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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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爸爸送上电车,弗朗丝打算去看看弗洛茜·加迪斯为当天晚上的舞会准备了什么样的衣服。

弗洛茜在一家儿童手套厂做工,赚工资养活妈妈和弟弟。如果有手套缝错了面,她就要及时纠正过来。下班以后,她还经常会把工作带回家做。他们家很缺钱,因为她弟弟不能工作。他得了肺结核。

弗朗丝听人说,亨尼·加迪斯撑不了太久了,但她不相信。他一点也不像快死的样子。实际上,他看上去气色很好,皮肤白皙,脸颊总是粉扑扑的。他的眼睛又黑又大,目光炯炯,好似一盏守在背风处的油灯。但他自己心中有数。他已经十九岁了,原本对生活充满期待。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经历这样的命运。看到弗朗丝来,加迪斯太太很高兴。有客来访,能让亨尼的注意力有所转移。

“亨尼,弗朗丝来了。”她欢快地招呼道。

“你好,弗朗丝。”

“你好,亨尼。”

“你不觉得亨尼今天看起来不错吗,弗朗丝?快告诉他,他看上去很好。”

“你看上去很好,亨尼。”

亨尼像是对一个旁人都看不到的伙伴嘀咕了一句:“她告诉一个就要咽气的人,说他看上去很好。”

“我是说真的。”

“不,你不是,你只是嘴上说说罢了。”

“别这么说,亨尼。看看我——我又瘦又小,也没觉得自己会死。”

“你不会死的,弗朗丝。虽然好不到哪儿去,但也会长命百岁。”

“尽管如此,我也希望能有你这么好的气色。”

“确实,但如果你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你就不会有这种期望了。”

“亨尼,你应该多去屋顶上坐一会儿。”他妈妈说。

“她告诉一个就要咽气的人,他应该多去屋顶上坐一会儿。”亨尼再次向他的隐形朋友报告。

“你需要新鲜空气,还有阳光。”

“让我一个人待着吧,妈妈。”

“这是为你好。”

“妈,妈,让我自己待会儿!别烦我!”

他突然把头埋起来,身体里发出骇人的咳嗽声。弗洛茜和她妈妈对视了一眼,默默同意让他自己待着。她们让他留在厨房里独自咳嗽、啜泣,带弗朗丝去客厅看衣服。

弗洛茜每周只做三件事:琢磨手套,琢磨衣服,琢磨弗兰克。她每个周六都会去参加舞会,但每次的服装都不一样。这些衣服都是经过特别设计的,能够遮住她被烫伤的右臂。小时候,她不小心掉进了在厨房里支起来的煮衣锅里。她的右臂被严重烫伤,长大后也一直留着伤疤。她总是穿着长袖衣服。

由于参加舞会的礼服必须袒胸露肩,于是她设计了一套露背装,前面可以凸显她丰满的胸部,还搭配了一条可以遮住右臂的长袖。评委们一致认为,这个袖子的设计非常有创意。于是每次她都会拔得头筹。

弗洛茜换好了她当晚要穿的礼服。这套礼服完全吻合人们对克朗代克舞厅女孩们所穿衣服的想象——紫色的紧身裙,配上层层叠叠的樱桃色塔勒顿衬裙。左胸的位置恰到好处地缝着一只亮片蝴蝶,既引人注目,又不失庄重。袖子是用豌豆绿的雪纺布制成的。弗朗丝很喜欢这套礼服。当弗洛茜的妈妈拉开衣柜时,她看到里面满是色彩绚烂的华丽服装。

弗洛茜总共有六条不同颜色的紧身裙,还有同样数量的塔勒顿衬裙,以及至少二十条雪纺布袖子,包括所有你能想象到的颜色。每个星期,弗洛茜都会更换组合,搭配出一套新衣服。下个星期,天蓝色的紧身裙下面可能是樱桃红衬裙,再配上黑色的雪纺布袖子,以此类推。衣柜里还有二十多把从没用过的绸布雨伞,卷得紧紧的,都是她从舞会上赢得的奖品。它们被弗洛茜收藏起来,像运动员的奖杯一样,只作展示之用。这些雨伞也让弗朗丝感到开心。穷人总是热衷于大量囤积东西。

弗朗丝欣赏着这些华丽的衣服,突然感到不安。看着这些缤纷的色彩:樱桃红、橙色、天蓝色、纯红和纯黄,她觉得像是有什么东西隐隐地藏在它们的靓丽之下。那是一个裹着阴沉的长斗篷的东西,手里擎着一颗狞笑着的骷髅头,而它的手同样是一截枯骨。那个东西正藏在绚烂的色彩之下,等待着亨尼。