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读《聊斋志异》:神奇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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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里的秘密

神奇的狐狸形象

机智、狡诈、多变的狐狸形象,一直是我国古代小说重点描写的对象之一。当然,这也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学现象。有研究者曾指出,世界上很多地方把狐狸视为“文化英雄”,意即它具有承载不同的文化内涵的价值。

我国传统观念认为,狐是一种狡猾的动物,是“妖兽”(《说文解字》)。《山海经》中有九尾狐“其音如婴儿,能食人(吃人)”的记载,六朝短篇小说中则有狐狸能变化为女子、专门迷惑人的记载。明代长篇小说《封神演义》中狐狸精附在妲己身上害人毁国的故事,更是广为流传。总体来说,在蒲松龄之前,古籍中的狐狸形象最大的特点是害人,然而《聊斋志异》则彻底颠覆了上述种种传统写法,创造了一大批狐女形象。她们或美丽动人,或智谋超群,或慷慨好义,可以说多彩多姿,令人眼花缭乱。当然,在这些故事中,都有现实世界的影子,寄寓着作者对社会和人生的深刻思考。了解狐狸形象在我国古代小说中的演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读《聊斋志异》。

哲理金句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意思是在困难的时候即使受人一点小小的恩惠,以后也应当加倍报答。

文化史常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是唐代诗人元稹《离思五首》中的诗句,意思是:经临过深广沧海的人,别处的水就难以吸引他;除了巫山神奇变幻的云彩,别的地方的云都黯然失色。

【异史氏曰】汉代的司马迁在《史记》中的大多数篇章后有“太史公曰”(“太史公”指司马迁自己)的体例,用以议论史事、表达思想。蒲松龄以“异史氏”自居,也模仿《史记》的体例在《聊斋志异》的很多故事篇末加“异史氏曰”,表达自己对故事的看法,或补充其他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