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风险与危机应对:结构·情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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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概念

一、灾害

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相结合所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发展环境造成破坏的事件。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灾害是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共同组成的地球表层异变系统发展、演化所引起的破坏性事件。从地球表层异变系统演化过程来看,灾害后果(灾情)是这个复杂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15]一个自然事件是否会导致破坏性的后果,根本上取决于孕灾环境、致灾因子与承灾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在灾害过程构成要素中,承灾体是决定灾害后果的关键因素。常见的承灾体包括建筑、物资、工程、人、机构、社区等物化存在和社会化存在物。承灾体既是致灾因子的作用对象,也决定了致灾因子所产生的破坏性后果的大小。可以说,在灾害后果演化中,承灾体具有决定性的作用。[16]灾害不仅与自然因素异动有关,也与承灾体所处的灾前社会条件有关,诸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阶层结构、族裔、教育水平、政治体系能力等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承灾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与风险结果。灾害是自然与社会互动的结果,特定人群因其所具备的“脆弱性”因素而面临灾害事件。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灾害风险源既可能是“物理的”,也可能是“社会的”,是客观外部风险与主观内部脆弱性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二、风险

风险本意上是指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17]从不确定性的角度来看,风险意味着在某一特定环境下、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最早提出“风险”概念的是美国人海恩斯(John Haynes),他认为“风险”一词意味着损失或损失的可能性。某种行为能否产生有害的后果应以其不确定性而定,如果某种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其行为就反映了风险的负担。这一定义反映了风险的两个基本特性,即结果的负面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从结构上看,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的。风险通过一定的途径传达给受到影响的社会成员,从而造成特定的损失。风险作为一种造成不确定损失的可能性,是嵌入在社会之中的因素。任何一种风险都会通过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分配、转移到特定的社会个体和群体中。社会中不同的个体面临同一种风险时,由于所处的社会结构位置不同、拥有的资源不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同。风险借助于社会结构使得破坏性后果更多集中于特定的弱势群体和个体身上。[18]这些弱势群体和社会个体只能承受加注于他们身上的损害,而没有能力、没有机会去摆脱困境。风险破坏性、风险分配不平等性要求全社会必须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个体增强承受风险的能力,尽快摆脱风险困境。

三、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指伴随着人类社会行为变化而产生的损害的可能性。社会风险表现为社会成员个体或者群体价值失范、行为失序后所产生的带有一定破坏意义的社会行为。社会风险表现在个体极端行为、群体冲突行为中,如个人或小团体的反常或不可预料的行为所致的盗窃、抢劫、罢工、杀人、自杀等行为。最高形式的社会风险是政治风险,即政治反抗行为。社会风险表明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内在缺陷,也是社会结构变迁的主要推动力量。

四、社会稳定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稳定是一种系统的均衡状态。任何系统都是在稳定—不稳定—重新稳定的状态之间转换的,从而实现系统与外部环境、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动态平衡。政治系统、社会系统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秩序,从而能够保障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顺利运行。与自然系统的稳定相似,社会稳定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稳定”状态,即任何扰动因素最低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低程度地影响了社会成员的安全感知。因此,社会稳定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心理和认知意义上的判断。我们从不同角度可以对社会稳定形成不同的认识:从政治统治的角度看,社会稳定是指社会成员对社会主流思想和主导性规范的认同与服从,政治权力体系不会遭受扰动和破坏;从社会系统的角度看,社会稳定是指社会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种相对协调的可控状态,一种社会矛盾与冲突解决后社会的有序状态。从广义的角度看,可以将社会稳定理解为社会各构成部分关系协调、生产生活运行正常、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等状态;从狭义的角度看,社会稳定是与社会动乱相对应的,它主要是指政治体系、社会系统对于社会矛盾的变化具有较强的调适功能,能及时化解社会内在张力与冲突,有效控制各类社会矛盾不至于激化为骚乱、动乱。总之,社会稳定状态主要表现为社会结构的有序性、社会行为的规范性、社会运行的常态性、社会政策的连续性、社会基本价值观念的认同性、社会成员的心理共识与社会控制的有效性等。[19]本书认为,社会稳定是指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处在一种相对均衡状态,此时社会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社会成员普遍拥有安全感。社会不稳定则凸显各种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这些事件可能会对特定区域、特定部门的社会稳定状态造成干扰和破坏。可以说,社会不稳定是“因”,社会稳定是“果”,二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

五、社会稳定风险

近年来,“社会稳定风险”已经成为社会科学尤其是公共政策、应急管理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因政策缺乏合理性以及社会利益纠纷、社会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等原因引发的、危及社会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可能诱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因素。社会稳定风险排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20]通过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路。经过科学评估,按照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判断风险等级,确定包括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的风险等级,再分别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补偿政策,防范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评估后凡是认为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予以实施;评估后发现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实施;如果评估后发现该项目或者工程存在低风险,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21]应该承认,通过事前评估社会稳定风险,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确保了各项政策、方案能够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同,各项目标能够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