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太和境界 道辉呈现
可以说,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心手双释自由精神的“游”的空间,是对立面化解为一片化机的“和”的境界。书家抛弃一切刻意求工的匠气,从线条中解放出来,忘掉线条,表现其领悟到的超越线条的精神意境。
书法就是用毛笔蘸上黑色的墨,在白色的宣纸上书写的艺术。但是,这简单的事实背后却有着深刻的中国哲学——阴阳哲学意义。毛笔虽然软,却可以产生刚柔相济的力道。蘸上墨之后,毛笔的力道通过墨进入到宣纸中。因此,墨代表了阳。宣纸承接和晕化着笔墨,代表了阴。笔是墨(阳)和宣纸(阴)的沟通者,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媒介。这也可以用老子的宇宙生成论来解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出混沌整一,一又分而为阴、阳二物,阴阳相合,生出冲气,是为三,这个冲气不断变化产生万物。在书法艺术中,墨(阳)、宣纸(阴)和笔(媒介)都是变数,三者之间的遇合,其变化之机同样是无法限量的。
“饮之太和”意味着,书法艺术营造的是一个象的世界,但这个象的世界是以文字为基础的,所以它还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书法是处在哲学和造型艺术之间的重要一环。比起哲学来,它更为具体,更有生活气息;比起绘画和雕刻来,它更抽象、空灵。从哲学层面上来看,书法的象有点类同于《周易》中的卦象,但《周易》中的卦象更为精简、抽象,有着内在的逻辑理路。而书法的“象”比卦象更为生动、具体、传神。
仰韶文化刻划符号摹写
从本体论的角度看书法,书法是一种书写时间转化为纸上空间性的运动,精妙地展现出纸上空间在人的生命时间之流中的变化——毛笔和宣纸之间的每一次遇合都是作为精神主体的“我”在与大地相摩荡,每次提笔面对宣纸大胆落笔时,都讲究轻重提按、疾速变化:用墨上,有浓淡燥润的不同;整体布白上,充满美学辩证法;字形上的大小疏密,笔意的连断,前后的呼应让就等,都行于当行,止于当止,是书法创作主客体自身展开的时间性表征。真正的艺术恰恰是随时绽放的。
书法最令人着迷的就是它的玄妙境界:
第一境界就是干净。这个词要去审视体会王献之的小楷时,才能体悟到它的深意。书法下笔之时一撇一弯勾,写得非常神骏,干净利落,你就体会到“干净”的含义。这两个字看似简单,实际上笔力的干净是精神干净使然,是很不容易达到的境界。
第二境界是神骏。神是指有精神,骏是指骏马的骏,这就比“干净”要高一层次,有生命的力度和精神的动能在里面,能够焕发出自我的审美意识。
第三境界是飘逸。飘是宛如旗帜随风飘扬,逸就是感觉到陶逸、横逸、安逸。要能把字写得飘逸潇洒是很难的,就是要让它在静态中动起来,感觉到人的生命气息在流动。一个字就如一个人的生命体,有骨,有肉,有血脉,有笑容。中国书法是从干净,到神骏,到飘逸这么一个过程,写得好了,对人的气质的养成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说,有了境界的书写,人就显得温文尔雅,温润如玉,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在中国艺术文化史上,中国书法的地位非常高。书法不仅是把握人生的一种艺术技能,更是个体在有限生命之诗意生存中的高妙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