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唯我病夫,或有所用
在玄学盛行的中古时代,曾经的“今之隐几者”已经成为令人向往的“昔之隐几者”,而《庄子》寓言里的真人也逐渐衍化成为一种理想的“形象”。阮籍《达庄论》开篇讲到了一种“庄子式”的个人生活:
那徘徊遨游、恍然行止之态,正是《庄子》里对黄帝的描写,而后面“平昼闲居,隐几而弹琴”则由《庄子》中的真人化为名士的日常——真人的“隐几”之姿加上名士的弹琴雅好,成为这个时代“高士”的经典形象。
但是,当“隐几”成为“名士”的一种标配形象时,它却同“名士”这个称谓一样,在人们的追捧中“堕落”了。这一时期墓室壁画中的墓主像普遍被塑造成了人们想象中的“隐几者”,就说明了这一点。[26](图1-5)在这些画像中,墓主人皆正面端坐的偶像姿态,身下安置着黑漆的三足几,几与代表名士清谈的麈尾共同出现,成为名士的象征物。然而,象征物的普遍流行却并不能说明其原初意义的在场。那些墓主人正襟危坐的偶像姿态,透露出他们并不理解一位真正的隐几者的“嗒然”之姿,“隐几”只不过是世人浮华与虚荣的一个装饰品罢了。南齐诗人谢脁一次参加士族“席上赋诗”的聚会,抓阄抓到“乌皮隐几”,遂有诗云:“蟠木生附枝,刻削岂无施?取则龙文鼎,三趾献光仪。勿言素韦洁,白沙尚推移。曲躬奉微用,聊承终宴疲。”[27]倘若同阮籍笔下的隐几生活相比,谢脁眼中的隐几,无论多么追求材质的素朴,也不过是贵族“承终宴疲”的“用物”,它的索然无味就如这首应酬场合写的诗一样。标榜名士身份的虚浮心态带来了“隐几”在图像和生活中的双重符号化,意味着《齐物论》中那位“吾丧我”的隐几者被遮蔽,而一个追求名位的“我”又现身了。在这个“我”的身上,任何有意义的“物”皆失去了其本来的真实,而成为虚名的标记。
图1-5 朝鲜安岳3号冬寿墓主人像 高句丽王朝(4世纪中叶)
“隐几”在最本来的意义上是一种境界,这个意味在中唐诗人白居易的笔下才得到了充分的书写。元和五年(810),白居易39岁时曾写过一首《隐几》,诗中表达了他的一种生命的情状:
这首诗处处都是玄言。除了题目外,“隐几”并没有在诗中作为一件实物真正出场,诗人更多地是说,在遗忘了身心外物之后,他存在于一种“寂然无思”的“适”的状态中。这种状态或许有物的“介入”,但并非由物催动的;在这一状态中,一切外在的感受和内心的判断都被“遗忘”。这一遗忘令他在40岁可以“心不动”,他真正可以在世事的变幻前少有困惑,以一种独立的自我存在于世了。
这一思想奠定了他五年之后贬谪生活中对物的理解。元和十年,白氏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元凶得罪了朝中权贵,被贬江州司马。他来到江州的庐山,在山脚下建起了一座草堂。翌年,白居易为草堂中自己最钟爱的三件器具作歌谣,总称《三谣》。其序云:“予庐山草堂中,有朱藤杖一,蟠木机一,素屏风二。时多杖藤而行,隐机而坐,掩屏而卧。宴息之暇,笔砚在前,偶为《三谣》,各导其意,亦犹《座右》《陋室铭》之类尔。”这三样素朴的家具,是白居易江州生涯中最重要的伴侣。其中,“朱藤杖”扶助远行,“素屏风”遮风安眠,而“蟠木几”则是白日坐榻读书时的倚靠。杖、屏风和几三物在历史上本都具有礼制的意义,而白居易通过书写为它们建立起一种平等的真实义。在他眼里,这种书写堪称自我内心的铭刻。其中《蟠木谣》这样写道:
一开始白居易便说木几的材质“蟠木”和“我身”有一个相似性:“不中乎器,无用于人。”这显然来自《庄子》。《人间世》中,一匠人携学徒走至一参天大树旁,学徒只见其高大繁茂,观者络绎不绝。但是老匠人毫不以为意,继续前行。徒弟怪而问之。匠人答说这是散木,“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此谣中讲述蟠木的用处也正是用了这样的排比。蟠曲之木不能做成权贵的宫室、车马,当然它更不可能成为任何一种高贵身份的象征,它和我自身一样是“不材”的。“不材”意味着不能为“器”——被身份、制度和功能所规定的“用物”。不过,诗人说,蟠木几对“我”这位被贬江州、同样无用的病夫或可有一些“小用”——“承吾臂、支吾颐而已矣”。他仍将其用作“几”,除此之外,“无所用尔”。这正呼应了诗人对自我“病夫”的称呼。相对于以华美的型材彰显身份之用,甚至以制作巧妙应合身体之用,蟠木几之用都显得十分羸弱,亦即其制作的目的性是模糊的。同样,“我”这位病夫,在社会政治中是卑微的,甚至在身体机能上也不健全。正由于彼此的这种“相似性”,蟠木几才能以如此的方式为“我”所用。在这种“怏怏之用”中,蟠木几并不是一个“相物”的对象[29],而是一个好友,一个伴侣。唯有如此对待木几,才能“不伤尔性,不枉尔理”。在同蟠木几相伴而不相物之中,白居易最后道出了“吾与汝归草堂去来”,这应合了《逍遥游》结尾庄子对不知该如何处置那棵无用大树的惠施的建议:“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诗人和蟠木几这对相互依偎的伴侣,以彼此对世俗世界的无用之身,自由地徘徊于草堂这个自适的世界之中。
“卧”是常出现于白居易诗中的一种姿态。日本学者埋田重夫曾指出,在唐代的诗人中,白居易对姿态的吟咏显著多于他人,并且,他所表达的身体姿态,都有种“视点下降”的特点,也即一种“接近大地的坐卧姿态”。[30]他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描写自己闲坐或者闲卧的姿态,与他要在此种“混沌的、忘却了‘四肢五体’存在的境界”中,“将人生中不可避免的欲望、妄念、烦恼、悲哀都加以克服”的想法有关。[31]而从《三谣》可以看到,白居易认为自我与这个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由自我的身体和意志所决定的,物作为其中的一个朋友、一个伴侣、一个闲静中坐卧时的存在者,实际上也是他自身在此刻意义的厘定者。这是一种相互的定义(inter-defination)。“物”在与人的关系中常常被认为是一种转换意义的“媒介”,或是一种表达意义的隐喻,但是在白居易的诗中,物自身就是一个意义的世界,“我”并不是依托于物或物我特性上的相似而呈现某种境界,而是基于“我”与物之间这种不相利用也即不互为工具的关系,彼此共存于一个区别于世俗的世界里。由于工具性和对象性的消解,这样的关系,如隐几者和隐几之间,显现出一种独特的亲密感,那种经由“位置”建立起来的身份的差等及对礼仪的考虑也在这种亲密中被化解了。由此可以想象,这位隐几者绝不会是正襟危坐的,在此他与他人或物的关系都不是“相对”的,而他自己所在的世界却可以容纳天地间的一切自在之物。
当然,这个世界不止囿于草堂之内。在《庐山草堂记》中,白居易便点出了草堂外部的山水泉石,亦同草堂内一样,是一个隐几者在场的世界:
来到此地“为主”的碧山清泉、竹树云石,自早及晚与“我”的感官相接,而“外适内和”。经过三宿之后,在这山水之间,一个“颓然嗒然,不知其然而然”的隐几者现身了。“噫!凡人丰一屋,华一箦,而起居其间,尚不免有骄矜之态;今我为是物主,物至致知,各以类至,又安得不外适内和,体宁心恬哉?”在这庐山脚下,他成了物的“主人”。这主人不是占有之意,那些清醒地追逐名利的人,那些理智地彰显自己身份的人,实际上都无法成为“物之主”,而唯有在此与山中风物“外适内和,体宁心恬”,于一种“不知其然而然”中,方才成了物的主人。因为这里是诗人“一生中第一次使心灵感到安‘易’的‘居’所”[32],也是他获得心灵自由的濠梁之所,他不需要去分辨物我,却如在“濠上”一样体验到了万物的生命世界对他的开启。
当白居易离开草堂后,这个世界已经凝驻于他的内心。他说:“身出草堂心不出,庐山未要动移文。”(《别草堂三绝句》)其实他不止是“心”不出,他的身体虽然离开了那个实际的空间,但是那种“内适外和”的隐几状态,连同整个“草堂”的意义,都延续于他此后的整个生命之中。开成元年(836),65岁的白居易在洛阳的履道里写下《隐几赠客》云:
这首诗道出晚年的白居易对宦途和闲隐生活的选择。在年老的时候,容貌渐朽而朋友渐疏,眼前的印绶与往昔的富贵都如一片轻云。在洛阳这个退隐的空间中,陪伴自己的唯有一卷书、一杯酒,还有那有时如嗒然隐几般无所碍的自在。这时他突然想起《庄子·达生》所言:“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履道里是白居易人生最后的安“易”“居”所,在这里的平宁,是肇始于早年被贬谪后在庐山草堂中的物之思,以及那在山野泉石间的“颓然嗒然”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