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本体的外形或修饰:“文”概念的基本内在规定
综观先秦两汉关于“文”的界定、描述和说明,“文”的特征和意义主要是通过两组相对关系来体现的:[4]
一是相对于单一事物或单一形式而言的更为复杂的事物组合或形式结构。许慎《说文解字》释:“文,错画也。”[5]这是古人对“文”字所做的一个最素朴的解释,其所说的“错画”(交错之画)即是与单一之画相对而言。《周易·系辞下》云:“物相杂,故曰文。”[6]这是古人关于“文”概念的一个最概括的说明,其所说的“相杂”之物也是与单个之物相对而言。《周礼·冬官》云:“画绘之事……青与赤谓之文。”[7]这是以相互搭配的青赤二色与单一的青色或赤色相对。《礼记·乐记》:“五色成文而不乱。”[8]这是以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的有规律组合与每一种单色相对。《国语·郑语》云:“色一无文。”[9]则是将杂色成文总结为一般性的规律。刘熙《释名·释言语》:“文者,会集众采以成锦绣,会集众字以成词谊,如文绣然也。”[10]锦绣之文是相对于单一色彩的“众采”之会集,文辞之文是相对单个文字的“众字”之合集。而“文”字本身从四画交叉的“”[11]增饰为“”(合947反)[12]、“”(合18682)[13]、“”(合35355)[14](此三种为甲骨字形)、“”(能匋尊,西周早期)、“”(大盂鼎,西周早期)[15]、“”(君夫簋,西周中期)等,更直观地体现了“文”概念的这一内在关系和基本特征。这一组相对关系主要体现的是“文”自身的具体构成和特征。
二是相对于事物本体而言的表现形式、外在修饰或后天加工。孔颖达《周易正义·乾卦·文言疏》:“文谓文饰。”[16]“饰”既体现了“文”自身的形式之美,同时也体现了“文”的修饰功能。既为修饰,自然离不开被“饰”之物,这个被“饰”之物就是“文”之所属的本体。无论是自然之文,还是人为之文,莫不如此。如刘勰《文心雕龙·原道》谓“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此为天之文,所饰之本体为昊天;又谓“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为地之文,所饰之本体为大地;又谓“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这是动物之文,所饰之本体为各种动物生命;又谓“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这是植物之文,所饰之本体为各种植物生命。[17]至于人类创造的各种类型、各种形式的社会性之“文”,也各有其所“饰”之本体。如书写文字是记载言辞的符号,也是对言辞的修饰,其本体是口头所说之言;“礼乐”是仁义的外化和修饰,其本体是生命的内在仁义之心;当“礼”与“乐”结合在一起,礼又是“乐”这个本体的外在表现,成为“乐”之“文”。
上述两种相对关系实际上同时存在于每一种现实之“文”中,且往往通过“文”概念的界定、描述和说明直接体现出来。也因此,在传统“文”之观念(不同于后来的“文体”观念)中,就同时存在着两种相反相对而又相互依存的意义指向:一方面有不断彰显、突出文之形式结构的内在趋向,所谓“踵事而增华,变本而加厉”;另一方面又总是或显或隐地指向其所附属的不同层次的本体之物,并由各种“文”与其所属本体的关系规定着其根本意义和价值。传统“文”概念中的这两种意义关系在华夏“轴心文明”产生前后的先秦时期即已发展得非常充分。如《易·贲卦》“象辞”云:“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18]世界上一切“文”被划分为“天文”与“人文”两大基本类型:一切自然之文归于“天文”,一切人造之“文”归于“人文”。所有种类的“天文”莫不从属于天,故整体上以“天”(自然存在之物,如天地动植等)为其本体;各种类型的“人文”莫不由人所作并因人而设,故整体上以“人”为其本体。
“人文”作为华夏民族创造之“文”的总称,其发展有阶段之分,其存在有层次之别。若要举出一种非常原始且与人之生命存在直接相关的“人文”形态,大概就是“文身”之“文”了。《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19]朱芳圃根据这则文献以及甲骨文和金文中的“文”字字形,认为“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胸即、,即刻画之文饰也”,也即以“文身”为“文”字的最初象形。[20]尽管这一观点只是关于“文”字本义诸多理解之一种,但其中所体现的“文”以人为本的关系却反映了各种类型“人文”的普遍特征:人所创造的各种形式的“文”归根到底都是人之生命力量(包括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外化,是人之生命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对人之生命存在和社会生活的加工、修饰和美化。
“人文”一词的出现标志着“文”的创造和观念都已发展至相当成熟、系统的阶段。在此观念之下,华夏先民所创造的一切近及于身、远及诸物的文化形式和文化成果已被视为一个以“人”为核心的层次分明的文化系统。当华夏先人通过劳动创造使自己的生活环境充满“人文”之美时,人自身的“文”化程度也日益提高。至少在殷商时代,“文”已成为对人的一个至高至上的美称。现存最早的甲骨卜辞中的“文”字即见于“文武丁”这一商王称号。据罗振玉考,卜辞中的“文武丁”即《竹书》所载之“文丁”[21],为帝武乙之子,殷汤后第十五世,殷商第二十五王。又吴其昌考“文武丁”实即“文考武丁”之简称,为帝乙一代称谓的基本特征。[22]如此,则“文”和“武”当皆为商王的生前美称或身后美谥。其中“文武丁”之“武”与“武乙”之“武”应归因于二位商王生前的征伐之功[23],而“文”字则应该是对殷商先王的普遍美称。西周金文和传世《周书》中常见的“文考”“文祖”“文父”“文母”“文姑”等具体称谓[24]以及“前文人”[25]这个总体称谓,则表明西周之世“文”已被广泛用作对贵族前辈的美称。另外,《周书·立政》篇出现的“文子”“文孙”这两个称谓[26]还进一步表明,“文”同样也可作为对周室后世子孙的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