字面上去理解这一处境,那么这一矛盾也是可以消解的。
泽尔认为,执着于隐喻解释的学者们通常采用一种类似于“归谬”的方法,找寻文本中可能出现的诸如“时间前的时间”、动力因(宇宙灵魂)生成之前的“运动”等自相矛盾的说法,或者用其他对话的观点来论衡《蒂迈欧篇》某些描述的虚妄性,从而否定“字面的解释”的可能性;他们认为这些矛盾是作为思想家的柏拉图所不可能意识不到的,也不会容忍的。既然隐喻地解读《蒂迈欧篇》就会化解这些矛盾,那么我们就应该假定柏拉图希望以这种方式去解读《蒂迈欧篇》的造世论。对此,字面解释的倡导者们作了如下回应:
(1)柏拉图的修饰语,特别是他把蒂迈欧的论述称为“可能的(likely)”并不为消解神话提供许可证。相反,既然柏拉图强调这论述“比任何其他都更有可能”(29c7-8),那么就排除了任何其他更有可能的论述。但这论述的任何消解了神话的版本(神话“背后”的“真实”故事)肯定会比柏拉图实际所讲的故事更有可能。另外,整个对话中柏拉图明确指认论述的哪些部分不该寻求字面的准确性(例如34c2-4,61c4-d4)。这些标记意味着柏拉图想要整个对话被作字面解释。
(2)对话的许多神话要素能够被确认,但是《蒂迈欧篇》的故事与其他对话(《高尔吉亚篇(Gorgias)》《斐多篇》《理想国》《斐德罗篇》《政治家篇(Politicus)》)中的明显隐喻性的神话之间的差异是不容置疑的。匠神也不能被还原为宇宙灵魂、诸理念或某个特殊的理念。柏拉图在其他明显摆脱了神话的语境中也准备言及“宇宙的工匠”(《理想国》530a6)。匠神可能是理性(nous)的位格化,而nous在《斐利布斯篇(Philebus)》(23c-30e)里被描述为有限(peras)与无限(apeiron)的“混合的原因”。但是,把他从《蒂迈欧篇》还原出去或消解掉神话,就不可能不被歪曲。
(3)“时间之前的时间”的表面问题也能解决。“与宇宙一起到来的时间”不是绵延本身,而是可由围绕大地的日月星辰“按数运行”来度量的绵延。在这一可数、可分时间之前存在的是前宇宙的时间:未被度量的时间之流,仅仅具有相继之特征,有序时间之“迹象”。
(4)《蒂迈欧篇》的灵魂创造学说与《斐德罗篇》的灵魂不被造主张的确是冲突的。但是,如果真如大多数学者所相信的那样《斐德罗篇》先于《蒂迈欧篇》,那么我们在此可以说,柏拉图的想法变了。这一印象可以从作为柏拉图最后著作的《法律篇》中得到证实,在一个明显非神话的语境中灵魂被描述为“最先生成”(896a6,899c7)和“分有生成者中最古老的”(967d6-7)。显然,从《斐德罗篇》到《法律篇》,柏拉图改变了他的想法,而《蒂迈欧篇》完全可以被解读成是这一变化的记录。
(5)一般承认接受器及其内容的游移盲动不能归因于灵魂。没有任何文本证明宇宙灵魂的非理性部分激活前宇宙。前宇宙的运动非归因于灵魂的在场,而归因于灵魂的规范功能的不在场。这些运动内在于接受器和宇宙生成的“原材料”之中,并且,非均同齐一性(anomalotes,57e)持存,它就持存。灵魂是一切有目的的、有序的运动、可理知的、可预知的运动的本源。接受器及其内容的内在的冲动是反常的,因此是不可理知、不可预知的。《斐德罗篇》与《法律篇》段落所着眼的运动仅仅是可理知的运动。[33]
除了上述回应,字面解释的捍卫者相信,他们还有制胜法宝,那就是28b6-7蒂迈欧问:宇宙是永恒的还是生成的?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它是生成的(gegonen/it has-come-to-be)”。还有什么比这更明显的证据证明柏拉图相信宇宙的时间开端?我们还可以提出很多类似的论证,应该说这些足以证明“一个超越的匠神在某一时刻创造了宇宙”对于《蒂迈欧篇》来说会有一系列不可解的矛盾而难以成立;然而,吊诡的是,建立在对文本“归谬”的基础之上的隐喻解释如何能够充分抵消直接来自文本的字面解释的问题始终存在着。[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