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从1559年至1610年之间的半个世纪,无疑应归之为近代欧洲史上最为残暴而又充满宗教偏执的时期之一。在巴黎发生的1572年圣巴托罗缪日的大屠杀;在尼德兰发生的阿尔发公爵的“血腥委员会”蓄意策划的暴行和加尔文派乞丐党人的狂暴举动;在西班牙发生的对摩里斯科人的迫害——这些只不过是一个时代的最令人触目惊心的野蛮行为;这个时代就其残暴性而言,迄今为止是无与伦比的。
然而,在16世纪后期的历史上,与人对人的残酷无情同样引人注目的,乃是人在事态面前的无能为力,他无法控制其环境或支配其命运。因此,在政治领域内,当时最强有力的君主,西班牙的腓力二世,竟不能征服一个衰弱的英格兰或一个四分五裂的法兰西;对于他的叛逆的尼德兰,只能控制其一半疆土;而且,到他统治终结时,也像他登极时一样,处于破产状态。[1]他的最高尚的对手,沉默者威廉,临死时已知道,要以彼此敌对的各派宗教互相容忍为基础,把他所热爱的祖国统一起来,那只是一个梦想,其渺茫程度并不亚于爱德华·凯利爵士和马可·布拉加第诺要把贱金属变为黄金的愿望。对于其他一些人来说,抱负和成就之间的差距要小一些,但那仅仅是因为他们确定的抱负较低。而且,这一时期大多数统治者确定的抱负,的确比他们的上一代低得多。他们之中最有成就者之一,英格兰的伊丽莎白一世,不是首先以她的经常踌躇不决和巧于避免行动而著称的吗?
然而,如果说16世纪后期欧洲的统治者和政治家们显得比他们的父辈稍逊一筹的话,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父辈目标过高而且企求过多。那个世纪之初,一系列幸运的——或许可说是不幸的?——联姻,使那位年轻的尼德兰统治者在1516年成了西班牙国王,继而在1519年成了奥地利哈布斯堡王室的首脑,并通过选举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于是,在此后40年间,这位查理五世皇帝,几乎连续不断地,而且通常作为主角,卷入欧洲各个角落的几乎每一场冲突——匈牙利、地中海地区和北非的基督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冲突,主要以德意志为中心的新教徒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主要以意大利为中心的法兰西君主与西班牙人之间的冲突,甚至还由于他的姊妹与丹麦国王联姻而卷入了争夺波罗的海霸权的斗争。因此,每一场地方性的争端,都很容易影响到整个欧洲;而君主们的雄心,也很容易膨胀到觊觎整个大陆。查理五世非常认真地看待他的皇位,而法兰西国王也怀着统治帝国的幻想,甚至英国的亨利八世也梦想将他的女儿嫁给那位皇帝,从而把“整个基督教世界君主国”作为他们的遗产。
君主们追求的目标固然越来越高,而且越来越大;然而,达到那些目标的手段所需的费用也逐年大增。单是新扩展起来的外交和情报机构网的费用本身,或许除了财力极弱者外,各国都能相当容易地负担起来。但是,由于火器的使用日增,新式陆军和海军耗资甚巨,以致到了这一世纪中叶,皇帝和法兰西国王也濒临和陷于破产境地。当苏莱曼大帝于1566年去世时,土耳其人也几乎已经力竭财尽,而一些次等的强国则早已放弃了同哈布斯堡王室和瓦卢瓦王朝并驾齐驱的一切企图。例如英格兰,由于亨利八世和摄政萨默塞特竭力要控制苏格兰而被弄得匮乏不堪,先是在诺森伯兰控制下陷入了同法兰西附庸相差无几的地位,继而在半西班牙籍的玛丽·都铎统治时期,几乎陷入了被并入哈布斯堡联合体的命运。
由于逐鹿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衰竭下去,16世纪上半叶使欧洲纷扰不宁的那些巨大冲突也随之平息下来。在东面,基督徒和穆斯林土耳其人之间的长期战争逐渐冷却,变成一种舌战和仍具有爆炸性的共存关系。在中部,即神圣罗马帝国范围内,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在路德教诸侯、天主教诸侯和哈布斯堡皇帝之间,确立了一种三方均势;这种均势虽不甚稳定,但受到各方珍重;而哈布斯堡皇帝的权力就当时的状况而言,日益有赖于帝国最东部的边陲地区,有赖于奥地利的王公领地和波希米亚。在西面,1559年4月签订的卡托—康布雷奇和约,承认了法国君主同哈布斯堡王室的西班牙支系之间的一种粗略而不稳定的均势。这两个庞然大物,仍然高踞于其他所有强国之上,它们之间的长期争端,现在得以暂时休止,但并未终结。
这些冲突中的每一项冲突,当其平息下去时,就留下了自己特有的政治体系;而且,在1559年以后,每一项这样的政治体系都日益脱离与其他体系的联系而越来越自行其道。这些体系相互脱离联系的趋势,由于下述事实而进一步加强,即查理五世于1555—1556年退位时,把他留下的不易控制的庞大产业做了分割:他的儿子腓力二世获得了西班牙、西属意大利、弗朗什孔泰、尼德兰和美洲大陆;他的兄弟斐迪南一世获得了波希米亚、奥地利领土和皇帝的称号,由他尽其所能去拯救德意志境内和基督教帝国东部边陲的帝国权威。这一分割,消除了各个体系和冲突之间的联系环节,而那样的环节曾使得查理五世时代的政治史具有统一性;1559年以后的50多年间,再也没有一个焦点或一个人物,可以使我们据以把欧洲的事件视为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这一变化也减少了促使当时的政治家们好高骛远的那种诱惑,鼓励他们把自己的雄心限制在欧洲大陆上属于自己所有的那片领土范围之内。
其他一些情况进一步促进了,而且几乎是强行施加了这种限制。各国政府由于从事战争和推行野心过大的对外政策,使自己面临濒于破产的财政困难;由于通货膨胀,这种财政困难在该世纪中叶以后不但持续不断,而且往往更加恶化。我们不再把“价格革命”看作单纯是由于1543年波托西矿山开发以后,白银从美洲突然涌入而产生的结果;犹如不把文艺复兴视为因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后希腊学者突然涌入而引起的一样。然而,美洲白银的洪流,倾注在其他更为深刻而长期的人口、贸易和金融方面的运动的浪头之上,确实加速并加剧了价格的上涨,对于政府和所有收入比较固定的人们,造成一个空前困难的时期。
战争的平息,使得许多贵族缙绅不能从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唯一受过训练的职业,即打仗的职业,这就使得困难更为加重。那些贵族缙绅现在指望他们的政府派给肥差,或至少给以补助和酬偿,使他们能够按已经习以为常的方式继续生活下去。当政府未能履行或未充分履行期待它承担的贵族供应者的职责时,贵族和缙绅们就毫不迟疑地转而反对它。玛丽·都铎的许多臣属,就是这样转而反对玛丽,并对推定的继承人伊丽莎白满怀着期待之意。因为伊丽莎白在取得王位之前,被认为是“一个开明的女人,不像她姐姐那样薄情寡义”。法国贵族对瓦卢瓦诸王和尼德兰贵族对他们的西班牙封君的大部分不满,都来自类似的缘由。贵族的不满,实际上几乎成了每个国家局势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至少西欧国家是这样。
使这种不满变得更加危险的是:政府虽然对外偃旗息鼓,但对国内事务却日益加紧干预。它越来越多地介入地方事务,而土地贵族长期以来一直把那些事务视为他们自己专有的利益,视为自己的特权,朝廷的命令只有在他们同意时才能实际生效。由于政府的干预往往还威胁到其他一些地方利益以及其他的阶级,并总是引起市民和农民苛捐杂税的加重,土地贵族和缙绅就常常觉得他们自己是作为民众领袖挺身而出反对中央政府的扩张而维护地方排他主义和古老的特权。
情况还不仅如此。由于政府的活动不断增多,政府公务员的数量也就需要不断加大。必须支付合适的薪俸,才能确保他们效忠和工作有效率。然而,没有几个政府有足够的岁入能够给它们的公务员支付适当的薪俸,而那时也没有几个政府敢于像从前那样大量任用僧侣充当他们的文职人员。于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司空见惯的做法是指派人们担任官职时带有一种默契,那就是,只要他们的良心许可而那些有求于他们的人又甘愿解囊,他们就可以收取酬金、馈赠或赤裸裸的贿赂,作为他们微薄薪俸的补充。由此向前只迈一小步,就是出售官职、垄断权、特许权和职权,而购买者牺牲公共利益使自己得到补偿,也不会引起过多的追究。再往前只迈更小的一步,就是为了公开承认的目的——甚至是唯一的目的,即为了弄钱而设立官职,甚至设立世袭的官职,以供出卖。卖官鬻爵,出售政府专有的权利和特权,在整个大陆司空见惯,虽然程度各不相同。卖官售权的做法极易滥用,因为它本身就是由于极度困窘而采取的权宜手段。这种买卖即使在其滥用还远未达到臭名昭著程度的国家,也可能激起强烈的愤慨,1601年英格兰议会对垄断专利权的吵嚷就表明了这一点。而且,围绕着这种制度,还滋生出一种保护者和“被保护者”之间的错综联系,这种联系极易演化成为相互冲突的派别集团,这也在伊丽莎白统治英格兰的晚年,在埃塞克斯—塞西尔的倾轧中显示出来。
可是,共同的负担和共有的怨愤,同样可能把地方性的和贵族阶层的不满,扩大成为全国规模的不满,并把这些不满融会成为某种全国性的对抗。当统治的王朝当局是外来者而且又不常驻当地时,这种局面尤其容易出现。例如,在尼德兰发生的反对西班牙的腓力的斗争,在瑞典发生的反对波兰的西吉斯孟的斗争,就是这样;或者,当一个女性君主的婚姻使她的王国面临被并入一个更大的政治联合体的危险时,这种局面也极易出现。例如,玛丽·都铎统治下的英格兰和玛丽·斯图亚特统治下的苏格兰就是这样。正是在这样一些地方,自古传袭下来的、主要是消极的仇外心理,极为容易而且可能迅速地转变成为某种近乎新的积极的民族主义精神。[2]而且,这种新的精神到处都开始程度不等地显示出它本身的力量;无论它在什么地方出现,都赋予人们一种新的觉悟,促使他们把对国家和民族的热爱同个人对君主或王朝的忠诚区别开来。威廉·莎士比亚所说的“英格兰这块神圣的土地”,沉默者威廉所说的“整个的祖国”,已开始在人们心中激起热爱和忠诚,其强烈程度并不亚于一位“圣洁的女王”或一位“最高的天主教君主”所能激起的这种情感。这种区别越鲜明,对中央政府的反抗也就越容易爆发,而且越加具有危险性。
再说,在那样的情况下,不但心怀不满的贵族能够为由于政治上的不满而引起的广泛运动提供领袖人物;而且总是有饥饿的穷人为那些运动提供具有威胁性的无纪律的群众队伍。人类的大多数总是生活在饥饿的边缘,16世纪后期也不例外。的确,当时的人口增长看来已超过了工农业生产的增长。贸易的发展,即使能够比以前更为经常地利用一个地区的多余产品去缓和另一个地区的匮乏,但同时又使为数更多的人受到市场波动的摆布,使实际工资被压低或受到抑制,使贫富差距增大。16世纪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在英格兰发生的许多骚动,起因于安特卫普纺织品市场供应过剩而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反响;16世纪60年代中期在尼德兰发生的剧烈骚乱,至少其中有一些是起因于波罗的海战争引起的谷物匮乏和与英格兰的争端引起的纺织业的失业。实际上,无论在什么地方,要发动一场骚乱都绝不是很困难的。德国农民起义和明斯特城过火行动引起的社会革命恐慌,由于1566年尼德兰发生的破坏圣像暴动或以后的巴黎群众暴乱以及法国其他地区的农民暴动这类事件而继续保持着强烈的影响。对暴民统治的恐慌,无疑有助于最终促使有产阶级转而支持中央政府——在尼德兰和法国,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情况的发生。然而,正是这些有产阶级或他们中的某些部分同中央政权的对抗,才打开了裂口;通过这些裂口,底层的社会不满才得以爆发出来,而这种爆发又进一步加剧了使政府结构遭到破坏的紧张局面。
引起君主们不安的最后的但不是最无关紧要的一个问题,是宗教上的对抗,特别是加尔文教派的对抗。因为在当时,尤其在西欧,无论是保守、妥协而且通常是亲君主的路德派新教,还是无政府状态的、分裂的再洗礼过激派别,都已被激进的、不妥协的加尔文教排挤到一边去了。富有生气的新教的领导权,正转入那些不信赖君主而信赖自己教会组织的力量和活力的人们手中。他们不顾加尔文本人的犹豫,越来越急于运用武力维护自己的地位。这种战斗性的信仰,从其发源地——加尔文的日内瓦传播出来以后,就沿着政治阻力最小的路线,通过那些政府极为脆弱或受到严重挑战的地区迅速地扩展。这样,它的成功就主要是在政治上四分五裂的莱茵兰;在低地国家的反西班牙统治的全国性反对派之中和苏格兰的反法兰西统治的全国性反对派之中;以及在法兰西本身。在法兰西,由于统治者的孱弱和王室力量单薄,这种战斗性的信仰有可能同贵族和地方派别不断增长的宿怨相结合并使之加剧。对于法兰西的胡格诺派,苏格兰的“圣约同盟长老团”和尼德兰的乞丐党,加尔文教提供了一种凝聚力和推动力,而单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不满是不可能提供那样的力量的。因为信仰的纽带比任何血统、利益或派系的纽带更强韧,通过它可以把贵族、市民和农民联结起来,把一个省同另一个省的人联结起来,去从事一项超越阶级区别和地方本位主义的共同事业。它给那些已经着手采取暴力手段去达到政治目的的派别,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有效组织和一种不妥协的信仰的自信心。[3]
但是,暴力总是引起暴力。加尔文教派的强有力的行动不久就引起了强有力的反行动。德意志的路德教诸侯憎恨加尔文教派的神学理论,害怕加尔文教派在他们的臣民中进行布道工作,担心它的战斗精神可能会破坏奥格斯堡和约以后在帝国境内取得的不稳定的和平。在德意志,路德派和加尔文派之间的纷争,很快就变得比新教同天主教之间的纷争更为尖锐。在英格兰也是如此,伊丽莎白一世尽管不愿监视人们的心灵,也不得不让安立甘教会的主教和最高委员会裁判所去对付那些“想要剥夺女王的[宗教]权威,并将它交给人民”的清教煽动者。在苏格兰,詹姆斯六世在抵制长老派教会企图把他当作“上帝的蠢臣仆”对待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大的支持,而且这种支持还不只是来自北方的保守势力。甚至在提倡宽容的波兰,罗马教会在该世纪末也发动了它的反攻,并要求政府给予协助。
然而,宗教影响显得最为恶劣,而且对加尔文派暴力行为的反行动也最激烈的地方是法兰西和尼德兰。在1566年的破坏圣像暴动中,加尔文派诉诸武力和亵渎教会的行动,引起了天主教的反行动;这种反行动摧毁了初期的尼德兰反抗力量,并为阿尔发率领西班牙军队和血腥委员会未遭抵抗而长驱直入开辟了道路。天主教方面对加尔文派10年以后发动的攻势的惊恐,导致了根特和平协定遭到破坏,并在1579年使暂时统一起来的尼德兰分裂成为对立的阿拉斯同盟和乌得勒支同盟。在法兰西,巴黎和其他城市的民众,在1572年几乎不需要什么诱因,就发泄了他们对胡格诺少数派的愤怒,因为胡格诺派的势力似乎已超过了天主教多数派所能容忍的程度。后来,由于一个胡格诺派的人有可能要继承亨利三世的王位,引起了法国为时最长也最激烈的最后一场宗教战争,即那瓦尔的亨利与天主教联盟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招致西班牙军队在法国的反叛者邀请下进驻巴黎,几乎要以法国的独立作为牺牲,奉献于宗教狂热的祭坛。
从16世纪50年代起,对所有这些各种各样的紧张和激愤因素的警觉,再加上明显的金钱匮乏,使大多数君主在对外政策方面的野心受到限制。在最北边,瑞典国王和丹麦国王还在梦想“控制波罗的海”,并为此而进行战争;波兰国王在同立陶宛联合以后,还企望首先同瑞典然后同俄国建立范围更大的联合,以此作为实际的目标。但是,波罗的海国家比南边一些国家遭受的战争损伤要小,而且在瑞典国王和波兰的西吉斯孟国王方面,总是极易表现出瓦萨家族的妄想狂倾向。大多数的欧洲统治者都更多地受到环境的限制,在气质上也较少冒险性。深深感到他们对付自己统治区内日益增长的紧张和不满的手段极其有限,他们大多数人都极力避免让一场大规模的对外战争来加重他们的负担,或给他们的国外对手提供任何机会来帮助他们自己的反叛者。1560年英格兰对苏格兰的干涉,1572年和1578年英法两国在低地国家的插手,16世纪90年代初期西班牙对法兰西天主教同盟的援助,都极其清楚地表明,外国敌对势力同国内反对派的结合,可能造成多么严重的危险。
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广泛的愿望,在许多年间实际上几乎是一种普遍的愿望,就是希望避免重新爆发在该世纪前半叶曾经屡见不鲜的全面的大规模战争。王朝和民族之间的嫉恨现在当然并未终止;商业上的竞争仍时有爆发;战略上的利益仍然像以往那样敏感;君主们在涉及个人和王朝权势时仍然耿耿于怀。而且,一个国家内部的不满情绪和有组织的反对派的存在,对它的邻国是一种经常性的诱惑。由于每一个欧洲国家几乎都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不满情绪和反对势力,因此,16世纪后期的各国政府几乎总是能够指望从他们的敌对营垒里找到朋友,甚至或许找到武装的同盟者;这种情况在上一代人中则是罕见的。因此,培植“第五纵队”,暗中支持反叛者,就成了16世纪后期治国之术中常见和公认的手段。它们之所以越加迅速地成为常用的手段,原因在于一个政府很容易对另一政府的反叛者给予非官方的支持,而不必采取任何公开的战争行动。然而,它们恰恰又是危险的手段,因为暗中支持反叛者同政府间的公开战争之间的界限是那样的模糊不清,以致最审慎、最谙练的政治家也极可能不知不觉地越过了这条界限。
因此,一种焦躁不安的谨小慎微情绪,强烈地影响着大多数政府的对外政策,而且突出地反映在它们的执行人的许多外交函件之中——阿尔发在1567—1573年从尼德兰发出的一些函件,至少就其担心同英国发生公开破裂的危险而言,就是一个明显的实例。反之,在对内事务方面,却越来越倾向于轻率地采取引起恐慌的措施和暴力的解决方式——如腓力二世派遣阿尔发和他的军队于1567年开进尼德兰,卡特琳·德·美第奇断然决定除掉海军大将科利尼,此举导致圣巴托罗缪日的大屠杀;英国议会制定反天主教传教士的苛法;莱茵兰和南德意志的天主教会为了坚持他们在科隆、亚琛和多瑙沃特所追求的那些受到威胁的目标而日益诉诸武力。然而,这些不顾后果的补救措施绝非总能解决问题,而且几乎总是促使内部冲突大为加剧,更加不可和解。因此,这些措施所起的作用,常常只是促使反叛者更加打定主意去求助于外国势力,并为外国势力响应他们的要求增强了诱惑力。
更糟的是,有了一种现成的途径,它使得一些政治派别很容易把他们自己同相当的国际宗教派别联合起来——如法兰西的吉斯集团同罗马教会、低地国家的乞丐党同加尔文教会就是如此。当然,这种倾向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占上风,因为宗教信仰仍是一种比政治的或政党的联盟更为坚强的力量。因此,天主教的葡萄牙人在1580年以后反对天主教的西班牙的斗争中,不愿接受新教的英格兰的援助;而反叛的阿拉贡,在1591年对于法兰西的胡格诺派国王也不感兴趣。然而,这种倾向使得所有的新教反叛者——法兰西的、尼德兰的、苏格兰的——都日益向新教的英格兰求助;所有的天主教反叛者——法兰西的、英格兰的、苏格兰的、爱尔兰的——则指靠天主教的西班牙。到16世纪80年代,新教保护者的角色被推给了极为勉强的伊丽莎白一世;天主教保护者的角色则被推给了直到不久前还几乎同样勉强的腓力二世。非官方的和暗中的干涉,此时逐渐转变为公开的战争;各种地方性和民族性的争端,开始汇合成为一场新的全面冲突。
不过,在本卷所涉及的这段时期内,直接卷入这一冲突的还只是西欧,也就是由1559年的卡托—康布雷奇和约规定的那一部分大陆。中部的奥格斯堡和约地区,大都暂时安于享有不稳定的和平。波罗的海国家也还在自行其是,没有受到西欧纷争的太大影响——虽然德意志北部的汉萨同盟城市的新教势力,曾由于他们同西班牙进行的海军用品和谷物的有利贸易遭到英格兰的干扰,在16世纪90年代受到了严酷的考验。不过,这种纷争已开始波及德意志西部边境,波及莱茵兰;在那里,加尔文教会在巴拉丁选帝侯领地的建立以及好斗的特伦托天主教会[4]从巴伐利亚的传入,正在爆发出火星,很容易造成燎原之势。危险增大的原因还在于,那个地区对尼德兰境内的西班牙军队的交通联络极为重要。莱茵兰的麻烦,不仅极可能迅速地向东波及德意志的其他地区,还可能向西蔓延到西班牙和它的对手那里。
这些情况,直到1618年三十年战争爆发之前,还没有真正发生。因为16世纪末西欧的冲突提供了一些颇为明显的例证,表明欧洲的政治家和将领们无力按照自己的意图去支配局势。在1588年,西班牙人未能使自己的一兵一卒踏上英格兰的土地,而英格兰的水兵也未能在战斗中击毁半打以上的无敌舰队的战船。英格兰在次年进行反击,它的一支军队曾先后在科鲁尼亚和葡萄牙境内登陆,但是最后终于撤退,未能拿下任何一座重要城市。英格兰企图切断西班牙的美洲白银供应线的努力,也像西班牙人企图利用爱尔兰的起义的努力一样,未能得逞。那瓦尔的亨利在阿尔克和伊夫里对天主教同盟取得的激动人心的胜利,也像帕尔马在1590年参与营救巴黎、1592年参与营救鲁昂一样,并未获得决定性的效果。在尼德兰,战局同样也在各大河流沿线陷于僵持状态。在海战中,不必登上敌船而依靠炮火去消灭敌人的带帆战船组成的新式舰队,确实是一种新的作战手段,它的用法和战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充分掌握并使之奏效。同样确实的是,那瓦尔的亨利和帕尔马未能最终得到胜利果实,并不单纯是由于军事上的原因。虽然如此,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即使对于英格兰,它也持续了19年之久——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乃是它的胜负不分。到头来,所有的逐鹿者都精疲力尽而不得不暂时罢休。然而,正因为停战是彼此无力再战的结果,所以,1598年的法兰西与西班牙的和约、1604年英格兰与西班牙的和约以及1609年的荷兰与西班牙的协定,对大多数重大问题都悬而未决。列强相继撤出了战斗,但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詹姆斯一世统治下的英格兰也许是一个例外)而言,这仅仅是为了养好他们的创伤,充实他们重新厮杀的力量。
因此,在整个这一时期内,各国内部和国与国之间的紧张局势,虽然在许多年间曾遏制各国政府去冒险发动战争,但这些紧张因素却在不断增加,孕育着一场新的欧洲冲突。这些紧张局势使人们产生一种惶恐不安而又焦躁暴烈的精神状态,这往往导致举措失当,并常常过多地为一些眼前的麻烦和短期的问题所困扰。这就严重削弱了人们解决根本性的、长期性的问题的能力。他们被表面上的紧张局势缠住,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更深层的问题,如人口增长和通货膨胀;由此而引起的商业的变迁和工业的发展;政府的财政及其人员的补充和酬劳方式;协调的国际关系体系的建立、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的制定以及有效的外交事务机构的建立,等等。尤为迫切的问题是如何说服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民至少要和平共存,如果还不能友好相处的话。
在处理这些更深层的问题方面,某些地方确也有所进展。没有一个国家在控制物价上取得很大成就,虽然英国人成功地改革了他们的货币,建立了济贫制度;当他们未能使安特卫普成为他们的货物集散中心时,又另外开辟了他们的海上贸易。然而,即使伊丽莎白一世施政节俭,也未能真正解决政府经费拮据问题,而当政府在西班牙战争期间力求收支相抵时,就引起了第一轮的宪政冲突,这场冲突以1642年的内战而告终。荷兰人的商业繁荣兴旺,而且扩张得比英国人还要显著;然而,这个联省共和国的三级会议在建立一套真正有效的政府体制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却是微乎其微。西班牙人设法大量增加美洲矿山的白银产量,并能安全地横渡大西洋将白银运回来;然而他们未能阻止西班牙经济由上升转为下降,而这一转折标志着它长期衰落的开始。在德意志,虽然奥格斯堡和约确定的“教随国定”的原则,使路德派的和天主教的诸侯与城市基本上能够在一个帝国之内和平相处;但是天主教的和路德派的臣民被允许在一个诸侯统治下共处的情况,却极为罕见。1598年的南特敕令虽然迫使天主教徒同胡格诺教徒分享法兰西的权利,但也不得不让胡格诺教徒作为一个武装的、有组织的少数派存在于法兰西境内。
16世纪后期的人取得的成就如此有限这是不足为奇的。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其本身确实是很难解决的。由于它们是一些全新的问题,解决起来就存在加倍的困难。前一个世纪,特别是前半个世纪,在欧洲人面前展现了可供征服的新的大陆,给他们提供了新的、不仅耗费颇巨而且甚为复杂的用于征服的武器;这样,那个时期不但扩大了地理界限,促成了军事艺术的革命,而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演进,也得以达到更快的、罕见的速度。人类的每一项活动和制度在那个时期都发生了变化,遇到了挑战。尤为重要的是,在那个时期发生了新的或经过更新的宗教观念的一次真正的核爆炸。在这样一个革新和扩张的时代之后,继之而来的只能是一个消化和巩固的时代。
我们已经看到,在1559年以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事务中,大多数欧洲列强在对外政策方面表现出野心有所收敛,并日益集中力量在比较有限的内部治理方面来维护权威和改进统治方式。欧洲以外的情况也是如此:发现和征服的伟大时代,已被一个定居和开发的时代所接替——至少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是这样;而英格兰、法兰西和荷兰的冒险家们还热衷于抢夺殖民地而不是效法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做法。我们还看到,士兵和水兵们在力求掌握他们的新式武器、领会使他们成为有效兵员的战术运用方式方面,也面临着许多课题。经济活动领域也是如此。虽然从15世纪中叶开始的经久不衰的扩张,还一直在推动着实业的发展,但是,到16世纪90年代,其速度也显著放慢。使实业界(也使政府)感到困窘的那些问题,大部分仍然是在前半个世纪已经呈现出来而又还几乎没有开始回答的问题。16世纪后期的人还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发明和科学成就,不可能回答人口增长、需求增加和物价上涨所提出的挑战。因此,在这个领域也出现了一些迹象,表明接踵而来的收缩,已经露出了端倪。
他们究竟为什么未能像他们18世纪的后裔们那样去迎接这些技术和科学上的挑战,这一点难以说清。技术和科学也像艺术一样,当然遵循着它们本身特有的发展周期。这些发展周期同当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周期可能是大相径庭的。在这个时期,科学或技术肯定都还没有达到它自身的一定发展阶段,因而还未曾做好准备去解决时代提出的问题。同样确实的是,在大学以及整个教育领域里,主要的注意力都集中于整理和应用前几代人倾泻出来的潮涌般的新见解;因为在这个领域也同样处于消化吸收的时代。然而,科学、技术的自然发展,实际上,在大多数非宗教课题领域(与军事有关的那些领域也许例外)里的思想和实验的自然发展,显然受到了阻碍,因为人们几乎普遍地全神贯注于宗教上的激烈争辩。由于那些时代的大多数人思想上最关注的是宗教,如果我们仅仅从经济和政治方面试图对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加以分析,那我们就绝不可能理解那些思想和行动。
当然,在宗教领域,新思想迸涌的高潮也随着茨温利、路德和加尔文的先后谢世而衰落下去了。这方面也像其他领域一样,现在主要关心的是消化和阐释——这种关心在加尔文的日内瓦和特伦托的天主教会议上都同样明显。甚至路德派教徒也被驱使去写作他们自己教派的信仰告白书。互相对抗的教会,已经选定了他们的战场,并沿着设防日益周密的阵地掘壕据守,准备进行长期的神学壕堑战;在那样的神学战中,已很难看到该世纪中期以前存在的辽阔战场。现在,大多数人所向往的,是断然无疑的教义,渴望在对宗教提出的所有疑惑和挑战中,找到一种可以接受和遵奉的权威。而断然无疑的教义,最容易在封闭性的教会团体里取得。那些封闭性的教会团体,通过越来越严密地规定的信条和仪式,使彼此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但是,隔阂孕育着敌视。尤其是因为所有的教派——除了少数几个人数不多而且遭到轻视的教派以外——都从中世纪基督教承袭了一种信念,认为只能有一个教会是真的,而那个真正的教会有权利而且也有责任运用暴力去维护和强制推行它的信仰。
这样一种互不相容的唯我独尊态度和轻易地诉诸武力的做法,促使几乎每一个教会都或迟或早地去同世俗政权结成紧密的联盟,并最终依附于世俗政权。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英格兰的安立甘教会和德意志各诸侯领地内的路德派教会里;西班牙的天主教会也是如此;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苏格兰加尔文派的长老教会也是如此。在法兰西,“一种信仰,一种法律,一个君主”被当作理想的目标而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虽然在大多数时间,国王都太软弱,不能强制执行信仰或法律。教会与国家合为一体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把异端与叛国等同看待——由于被视为叛国者,天主教传教士在伊丽莎白统治下的英国,就受到绞死、刳出脏腑和肢解的野蛮酷刑。我们已看到,教会与国家合一如何把宗教上的仇恨注入了国与国的争端之中,从而使其加剧;如何促使国家内部的派别纠葛复杂得几乎不可调和;加尔文教派和特伦托天主教会所具有的国际性,又如何使得局部地区的争端很容易汇合成为整个大陆的全面冲突。
教会与国家合一产生了另外一种结果:教会和国家的联合压力,使得知识界的力量过多地被驱使或吸引到神学和教派的狭隘领域之中。教育和学术被偏执地认为主要是造就信仰纯正的新教英国人或信仰纯正的天主教西班牙人的工具。最能直接而明显地服务于这些目的的学科,就最受青睐和得到最优厚的捐赠。这样一来,神学就取代了法学和医学的地位而成为大学中的主要系科;教义问答的学习,成了学校的重要必修科目之一。而且,神学的研究越来越受到教派正宗教义的束缚,常常把精力白白消耗在无聊的争辩之中。虽然这种争辩有时也激起一些对比较广阔的领域的探索,例如马格德堡的编年史家和巴罗尼乌斯[5]的情况就是这样;然而,那些争辩所激发起来的学问不可能是完全公正无私的,探讨也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当然,所有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独立思考已完全被窒息,或知识的进步已被遏止。如果这样来谈论博丹和胡克的时代,第谷·布拉赫和真蒂利的时代,那自然是荒谬的。不过,在一个科学和魔法与纯粹妖术之间的界限还难以划清的时代,非宗教的学术成果通常得不到丰厚的报酬,却往往要冒相当大的风险。只有当学者们的思想和知识被实业家和商人、航海家和工程师这样一些从事实务的人们所吸收的时候,才可能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种结合在后来首先产生了“科学革命”,继而促成了“产业革命”。16世纪后期的学者和教师们,大都潜心于从事比较初级的工作,即力图对那些思想做出鉴别,对那些知识加以传播。他们的精力主要是用于普及和描述;用于说明和提出问题,而不是加以突破以获得新的解决方法。
在这个时代,特别是它的晚期,有一个领域的成就,远远高出于一般水平之上;考察出现这些成就的原因,是令人神往的事。在富于想象力的文学和戏剧领域,在那些给人性提供一面镜子的领域,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最初一些年里达到了一个高峰,而在其他领域中,这样的高度是那些时代的人们根本达不到的。在民族语言的文学、戏剧以及音乐方面,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以及帕莱斯特里那和伯德,还有他们的同侪,把上一代人的努力,推进到了充分成熟的程度。绘画和建筑方面也是如此。文艺复兴极盛时期的灵感,通过提香和埃尔·格列柯传到了17世纪。本卷书内所能做到的,只不过是对这些成就略加提及。但那个时代所拥有的创造精神,主要地正是在这些发挥想象力的领域里,得以表现出来。至于那个时代的精神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像它的政治和经济活动领域一样,那是一个问题很多而答案甚少的时代,是问题超过人们的解决能力的时代。
(庞卓恒 译)
[1] 关于腓力二世的叙述参阅本书第239页及以下各页(本书中参阅某页均指原书页码,见本书边码。——译者注)。
[2] 然而对此尚有不同看法,参阅后面第6章。
[3] 参阅后面第9章。
[4] 指遵奉1564年特伦托宗教会议颁布的信誓的天主教会。——译者注
[5] 马格德堡的编年史家,指1559—1574年间编写的《马格德堡历代纪事》一书的作者们;巴罗尼乌斯,16—17世纪之交的梵蒂冈神学家、教会史家。——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