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本书讨论亚里士多德的“不动的推动者”及其模态。“不动的推动者”概念是亚里士多德理论哲学的核心。按照亚里士多德对于哲学的理解,哲学作为知识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以实践行为为目的,称作实践哲学,另一类以知识本身为目的,称作理论哲学。理论哲学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以可变的事物为对象,称作第二哲学或自然哲学,另一类以不可变的事物为对象,称作第一哲学或神学。一方面,作为不可变者或“神”,“不动的推动者”是神学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不动的推动者”是可变的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因此,“不动的推动者”虽然不是自然哲学的直接研究对象,但在因果层面上决定了自然哲学对象的变化。由此,亚里士多德理论哲学的两个部分都与“不动的推动者”密切相关。
本书的另一个关注点是必然性概念。必然性概念从模态上刻画了“不动的推动者”的存在方式。按照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Δ (5)卷第五章对于必然性的刻画和定义,“必然”的核心含义为“不可能不然”1,而在时间中展开的“不然”就是变化。因此,“不动的推动者”,作为“不可动者”或“不可变者”,是时间这个维度上的“必然者”,其必然性即其不可变性。就古希腊思想而言,必然性和或然性、永恒和可朽作为两对概念分别刻画了诸神和凡人,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是许多神学讨论的核心,而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中对于“自然必然性”的探讨可以看作是这种讨论的延伸。
本书围绕以下三个具体问题展开。问题一: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不动的推动者究竟有哪些,世界上是否仅仅存在一个不动的推动者,或者存在为数众多的不动的推动者?问题二:不动的推动者究竟是什么?它(或者它们)是如何造成运动和变化的?问题三:不动的推动者展现出何种模态?这三个问题之间关系紧密,对于其中一个问题的某种回答往往预设着对于另两个问题的与之相应的回答。
根据一种对于亚里士多德的“不动的推动者”概念及其相关理论的流行理解,第一,仅仅存在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不动的推动者”,即“第一推动者”或“神”;第二,这个“第一推动者”通过作为万物的模本而造成万物的运动和变化;第三,“简单必然性”仅仅属于“第一推动者”,因此自然世界中可生灭的万物所展现出的必然性仅可能是“有条件的必然性”。
本研究反对以上这套流行理解。本书的前两章处理问题一。第一章根据《物理学》第八卷和《形而上学》Λ(12)卷的文本证据,论证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众多的不动的推动者。依据亚里士多德,天球的永恒世界中存在着众多永恒的不动的推动者,而天球之下的自然世界中存在着为数更多的可朽的不动的推动者。第二章论证《论天》并非如许多阐释者所相信的那样支持宇宙的内在运动说,因此《论天》的宇宙理论与本书第一章所得出的结论并不互相冲突。本书的第三、第四章处理问题二。第三章从两个疑难出发,试图回答不动的推动者的对立面——“能动的推动者”(或“运动中的推动者”)——如何造成运动。该章通过“互相因果性”概念阐释亚里士多德的推动者和能动理论,并指出“基底”概念对于理解亚里士多德“互相因果性”概念的重要性。从第三章对于“互相因果性”和“单方面因果性”的考察出发,第四章论证所有不动的推动者,无论最高或最低、不朽或有朽,都通过同样的方式——“单方面接触”——造成运动和变化。学界流行的对于亚里士多德推动者理论的柏拉图式阐释认为,“第一推动者”或神通过作为模仿和爱慕对象的方式而造成运动和变化。第四章的任务是证明该阐释是错误的:第一,该阐释将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理解为自我运动的推动者,而非自身不动的推动者;第二,该阐释使得亚里士多德的推动者不通过接触而隔空造成运动和变化,这种理解对牛顿来说成立,但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成立。
本书第三章的一个重要结论在于,运动中的推动者的“能动性”应被理解为推动者自身在其造成运动和变化的相关方面运动和变化的潜能或可能性。如果我们将这一结论颠倒过来,不动的推动者的“不动性”或“不变性”应被理解为推动者自身在其造成运动和变化的相关方面运动和变化的不可能性。本书第四章的后半部分指出了这种不可变性与“简单必然性”概念的联系。这样,亚里士多德对于能动的推动者以及不动的推动者的理解在关键之处是模态的(modal)。这意味着一方面,对于亚里士多德必然性概念以及相关文本,如《形而上学》Δ卷、Λ卷以及《后分析篇》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不动的推动者概念,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对于推动者是什么以及它如何造成运动和变化的理解,来重新提出并解答有关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物理学以及知识论中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概念的诸多疑难。后者是本书第五章的任务。第五章试图论证简单必然性在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层面,并非仅仅属于第一推动者,而是属于一切自身不动的推动者。因此,如果本书前两章所论述的结论是正确的,即在自然世界也存在可朽的不动的推动者,那么简单必然性就以“自然必然性”的方式也在自然世界中存在。更进一步,根据《形而上学》Δ卷第五章对于必然性的区分,本书第五章试图证明亚里士多德在自然哲学中讨论的两种条件必然性——假设必然性和质料必然性——依赖于作为“自然必然性”存在的简单必然性。
本书中出现的译文均为作者根据相关希腊文校勘本,并参照现有的英译文和中译文译出,我在参考书目的第一部分给出了相关的版本信息。
鉴于运动概念对本书的重要性,我们不妨在这里首先交代一下“运动”(κίνησις)及其相关概念的翻译和理解问题。亚里士多德对于κίνησις一词的运用有两种,在狭义上,κίνησις仅仅指位移变化,即运动,而在广义上,κίνησις泛指一切变化,包括生灭、质变、量变和位移。与之相应,广义的“推动者”(τὸ κινοῦν)所造成的是广义的变化,并非狭义的变化,即运动。在这个意义上,与“运动”和“推动者”相比,“变化”和“致变者”是对于κίνησις和τὸ κινοῦν更好的翻译。但因为τὸ κινοῦν和τὸ ἀκίνητον一般被译作“推动者”和“不动的”,而非“致变者”和“不变的”,在本研究中,为了术语的一致性,我们一般采用“运动”“推动者”“不动的推动者”“能动的推动者”这一系列翻译方式,我们采用这一系列翻译方式并不意味着和这些概念相关的仅仅是狭义的运动,相反“推动者”指所有造成任何种类的变化的东西。
另外,和名词“运动”(κίνησις)相关的动词“运动”(κινεῖται)在希腊语中是中—被动语态,既可以理解成“正在运动”也可以理解成“正在被推动”。二者对于柏拉图来说是有区别的,因为自我推动者是那种运动但不被推动的东西。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任何正在运动的东西都是正在被推动的,任何正在被推动的东西也都是正在运动的。因此,“不动的推动者”的不动性既意味着它没有变化,也意味着它没有被他物所推动,而“能动的推动者”的能动性既意味着它可以变化,也意味着它可以被他物所推动。亚里士多德的很多对于推动者问题的讨论以这个论断为基础。
1 见《形而上学》Δ5, 1015a33-6:“我们说不可能异于其所是的东西必然地如其所是,根据这种‘必然’,其他一切东西也在某种意义上被称作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